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是确认所得房屋份额是专属,如果是分割拆迁所得款不是专属管辖。专属管辖是地域管辖的一种。法律规定某些案件必须由特定的法院管理,当事人不能以协议的方式加以变更。具有强制性和排他性,与特别管辖不完全相同。现在对于专属管辖权的规定,主要表现在家庭、继承和不动产等案件方面。
二、房屋拆迁合同和谁签
货币安置或者产权调换。如果是货币安置,也就是赔钱。如果是这种方式,一般都是和拆迁办签订合同,然后领取拆迁赔偿款,每个城市都有专门的拆迁办。如果是产权调换,也是拆掉房,另外赔一套新房,那么这个合同是和开发商签订(如果是拆迁办出面换一套二手房,那么还是和拆迁办签订合同)。房屋拆迁合同是对拆迁方和被拆迁房有效的。如果拆迁补偿的价钱合适,又能立马给钱,和谁签订都没有关系。如果开发商房屋拆迁不能短时期给钱的话,和政府体育局签保险些。
三、拆迁补偿
房屋征收实施单位依照规定标准向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或使用人支付的各种补偿。拆迁集体土地住宅房屋的拆迁补偿方式分为货币补偿、产权调换和农民自建三种方式。拆迁国有土地住宅房屋的拆迁补偿方式分为货币补偿、产权房屋调换和面积标准房屋调换三种方式。拆迁集体土地或国有土地住宅房屋,拆迁人还应当给予被拆迁人搬迁补助费、过渡期内的临时安置补助费。拆迁已领取营业执照用于生产经营的房屋由拆迁人给予货币补偿,该补偿包括房屋补偿、停产停业补偿以及设备安装调试等其他补偿。
那就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了,拆迁合同纠纷是否属于专属管辖要看情况。换句话说,如果当事人提起的是确认房屋的份额的这种非常常见的案件的话,那么这个案子就一定是专属管辖了,但是如果是其他案件的话,比如如果是分割拆迁所得款这种案件的话,那么就不一样了,也就不是专属管辖了,这是很明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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