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置权人应当给债务人还是债权人

最新修订 | 2024-08-02
浏览10w+
卢滨律师律师
卢滨律师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284人
专家导读 留置权是指债务人而非债权人,主要是指留置权的所有人。留置是指债权人以合法方式占有债务人的财产,在由此产生的债权清偿前留置该财产,并在一定期限内未清偿债务时,依法变卖留置财产,并取得优先从价格权。
留置权人应当给债务人还是债权人

一、留置权人应当给债务人还是债权人

留置权是指债权人按照合同的约定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债务人不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权依照法律规定留置财产,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1、留置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留置物保管费用和实现留置权的费用。留置财产为可分物的、留置财产的价值应当相当于债务的金额。

2、债务人逾期未履行债务的,留置权人可以与债务人协议以留置财产折价,也可以就拍卖、变卖留置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

3、留置权人有权收取留置财产的孳息。所收取的孳息应当先充抵收取孳息的费用。

4、留置权人负有妥善保管留置财产的义务,因保管不善致使留置财产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5、债务人与债权人应当在合同中约定,债权人留置财产后,债务人应当在不少于两个月的期限内履行债务。债权人与债务人在合同中未约定的,债权人留置债务人财产后,应当确定两个月以上的期限,通知债务人该期限内履行债务。

二、留置权成立需要具备哪些要件?

1、债权人占有债务人之动产。债权人须合法占有债务人动产。

2、债权已届清偿期。债权人的债权未届清偿期,其交付或返回所占有标的物的义务已届履行期的,不能行使留置权。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债务人无支付能力的除外。

3、动产之占有与债权属同一法律关系。另依我国物权法律制度规定,企业之间留置不受同一法律关系之限制。

三、留置权的法律特征是什么?

1、具有物权

留置权发生两次效力,即留置标的物和变价并优先受偿。在中国,尽管民法通则将留置权规定在“债权”一节中,但通说认为留置权具有物权性,是一种担保物权。民法通则第八十九条第四项规定:“按照合同约定一方占有对方的财产,对方不按照合同给付应付款项超过约定期限的,占有人有权留置该财产,依照法律的规定以留置财产折价或者以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得到偿还。”

2、不可分性

即债权得到全部清偿之前,留置权人有权留置全部标的物。不可分性是物权,特别是担保物权的共性。留置权作为一种担保物权,当然具有不可分性。所谓留置权的不可分性,是指留置权的效力就债权的全部及于留置物的全部。

3、从属性

留置权实现时,留置权人必须确定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留置权为担保债权而设立,故留置权从属于其所担保的债权,它们之间形成主从关系:债权为主权利,留置权为从权利。这种从权利为从物权,而非债权。有人认为留置权为从债权,这是对留置权从属性的误解,无疑否定了留置权物权效力的本质属性。

当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债权人可以依法行使留置权处理债务人的动产。当然,债权人在行使留置权时必须遵守一定的规则,不得损害债务人的动产。


