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城中村改造保定的概念是什么?
指根据地区社会经济发展计划和城市总体规划,按照城市化要求,对城中村进行综合改造的行为。
城中村是中国大陆地区城市化进程中出现的一种特殊现象。我国城市化进程表现为:进程上属于“急速城市化”,人口城市化虚高;空间上,建设布局出现无序乃 至失控。城市的扩张将城市周边的农村纳入城市的规划范围,城市周边的农村逐渐被城市的 高楼大厦包围,成为了“都市里的村庄”,即城中村。
二、城中村改造的相关拓展内容
我国目前的城中村存在的几类问题:
(1)居住人员和社会组织方面,存在着人口密度过高、社会治安压力较大、村民就业和社会保障压力大、城中村管理薄弱等问题;
(2)土地、房屋权属状况方面,存在着土地权属混杂、结构失衡、房屋使用性质更改随意、缺乏有效管理手段、建筑质量参差不齐、安全隐患大等问题;
(3)规划建设状况方面,存在着村庄规划缺失、规划落实和建设管理难度大、公共服务设施欠缺、居住环境差等问题。
随着城中村规模的不断扩大以及城中村引发的社会管理问题日益凸显,北京、上海、广州、西安、太原等大、中城市相继启动了城中村改造工作。经过几年的探索,各地逐渐形成了几种不同的城中村改造模式。
三、城中村改造与城市土地开发的区别是什么?
(一))各地城中村改造相关法律都规定城中村改造需要制定城中村改造方案,改造方案主要包括村庄现状、社区居委会设立、清产核资、拆迁安置、用地规划和建设设计以及经济效益分析等内容。而房地产开发是由开发商获得土地后依法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以及施工许可证,然后依照获批的规划设计进行自主开发建设的行为,其设计规划内容不会涉及到改造村庄、设立居委会等方面。
(二) 城中村改造的一项主要工作就是将集体土地转为国有土地,而房地产开发一般是指房地产开发商获得土地使用权后的建设行为,不需要再对土地所有权性质进行变更。
(三) 城中村改造还涉及村委会转为居委会、村民户口转为居民户口、集体经济组织转为股份有限公司或有限责任公司等问题,转制工作是城中村改造的重要内容。而房地产开发不会涉及上述内容。
城中村改造是一项具有积极意义的社会工程和民生工程,是中国城市化进程和探索解决城乡二元体制既存问题的一种途径,与一般的房地产开发在性质上有着本质区别,因此也导致城中村改造在内容和流程上都与房地产开发不同。
随着我国城市的不断发展,一些城中的村落已经严重阻碍了社会的继续发展以及城市的规划,因此尽快对城中村进行改造建设就显得尤为重要。被规划进行改造的城中村的居民,应当给予积极配合和支持,因为这是一项利国利民的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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