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认罪认罚书有坏处吗?

最新修订 | 2024-0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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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明文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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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签认罪认罚书肯定只有好处没有坏处,只要自己可以主动的认罪,那么代表着自己有悔过的表现,法院在进行判决的时候也会从轻的处罚;如果造成的情节比较轻的,还会给予缓刑的处罚。
签认罪认罚书有坏处吗?

一、签认罪认罚书有坏处吗?

签认罪认罚书对自己只有好处没有坏处。

认罪认罚从宽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对于指控犯罪事实没有异议,同意检察机关的量刑意见并签署具结书的案件,可以依法从宽处理。

从宽分为实体上从宽和程序上从简两方面。对认罪认罚案件,属于基层法院所管辖的可能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案件,被告人认罪认罚可以适用速裁程序进行审判。对于基层法院管辖可能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刑罚的案件,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在审理当中,被告人对程序适用提出异议的,或者有其他不宜简化审理情形的,人民法院依法转为普通程序进行审理。这是程序上的从宽。

实体上,检察机关根据犯罪事实和对社会危害程度以及认罪认罚的情况,依法提出从宽处罚的量刑建议,人民法院在做出判决时一般应采纳人民检察院指控的罪名和量刑建议,但是如果被告人不构成犯罪,或者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违背意愿认罪认罚,否认指控犯罪事实,或者指控的罪名跟人民法院审理的罪名不一致,以及有其他可能影响公正审判情形的除外。

但是从保障人权和确保司法公正角度,对以下几类案件是不适用的:一种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属于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二是未成年人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他们的代理人辩护人对未成年人认罪认罚有异议的;第三种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不构成犯罪,以及有其他不宜适用的情形。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四条

犯罪嫌疑人自愿认罪,同意量刑建议和程序适用的,应当在辩护人或者值班律师在场的情况下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

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需要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

(一)犯罪嫌疑人是盲、聋、哑人,或者是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的;

(二)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法定代理人、辩护人对未成年人认罪认罚有异议的;

(三)其他不需要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的情形。

综合上面所说的,认罪认罚书需要由犯罪当事人来进行签订,只要有证据证明自己的犯罪事实,当事就已构成刑事犯罪,执法人员让犯罪者签订认罪认罚书时对于当事人来说就一定要签订,这样才能保障自己的案件情形可以从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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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是一名出租车司机,最近遇到一件事故不知道如何处理,请问司机开车撞人责任认定书的好坏
[律师回复] 一般情况下,伤者及家属需要提供的材料有:医疗费票据、病例、病案、出院小结(出院记录)、(死亡证明)、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交通事故证明书)、肇事者机动车行驶证、驾驶证、保险单复印件、本人身份证、户籍证明、居住(暂住)证明、工作及收入减少证明、护理人员证明及其工作收入减少证明、被抚养人身份证明、司法鉴定意见书、交通费票据、住宿费票据、施救停车费票据及其他相关材料。
1、医疗费用需要正式的票据,欠费时应尽快缴清欠费换取正式医疗费票据(非预交金单据)同时打印治疗费用清单。门诊票据应当提供病例证实当天复诊的事实。若存在票据名字误打的,应要求医院改正并加盖印章。
2、误工费用的计算,受伤者应当提供收入减少的证据。如提供工资表、打卡纪录、纳税凭证等计算平均工资,(法律规定是提供交通事故发生前三年的)若确实提供不了,尽量提供证据证明自己工作所属的行业,则可按自己工作的行业上一年度平均工资标准计算。误工时间的长短需要根据医生医嘱确定(如医嘱注明的全休、建休等),没有医嘱的,如伤者愿意则最好申请误工期限鉴定,医嘱建议休息时间很长或连续建休的,可计算到定残前一日。(另外,学生、离休退休后无实际工作的、实际收入未减少的、无劳动能力的人等不计算误工费。)
3、护理费用的计算,有完整的收入减少证明时依证明,没有的可按护工标准、服务行业标准。护理期限一般计算住院天数,出院后仍需护理依据医嘱确实时间长短或进行护理期鉴定确定。护理人数一般为一人,有医嘱的可以为两人以上。
4、营养费的计算天数一般为住院天数。若有医生医嘱注明营养期限或司法鉴定意见,则营养期限计算可超出住院天数。
5、司法鉴定,首先,伤者伤情较重时,最好申请伤残评定,目前最低等级的伤残(十级)赔偿数额会比无伤残的多赔3万元左右(城镇居民)。鉴定机构的选择也较为重要,时机成熟的最好由人民法院委托鉴定。
出院(治疗终结)三个月后申请鉴定,或是伤者在内、外固定在位时(如钢板、钢钉尚未拆除),最好待行拆除手术后两个月左右申请鉴定。
6、伤者评定残疾以后争议较大的是农村、城镇之间的标准问题。
7、其他损失,如车损、财损、停运损失应当申请评估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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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帮信罪”案件,签署“认罪书”后,判决一般涵盖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罚金。若涉及其他罪行,判决会更严厉。具体刑罚需根据案情评估。帮信行为须满足特定条件才构成犯罪,如:为三个以上对象提供帮助、资金结算达二十万元、违法所得一万元以上、近两年内因相关罪行受罚后再犯、造成严重后果等。请注意,法规可能随时间变化,建议查阅最新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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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现场破坏了,没给责任认定书,该怎么办?
[律师回复]   由于事故现场被破坏,交通部门无法出具责任认定书,需要当事人搜集证据,协商不成,到,主张侵权赔偿,这是能否合法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关键是证据了。r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r  第六十三条 证据包括:r  
(一)当事人的陈述;r  
(二)书证;r  
(三)物证;r  
(四)视听资料;r  
(五)电子数据;r  
(六)证人证言;r  
(七)鉴定意见;r  
(八)勘验笔录。r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r  第六十四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r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应当调查收集。r  人民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r  《淄博市中级民三庭关于审理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r  第二十六条交警部门无法认定事故责任的,人民也无法认定当事人过错的,如事故发生在机动车之间,认定双方负同等责任,同时可根据双方车辆状况、受损害的程度,在10%范围内予以适当调整;如事故发生在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之间,机动车应承担60%-70%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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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现场破坏责任认定书没给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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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认定破坏性采矿罪,破坏性采矿罪的认定标准
[律师回复]
一、如何认定破坏性采矿罪
(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了国家对矿产资源和矿业生产的管理制度。
(二)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矿产资源法的规定,采取破坏性的开采方法开采矿产资源,造成矿产资源严重破坏的行为。
(三)主体要件本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均可成为本罪主体。单位亦可成为本罪主体。
(四)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过失不能构成本罪。这种故意具体是指行为人明知其行为会造成矿产资源严重破坏的结果而仍然实施,最终导致该种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
二、破坏性采矿罪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一)破坏性行为的认定认定破坏性采矿罪的构成要件时,重在认定破坏性采矿行为,具体包括以下方面:

1)违反矿产资源法的规定。

2)采取破坏性的开采方法开采矿产资源。破坏性的开采方法指违反矿产资源法的规定,使用不合理的开采顺序、开采方法和选矿工艺,致使矿产资源的开采回采率、采矿贫化率和选矿回收率达不到设计要求。根据《矿产资源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开采矿产资源,必须采取合理的开采顺序、开采方法和选矿工艺。矿山企业的开采回采率、采矿贫化率和选矿回收率应当达到设计要求。”

3)造成矿产资源严重破坏。
(二)破坏性采矿罪与故意毁坏财物罪的区别
1、客体要件不同。破坏性采矿罪主要侵犯的国家保护矿产资源的管理制度;而故意毁坏财物罪侵犯的则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
2、客观要件不同。破坏性采矿罪在客观上表现为违反矿产资源保护法的规定,实施采矿行为,从而造成矿产资源破坏,但这种行为并没有改变矿产资源的性质,只是在某种程度上造成巨大浪费现象,降低或减少其利用率和回收率,从而造成对整体矿产资源的破坏,但矿产资源本身仍具有其原有价值和使用价值;而故意毁坏财物罪在客观上则表现为毁坏行为,即毁灭、损坏,其结果是使公私财物的使用价值或价值部分或全部丧失。
3、主体要件不同。破坏性采矿罪的主体既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单位;而故意毁坏财物罪的犯罪主体只能由自然人构成。单位构成破坏性采矿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自然人犯罪的各项规定处罚。
故意毁坏财物罪如何认定,如何认定故意毁坏财物罪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如何认定故意毁坏财物罪 故意毁坏财物罪,是指故意毁灭或者损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构成要件,是“法律构成要件”的简称,广义的概念,是一定法律效果发生的前提条件。刑法上的构成要件,是刑法中抽象规定可以作为科刑根据的行为类型或犯罪类型。 (一)本罪与非罪的界限 按照本条规定,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情节严重的,才构成犯罪。因此,是否数额较大或者情节严重,则是区分罪与非罪的界限。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小、情节较轻的,则属一般违法行为,应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给予拘留或警告,单处或并处罚款,责令赔偿损失。所谓“情节严重”,一般是指毁灭或损坏重要物品,损失严重的;毁灭或损坏公私财物的手段特别恶劣的;出于嫁祸于人的动机等。 (二)本罪与其他犯罪的界限 本罪与破坏交通工具罪、破坏交通设备罪、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破坏通讯设备罪等危害公共安全罪以及破坏经济秩序犯罪中的破坏生产经营罪的区别在于:后者破坏的是特定的财产,侵犯的是其他客体,本法对其已单独规定有罪名,只应按本法有关规定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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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如何认定故意毁坏财物罪 故意毁坏财物罪,是指故意毁灭或者损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构成要件,是“法律构成要件”的简称,广义的概念,是一定法律效果发生的前提条件。刑法上的构成要件,是刑法中抽象规定可以作为科刑根据的行为类型或犯罪类型。 (一)本罪与非罪的界限 按照本条规定,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情节严重的,才构成犯罪。因此,是否数额较大或者情节严重,则是区分罪与非罪的界限。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小、情节较轻的,则属一般违法行为,应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给予拘留或警告,单处或并处罚款,责令赔偿损失。所谓“情节严重”,一般是指毁灭或损坏重要物品,损失严重的;毁灭或损坏公私财物的手段特别恶劣的;出于嫁祸于人的动机等。 (二)本罪与其他犯罪的界限 本罪与破坏交通工具罪、破坏交通设备罪、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破坏通讯设备罪等危害公共安全罪以及破坏经济秩序犯罪中的破坏生产经营罪的区别在于:后者破坏的是特定的财产,侵犯的是其他客体,本法对其已单独规定有罪名,只应按本法有关规定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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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签认罪认罚是好是坏?
