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职劳动合同违约金的情况有哪些?

最新修订 | 2024-0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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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新员工入职签订劳动合同,单位可以约定违约金的情况只有两种,单位为员工提供专项培训或者有竞业限制条款,除了这两种情况,单位不得要求员工离职支付违约金。对于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员工承担违约金最高不超过单位提供培训的费用。
入职劳动合同违约金的情况有哪些?

一、入职劳动合同违约金的情况有哪些?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只有两种情形下能约定由劳动者支付违约金。分别为:

1、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约定服务期和违约金,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2、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的,可以约定违约金,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并且在适用违约金条款时,规定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除上述两种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要求劳动者支付违约金。

二、员工违反服务期约定违约金是多少?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劳动者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劳动者签订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但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此处的培训费用包括有凭证的培训费用、培训期间的差旅费用以及因培训产生的用于该劳动者的其他直接费用。

三、员工入职后多久签订劳动合同?

公司应在员工入职后一个月内签订劳动合同。我国法律上明文规定,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综上所述,员工入职的时候会和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在这份合同里面,单位可以约定违约金,但是只存在于两种情况中,单位提供服务期或者有竞业限制条款。除此之外,单位不可以用其它理由要求员工支付违约金。如单位违法解除合同,需要支付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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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并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了服务期。劳动者违反上述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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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入职违约金什么时候支付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职工在入职的时候是需要按照法律的相关规定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合同里不仅会规定工资和一些福利待遇,同时用人单位也可和劳动者约定一些培训和保密协议,一旦一方因为一些原因而违约的就可能会涉及到违约金。那么入职合同违约金什么时候需要支付下面就给大家介绍一下。
一、入职合同违约金支付的情形
1、《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可见,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的,就不需要承担违约金。
2、《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签订了保密协议,应当自觉遵守,这个是陷阱,应当引起注意的。
二、劳动合同约定的相关法律规定《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六条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定的培训费用,包括用人单位为了对劳动者进行专业技术培训而支付的有凭证的培训费用、培训期间的差旅费用以及因培训产生的用于该劳动者的其他直接费用。第十七条劳动合同期满,但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约定的服务期尚未到期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服务期满;双方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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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职合同违约金多久支付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职工在入职的时候是需要按照法律的相关规定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合同里不仅会规定工资和一些福利待遇,同时用人单位也可和劳动者约定一些培训和保密协议,一旦一方因为一些原因而违约的就可能会涉及到违约金。那么入职合同违约金什么时候需要支付下面就给大家介绍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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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签订了保密协议,应当自觉遵守,这个是陷阱,应当引起注意的。
二、劳动合同约定的相关法律规定《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六条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定的培训费用,包括用人单位为了对劳动者进行专业技术培训而支付的有凭证的培训费用、培训期间的差旅费用以及因培训产生的用于该劳动者的其他直接费用。第十七条劳动合同期满,但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约定的服务期尚未到期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服务期满;双方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入职后,违约金要怎么支付?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职工在入职的时候是需要按照法律的相关规定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合同里不仅会规定工资和一些福利待遇,同时用人单位也可和劳动者约定一些培训和保密协议,一旦一方因为一些原因而违约的就可能会涉及到违约金。那么入职合同违约金什么时候需要支付下面就给大家介绍一下。
一、入职合同违约金支付的情形
1、《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可见,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的,就不需要承担违约金。
2、《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签订了保密协议,应当自觉遵守,这个是陷阱,应当引起注意的。
二、劳动合同约定的相关法律规定《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六条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定的培训费用,包括用人单位为了对劳动者进行专业技术培训而支付的有凭证的培训费用、培训期间的差旅费用以及因培训产生的用于该劳动者的其他直接费用。第十七条劳动合同期满,但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约定的服务期尚未到期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服务期满;双方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未入职违约金该如何计算?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一、这是违反劳动法的行为,职工入职用人单位不得收取押金等参照《劳动合同法》第九条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二、通常情况下入职当月有工资吗工资,就是员工的薪资,它是处于固定工作关系中的员工所应得的薪酬,是法定的用人单位依据法律的规定或者行业规定,或者是根据与员工之间的约定,以货币的形式对员工的劳动所支付的报酬。所以,即使你工作时间不满一个月,公司也应该按照你的出勤天数给你计发工资报酬。
