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没有土地使用证遇到强拆怎么办?
一般情形下,没有土地证可能得不到完整的拆迁补偿。所以,如果没有土地证就需要村(居)委会的认定,或者到土地地籍部门补办土地登记颁发土地手续。
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对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应当给予补偿;对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不予补偿。
对拆迁范围内由于历史原因造成的手续不全房屋,应依据现行有关法律法规补办手续。对政策不明确但确属合理要求的,要抓紧制订相应的政策,限期处理解决;一时难以解决的,要耐心细致地做好解释工作,并积极创造条件,争取早日解决。
二、特殊的情况有哪些
1、宅基地上的房子;
宅基地是因村民建房自住而占有利用集体所有权的土地。
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
像这种情况,既不违法也不违章。尽管没有房产证,但拆迁时必须给予补偿。
2、历史久远的房屋;
在农村还有很多这样的房子,建房子是经村委会批准的,但是没有宅基证,也没有房产证或土地证,只有村委会开具的证明信。
对于这种情况,因为房子本身是合法建筑,只是由于历史遗留问题而没有取得宅基地证。如果被拆迁人长期在此居住,是可以得到合理补偿的。
三、没有土地证的风险
1、没有土地证就无法得知土地是否有抵押,给交易带来麻烦和风险。
2、没有土地证可能无法过户,只有双证在手,购房者才算拥有的完整的权利。
3、没有土地证可能得不到完整的拆迁补偿,因为房屋拆迁评估价格为拆迁房屋的房地产市场价格,拆迁补偿金不仅包含房屋所有权的价值,还包含了土地使用权的价值,如果没有土地证,那么在拆迁过程中就可能得不到关于土地使用权的相应补偿。
综上所述,业主的房屋遭遇强拆,但不具有土地证,到土地地籍部门补办土地登记颁发土地手续或者去居委会得到证明或者认可就可以获得全部的拆迁补偿了,且在房屋拆迁的过程中,如果发生了强制拆迁的行为,是要追究刑事责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