换单位了社保如何衔接

最新修订 | 2024-09-27
浏览10w+
孟理昕律师
孟理昕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129人
专家导读 社保接续的方法是:一、应当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在原单位无法定过错的情形之下,你有两种方法解除合同:一是与原单位协商一致;二是提前30天书面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合同。
换单位了社保如何衔接

一、换单位了社保如何衔接

1、应当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在原单位无法定过错的情形之下,有两种方法解除合同:一是与原单位协商一致;

2、提前30天书面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合同。

3、原单位会在解除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把应当给的手续给本人,其它的交给社会保险机构)。

二、社保断交会有什么影响

1、社保中的养老保险,养老保险交满15年后,退休了才能享受终身。一般这15年是累计计算,中间要是断了,可以续上,不过即使续上,也会影响到未来的退休待遇。养老保险间断缴费几年,基础养老保险金的计发比例就会少几个百分点。

2、医疗保险女性要交够20年、男性要交够25年,退休了才能享受终身。医疗保险自停交之日起有3个月缓冲期,如果超过了这个期限,连续缴交年限要重新计算。对于医疗保险的中断,最直接的影响就是没有医疗报销功能了,停保期间产生的医疗费不予报销,只有续上后期间产生的医疗费才可以报销。

3、对于其他几个保险,断了缴费倒没有太大的影响,如失业保险生育保险住房公积金这三样,只要在用之前交够1年就行,且工伤保险是即交即用。

养老保险交满15年后,退休了才能享受终身。一般这15年是累计计算,中间要是断了,可以续上,不过即使续上,也会影响到未来的退休待遇。养老保险间断缴费几年,基础养老保险金的计发比例就会少几个百分点。



