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劳动仲裁流程是什么?

最新修订 | 2024-0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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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理昕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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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长春市劳动仲裁的流程是,需要申请人申请提交仲裁申请书以及相关证据和资料,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会审核材料,决定是否受理。若是决定受理此次仲裁,会通知被仲裁人进行准备并准备答辩状。
长春市劳动仲裁流程是什么?

一、长春劳动仲裁流程是什么?

劳动仲裁流程:申请人提交仲裁申请书及其他相关资料;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是否受理决定;受理的则将仲裁申请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被申请人提交答辩书;组成仲裁庭;仲裁员回避;开庭前通知;开庭质证和辩论;裁决前调解;作出裁决。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八条

申请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

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二)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

(三)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书写仲裁申请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二、劳动仲裁需要提交的材料

1、劳动仲裁申请书(详细陈述申请事项事实理由,一式两份或按被申请人人数提供;

2、申请人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3、有委托代理人的,需当面签定并提交《授权委托书》,注明委托事项,同时提交受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如委托人的代理人是律师事务所派出的执业律师,应提供执业律师的证件复印件:如委托人的代理人是公民,应提供与委托人签订的不收费代理协议书,以及代理人和委托人之间的关系的法律资料;

4、被申请人工商注册信息资料;

5、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包括:劳动合同暂住证、工作证、厂牌、工卡、工资表(单)、入职登记表、押金收据、以及被处罚凭证和被开除除名、辞退、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通知或证书等。申请人提交证明材料时,应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审核后退回原件;

6、《提交证据材料清单》一式两份。

综上所述,若是劳动者想要申请劳动仲裁,就需要准备好相关的材料,到当地的劳动局进行申请,填表即可。且劳动仲裁在我国一般都是不收费的,如果对于仲裁裁决结果不服的,可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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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绿园区劳动仲裁程序是什么?
长春市绿园区劳动仲裁的程序,需要当事人准备好相关证据和材料以及一份申请服务到劳动局进行申请。若是仲裁委员会,决定受理之后就可以书面方式通知申请人以及仲裁书副本邮寄给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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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我有一个同学在长春,他遇到了关于劳动仲裁方面的问题,想咨询一下,在长春市劳动仲裁申请书2017年的具体流程是什么?
[律师回复] 当事人向仲裁机构提交的要求进行仲裁审理的书面文件。根据我国仲裁法的规定,当事人申请仲裁应当向仲裁委员会递交仲裁协议、仲裁申请书及副本。
  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住所、通讯地址和联系电话,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通讯地址、联系电话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二)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
  
(三)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书写仲裁申请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由仲裁委员会记入笔录,经申请人签名或者盖章确认。
  仲裁申请书范文:
  申请人:××省××县××经贸公司
  地址:××省××县××路××号
  法定代表人:A 职务:经理
  仲裁代理人:B ××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申请人:××省××县××有限公司
  地址:××县××路××号
  法定代表人:C 职务:经理
  案由:货物买卖纠纷
  请求事项:
  
1.终止合同。
  
2.赔偿因被申请人所交货物的低质给申请人造成的损失××万元人民币。
  事实和理由:
  (应详述,此略。)
  基于上述事实,为维护申请人合法权益,根据合同中约定的仲裁条款,特申请××仲裁委员会予以仲裁。
  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地址:
  ××年××月××日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签订的货物买卖合同;××年××月××日××食品研究所的质检报告。
  此致
  ××市仲裁委员会
  申请人:××县××经贸公司
  法定代表人:A
  ××年××月××日
  附:
1.货物买卖合同1份;
  
2.质检报告1份;
  
3.本申请书副本×份。
我的一个朋友想申请劳动仲裁,正在写劳动仲裁申请书,想知道长春市劳动仲裁的注意事项是什么?
[律师回复] 你好,长春市劳动仲裁的注意事项有以下几个方面:
提出申请
  
一、申请仲裁时效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二、提交材料
  登 记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申请人;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或者逾期未作出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立案受理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后,应当在五日内将仲裁申请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
  被申请人收到仲裁申请书副本后,应当在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答辩书。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答辩书后,应当在五日内将答辩书副本送达申请人。被申请人未提交答辩书的,不影响仲裁程序的进行。
  不予受理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申请人;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或者逾期未作出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庭前调解
  
1、仲裁庭在作出裁决前,应当先行调解。 调解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制作调解书。
  
2、 调解书应当写明仲裁请求和当事人协议的结果。调解书由仲裁员签名,加盖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发生法律效力。
  
3、调解不成或者调解书送达前,一方当事人反悔的,仲裁庭应当及时作出裁决。
  开庭审理
  
一、仲裁庭的组成:
  仲裁庭由三名仲裁员组成,设首席仲裁员。简单劳动争议案件可以由一名仲裁员独任仲裁。
  
二、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应当在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将仲裁庭的组成情况书面通知当事人。
  
