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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疑问,建议直接问律师
不知道各位还记得不记得10·15扬州拆违事件?当我们遇到强拆怎么办?
强拆属于行政强制执行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十三条:行政强制执行由法律设定。
法律没有规定行政机关强制执行的,作出行政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四十四条:对违法的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需要强制拆除的,应当由行政机关予以公告,限期当事人自行拆除。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拆除的,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强制拆除。
第五十三条: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行政决定的,没有行政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可以自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依照本章规定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目前除了公安、海关、税务三个机关,其他机关均无强制执行权。
《城乡规划法》第六十五条 在乡、村庄规划区内未依法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拆除。
【如何维权】
1、对强拆进行拍照录像,作为证据。
2、及时报警。
3、确认强拆主体。
4、提起诉讼确认强拆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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