看完还有疑惑?建议直接问律师
最快9秒应答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3.4k字,预估阅读时间12分钟
浏览全文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000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留置权人应当给债务人还是债权人
一键咨询
  • 157****610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8****855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8****470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6****312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4****355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4****714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6****423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0****116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0****112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泰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4****646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5****054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3****282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6****361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2****455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2****571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吐鲁番156****6569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哈密188****9510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伊犁156****9856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留置权人是债权人吗?
留置权人是不是债权人留置权的法定性是指留置权是法定担保物权,其成立条件、适用范围、担保范围、效力、消灭都由法律明确规定,不允许当事人自行约定。依照法律规定而发生的留置权,具有直接支配留置物和留置物的交换价值的效力,债务人不履行给付时,债权人可以留置和依法变价留置物。
10w+浏览
债权债务
债权人应当应该如何实现留置权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债权人应当应该如何实现留置权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债权人应当如何实现留置权
一、债权人应该如何实现留置权
《物权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留置权人与债务人应当约定留置财产后的债务履行期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留置权人应当给债务人两个月以上履行债务的期间,但鲜活易腐等不易保管的动产除外。
债务人逾期未履行的,留置权人可以与债务人协议以留置财产折价,也可以就拍卖、变卖留置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
留置财产折价或者变卖的,应当参照市场价格。
《担保法》第八十七条规定,债权人与债务人应当在合同中约定,债权人留置财产后,债务人应当在不少于两个月的期限内履行债务。债权人与债务人在合同中未约定的,债权人留置债务人财产后,应当确定两个月以上的期限,通知债务人在该期限内履行债务。
债务人逾期仍不履行的,债权人可以与债务人协议以留置物折价,也可以依法拍卖、变卖留置物。 留置物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后,其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债务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物权法》第八十八条规定,留置权因下列原因消灭:
