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会控制权包括哪些?

最新修订 | 2024-0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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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董事会控制权包括:控制公司股东会的表决权、控制董事的提名方式、对董事的资格进行审查、限制董事的更换数量以及限制股东提名董事的人数。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检查董事会决议的实施情况。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董事会控制权包括哪些?

一、董事会控制权包括哪些?

1、控制公司股东会的表决权,选举或指派代表自己利益的董事成员。

2、控制董事的提名方式。董事一般由股东、董事会成员提名,甚至还可以公开召集候选人。董事会提名最常见,一旦发生控制权之争,董事会就会利用公司章程不明确之处或特别规定来剥夺股东的提名。

3、对董事的资格进行审查。例如,公司章程规定,董、监事候选人产生程序是:由董事会召开股东座谈会,听取股东的意见,审查候选人任职资格,最终确定候选人。

4、限制董事的更换数量。即规定每年只能改选部分董事,通过设置更换董事的比例,原控制人可保持在董事会中的优势地位。

5、限制股东提名董事的人数。例如,公司章程规定,由董事会根据股东股权结构确定选举或改选的董事名额。

二、对董事会的规定有哪些?

公司法

第一百零八条 【董事会组成、任期及职权】股份有限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五人至十九人。

董事会成员中可以有公司职工代表。董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本法第四十五条关于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任期的规定,适用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本法第四十六条关于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职权的规定,适用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第一百零九条 【董事长的产生及职权】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可以设副董事长。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检查董事会决议的实施情况。副董事长协助董事长工作,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履行职务;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履行职务。

第一百一十条 【董事会会议的召集】董事会每年度至少召开两次会议,每次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日前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或者监事会,可以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长应当自接到提议后十日内,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

董事会召开临时会议,可以另定召集董事会的通知方式和通知时限。

第一百一十一条 【董事会会议的议事规则】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董事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

董事会决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

第一百一十二条 【董事会会议的出席及责任承担】董事会会议,应由董事本人出席;董事因故不能出席,可以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委托书中应载明授权范围。

董事会应当对会议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董事应当对董事会的决议承担责任。董事会的决议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股东大会决议,致使公司遭受严重损失的,参与决议的董事对公司负赔偿责任。但经证明在表决时曾表明异议并记载于会议记录的,该董事可以免除责任。

第一百一十三条 【经理的设立与职权】股份有限公司设经理,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

本法第四十九条关于有限责任公司经理职权的规定,适用于股份有限公司经理。

第一百一十四条 【董事兼任经理】公司董事会可以决定由董事会成员兼任经理。

第一百一十五条 【公司向高管人员借款禁止】公司不得直接或者通过子公司向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提供借款。

第一百一十六条 【高管人员的报酬披露】公司应当定期向股东披露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从公司获得报酬的情况。

控制董事会的方式并不是国家法律制度统一规定的,应该由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一般情况下都应该体现在公司章程中,如果确定了公司章程,股东及董事成员都应该执行公司章程。