看完还有疑惑?建议直接问律师
最快9秒应答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2.1k字,预估阅读时间7分钟
浏览全文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007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换单位了社保如何衔接
一键咨询
  • 徐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5****626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6****310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0****054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1****515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4****224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1****583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5****351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7****335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78****537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7****766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4****815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1****876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8****154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4****204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6****074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吐鲁番156****6569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哈密188****9510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伊犁156****9856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换单位了社保如何衔接
社保接续的方法是:一、应当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在原单位无法定过错的情形之下,你有两种方法解除合同:一是与原单位协商一致;二是提前30天书面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合同。
10w+浏览
劳动纠纷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换单位了社保如何衔接
社保接续的方法是:一、应当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在原单位无法定过错的情形之下,有两种方法解除合同:一是与原单位协商一致;二是提前30天书面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合同。
10w+浏览
劳动纠纷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007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换单位后社保如何衔接
换单位后,社保处理很简单。 只需原单位办理停保,新单位办理参保,社保关系就自动转入新单位了。 注意,大多数公司规定,15日前入职新公司缴当月社保,15日后入职则次月开始缴纳。 同样,15日前离职原公司不缴当月社保,15日后离职则可缴当月社保。 所以,提前了解两公司的申报周期,确保社保顺利过渡,避免损失。
10w+浏览
劳动纠纷
东莞的社保因为离职停了,现在在惠州工作,社保怎么衔接
[律师回复] 离职后社保多久才会停要看当地的社保机构的缴费申报期和缴费时间,离职后原单位一般情况会下个月停止缴费。可携单位出具的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去办理 具体事宜建议咨询社保部门。我国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离职后社保怎么处理:
1.养老保险 养老保险有个人账户,身份证号就是帐号,辞职后可以有三种处理方式:
(1)停止交费,形成缴费年限中断,个人账户积累停止,但只要时间不长对今后影响不大;
(2)由个人全额缴纳,即不中断缴费把过去连同企业缴纳的部分一并自己缴纳,但这样个人负担较重不太合算;
(3)如果到外地谋职可以办理保险转移手续,到新的就业地区。不管哪种方法,找到新的工作单位按原帐号继续缴费即可,不用补交,但就是不能退。
2.医疗保险 医疗保险,也有个人账户,辞职后处理方法基本同养老保险,个人账户里的钱可以在当地继续使用。
3.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 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都没有个人账户,辞职后保险自动解除,但失业保险只要缴费满一年,不是个人原因造成的失业,就可以领取。
4.住房公积金 住房公积金,有个人账户,企业和个人缴纳的费用,全部形成个人账户总额,就如同银行的零存整取所有权属个人,辞职后只不过停止了存钱,但账户的钱还是你的,只要符合公积金提取规定,随时可以提取,以后也可以续交,永远不会作废。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换单位后社保如何衔接
换单位后,社保处理很简单。只需原单位办理停保,新单位办理参保,社保关系就自动转入新单位了。注意,大多数公司规定,15日前入职新公司缴当月社保,15日后入职则次月开始缴纳。同样,15日前离职原公司不缴当月社保,15日后离职则可缴当月社保。所以,提前了解两公司的申报周期,确保社保顺利过渡,避免损失。
10w+浏览
劳动纠纷
督促步骤与诉讼步骤的衔接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督促程序与诉讼程序的衔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七条 人民收到债务人提出的书面异议后,经审查,异议成立的,应当裁定终结督促程序,支付令自行失效。
支付令失效的,转入诉讼程序,但申请支付令的一方当事人不同意提讼的除外。
当人民收到债务人书面异议后,审核通过的,督促程序终结,支付令失效,案件转入诉讼程序。
督促程序的流程
1.申请。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督促程序由债权人向人民申请支付令而开始。民事诉讼法规定,申请支付令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的。即申请人对被申请人没有给付金钱等其他债务,只存在被申请人未向申请人给付金钱或者有价证券的情形。例如甲乙签订了购销钢材的合同,甲按照合同的约定向乙交付了钢材,乙未按期给付货款,此时,甲对乙没有其他债务纠纷,可以申请发布支付令。如果甲向乙要货款前,还未向乙发货,此时他就不能申请支付令。
(2)支付令能够送达到债务人的。债务人不在我国领域内,或者债务人下落不明需要公告送达,都属于不能送达,在这两种情况下,不能申请支付令。
申请支付令,应当提交申请书,写明请求给付金钱或者有价证券的数量和所根据的事实和证据。事实是指双方债权债务关系存在及债务人没有履行债务的事实。对于提出的事实,要有相应的证据加以证明。申请书应当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提出。至于哪个是有管辖权的人民,取决于争议法律关系的性质和民事诉讼法关于管辖的规定。例如,如果是因为合同关系请求给付金钱,可以向合同履行地或者被告所在地人民申请。