(一)债权消灭的;
(二)债务人另行提供担保并被债权人接受的。
二、什么是债权人的留置权
留置权是指债权人按照合同的约定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债务人不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权依照法律规定留置财产,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留置权的概念最早是出现在《德国民法典》中。一般认为,留置权源于罗马法的“恶意抗辩权”,后来“恶意抗辩权”发展为“同时履行抗辩权”和“留置权”。
从各国立法看,留置权有债权性留置权和物权性留置权之分。债权性留置权只是作为双务合同中债权人对债务人享有的一种抗辩权,它不是一种担保物权,而是债权的一种特别效力或债权效力的一种延伸,其主要以法国、德国为代表。
物权性留置权是作为的担保物权而加以规定的,债权人可以将留置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不管是债权性留置权还是物权性留置权,它们的目的是共同的,就是担保债的履行,是一种债权的保障方式。
正如我国《担保法》所言:“为了促进资金融通和商品流通,保障债权的实现”。
快速解决“债权债务”问题
当前6000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有留置权的债权,债务人有留置权的合同吗
[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热门推荐:债务追讨债务转让协议债务转移合同债务债务纠纷书债权融资债务纠纷几乎所有的人都知道,合同的种类那是有很多的,但却很少有人知道,并不是所有合同中的债权人都享有留置权。其实,在我国法律法规的规定下,债权人有留置权的合同是很少的。下面,小编就来告诉大家债权人有留置权的合同有哪些。
一、债权人有留置权的合同
1、加工承揽合同按照加工承揽合同,承揽人应当用自己的设备、技术和劳力,为定作人加工、定作、修理、修缮或完成其他工作;定作方应当接受承揽人制作的物品或完成的工作成果,并给付报酬。如果定作方超过领取期限六个月不领取定作物,给付报酬的,承揽方有权将定作物折价或变卖,应得价款或所得价款在扣除报酬、保管费用后,剩余的返还给定作方。当然,有的承揽合同采取留置定作物方式仍不能弥补承揽人损失时,还可以适用违约责任,追索定作人的违约金和赔偿金。
2、基本建设合同中的建筑安装承包合同按照建筑安装承包合同,建筑安装单位应按时、按质、按量完成与建设单位约定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按时提供必要的技术文件资料和其他工作条件,验收已完成的项目并给付报酬。如果建筑安装单位履行了自己的义务后,建设单位不给付报酬达一定期限,建筑安装单位可对建设项目实行留置,行使其留置权。当然,由于建筑安装承包合同具有极强的计划性,建筑安装单位在行使其留置权时,注意不能与国家计划相冲突,否则不能行使。
3、保管合同根据保管合同,保管人为存货人保管财产,保管合同终止时,存货人应按合同规定支付报酬。如果存货人拒绝支付报酬达一定期限,保管人即可对其保管物行使留置权,将保管物折价或变卖,以应得价款或所得价款清偿其保管费。
4、运输合同中的货运合同按照货物运输合同,承运人应将托运的货物运送到指定地点,并交给收货人,托运人应当给付规定的运输费用。如果承运人将托运的货物运到指定地点后,托运人在一定期限内始终不给付运输费用,那么承运人可将托运的货物留置,折价或变卖求偿。
5、财产租赁合同按照租赁合同,出租人将租赁物交给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给付报酬并于使用(收益)完毕后返还原物。如果承租人不按时交纳租赁费用,出租人可在解除租赁合同的同时留置承租人的相应财产。
6、委托合同和信托合同按照委托合同和信托合同,受托人以委托人的名义或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办理一定的委托事务,委托人应补偿受托人因完成委托事务所支出的费用,并给付一定报酬。如果受托人完成委托事务后,委托人不履行其义务达一定期限,受托人可将其占有的委托人的物品或有价证券留置,从中求偿。
二、留置权的实现程序根据我国《担保法》的规定,留置权的实现应依以下的程序进行:
1、债权人行使留置权后,债务人应当在不少于2个月的期限内履行债务;双方当事人可以自行约定,但不得少于2个月。
2、宽限期届满后,债务人仍不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与债务人协议以留置物折价,也可以依法拍卖或变卖留置物,以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留置财产折价或者变卖的,应当参照市场价格。债权人有留置权的合同有哪些呢通过上面的介绍,我们了解到,债权人有留置权的合同有加工承揽合同、基本建设合同中的建筑安装承包合同、保管合同、运输合同中的货运合同、委托合同和信托合同。小编还给大家介绍了每一种合同遇到什么情况债权人可以使用留置权,还有留置权的实现程序,应该对大家会有帮助。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留置人是债权人还是债务人?