三、回避
  
1、回避的理由
  
(1)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代理人的近亲属的;
  
(2)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
  
(3)与本案当事人、代理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裁决的;
  
(4)私自会见当事人、代理人,或者接受当事人、代理人的请客送礼的。
  
四、延期开庭
  仲裁庭应当在开庭五日前,将开庭日期、地点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当事人有正当理由的,可以在开庭三日前请求延期开庭。是否延期,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决定。
  
五、鉴定
  仲裁庭对专门性问题认为需要鉴定的,可以交由当事人约定的鉴定机构鉴定;当事人没有约定或者无法达成约定的,由仲裁庭指定的鉴定机构鉴定。
  
六、撤诉
  
1、申请人收到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可以视为撤回仲裁申请。
  
2、和解撤诉。
  
七、审理期限
  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先予执行
  
1、条件: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的案件;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不先予执行将严重影响申请人的生活。
  
2、先予执行申请书
  裁 决
  
一、审理期限
  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时,其中一部分事实已经清楚,可以就该部分先行裁决。
  
二、裁决先予执行
  仲裁庭对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的案件,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决先予执行,移送人民法院执行。
  仲裁庭裁决先予执行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明确;
  
(二)不先予执行将严重影响申请人的生活。
  劳动者申请先予执行的,可以不提供担保。
  
三、其他
  下列劳动争议,除法律另有规定的外,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一)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争议;
  
(二)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
  执 行
  
一、申请执行生效劳动仲裁裁决应提交的材料
  
1、申请执行书原件一份,写明执行的依据和理由,申请执行的内容,被执行人财产线索,并由申请人签名或盖章确认;
  
2、 申请人是劳动者的,提供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被申请人工商登记资料一份;
  申请人是用人单位方的,提供申请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一份。
  
3、 生效仲裁裁决书原件一份,仲裁委员会出具的双方送达证明原件一份;
  4 、委托他人办理的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一份,公民代理的提供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代理人是律师的,提交律师事务所函原件一份及律师执业证复印件一份。
  撤销裁决和起诉
  
一、撤销裁决
  
(一)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1、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的;
  
2、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无管辖权的;
  
3、违反法定程序的;
  
4、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
  
5、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
  
6、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
  人民法院经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决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裁定撤销。
  仲裁裁决被人民法院裁定撤销的,当事人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不服裁决起诉
  当事人对《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劳动争议案件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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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绿园区劳动仲裁程序是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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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你好,我想咨询一下关于经济开发区的相关内容,请问大家长春市经开区劳动仲裁是怎样?
[律师回复]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二、提交材料
  登 记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申请人;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或者逾期未作出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立案受理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后,应当在五日内将仲裁申请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
  被申请人收到仲裁申请书副本后,应当在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答辩书。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答辩书后,应当在五日内将答辩书副本送达申请人。被申请人未提交答辩书的,不影响仲裁程序的进行。
  不予受理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申请人;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或者逾期未作出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庭前调解
  
1、仲裁庭在作出裁决前,应当先行调解。 调解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制作调解书。
  
2、 调解书应当写明仲裁请求和当事人协议的结果。调解书由仲裁员签名,加盖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发生法律效力。
  
3、调解不成或者调解书送达前,一方当事人反悔的,仲裁庭应当及时作出裁决。
  开庭审理
  
一、仲裁庭的组成:
  仲裁庭由三名仲裁员组成,设首席仲裁员。简单劳动争议案件可以由一名仲裁员独任仲裁。
  
二、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应当在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将仲裁庭的组成情况书面通知当事人。
  
三、回避
  
1、回避的理由
  
(1)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代理人的近亲属的;
  
(2)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
  
(3)与本案当事人、代理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裁决的;
  
(4)私自会见当事人、代理人,或者接受当事人、代理人的请客送礼的。
  
四、延期开庭
  仲裁庭应当在开庭五日前,将开庭日期、地点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当事人有正当理由的,可以在开庭三日前请求延期开庭。是否延期,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决定。
  
五、鉴定
  仲裁庭对专门性问题认为需要鉴定的,可以交由当事人约定的鉴定机构鉴定;当事人没有约定或者无法达成约定的,由仲裁庭指定的鉴定机构鉴定。
  
六、撤诉
  
1、申请人收到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可以视为撤回仲裁申请。
  
2、和解撤诉。
  
七、审理期限
  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先予执行
  
1、条件: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的案件;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不先予执行将严重影响申请人的生活。
  
2、先予执行申请书
  裁 决
  
一、审理期限
  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时,其中一部分事实已经清楚,可以就该部分先行裁决。
  
