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商铺购销合同的内容有什么
甲方:某某
乙方:某某
丙方:某某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店铺转让达成下列协议,并共同遵守:
第一条甲方于某年某月某日前将位于某地店铺(面积为100平方米)转让给乙方使用。
第二条该店铺的所有权证号码为1234,产权人为丙。丙与甲方签订了租赁合同,租期到某年某月某日,月租为1000人民币。店铺交给乙方后,乙同意代替甲向丙履行该租赁合同,每月交纳租金及该合同约定由甲交纳的水电费等各项费用,该合同期满后由乙领回甲交纳的押金,该押金归乙方所有。
第三条店铺现有装修,装饰,设备(包括 )全部无偿归乙方使用,租赁期满后不动产归丙所有,动产无偿归乙方(动产与不动产的划分按租赁合同执行)。
第四条乙方在某日前一次性向甲方支付顶手费(转让费)共计人民币大写10000整,上述费用已包括甲方交给丙方再转付乙方的押金,第三条所述的装修装饰设备及其他相关费用。甲方不得再向乙方索取任何其他费用。
第五条该店铺的营业执照已由甲方办理,经营范围为餐饮,租期内甲方继续以甲方名义办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等相关手续,但相关费用及由乙方经营引起的债权债务全部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乙方接手经营前该店铺及营业执照上所载企业金城饭店的所欠一切债务由甲方负责偿还,与乙方无关。
第六条乙方逾期交付转让金,除甲方交铺日期相应顺延外,乙方每日向甲方支付转让费的百分之五的违约金,逾期30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按转让费的百分之一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应保证丙同意甲转让店铺,如由于甲方原因导致丙或甲自己中途收回店铺,按甲不按时交付店铺承担违约责任。
第七条遇国家征用拆迁店铺,有关补偿归乙方。
第八条如果合同签订前政府已下令拆迁店铺,甲方退偿全部转让费,赔还装修损失10000元,并支付转让费的0.5的违约金。 如果合同签订之后政府明令拆迁店铺,或者市政建设(如修,扩路,建天桥,立交桥,修地铁等)导致乙方难以经营,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退还剩余租期的转让费,押金仍归乙方(前述顺延除外)。或甲方在每年营业执照有效期届满时仍未办妥年审手续,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应退回全部转让费,赔偿装修,添置设备损失1000元,并支付转让费的0.5的违约金。
第九条本合同一式二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某某
乙方:某某
丙方(签字) :某某
某年某月某日
二、二手商铺交易税费是多少?
二手商铺的交易税费有契税、增值税、土地增值税、个税、土地出让金和土地契税。
1、契税的计征方式:(成交价-增值税(不含附加费))×3%
2、增值税的计征方式:
①提供发票:(成交价÷(1 5%) -上手发票价)×5%=增值税
城市维护建设税:增值税×7%
教育费附加:增值税×3%
地方教育附加:增值税×2%
②不提供发票:
成交价÷(1 5%)×5% =增值税
城市维护建设税:增值税×7%
教育费附加:增值税×3%
地方教育附加:增值税×2%
3、土地增值税的计征方式:
①提供发票:
【成交价÷(1 5%)-上手发票价(每年加计5%)-有关税金】 ×适用税率
适用税率按土地增值税四级累进速算公式:
增值额:成交价÷(1 5%)-上手发票价(每年加计5%)-有关税金
扣除项目:上手发票价(每年加计5%) 有关税金
增值额÷扣除项目=百分比
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的:增值额×30%=税金
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未超过100%的:增值额×40% -可扣除项目×5%=税金
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100%未超过200%的:增值额×50% -可扣除项目×15%=税金
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0%的:增值额×60% -可扣除项目×35%=税金
②不提供发票:
成交价÷(1 5%)×5%
注:有关税金包括1.今次交易的土地出让金 2.土地契税 3.重置成本价 4.增值税的附加5.印花税 5.上手购房契税完税证(需提供凭证原件)
二手商铺交易税费有土地契税和相关的增值税,以及土地增值税、个人所得税和土地出让税。二手商铺交易税费当中的契税的计算方法为成交的价格减去增值税之差乘以百分之三。土地契税的计算方法为土地出让金乘以百分之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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