置权人是债务人而不属于债权人。就像是交押金的客人,其依然是押金的拥有者。而主人则是押金的保管者,他就是留置权人。
10w+浏览
债权债务
什么是留置权,债权人可以放弃留置权吗?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一.什么是留置权留置权是民法中的一种权利,是指债权人按照合同的约定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债务人不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权依照法律规定留置财产,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比如说修理厂修理你的汽车,如果你没有付修理费,修理厂有权利临时占有你的汽车不还,直至你偿还修理费为止。二.债权人可以放弃留置权吗《担保法》第八十四条第三款规定,“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不得留置的物”,承认了当事人可以约定部分地排除留置权。根据当事人意思自治的原则,《担保法》司法解释进一步作出了当事人可以约定全部地排除留置权。该解释107第规定:“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排除留置权,债务履行期届满,债权人行使留置权的,人民不予支持。”留置是债权人以继续占有控制债务人的财产,迫使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担保方式。留置权是债权人依照法律的规定而直接享有的权利,具有直接支配留置物和留置物的交换价值的效力。留置是《担保法》规定的一种债的担保方式,实质上是法定质权。留置权的取得条件、适用范围、担保范围和留置权的效力、留置权的实现、消灭都由法律明确规定,不允许当事人约定,这是留置权与其他担保物权的区别之一。既然留置权是债权人的权利,债权人可以依法享有留置权,也可以预先抛弃留置权。法律虽然不允许当事人任意设定留置权,但是,根据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应当允许当事人约定排除留置权。《担保法》和《担保法》司法解释明确了允许当事人预先排除留置权的行使正是基于这一理由。当事人在合同中预先约定排除留置权的,债权人在留置权条件成立时也不能留置该物,只能采取其他措施来实现自己的债权,即使诉至人民,人民也不予以支持。
对于留置权,相信大家都不是很了解,我也一样,因此在这里问问大家什么是留置权,债权人可以放弃留置权吗?
[律师回复] 对于质权和留置权是否适用诉讼时效的问题,物权法未加规定.但毫无疑问,时效与质权是有必然联系的.因为质权人的主债权也存在着时效问题,不能认为质权人持有质物就视为其时效持续中断.留置由于法律属性较为特殊,当事人如果持续地不放弃留置权,则意味着其一直在积极主张债权,所以,时效与留置权的关系似乎在司法实务中的价值不大.
审判实践中,适用物权法第二百零二条要注意两个问题:一是抵押权人应当在主债权诉讼时效期间内行使抵押权,这个期间是与抵押权所担保的主债权挂钩.如果主债权自受到侵害之日起,债权人一直没有行使权利,我们民法规定的普通诉讼时效为自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2年,那么,为主债权担保的抵押权的存续期间与主债权的诉讼时效期间相同,也就是说,如果主债权诉讼时效一直没有届满,则抵押权一直存在而不消灭.二是当事人约定或者登记部门要求登记的抵押权的存续期间不影响抵押权的存续.我们在办案实践中经常发现在担保合同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抵押权的期限,登记机关在登记时强制性地将抵押权登记为一定期限的情形,该期限的约定是否影响抵押权,物权法中未做规定,有待于最高人民法院做出司法解释,但是根据物权法定原则,这种约定是没有效力的.担保法解释第十二条第一款也规定“当事人约定的或者登记部门要求登记的担保期间,对担保物权的存续不具有法律的约束力.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000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留置人是债务人还是债权人?
留置人是指债务人而不是债权人,主要指代留置物的所有人。留置权人是为保管留置物而支出必要费用的,其受益者为留置物的所有人。
10w+浏览
债权债务
有留置权的债权人有留置权的合同有哪些
[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热门推荐:债务追讨债务转让协议债务转移合同债务债务纠纷书债权融资债务纠纷几乎所有的人都知道,合同的种类那是有很多的,但却很少有人知道,并不是所有合同中的债权人都享有留置权。其实,在我国法律法规的规定下,债权人有留置权的合同是很少的。下面,小编就来告诉大家债权人有留置权的合同有哪些。
一、债权人有留置权的合同