公安机关签署认罪认罚协定的话还是比较好的,是属于认罪态度良好的情况,可以依法从轻处罚。主动交代自己犯下的罪行,给公安机关侦破案件以及抓捕其他犯罪嫌疑人提供确切消息等,这样的情况公安机关交到检察院的时候都会书面材料写明。检察院也会据此减轻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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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坏交通工具罪怎么认定,破坏交通工具罪的认定程序
[律师回复] 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依本法第119条之规定,造成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严重后果,主要是指致使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等交通工具发生倾覆、毁坏,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如果行为人实施危害公共安全的破坏交通工具行为,造成了交通工具倾覆、毁坏严重后果的,则应在法定刑较重的量刑档次即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这一量刑档次内给犯罪行为人裁量刑罚。如果破坏交通工具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即没有造成交通工具倾覆、毁坏后果的,则应在法定刑较轻的量刑档次即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这一量刑档次内裁量刑罚。这里的尚未造成严重后果包括两种情况:一是破坏交通工具危害公共安全,没有造成任何后果的;二是破坏交通工具危害公共安全,造成了较轻的危害后果,或者虽然造成较重的危害后果,但不是严重危害后果的。当然,破坏交通工具的行为与严重后果之间应具有因果关系,如果严重后果是由其他原因而不是行为人的破坏行为引起的,也不能适用较重的量刑档次即本条第1款的规定。 在坚持以危害后果的严重程度为主要依据确定适用较重或较轻的量刑档次的基础上,还要综合考察犯罪行为人的犯罪事实、情节等,进一步选择轻重不同的刑罚,以使罪刑相适应。司法实践中,这些应予考虑的犯罪事实、情节主要有: 1、犯罪故意的内容和犯罪动机。在危害后果相同的情况下,破坏交通工具罪故意的内容和破坏交通工具犯罪行为人的犯罪动机不同,其人身危险程度也不同,因此,在量刑时应有所区别。比如:行为人出于直接故意破坏交通工具,表明行为人希望和追求危害公共安全的后果发生,其主观恶性大,量刑时应作为从重情节考虑。如果犯罪行为人出于盗窃财物目的而对交通工具实施了破坏,其主观上对交通工具的破坏出于间接故意,则应作为从轻情节考虑。犯罪动机的恶劣程度也影响刑罚的轻重。如为而破坏交通工具就比出于悲观厌世而破坏交通工具的犯罪的主观恶性要大,量刑时应酌定从重。 2、犯罪后自首或有悔改、立功表现的。破坏交通工具犯罪后,行为人有自首或悔改、立功表现的,应依法或酌定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3、犯罪行为人的刑事责任年龄和刑事责任能力。已满16周岁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实施破坏交通工具的犯罪,毕竟比成年人容易教育和改造,因此,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如果犯罪行为人是限制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则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4、犯罪方法。犯罪方法不同,给交通工具造成倾覆、毁坏的程度也不尽相同。对采用爆炸、放火等方法破坏交通工具的,在量刑幅度内可以作为从重情节考虑。 5、行为人的行为可能给社会造成的危害程度的大小。行为人对装载乘客的火车、汽车、电车、船只、飞机实施破坏的,对装载货币、抢险救灾物资、重点建设设备和重要出口商品等交通工具实施破坏的,由于其危及多人的生命安全和重大公私财产安全,甚至会造成重大国际影响,因此,在量刑时应在量刑幅度内从重处罚。如果行为人所破坏的交通工具未装载乘客或物资,则相应地给公共安全造成的危害后果亦较小,可以在量刑幅度内作为以轻情节考虑。 6、危害后果的具体情况。在以严重后果为主要依据选择较重或较轻的量刑档次后,还要具体考察危害后果的实际情况。如:在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况下,量刑时还应考虑交通工具倾覆、毁坏的具体程度,公私财产毁损的具体情况,死亡或重伤的人数等。如果未造成任何后果,则应在较轻的量刑档次内从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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