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上存在两种观点:
第一种观点认为:双倍工资差额也属劳动报酬,诉讼时效应当从李某离职之日起算。
第二种观点认为:双倍工资不属于劳动报酬,而是赔偿金性质,应从入职第2个月开始计算。
一般遵从于第二种观点。根据我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27条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时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27条第4款规定,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间的限制;
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从上述规定可以看出,劳动争议的诉讼时效为1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对于拖欠劳动报酬的,适用特殊时效,即该1年起算点是从劳动者离职之日起计算。
二、公司开会培训算加班吗
公司开会培训一般不算是加班,但还是需要具体情况进行具体分析。
为了用人单位的直接或间接利益,在工作时间以外提供额外劳动。为了确定员工是否属于加班加点,一般会依照以下几点进行判断:
(一)是否为用人单位所要求或是否体现用人单位的意志;
(二)是否为了用人单位的利益;
(三)是否在标准工作时间之外。
如果符合上述三个条件,应当视作加班加点。公司是占用劳动者休息时间培训的最终受益者。通常情况下,培训应当在正常的工作时间内进行,而将其安排在节假日或其它休息时间,无疑节约了正常的工作时间,公司自然可以通过挤出来的正常工作时间获得更多的效益。
员工通过培训获得技能,或者明确、了解业务流程规则等,有利于更好开展工作,为公司创造出更多、更好的经济效益。虽然培训不属于直接生产经营,但它却促进了生产经营,最终使公司受益。所以,公司占用下班后时间培训员工,是属于加班加点的情形。劳动者有权要求获得加班费,公司应当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员工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加班工资。
公司开会培训一般不算是加班,但还是需要具体情况进行具体分析。如果公司对员工的培训安排在工作时间之外,并且明显是从单位自身的利益而出发,那么员工可以要求支付加班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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