三、员工入职当月工资怎么发计算月出勤天数和月工资,全月出满勤即为21.75天,如果休息日出勤,则应按照加班时间计算,而不应计算到月计薪天数当中。统计月出勤时间,这里特别应当注意的是不应统计当月的出勤天数,而应当统计缺勤时间,当月缺勤几天就用21.75天减去缺勤天数,剩下的就是出勤天数。如果出满勤就是21.75天。以你说的情况为例:当月缺勤3天,出勤就是18.75天,休息日出勤按照加班计算;如果缺勤20天,去掉休息日加班(应当单算)出勤就只有1.75天,月工资除21.75天再乘1.75天就是其当月应得的工资。月应发工资的计算公式应为:日工资标准×具体工作日有缺勤的情况,当月工资是日工资×出勤天数,而不是缺勤多少天扣多少钱其他工资计算方法:小时工资计算方法:小时工资=月工资收入÷(21.75×8)节假日加班费计算:月工资收入÷21.75×300%公休日加班费计算:月工资收入÷21.75×200%比如刚结束的春节长假七天总加班费=月工资收入÷21.75×300%×3月工资收入÷21.75×200%×4再比如近期的清明假期加班费=月工资收入÷21.75×300%×1月工资收入÷21.75×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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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签订了保密协议,应当自觉遵守,这个是陷阱,应当引起注意的。
二、劳动合同约定的相关法律规定《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六条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定的培训费用,包括用人单位为了对劳动者进行专业技术培训而支付的有凭证的培训费用、培训期间的差旅费用以及因培训产生的用于该劳动者的其他直接费用。第十七条劳动合同期满,但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约定的服务期尚未到期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服务期满;双方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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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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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通常情况下入职当月有工资吗工资,就是员工的薪资,它是处于固定工作关系中的员工所应得的薪酬,是法定的用人单位依据法律的规定或者行业规定,或者是根据与员工之间的约定,以货币的形式对员工的劳动所支付的报酬。所以,即使你工作时间不满一个月,公司也应该按照你的出勤天数给你计发工资报酬。
三、员工入职当月工资怎么发计算月出勤天数和月工资,全月出满勤即为21.75天,如果休息日出勤,则应按照加班时间计算,而不应计算到月计薪天数当中。统计月出勤时间,这里特别应当注意的是不应统计当月的出勤天数,而应当统计缺勤时间,当月缺勤几天就用21.75天减去缺勤天数,剩下的就是出勤天数。如果出满勤就是21.75天。以你说的情况为例:当月缺勤3天,出勤就是18.75天,休息日出勤按照加班计算;如果缺勤20天,去掉休息日加班(应当单算)出勤就只有1.75天,月工资除21.75天再乘1.75天就是其当月应得的工资。月应发工资的计算公式应为:日工资标准×具体工作日有缺勤的情况,当月工资是日工资×出勤天数,而不是缺勤多少天扣多少钱其他工资计算方法:小时工资计算方法:小时工资=月工资收入÷(21.75×8)节假日加班费计算:月工资收入÷21.75×300%公休日加班费计算:月工资收入÷21.75×200%比如刚结束的春节长假七天总加班费=月工资收入÷21.75×300%×3月工资收入÷21.75×200%×4再比如近期的清明假期加班费=月工资收入÷21.75×300%×1月工资收入÷21.75×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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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你的问题的关键是你的劳动合同:
1.因为你的合同是2008年1月1日前签订的,故适用旧的劳动法,因此合同上关于违约金的约定是有效的,如果违反合同约定就要支付违约金。
2.签毕业就业协议的时候说工作地点是市区,后来被分配的地方是一个很偏远的县城的郊区——如果你的劳动合同上对工作地点有约定,那么此为公司单方面变更合同,工行违约在先,你可以据此要求解除劳动合同,不支付违约金,并可要求工行承担违约责任。
为此,建议你带着劳动合同找个律师事务所,亲自去咨询你的问题的关键是你的劳动合同:
1.因为你的合同是2008年1月1日前签订的,故适用旧的劳动法,因此合同上关于违约金的约定是有效的,如果违反合同约定就要支付违约金。
2.签毕业就业协议的时候说工作地点是市区,后来被分配的地方是一个很偏远的县城的郊区——如果你的劳动合同上对工作地点有约定,那么此为公司单方面变更合同,工行违约在先,你可以据此要求解除劳动合同,不支付违约金,并可要求工行承担违约责任。
为此,建议你带着劳动合同找个律师事务所,亲自去律师事务所咨询合同与违约金正反向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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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可见,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的,就不需要承担违约金。
2、《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签订了保密协议,应当自觉遵守,这个是陷阱,应当引起注意的。
二、劳动合同约定的相关法律规定《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六条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定的培训费用,包括用人单位为了对劳动者进行专业技术培训而支付的有凭证的培训费用、培训期间的差旅费用以及因培训产生的用于该劳动者的其他直接费用。第十七条劳动合同期满,但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约定的服务期尚未到期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服务期满;双方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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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职后离职需要赔违约金吗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九十条 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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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我是去年的毕业生,由于家里原因,一直拖到今年才开始找工作。来到大城市,想找一份大公司平台的工作,觉得这样的发展机会很多,也能让自己学到很多的东西。在签订劳动合同的时候,看到了有一条款是违约金,之前对这方面真的不太了解,所以想咨询求职违约不交违约金的情况。
[律师回复] 这几年,大学生就业压力倍增,只要是大学生都想拿个保底的offer,然后继续观望、寻找更好的目标。但问题是,等真的暮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时,要想甩掉“备胎”,有时也是挺麻烦的事情。
作为过来人,我得先提醒想要违约,或者来年找工作想“骑驴找马”的大学生注意,“求职有风险,违约需谨慎”。
上上策永远是:能不违约,就尽量不要违约。因为,违约多多少少会给你的求职流程制造麻烦,一不小心,还会落下“不诚信”的问题,甚至落入“两头不着边”的僵局。
那么怎么能求职违约不交违约金呢?
就几个字“掌握招聘时间节点”。首先,跑去问问学长、学姐你最想找的那份工作一般几月份开始招人,以及招聘流程和时长;如果你没找到这么善解人意的学长、学姐,可以去你们学校就业中心网站上查历年的招聘信息(多查几年,估出一个平均节点)。
然后,自己客观评估下成功应聘上那份工作的胜算如何。根据时间节点和胜算情况,安排是否需要“备胎”。
其实,我举双手赞成,大学生求职过程中,多做尝试,积累经验,直至你的“the one”工作到来。但万一最心仪的offer还没定,有一个很一般的offer却让你签约,该怎么办呢?
此时此刻,你所要做的就是“口头应允”,并编撰各种各样能自圆其说的理由,不到万不得已,千万别把三方拿出来跑去签约,以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此外,不要为了蝇头小利而违约。你已有的offer如果5000元,另外一家公司给你6500元的offer,就为了账面上的这点工资数而违约的话,值不值?须知,有些公司的6500元可能注入了水分,一些国企的账面工资只有3000元,但还有各种各样的福利,累加的话,远远不止这个数。所以,选择offer时,眼光放长远点,找些过来人多多打听,当然,最重要的还是符合自己的职业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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