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解除的时间点是什么?

最新修订 | 2024-0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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巩海冬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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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合同解除的时间点是解除合同的意思表示通知到达对方。当然了,如果说因为双方当事人关于解除合同的问题,不能够达成一致意见,法院来进行解决了,法院作出判决生效之日起,那么合同就已经解除。
合同解除的时间点是什么?

一、合同解除的时间点是什么?

合同解除的时间点是解除合同的意思表示通知到达对方。合同解除的时间起算点应该是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或者自法院判决生效之日起。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对方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合同的效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解除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

合同双方当事人均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合同的效力。根据当事人诉讼请求的不同,解除合同效力的起算时间点也不同。如果一方当事人请求确认解除合同通知效力的,法院经审查认为对方的异议不成立,则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如果一方当事人起诉请求判令解除合同,法院经审查认为符合约定解除或法定解除条件的,则合同自法院判决生效之日起解除。

二、合同解除权消灭的情形有哪些

合同是双方当事人为了明确各自的权利义务而订立的协议,合同一旦订立,双方均应该予以准守并履行。但是合同乙方当时人想要解除合同,又应该符合哪些条件呢。根据法律规定,合同可以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解除,即协商解除。也可以在签订合同时明确约定合同解除的条件,当条件成就是合同解除,即约定解除。那如果既然没有事先约定解除条件,双方当事人也无法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当事人是否就一定不能解除合同,答案是否定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第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第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第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第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第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合同的解除对于合同双方当事人来说影响是非常大的,所以必须有法定的解除事由才能够解除合同。而且合同解除之后有一个时间点是非常重要的,如果是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解除的话,达成一致的时候就是属于合同解除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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