1、加工承揽合同按照加工承揽合同,承揽人应当用自己的设备、技术和劳力,为定作人加工、定作、修理、修缮或完成其他工作;定作方应当接受承揽人制作的物品或完成的工作成果,并给付报酬。如果定作方超过领取期限六个月不领取定作物,给付报酬的,承揽方有权将定作物折价或变卖,应得价款或所得价款在扣除报酬、保管费用后,剩余的返还给定作方。当然,有的承揽合同采取留置定作物方式仍不能弥补承揽人损失时,还可以适用违约责任,追索定作人的违约金和赔偿金。
2、基本建设合同中的建筑安装承包合同按照建筑安装承包合同,建筑安装单位应按时、按质、按量完成与建设单位约定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按时提供必要的技术文件资料和其他工作条件,验收已完成的项目并给付报酬。如果建筑安装单位履行了自己的义务后,建设单位不给付报酬达一定期限,建筑安装单位可对建设项目实行留置,行使其留置权。当然,由于建筑安装承包合同具有极强的计划性,建筑安装单位在行使其留置权时,注意不能与国家计划相冲突,否则不能行使。
3、保管合同根据保管合同,保管人为存货人保管财产,保管合同终止时,存货人应按合同规定支付报酬。如果存货人拒绝支付报酬达一定期限,保管人即可对其保管物行使留置权,将保管物折价或变卖,以应得价款或所得价款清偿其保管费。
4、运输合同中的货运合同按照货物运输合同,承运人应将托运的货物运送到指定地点,并交给收货人,托运人应当给付规定的运输费用。如果承运人将托运的货物运到指定地点后,托运人在一定期限内始终不给付运输费用,那么承运人可将托运的货物留置,折价或变卖求偿。
5、财产租赁合同按照租赁合同,出租人将租赁物交给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给付报酬并于使用(收益)完毕后返还原物。如果承租人不按时交纳租赁费用,出租人可在解除租赁合同的同时留置承租人的相应财产。
6、委托合同和信托合同按照委托合同和信托合同,受托人以委托人的名义或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办理一定的委托事务,委托人应补偿受托人因完成委托事务所支出的费用,并给付一定报酬。如果受托人完成委托事务后,委托人不履行其义务达一定期限,受托人可将其占有的委托人的物品或有价证券留置,从中求偿。
二、留置权的实现程序根据我国《担保法》的规定,留置权的实现应依以下的程序进行:
1、债权人行使留置权后,债务人应当在不少于2个月的期限内履行债务;双方当事人可以自行约定,但不得少于2个月。
2、宽限期届满后,债务人仍不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与债务人协议以留置物折价,也可以依法拍卖或变卖留置物,以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留置财产折价或者变卖的,应当参照市场价格。债权人有留置权的合同有哪些呢通过上面的介绍,我们了解到,债权人有留置权的合同有加工承揽合同、基本建设合同中的建筑安装承包合同、保管合同、运输合同中的货运合同、委托合同和信托合同。小编还给大家介绍了每一种合同遇到什么情况债权人可以使用留置权,还有留置权的实现程序,应该对大家会有帮助。
快速解决“合同事务”问题
当前6000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什么是留置权,债权人留置权的形式有哪些
[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热门推荐:债务追讨债务转让协议债务转移合同债务债务纠纷书债权融资债务纠纷几乎所有的人都知道,合同的种类那是有很多的,但却很少有人知道,并不是所有合同中的债权人都享有留置权。其实,在我国法律法规的规定下,债权人有留置权的合同是很少的。下面,小编就来告诉大家债权人有留置权的合同有哪些。
一、债权人有留置权的合同
1、加工承揽合同按照加工承揽合同,承揽人应当用自己的设备、技术和劳力,为定作人加工、定作、修理、修缮或完成其他工作;定作方应当接受承揽人制作的物品或完成的工作成果,并给付报酬。如果定作方超过领取期限六个月不领取定作物,给付报酬的,承揽方有权将定作物折价或变卖,应得价款或所得价款在扣除报酬、保管费用后,剩余的返还给定作方。当然,有的承揽合同采取留置定作物方式仍不能弥补承揽人损失时,还可以适用违约责任,追索定作人的违约金和赔偿金。
2、基本建设合同中的建筑安装承包合同按照建筑安装承包合同,建筑安装单位应按时、按质、按量完成与建设单位约定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按时提供必要的技术文件资料和其他工作条件,验收已完成的项目并给付报酬。如果建筑安装单位履行了自己的义务后,建设单位不给付报酬达一定期限,建筑安装单位可对建设项目实行留置,行使其留置权。当然,由于建筑安装承包合同具有极强的计划性,建筑安装单位在行使其留置权时,注意不能与国家计划相冲突,否则不能行使。
3、保管合同根据保管合同,保管人为存货人保管财产,保管合同终止时,存货人应按合同规定支付报酬。如果存货人拒绝支付报酬达一定期限,保管人即可对其保管物行使留置权,将保管物折价或变卖,以应得价款或所得价款清偿其保管费。
4、运输合同中的货运合同按照货物运输合同,承运人应将托运的货物运送到指定地点,并交给收货人,托运人应当给付规定的运输费用。如果承运人将托运的货物运到指定地点后,托运人在一定期限内始终不给付运输费用,那么承运人可将托运的货物留置,折价或变卖求偿。
