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商合同义务有哪些类型

最新修订 | 2024-0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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巩海冬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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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合同义务的类型包括主义务、从义务和附随义务,主义务是合同当中必备的条款,合同当事人需要在合同中约定清楚,从义务虽然不具有独立意义,但也是为了辅助主给付义务,附随义务的话不需要在合同中专门约定,但一般都是根据交易习惯确定的。
民商合同义务有哪些类型

一、民商合同义务有哪些类型?

1、主义务,也叫主给付义务,是指合同关系中固有的、必备的、自始确定的、能够决定合同类型的基本义务。

2、从义务,即从给付义务,是指在主给付义务之外、不具有独立意义的、只能辅助主给付义务发挥功能的义务。

3、附随义务,该法律没有明文规定,当事人之间也无明确约定,但为维护对方当事人的利益,并依社会的一般交易观念,当事人应当负担的义务。

二、合同附随义务有哪些?

1、通知义务

2、说明义务

3、协助义务

4、照顾义务

5、保密义务

6、保护义务

三、不履行合同义务的违约责任有哪些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条 【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八条 【预期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九条 【金钱债务实际履行责任】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报酬、租金、利息,或者不履行其他金钱债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支付。

第五百八十条 【非金钱债务实际履行责任及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履行非金钱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请求履行,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

(二)债务的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或者履行费用过高;

(三)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未请求履行。

有前款规定的除外情形之一,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终止合同权利义务关系,但是不影响违约责任的承担。

第五百八十一条 【替代履行】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根据债务的性质不得强制履行的,对方可以请求其负担由第三人替代履行的费用。

