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履行地法院受理吗?

最新修订 | 2024-0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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巩海冬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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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合同履行地法院受理,因为实际上根据我们国家《民事诉讼法》当中明确的规定,当事人如果关于合同方面问题发生纠纷的话,是可以按照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及其合同履行,是人民法院处理。
合同履行地法院受理吗?

一、合同履行地法院受理吗?

合同履行地法院受理,合同或者财产纠纷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合同签订地、合同履行地法院等管辖

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当事人没有约定管辖的,通常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以下合同的具体履行地是:

1、买卖合同履行地问题

(1)在合同中明确约定了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仅约定了交货地点的,交货地点为合同履行地。

对履行地点、交货地点未作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或者虽有约定但未实际交付货物,且当事人双方住所地均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以及口头购销合同纠纷案件,均不依履行地确定案件管辖。

(2)购销合同的实际履行地点与合同中约定的交货地点不一致的,以实际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

2、承揽合同履行地为承揽方所在地;

3、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以租赁物使用地为合同履行地;

4、补偿贸易合同,以接受投资一方主要义务履行地为合同履行地;

5、证券回购纠纷合同履行地

(1)凡在交易场所内进行的证券回购业务,交易场所所在地应为合同履行地;

(2)在上述交易场所之外进行的证券回购业务,最初付款一方(返售方)所在地应为合同履行地;

(四)其他由法律规定的管辖法院

1、因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保险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如果保险标的物是运输工具或者运输中的货物,由被告住所地或者运输工具登记注册地、运输目的地、保险事故发生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2、因票据纠纷提起的诉讼,由票据支付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票据支付地,是指票据上载明的付款地。票据未载明付款地的,票据付款人(包括代理付款人)的住所地或主营业所所在地为票据付款地。

3、因铁路、公路、水上、航空运输和联合运输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运输始发地、目的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4、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五)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如果合同没有实际履行,当事人双方住所地又都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应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保证合同的内容是什么?

1、被保证主债权种类、数额

债务的种类是指债权人和债务人订立的主合同是何种类型的债务,是给付金钱债务、交付货物债务还是付出劳务的债务。主合同的数额是指主合同的标的额

2、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和保证人有着直接的关系

因此,债务人在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内不能履行债务时,保证人就要开始承担保证责任

3、保证的方式

担保法规定保证方式分为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要比一般保证的责任大,因此,保证的方式是保证人如何承担保证责任的重要问题,在订立保证合同时,应当对保证的方式作出明确规定。

4、保证担保的范围

保证担保的范围是指保证人对哪些债务承担保证责任。保证人可以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的范围,明确是对主债务、主债务的利息、损害赔偿金、违约金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等内容的全部还是部分承担保证责任。

在当代的社会,合同如果没有得到履行,其中一方当事人要求追究责任的话,完全是可以的。此时就需要找准管辖的法院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是由管辖权异议的,可以对于该类型的案件进行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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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直接地告诉你,你完全可以要回你的房子。
你与高某签订的养老合同实际上是一份遗赠扶养协议。我国继承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公民可以与扶养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扶养人承担公民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赠的权利。”可见,遗赠扶养协议是一种有偿的法律行为,扶养人负有负责被扶养人生养死葬的义务,被扶养人则负有死后将财产遗赠给扶养人的义务。高某对你的饮食起居不闻不问,此行为显然违背了你与她签订的养老合同。
我国合同法第一百九十二条规定:“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根据述上规定,不论赠与合同是否经过公证,也不论赠与财产是否转移,赠与人均有权撤销赠与,这是赠与人所享有的法定撤销权。高某在获得你赠与的财产后,拒不履行合同约定,其行为符合以上
(2)、
(3)项规定的情形。故此,你有权撤销赠与。
同时,合同法还规定:“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在此期间,你也可以先与高某协商解决问题的办法,若她仍拒不返还,你可以诉请人民解除所签订的养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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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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