2.审理。债权人提出申请后,人民应当在5日内通知债权人是否受理。对符合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申请条件的,人民都应当受理。为迅速解决债务争议,人民受理申请后,仅审查债权人提供的事实和证据,不需要询问债务人及开庭审理。人民经审查,认为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合法,应当在受理之日起15日内直接向债务人发出支付令;申请不成立的,应当裁定予以驳回。申请不成立包括债权债务关系不明确及债权债务不合法等。
3.异议的提出。人民发布支付令前仅审查了申请人提出的事实和证据,没有接触被申请人,没有让被申请人对申请人的请求答辩,为了平等地保护当事人双方的合法权益,民事诉讼法规定,债务人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15日内可以提出书面异议。人民收到债务人提出的书面异议后,应当裁定终结督促程序,支付令自行失效。这时,申请人如果认为有必要,可以就该事项提讼,人民对该诉讼按普通程序审理。
4.执行。债务人收到人民的支付令后,如果认为债权债务关系存在,没有异议,应当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15日内向债权人清偿债务;如果债务人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15日内既不履行支付令又不提出异议的,申请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007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换了工作单位社保怎么衔接
换了工作单位社保想要衔接就需要与原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在原单位没有过错的情况之下,可以与原用人单位协商一致解除合同,也可以提前三十天以书面的方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只要办理了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那么就可以在十五天之内办理档案,以及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若是对换了工作单位社保怎么衔接有疑问的,参考下文。
10w+浏览
劳动纠纷
新旧《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衔接
[律师回复] 经营者在市场交易中,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遵守公认的商业道德。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把不正当竞争行为划分为限制竞争行为和妨碍公平竞争行为两大类。
1、假冒、仿冒行为
具体包括:
(1)假冒他人的注册商标;
(2)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或者使用与知名商品近似的名称、包装、装潢,造成和他人的知名商品相混淆,使购买者误认为是该知名商品;
(3)擅自使用他人的企业名称或者姓名,引人误认为是他人的商品;
(4)在商品上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名优标志等质量标志,伪造产地,对商品质量作引人误解的虚假表示。
2、限购排挤行为
限购排挤行为是指公用企业或依法具有独占地位的经营者限定他人购买其指定的经营者的商品,以排挤其他经营者的公平竞争的行为。
3、滥用行政权力限制竞争的行为
滥用行政权力限制竞争的行为,是指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滥用行政权力,限定他人购买其指定的经营者的商品,限制其他经营者正当的经营活动,以及限制外地商品进入本地市场或者本地商品流向外地市场,干扰、阻碍正常的交易活动的行为。
4、商业贿赂行为
商业贿赂行为,是指经营者采用财物或者其他手段进行贿赂,以销售或者购买商品的行为。
5、虚假宣传行为
虚假宣传行为,是指经营者利用广告或者其他方法,对商品的质量、制和成分、性能、用途、生产者、有效期、产地等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的行为。
6、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
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经营者采用下列手段侵犯商业秘密:
(1)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
(2)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上述手段所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
(3)违反约定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掌握的商业秘密。
快速解决“涉外专长”问题
当前6007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您好,去年缴费农村社保300元,今年开始单位上班缴了社保。请问怎么衔接?
[律师回复] 有三种办法,分别如下:
1、有单位交养老保险,可以先把农村的养老保险停掉。
2、如果有重复缴费部分,去社保局把单位的养老保险缴费明细打印一份,拿到农村养老保险参保的社保局办重复缴费的退费手续。
3、如果不是同时复缴费的,将来辞职,可以把单位的养老保险到社保局开转移证明,把证明交农村养老保险参保社保局,把两地社保累计在一起。扩展资料:养老保险的作用:有利保证劳动力再生产通过建立养老保险的制度,有利于劳动力群体的正常代际更替,老年人年老退休,新成长劳动力顺利就业,保证就业结构的合理化。有利于社会的安全稳定养老保险为老年人提供了基本生活保障,使老年人老有所养。对于在职劳动者而言,参加养老保险,意味着对将来年老后的生活有了预期,免除了后顾之忧,从社会心态来说,人们多了些稳定、少了些浮躁,这有利于社会的稳定。有利于促进经济的发展各国设计养老保险制度多将公平与效率挂钩,尤其是部分积累和完全积累的养老金筹集模式。劳动者退休后领取养老金的数额,与其在职劳动期间的工资收入、缴费多少有直接的联系,这无疑能够产生一种激励劳动者的职期间积极劳动,提高效率。
劳动争议仲裁与诉讼程序的衔接
[律师回复] 1、由于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少于仲裁裁决事项,导致已被仲裁裁决所支持的事项无法申请强制执行。
2、在实践当中,大多数劳动争议仲裁案件都是由劳动者申请仲裁,用人单位是被申请人,很多的仲裁裁决结果都是用人单位履行义务,因此,仲裁裁决之后,大量的诉讼案件是由用人单位作为原告向法院提起诉讼。用人单位起诉后(如起诉请求判决用人单位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法院经审理认为应支持其诉请,则判决用人单位不支付经济补偿金;如法院认为其诉请不应得到支持,则判决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若干元。
3、这里的问题在于,根据“不告不理”的民事诉讼基本原则,法院的审理是依据原告(用人单位)的起诉而进行,对于原告并未起诉的仲裁裁决内容,则不在法院审理范围内。在仲裁裁决结果为用人单位履行多项给付义务时,这导致已经被仲裁裁决所支持而当事人双方均无异议的部分裁决内容因裁决书的无效,而无法得到执行。
4、在仲裁裁决之后劳动者一方不服而起诉时也经常出现这样的问题。在实践当中,有的劳动者只是对裁决中的部分事项不服,而起诉时只将不服的部分仲裁裁决内容列为诉讼请求,法院固然也只是针对劳动者的诉讼请求进行审理和判决,不论法院是否支持其诉讼请求,已经被仲裁裁决所支持的部分事项因裁决书的无效而变为一只空文,劳动者要求用人单位履行其未起诉部分的裁决事项也没有有效的裁判文书。
5、在起诉后仲裁裁决即不生效的规定及“不诉不理”基本原则的制约下,劳动者容易陷入被动不利的局面。特别是仲裁裁决之后,劳动者对裁决结果并无异议因而未起诉,而用人单位因对多项裁决内容中的某一项不服(如加班费),在收到裁决书十五日内提起诉讼。在法院审理过程中,认为劳动者主张(加班费)依据不足,而判决用人单位不支付加班费。
6、事实上双方对于加班费之外的其他项仲裁裁决内容(如经济补偿金、工资等)并无异议,判决生效之后,劳动者要求用人单位支付仲裁裁决所支持的如经济补偿金、工资等时,若用人单位拒绝,则劳动者就陷入没有合法有效的执行依据的困境,因为仲裁裁决不生效,而法院判决书只对加班费进行判决。这显然不利于对劳动者合法权益的保护。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劳动纠纷 > 社保纠纷 > 换单位了社保如何衔接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