二、裁决先予执行
  仲裁庭对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的案件,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决先予执行,移送人民法院执行。
  仲裁庭裁决先予执行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明确;
  
(二)不先予执行将严重影响申请人的生活。
  劳动者申请先予执行的,可以不提供担保。
  
三、其他
  下列劳动争议,除法律另有规定的外,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一)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争议;
  
(二)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
  执 行
  
一、申请执行生效劳动仲裁裁决应提交的材料
  
1、申请执行书原件一份,写明执行的依据和理由,申请执行的内容,被执行人财产线索,并由申请人签名或盖章确认;
  
2、 申请人是劳动者的,提供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被申请人工商登记资料一份;
  申请人是用人单位方的,提供申请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一份。
  
3、 生效仲裁裁决书原件一份,仲裁委员会出具的双方送达证明原件一份;
  4 、委托他人办理的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一份,公民代理的提供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代理人是律师的,提交律师事务所函原件一份及律师执业证复印件一份。
  撤销裁决和起诉
  
一、撤销裁决
  
(一)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1、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的;
  
2、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无管辖权的;
  
3、违反法定程序的;
  
4、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
  
5、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
  
6、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
  人民法院经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决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裁定撤销。
  仲裁裁决被人民法院裁定撤销的,当事人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不服裁决起诉
  当事人对《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劳动争议案件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以上是对长春市经开区劳动仲裁的相关信息,希望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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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长春市劳动合同办理的详细流程:如果单位开通了网上办理,那么可以直接登录进去,输入相应的新进人员的个人信息提交,于次日起10内打印登记表一份,花名册一式三份到当地劳动中心确认,他们会在这四张纸上盖章,最后给你两张登记表放到劳务档案里。注意办理用工登记的时候需要带的材料除了花名册和登记表还有如下:外来人员要带身份证复印件及单位出具的外地用工证明。
1.大学生要带改派到单位的报到证
2.社会人员离职一个月内的要带原单位的劳动合同解除报告书
3.超过一个月的需要员工提供失业证  如果单位没有开通网上用工,需要先到劳动中心开通,携带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再去领张表填好就可以了  解聘备份:人员离职直接在网上用工登记中输入解除劳动关系员工信息,自动生成表格,打印出来一式四份盖上公章,拿到劳动中心确认即可。  办理社保:也是网上办理,如果没开通先要开通用工登记并且保证上面已录入人员,才能开通社保网上办理,这个也要去劳动中心填写表格。开通之后就简单了,用工登记审批通过后,即可在网上输入人员信息进行投保,相比用工登记这个要简单的多。  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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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我老公是做建筑工程师的,经常需要出差去长春考察工程项目,前几天他去工地时被掉落的钢筋砸伤,现在在住院,我现在已经赶往长春帮他办理相关工伤认定手续,请问长春市工伤认定流程是什么?
[律师回复]   
一、认定依据
  
1、《工伤保险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6号);
  
2、《工伤认定办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8号);
  
3、《吉林省实施lt;工伤保险条例gt;办法》(吉林省政府令第242号);
  
4、《吉林省工伤认定办法》(吉人社办字[2015]47号)。
  
二、申请条件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三、办理材料
  
1、工伤认定申请;
  
2、单位工伤事故调查报告;
  
3、证人证言;
  
4、医院诊断书、门诊手册、病程记录原件及复印件(患职业病人员需提供有效期内的职业病诊断书);
  
5、工伤职工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6、劳动合同书原件及复印件;
  
7、企业需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机关事业单位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
  
9、授权委托书
  
10、其他材料
  
(1)上下班途中发生机动车交通事故的,需提供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上下班路线图、作息时间表;
  
(2)因公受到暴力伤害的,需提供公安机关、司法机关作出的结论性文书;
  
