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费是不可以不缴纳的,物业公司与业主之间是雇佣关系,业主雇佣物业公司管理小区,应当支付合理的物业管理费。
相关规定:《物业管理条例》:第六十四条
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业主逾期不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业主委员会应当督促其限期交纳;逾期仍不交纳的,物业服务企业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六条 经书面催交,业主无正当理由拒绝交纳或者在催告的合理期限内仍未交纳物业费,物业服务企业请求业主支付物业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物业服务企业已经按照合同约定以及相关规定提供服务,业主仅以未享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抗辩理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第七条 业主与物业的承租人、借用人或者其他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费,物业服务企业请求业主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八条 业主大会按照物权法第七十六条规定的程序作出解聘物业服务企业的决定后,业主委员会请求解除物业服务合同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物业服务企业向业主委员会提出物业费主张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向拖欠物业费的业主另行主张权利。
二·以下几种情况可以不交物业管理费。
1、因为房屋质量问题还未交房,物业费是由开发商缴纳。
3、物业公司未履行合同的服务责任的,全体业主可以拒交,但要有有力的证据。
4、物业公司没有和业主签合同。
5、物业公司提供的服务质量达不到合同约定的标准。
6、物业公司没有物价管理部门各项审批文件原件。
7、物业公司擅自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的。
8、物业公司不经业主许可自行增加的收费项目小区物业服务不好。
正常情况下,业主居住在小区内,享受了物业服务,自然是需要交物业费的。不过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有些时候物业费也是可以不交的,比如到了合同中规定的接房时间,因为开发商的原因导致房屋不能按时交付,这个时候产生的物业费不应该由购房者承担,而是开发商承担。还有物业违规收费的情况也时有发生,如果出现物业公司违规收取物业费的情况,业主完全可以拒交超标的物业费,但要注意,业主不能拒交合理收费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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