5、财产租赁合同按照租赁合同,出租人将租赁物交给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给付报酬并于使用(收益)完毕后返还原物。如果承租人不按时交纳租赁费用,出租人可在解除租赁合同的同时留置承租人的相应财产。
6、委托合同和信托合同按照委托合同和信托合同,受托人以委托人的名义或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办理一定的委托事务,委托人应补偿受托人因完成委托事务所支出的费用,并给付一定报酬。如果受托人完成委托事务后,委托人不履行其义务达一定期限,受托人可将其占有的委托人的物品或有价证券留置,从中求偿。
二、留置权的实现程序根据我国《担保法》的规定,留置权的实现应依以下的程序进行:
1、债权人行使留置权后,债务人应当在不少于2个月的期限内履行债务;双方当事人可以自行约定,但不得少于2个月。
2、宽限期届满后,债务人仍不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与债务人协议以留置物折价,也可以依法拍卖或变卖留置物,以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留置财产折价或者变卖的,应当参照市场价格。债权人有留置权的合同有哪些呢通过上面的介绍,我们了解到,债权人有留置权的合同有加工承揽合同、基本建设合同中的建筑安装承包合同、保管合同、运输合同中的货运合同、委托合同和信托合同。小编还给大家介绍了每一种合同遇到什么情况债权人可以使用留置权,还有留置权的实现程序,应该对大家会有帮助。
债权人是否有留置权
[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热门推荐:债务追讨债务转让协议债务转移合同债务债务纠纷书债权融资债务纠纷几乎所有的人都知道,合同的种类那是有很多的,但却很少有人知道,并不是所有合同中的债权人都享有留置权。其实,在我国法律法规的规定下,债权人有留置权的合同是很少的。下面,小编就来告诉大家债权人有留置权的合同有哪些。
一、债权人有留置权的合同
1、加工承揽合同按照加工承揽合同,承揽人应当用自己的设备、技术和劳力,为定作人加工、定作、修理、修缮或完成其他工作;定作方应当接受承揽人制作的物品或完成的工作成果,并给付报酬。如果定作方超过领取期限六个月不领取定作物,给付报酬的,承揽方有权将定作物折价或变卖,应得价款或所得价款在扣除报酬、保管费用后,剩余的返还给定作方。当然,有的承揽合同采取留置定作物方式仍不能弥补承揽人损失时,还可以适用违约责任,追索定作人的违约金和赔偿金。
2、基本建设合同中的建筑安装承包合同按照建筑安装承包合同,建筑安装单位应按时、按质、按量完成与建设单位约定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按时提供必要的技术文件资料和其他工作条件,验收已完成的项目并给付报酬。如果建筑安装单位履行了自己的义务后,建设单位不给付报酬达一定期限,建筑安装单位可对建设项目实行留置,行使其留置权。当然,由于建筑安装承包合同具有极强的计划性,建筑安装单位在行使其留置权时,注意不能与国家计划相冲突,否则不能行使。
3、保管合同根据保管合同,保管人为存货人保管财产,保管合同终止时,存货人应按合同规定支付报酬。如果存货人拒绝支付报酬达一定期限,保管人即可对其保管物行使留置权,将保管物折价或变卖,以应得价款或所得价款清偿其保管费。
4、运输合同中的货运合同按照货物运输合同,承运人应将托运的货物运送到指定地点,并交给收货人,托运人应当给付规定的运输费用。如果承运人将托运的货物运到指定地点后,托运人在一定期限内始终不给付运输费用,那么承运人可将托运的货物留置,折价或变卖求偿。
5、财产租赁合同按照租赁合同,出租人将租赁物交给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给付报酬并于使用(收益)完毕后返还原物。如果承租人不按时交纳租赁费用,出租人可在解除租赁合同的同时留置承租人的相应财产。
6、委托合同和信托合同按照委托合同和信托合同,受托人以委托人的名义或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办理一定的委托事务,委托人应补偿受托人因完成委托事务所支出的费用,并给付一定报酬。如果受托人完成委托事务后,委托人不履行其义务达一定期限,受托人可将其占有的委托人的物品或有价证券留置,从中求偿。
二、留置权的实现程序根据我国《担保法》的规定,留置权的实现应依以下的程序进行:
1、债权人行使留置权后,债务人应当在不少于2个月的期限内履行债务;双方当事人可以自行约定,但不得少于2个月。
2、宽限期届满后,债务人仍不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与债务人协议以留置物折价,也可以依法拍卖或变卖留置物,以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留置财产折价或者变卖的,应当参照市场价格。债权人有留置权的合同有哪些呢通过上面的介绍,我们了解到,债权人有留置权的合同有加工承揽合同、基本建设合同中的建筑安装承包合同、保管合同、运输合同中的货运合同、委托合同和信托合同。小编还给大家介绍了每一种合同遇到什么情况债权人可以使用留置权,还有留置权的实现程序,应该对大家会有帮助。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留置人是债权人还是债务人