(3)工亡申请的,需提供死亡证明。
长春市流产产假有多少天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法定产假98天,符合条件的可延长60天。
《吉林省女职工劳动保护实施办法》第十二条:女职工产假时间按下列规定执行:
一、正常生育的,产假为九十天(含产前十五天)
二、难产的,增加产假十五天
三、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十五天,
四、怀孕二十八周以上分娩的,享受正常生育产假。
第十三条:女职工怀孕不满四个月流产时,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意见,给予十五天至三十天的产假怀孕期满四个月以上流产时,给予四十二天产假。
产假期间,工资照发。
《吉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四十一条: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结婚、生育的夫妻,按照下列规定给予奖励或者福利待遇:
(一)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职工,享受婚假十五天;
(二)女职工凭生育情况证明增加产假六十天,同时给予男方护理假十五天;
(三)子女十六周岁以前入托(园)、入学、就医等,其费用由父母所在单位根据情况给予适当补助;
(四)职工在享受婚假、产假、护理假期间,按其正常工作对待,工资、奖金照发,其他福利待遇不变。
女职工经本人申请,单位同意,可延长产假至一年,产假延长期间工资按原额的百分之七十五发放,不影响调整工资、晋升级别、计算工龄。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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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的社会中,在就业、出行、购物等各种情形时,都是可能会遇到一些法律权益被他人侵害等一系列的法律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学习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面对这些法律问题时我们就可以通过法律的方式来维权了。在本文内容中我们对长春市绿园区劳动仲裁程序是什么?进行了解答,希望能解答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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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在长春十多年了,也攒了一些小金库,所以想在这所城市里面买套二手房住下来,用来做自己的容身之所,但不熟悉买卖房流程,所以请教一下长春市二手房买卖流程是怎样的?
[律师回复] 长春二手房交易的整个过程大致分为以下几个阶段:
(1)买卖双方建立信息沟通渠道,买方了解房屋整体现状及产权状况,要求卖方提供合法证件,包括房屋所有权证书、身份证及其他证件
(2)如果卖方提供的房屋合法,可以上市交易,买方可以交纳购房定金,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买卖双方通过协商,对房屋坐落位置、产权状况及成交价格、房屋交付时间、房屋交付、产权办理等的达成一致意见后,双方签订一式三份的房屋买卖合同
(3)买卖双方共同向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接受审查。符合上市条件的防腐准予办理过户手续,对无产权或部分产权未得到其他权共有人书面同意的情况拒绝申请,禁止上市交易
(4)立契。按交易部门事先设定的审批权限逐级申报审核,批准后交易双方才能办理立契手续。
(5)缴纳税费。要根据交易房屋的性质而定。比如房改房、危改回迁房、经济适用房与其他商品房的税费构成是不同的。
(6)办理产权转移过户手续。双方在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办理完产权变更登记后,交易材料移动到发证部门,买方凭领取房屋所有权通知单到发证部门申领新的产权证
(7)对贷款的买受人来说,在与卖方签订完房屋买卖合同后由买卖双方共同到贷款银行办理贷款手续,银行审核买方的资信,对双方要交易的房屋进行评估,确定买方的贷款额度,然后批准买方的贷款,待双方完成产权登记变更,买方领取房屋所有权证后,银行将贷款一次性发放。
(8)买方领取房屋所有权证、付清所有房款,卖方交付房屋并结清所有物业费后双方的二手房屋买卖合同履行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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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有人最近想要进行劳动仲裁的申请,想请问长春高新区劳动仲裁应该如何办理,劳动仲裁收费么?
[律师回复] 劳动仲裁不收费。
如果发生劳动争议,可以向企业所在地的劳动部门申请仲裁。
申请劳动仲裁需要提供:
(一)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二)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
(三)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根据我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五十三条 劳动争议仲裁不收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经费由财政予以保障。
第二十一条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本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
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第二十八条 申请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
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二)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
(三)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书写仲裁申请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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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绿园区劳动仲裁程序是怎样的?
为了更好的应对生活中可能会发生的法律问题,我们需要学习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站整理了一些与长春市绿园区劳动仲裁程序是怎样的?相关的法律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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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二手房市场交易流程怎么样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二、二手房买卖交易流程是怎样的 根据《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第七条的规定,房地产转让约定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一)房地产转让当事人签订书面转让合同; (二)房地产转让当事人在房地产转让合同签订后90日内持房地产权属证书、当事人的合法证明、转让合同等有关文件向房地产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申报成交价格; (三)房地产管理部门对提供的有关文件进行审查,并在7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申请的书面答复,7日内未作书面答复的,视为同意受理; (四)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实申报的成交价格,并根据需要对转让的房地产进行现场查勘和评估; (五)房地产转让当事人按照规定缴纳有关税费; (六)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房屋权属登记手续,核发房地产权属证书。 二手房买卖风险提示 1、确保房源可出售性和真实性,从源头上保障求购方的交易安全。 风险提示:求购方在交易前一定要查看房产证原件,避免“假房东”诈骗。 2、专业的估价及合理的挂牌价,可以缩短成交周期。 风险提示:挂牌价过高,信息冷藏无人问津,交易周期拉长。 3、风险提示:防止不法中介所拟定的“独家委托”、“限时委托”陷阱,看清委托期限及委托条件。 4、房地产交易中心强制规定,进一步确保房源的可出售性和真实性。 风险提示:无备案登记不允许过户,登记备案之日起15天内方能进行交易过户。 5、确认客户的真实身份,从源头上保障出售方的交易安全。 风险提示:警惕不法分子以看房的名义上门实施盗窃和抢劫等犯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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