第五百八十二条 【瑕疵履行违约责任】履行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受损害方根据标的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请求对方承担修理、重作、更换、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八十三条 【违约损害赔偿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第五百八十四条 【损害赔偿范围】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第五百八十五条 【违约金】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第五百八十六条 【定金担保】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第五百八十七条 【定金罚则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综上所述,民商合同的义务类型一共包括以上三种,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要遵守全面履行原则,有些合同中没有明确约定的条款,但根据交易习惯,一些常识性的问题还是要严格遵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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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申请有哪些类型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商标申请是自然人或者企业单位取得商标专有权的过程。申请人需要到国家商标总局提出商标申请需求,经过形式审查和实质审查以后,才能颁发商标注册证。 商标可分为文字商标、图形商标、声音商标、立体商标等。 注意事项 第1类用于工业、科学、摄影、农业、园艺、森林的化学品,未加工人造合成树脂,未加工塑料物质,肥料,灭火用合成物,淬火和金属焊接用制剂,保存食品用化学品,鞣料,工业用粘合剂。 第2类颜料,清漆,漆,防锈剂和木材防腐剂,着色剂,媒染剂,未加工的天然树脂,画家、装饰家、印刷商和艺术家用金属箔及金属粉。 第3类洗衣用漂白剂及其他物料,清洁、擦亮、去渍及研磨用制剂,肥皂,香料,精油,化妆品,发水,牙膏。 第4类工业用油及油脂,润滑剂,吸收、喷洒和粘结灰尘用品,燃料(包括马达用的汽油)和照明材料,照明用蜡烛,灯芯。 第5类医用和兽医用制剂,医用卫生制剂,医用营养品,婴儿食品,膏药,绷敷材料,填塞牙孔和牙模用料,消毒剂,消灭有害动物制剂,杀真菌剂,除莠剂。 第6类普通金属及其合金,金属建筑材料,可移动金属建筑物,铁轨用金属材料,非电气用缆索和金属线,小五金具,金属管,保险箱,不属别类的普通金属制品,矿砂。 第7类机器和机床,马达和发动机(陆地车辆用的除外),机器传动用联轴节和传动机件(陆地车辆用的除外),非手动农业工具,孵化器。 第8类手工用具和器械(手工操作的),刀、叉和勺餐具,佩刀,剃刀。 第9类科学、航海、测地、摄影、、光学、衡具、量具、信号、检验(监督)、救护(营救)和教学用具及仪器,处理、开关、传送、积累、调节或控制电的仪器和器具,录制、通讯、重放声音和形象的器具,磁性数据载体,录音盘,自动售货器和投币启动装置的机械结构,现金收入记录机、计算机和数据处理装置,灭火器械。 第10类外科、医疗、牙科和兽医用仪器及器械,假肢、假眼和假牙,矫形用品,缝合用材料。 第11类照明、加温、蒸汽、烹调、冷藏、干燥、通风、供水以及卫生设备装置。 第12类车辆,陆、空、海用运载器。 第13类火器,军火及子弹,爆炸物,焰火。 第14类贵重金属及其合金以及不属别类的贵重金属制品或镀有贵重金属的物品,珠宝,首饰,宝石,钟表和计时仪器。 第15类乐器。 第16类不属别类的纸、纸板及其制品,印刷品,装订用品,照片,文具用品,文具或家庭用粘合剂,美术用品,画笔,打字机和办公用品(家具除外),教育或教学用品(仪器除外),包装用塑料物品(不属别类的),印刷铅字,印版。 第17类不属别类的橡胶、古塔胶,树胶、石棉、云母以及这些原材料的制品,生产用半成品塑料制品,包装、填充和绝缘用材料,非金属软管。 第18类皮革及人造皮革,不属别类的皮革及人造皮革制品,毛皮,箱子及旅行袋,雨伞、阳伞及手杖,鞭和马具。 第19类非金属的建筑材料,建筑用非金属刚性管,沥清,柏油,可移动非金属建筑物,非金属碑。 第20类家具,玻璃镜子,镜框,不属别类的木、软木、苇、藤、柳条、角、骨、象牙、鲸骨、贝壳、琥珀、珍珠母、海泡石制品,这些材料的代用品或塑料制品。 第21类家庭或厨房用具及容器(非贵重金属所制,也非镀有贵重金属的),梳子及海棉,刷子(画笔除外),制刷材料,清扫用具,钢丝绒,未加工或半加工玻璃(建筑用玻璃除外),不属别类的2的器皿,瓷器及陶器。 第22类缆,绳,网,帐篷,防水遮布,帆,袋(不属别类的),衬垫及填充料(橡胶或塑料除外),纺织用纤维原料。 第23类纺织用纱、线。 第24类本类主要包括纺织品和罩布。 第25类服装,鞋,帽。 第26类花边及刺绣,饰带及编带,钮扣领钩扣,饰针及缝针,假花。 第27类地毯,地席,席类,油毡及其他铺地板用品,非纺织品墙帷。 第28类娱乐品,玩具,不属别类的体育及运动用品,圣诞树用装饰品。 第29类肉,鱼,家禽及野味,肉汁,腌渍、干制及煮熟的水果和蔬菜,果冻,果酱,蜜饯,蛋,奶及乳制品,食用油和油脂。 第30类咖啡,茶,可可,糖,米,食用淀粉,西米,咖啡代用品,面粉及谷类制品,面包,糕点及糖果,冰制食品,蜂蜜,糖浆,鲜酵母,发酵粉,食盐,芥末,醋,,沙司(调味品),调味用香料,饮用冰。 第31类农业,园艺,林业产品及不属别类的谷物,牲畜,新鲜水果和蔬菜,种籽,草木及花卉,动物饲料,麦芽。 第32类啤酒,矿泉水和汽水以及其他不含酒精的饮料,水果饮料及果汁,糖浆及其他供饮料用的制剂。 第33类含酒精的饮料(啤酒除外)。 第34类烟草,烟具,火柴。 第35类广告,实业经营,实业管理,办公事务。 第36类保险,金融,货币事务,不动产事务。 