我国的董事会是我国的每一个公司里必要设立的经营管理的组织,此时我们在决定公司的重大事项或者是董事会内部的重大事项的时候都是要通过董事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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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程承包合同施工成本控制要以工程承包合同为依据、分析,从而采取措施改进以后的工作,从而使得施工成本控制工作变得更加复杂和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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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控制人责任包括:对公司重大事项的表决权等。在我国的公司的内部的经营管理中,实际控制人可以单独或者联合控制一个公司的股份、表决权超过该公司股东名册中持股数量最多的股东行使的表决权;单独或者联合控制一个公司的股份、表决权达到或者超过百分之三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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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的分类包括哪些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董事的分类
董事一般分为执行董事(常务董事)和非执行董事。一般来说,执行董事是那些全职负责公司管理的人。而非执行董事是那些从外部引入的有丰富经验的专家,他们使公司的决策基于更加客观的视觉。很多在2020年左右重组的公司,都刻意增加非执行董事的人数和职权,因为人们普遍相信一个更加客观的视觉能限制公司结构臃肿和盲目自大,也能减少公司丑闻的发生。这种观点并不新鲜,和英国的Cadbury委员会于1992年提出的建议很相似。
实际情况中,执行董事普遍倾向于让更多熟悉公司业务的人进入董事会。
另外有些公司的工会影响力较大时,亦会借由与资方的团体协约或是公司章程内明定由工会推派一定数目的劳工董事(工会董事)进入董事会,以保障劳方的权益。
在一些国家,也把那些不是董事的实权人物称为影子董事。一个影子董事是指虽然不是董事,但是实际行使董事职权的人(很多是因为他们自以为已经获得了适当的授权)。影子董事不是董事,但是却不经合理途径去寻求控制公司。
二、什么是董事
董事(Member of the Board, Director) 是指由公司股东会选举产生的具有实际权力和权威的管理公司事务的人员,是公司内部治理的主要力量,对内管理公司事务,对外代表公司进行经济活动。占据董事职位的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但法人充当公司董事时,应指定一名有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为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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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的分类包括什么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一、董事的分类
董事一般分为执行董事(常务董事)和非执行董事。一般来说,执行董事是那些全职负责公司管理的人。而非执行董事是那些从外部引入的有丰富经验的专家,他们使公司的决策基于更加客观的视觉。很多在2020年左右重组的公司,都刻意增加非执行董事的人数和职权,因为人们普遍相信一个更加客观的视觉能限制公司结构臃肿和盲目自大,也能减少公司丑闻的发生。这种观点并不新鲜,和英国的Cadbury委员会于1992年提出的建议很相似。
实际情况中,执行董事普遍倾向于让更多熟悉公司业务的人进入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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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对于董事和实际控制人有什么区别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控股股东,是指其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股东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百分之五十,但依其出资额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
实际控制人是指虽不是公司的股东,但通过投资关系、协议或者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支配公司行为的人。
实际控制人与控股股东的区别如下:
1、实际控制人,一般为自然人,控股股东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
2、实际控制人可以和被控制企业没有直接的资本纽带关系,即可以不是被控企业的股东而控股股东一定是股东。
3、实际控制人,是指虽不是公司的股东,但通过投资关系、协议或者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支配公司行为的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七条
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十)修改公司章程
(十
一)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对前款所列事项股东以书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的,可以不召开股东会会议,直接作出决定,并由全体股东在决定文件上签名、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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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1、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人数较少和规模较小的,可以设一名执行董事,不设立董事会。执行董事可以兼任公司经理。执行董事的职权,应当参照公司法中关于董事会的规定,由公司章程规定。有限责任公司不设董事会的,执行董事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2、非执行董事也就是外部董事,是指不在公司任职的董事,但不能是与公司业务有竞争关系的企业的高级管理人员。非执行董事与董事不同,董事是有性的非执行董事,一般是指不在公司任职并且与公司没有关联关系的非执行董事。执行董事拥有议案的决议权和执行权,非执行董事只拥有公司议案的提出权。
《关于上市公司建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董事应当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担任董事应当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一)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二)具有本《指导意见》所要求的性;
(三)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规则;
(四)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或者其他履行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五)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条件。
董事必须具有性下列人员不得担任董事:
(一)在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直系亲属是指配偶、父母、子女等;主要社会关系是指兄弟姐妹、岳父母、儿媳女婿、兄弟姐妹的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等);
(二)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者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
(三)在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
(四)最近一年内曾经具有前三项所列举情形的人员;
(五)为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六)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
(七)中国认定的其他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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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董事会控制方式有哪些
控制董事会的方式包括对董事的资格进行审查,可以通过公司章程限制董事的更换数量及股东提名董事的人数,可控制董事的提名方式。另外,董事基本上是由股东提名的,所以也要控制公司股东会的表决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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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经营
董事长职责范围包括哪些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公司董事长是企业的最高负责人,享有管理公司的权利,也需要对公司行为负责。董事长拥有如下权利:
1、主持股东大会和召集、主持董事会会议;
2、召集和主持公司管理委员会会议,组织讨论和决定公司的发展规划、经营方针、年度计划以及日常经营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3、检查董事会决议的实施情况,并向董事会提出报告;
4、提名公司总经理和其他高层管理人员的聘用、决定报酬、待遇以及解聘,并报董事会批准和备查;
5、审查总经理提出的各项发展计划及执行结果;
6、定期审阅公司的财务报表和其他重要报表,全盘控制全公司系统的财务状况;
7、签署批准公司招聘的各级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
8、签署对外重要经济合同、上报印发的各种重要报表、文件、资料;
9、处理其他由董事会授权的重大事项;
10、检查董事会决议的实施情况,并向董事会报告;1
1、签署公司股票、公司债券;1
2、由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董事会闭幕期间行使董事会的部分职权;1
3、提议召开临时董事会;1
4、除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决定的事项外,董事长对公司重大业务和行政事项有权做出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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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执行董事包括哪些权利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非执行董事包括哪些权利问题解答如下,
1、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人数较少和规模较小的,可以设一名执行董事,不设立董事会。执行董事可以兼任公司经理。执行董事的职权,应当参照公司法中关于董事会的规定,由公司章程规定。有限责任公司不设董事会的,执行董事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2、非执行董事也就是外部董事,是指不在公司任职的董事,但不能是与公司业务有竞争关系的企业的高级管理人员。非执行董事与董事不同,董事是有性的非执行董事,一般是指不在公司任职并且与公司没有关联关系的非执行董事。执行董事拥有议案的决议权和执行权,非执行董事只拥有公司议案的提出权。
《关于上市公司建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董事应当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担任董事应当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一)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二)具有本《指导意见》所要求的性;
(三)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规则;
(四)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或者其他履行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五)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条件。
董事必须具有性下列人员不得担任董事:
(一)在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直系亲属是指配偶、父母、子女等;主要社会关系是指兄弟姐妹、岳父母、儿媳女婿、兄弟姐妹的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等);
(二)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者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
(三)在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
(四)最近一年内曾经具有前三项所列举情形的人员;
(五)为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六)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
(七)中国认定的其他人员。
控告书包括哪些内容
[律师回复] 控告书一般分为首部、正文、尾部三部分
1、首部。
应当依次写明下列事项:
(1)文书名称,即"刑事控告书"。
(2)控告人的身份。包括控告人的姓名 、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控告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写明单位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姓名和职务。如有委托代理人的,应写明委托代理人的身份事项。
(3)被控告人的身份,基本与控告人的事项相同。
2、正文。
是刑事控告书的主体部分,包括控告的请求和事实理由。
(1)控告请求。主要是请求公检法机关解决纠纷的具体事项,即控告人通过控告所要达到的目的。控告的请求应明确、具体、合法合理,同时应注意不要遗漏。
(2)控告请求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这里所说的事实是被控告人的具体犯罪事实,要具体写出被控告人实施犯罪的时间、地点、目的、动机、手段、情节和结果,这部分一定要写得清楚明白,以便于人民法院查证核实。理由,就是以所叙被控告人的犯罪事实为依据,分析其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自己造成的损失或伤害,明确指出被告人的行为所触犯的刑法的具体条款和构成的罪名,并重申控告请求。
3、尾部。
依次写明:致送公检法机关的名称、控告人签章、时间和附件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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