我们的工作、学习甚至平常生活过程中,相信会遇到很多法律方面的问题,本篇文章对我们可能遇到的法律问题作出了具体的法律知识解答,希望可以通过这篇文章帮助您了解更多与留置人是债权人还是债务人相关的法律方面知识。
10w+浏览
债权债务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000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债务人不履行债务债权人有留置权吗
在面对自己的合法权益被侵害的时候,我们就需要运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权益。如果您的合法权益正在遭受侵害,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了解的法律知识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希望能够对您遇到关于债务人不履行债务债权人有留置权吗的问题带来帮助。
10w+浏览
债权债务
债权人的留置权有哪些?
[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热门推荐:债务追讨债务转让协议债务转移合同债务债务纠纷书债权融资债务纠纷几乎所有的人都知道,合同的种类那是有很多的,但却很少有人知道,并不是所有合同中的债权人都享有留置权。其实,在我国法律法规的规定下,债权人有留置权的合同是很少的。下面,小编就来告诉大家债权人有留置权的合同有哪些。
一、债权人有留置权的合同
1、加工承揽合同按照加工承揽合同,承揽人应当用自己的设备、技术和劳力,为定作人加工、定作、修理、修缮或完成其他工作;定作方应当接受承揽人制作的物品或完成的工作成果,并给付报酬。如果定作方超过领取期限六个月不领取定作物,给付报酬的,承揽方有权将定作物折价或变卖,应得价款或所得价款在扣除报酬、保管费用后,剩余的返还给定作方。当然,有的承揽合同采取留置定作物方式仍不能弥补承揽人损失时,还可以适用违约责任,追索定作人的违约金和赔偿金。
2、基本建设合同中的建筑安装承包合同按照建筑安装承包合同,建筑安装单位应按时、按质、按量完成与建设单位约定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按时提供必要的技术文件资料和其他工作条件,验收已完成的项目并给付报酬。如果建筑安装单位履行了自己的义务后,建设单位不给付报酬达一定期限,建筑安装单位可对建设项目实行留置,行使其留置权。当然,由于建筑安装承包合同具有极强的计划性,建筑安装单位在行使其留置权时,注意不能与国家计划相冲突,否则不能行使。
3、保管合同根据保管合同,保管人为存货人保管财产,保管合同终止时,存货人应按合同规定支付报酬。如果存货人拒绝支付报酬达一定期限,保管人即可对其保管物行使留置权,将保管物折价或变卖,以应得价款或所得价款清偿其保管费。
4、运输合同中的货运合同按照货物运输合同,承运人应将托运的货物运送到指定地点,并交给收货人,托运人应当给付规定的运输费用。如果承运人将托运的货物运到指定地点后,托运人在一定期限内始终不给付运输费用,那么承运人可将托运的货物留置,折价或变卖求偿。
5、财产租赁合同按照租赁合同,出租人将租赁物交给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给付报酬并于使用(收益)完毕后返还原物。如果承租人不按时交纳租赁费用,出租人可在解除租赁合同的同时留置承租人的相应财产。
6、委托合同和信托合同按照委托合同和信托合同,受托人以委托人的名义或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办理一定的委托事务,委托人应补偿受托人因完成委托事务所支出的费用,并给付一定报酬。如果受托人完成委托事务后,委托人不履行其义务达一定期限,受托人可将其占有的委托人的物品或有价证券留置,从中求偿。
二、留置权的实现程序根据我国《担保法》的规定,留置权的实现应依以下的程序进行:
1、债权人行使留置权后,债务人应当在不少于2个月的期限内履行债务;双方当事人可以自行约定,但不得少于2个月。
2、宽限期届满后,债务人仍不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与债务人协议以留置物折价,也可以依法拍卖或变卖留置物,以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留置财产折价或者变卖的,应当参照市场价格。债权人有留置权的合同有哪些呢通过上面的介绍,我们了解到,债权人有留置权的合同有加工承揽合同、基本建设合同中的建筑安装承包合同、保管合同、运输合同中的货运合同、委托合同和信托合同。小编还给大家介绍了每一种合同遇到什么情况债权人可以使用留置权,还有留置权的实现程序,应该对大家会有帮助。
快速解决“合同事务”问题
当前6000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债权债务 > 债务债权 > 留置权人应当给债务人还是债权人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