一、二手房卖方需要承担哪些费用?
1、交易手续费:交易手续费按每平方米计算,5元/平方米,卖方承担50%费用;
2、合同印花税:按照房屋产权转移的成交金额的0.05%缴纳;
3、房地产经纪费(中介费):按房屋成交价格总额的0.5~2.5%计收,买卖双方付费总和不超过成交价格的3%;
4、转产费:如果房屋是使用权房,则必须转成产权房才能进行交易,所有费用由卖方独自承担。转产费一般由房屋所在物业管理公司提供,根据房屋朝向、房龄、业主工龄等因素进行评定;
5、出售二手房还需要交个人所得税:如果卖方能够提供完整、准确的有关凭证,能够正确计算应纳税额的,应采取查帐征收,依应纳税所得额的20%计征个人所得税;对纳税人未能提供完整、准确的有关凭证,不能正确计算应纳税额的,应采取核定征收,税率暂定为计税价格的1%。
二、二手房的买卖流程
1、买房查询信息,实地看房:
通过报纸、网络等媒介消息源,与卖方建立信息沟通渠道。实地看房、考察地段、商谈价格确定购房意向,同时要求卖方提供相应的合法证件,比如房屋所有权证书、身份证、户口簿等其他证件。
2、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
在商定价格、确定成交意向并在卖方提供房屋相应合法证件后,买方可以交纳购房定金,值得一提的是,交纳购房定金不是商品房买卖的必经程序。协商沟通后,双方签订至少一式三份的房屋买卖合同。
3、双方共同到贷款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如果买方需要贷款购房,在买卖双方达成意向后,由贷款银行指定评估公司对双方将要交易的房屋进行评估,确认贷款额度,在双方签订完房屋买卖合同后,买卖双方需共同到贷款银行办理贷款手续,银行对贷款申请人信用审批后,会通知双方完成产权变更,买方领取房屋产权所有证后,要在银行的陪同下办理他项权利证,他项权利证下发后,银行将一次性向房主发放贷款。
4、双方共同到产权交易中心办理过户手续:
签订合同后,买卖双方共同到房产交易中心提出申请,接受审查。相关部门会对符合上市条件的房屋准予办理过户手续,对无产权或部分产权又未得到其他产权共有人书面同意的情况拒绝申请,禁止上市交易。
5、交纳相关税费
6、双方共同到产权交易中心办理产权手续
买卖双方在完成房屋产权变更登记后,将交易材料交给发证部门,买方凭领取房屋所有权证通知单到发证部门申领新的产权证。
7、付清余款,完成交易
8、买方付清房款,卖方交付房屋并结清交房之日前的所有费用(包括水费、煤气费、电费、供暖费、物业费、有线费用等)后交易完成。
购买在从开发商处购买房屋之后,只要已经获得了房产证,那么就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决定是否将房屋售卖给他人。如果选择买房,需要与房屋的购买者签署房屋买卖合同,并带着此合同到税务机关缴纳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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