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公司开会算不算加班?
算加班。除了在规定的时间内工作,其他时间算加班。
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
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劳协商是企业决定延长工作时间的程,企业确因生产经营需要,必须延长工作时间时,应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协商后,企业可以在限定的延长工作时数内决定延长工作时间,对企业违反法律、法规强迫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劳动者有权拒绝。若由此发生劳动争议,可以提请劳动争议处理机构予以处理。
二、不给加班费怎么办
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200%的工资报酬。由此可见,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企业可以首先安排补休,在无法安排补休时,才支付不低于工资的200%的加班费。也就是说,是安排补休还是支付加班费由企业决定。当企业能够安排职工补休时,职工应当服从。
如果用人单位不安排劳动者补休,又拒不支付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用人单位不按法律规定支付劳动报酬、加班工资或经济补偿金,要按50%以上100%以下加付赔偿金;根据规定,用人单位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要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25%的经济补偿金。劳动者自身因对加班时间不满意,对加班费报酬不满意但单位没有违规的情况下辞职是没有经济补偿金的。只要单位违规,未支付应当支付的加班费或是加班时间不合规就可以索要补偿金。
综上所述,若员工被要求在休息日或者节假日进行开会工作,是不合理的,违背了员工的个人意愿,应该算是加班,且应该支付一定加班费,当单位未支付时,可以向劳动部门举报或提起诉讼。劳动者胜诉后可得到一定比例的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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