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审判长:
___律师事务所接受被告人亲属的委托,指派李___律师和本人担任被告人吴___的辩护人,在通过庭前阅卷,听取被告人陈述,并通过法庭调查,现辩护人就本案有关情况发表如下辩护意见:
对于检察院指控的犯罪事实,本辩护人认为此次犯罪事实基本清楚,且被告人___认罪,对犯罪的事实部分不在发表辩护意见,现就量刑部分发表意见如下:
1、被告人吴___对犯罪事实如实供述,自愿认罪,确有悔罪表现,依法可以从轻处罚。
本案中,吴___被询问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盗窃的犯罪事实,并自愿认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67条第三款之规定:“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另外,按照《关于适用普通程序审理“被告人认罪案件”的若干意见》第9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对自愿认罪的被告人,酌情予以从轻处罚,鉴于此请求法庭依法对被告人从轻处罚。
2、被告人系初犯,偶犯,以前表现一贯良好,没有违法犯罪的不良记录,此次犯罪因酒后一时冲动,未能控制自己所致。现在被告人对自己的犯罪行为深表后悔,确有悔改表现。
案发后被告人吴___的亲属已代为向受害人张___进行了民事赔偿,并获得受害人谅解,受害人同意对被告人从轻或减轻处罚。
综上所述,辩护人认为被告人的犯罪行为固然为法律难容,理应惩罚,但被告人吴___主动坦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犯罪情节轻微,主观恶性较轻,社会危害性不大,且自愿认罪积极悔改,确有悔罪表现,同时对受害人进行了积极赔偿并获谅解。因此,本着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原则,对被告人吴___从轻处罚处罚,以达到感化教育的功效,促使这名年仅19岁的迷途知返,浪子回头,重新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谢谢。
辩护人: 李___律师
___年___月___日
认罪认罚制度不仅是要保护我国的犯罪嫌疑人以及被告人的权益,更重要的是要查明案件的真相,因此我们需要注意和了解相关的认罪认罚的法律知识。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