第37类房屋建筑,修理,安装服务。 第38类电信。 第39类运输,商品包装和贮藏,旅行安排。 第40类材料处理。 第41类教育,提供培训,娱乐,文体活动。 第42类科学技术服务和与之相关的研究与设计服务;工业分析与研究;计算机硬件与软件的设计与开发;法律服务。 第43类提供食物和饮料服务;临时住宿。 第44类医疗服务;兽医服务;人或动物的卫生和美容服务;农业、园艺或林业服务。 第45类由他人提供的为满足个人需要的私人和社会服务;为保护财产和人身安全的服务。 使用本栏目应注意以下几点: 一、在商标注册用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每一个类别上每注册一个商标图样为一件商标。每件商标每申请办理任何一项注册事宜都视为一件申请,应分别提交一套申请书件, 并分别缴纳费用。 二、应提交的书件没有指明份数的,如果在“具体要求”及“注意事项”栏目中也没有特别声明是多少份的,则应认为是1式1份。 必须申请商标才能使用的商品为:烟草。 自然人办理商标注册申请注意事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条的规定,从事生产、制造、加工、拣选、经销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自然人,需要取得商标专用权的,应当向商标局申请商标注册。以自然人名义办理商标注册、转让等申请事宜,除按照有关规定提交《商标注册申请书》、商标图样等材料外,还应注意以下事项: ⑴个体工商户可以以其《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登记的字号作为申请人名义提出商标注册申请,也可以以执照上登记的负责人名义提出商标注册申请。以负责人名义提出申请时应提交以下材料的复印件: ①负责人的身份证; ②营业执照。 ⑵农村承包经营户可以以其承包合同签约人的名义提出商标注册申请,申请时应提交以下材料的复印件: ①签约人身份证; ②承包合同。 ⑶其他依法获准从事经营活动的自然人,可以以其在有关行政主管机关颁发的登记文件中登载的经营者名义提出商标注册申请,申请时应提交以下材料的复印件: ①经营者的身份证; ②有关行政主管机关颁发的登记文件。 ⑷自然人提出商标注册申请的商品和服务范围,应以其在营业执照或有关登记文件核准的经营范围为限,或者以其自营的农副产品为限。 ⑸对于不符合《商标法》第四条规定的商标注册申请,商标局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申请人提供虚假材料取得商标注册的,由商标局撤销该注册商标。 ⑹办理转让商标申请,受让人为自然人的,应参照上述事项办理。
工商局都管什么类型的工商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工商局可以对商家进行责令停业、没收违法所得、罚款等多种处罚。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了,第五十条经营者有下列情形之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对处罚机关和处罚方式有规定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可以根据情节单处或者并处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一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  
(一)生产、销售的商品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要求的;  
(二)在商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商品冒充合格商品的;  
(三)生产国家明令淘汰的商品或者销售失效、变质的商品的;  
(四)伪造商品的产地,伪造或者冒用他人的厂名、厂址,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名优标志等质量标志的;  
(五)销售的商品应当检验、检疫而未检验、检疫或者伪造检验、检疫结果的;  
(六)对商品或者服务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的;  
(七)对消费者提出的修理、重作、更换、退货、补足商品数量、退还货款和服务费用或者赔偿损失的要求,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的;  
(八)侵害消费者人格尊严或者侵犯消费者人身自由的;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对损害消费者权益应当予以处罚的其他情形。
民事权利有哪几种类型?
[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城阳区秦都区汉源县城区冕宁县岚县米易县每个公民自出生在这个世上起,他就享有法律赋予的一些权利,我们称之为民事权利。这些权利都是受到法律保护的,若有人侵犯的话,则就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那么大家知道这个民事权利的分类有哪些吗详细内容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1)财产权与人身权根据民事权利是否以财产利益为内容,民事权利可分为财产权和人身权。财产权,是指以财产利益为内容,直接体现财产利益的民事权利。财产权是可以以金钱计算价值的,一般具有可让与性,受到侵害时需以财产方式予以救济。财产权既包括物权、债权、继承权,也包括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利。人身权,是指不直接具有财产的内容,与主体人身不可分离的权利。人身权是不直接具有财产内容的,不能以金钱来衡量其价值,一般不具有可让与性,受到侵害时主要需以非财产的方式予以救济。人身权包括人格权和身分权。
(2)支配权、请求权、抗辩权、形成权根据权利的作用,民事权利可分为支配权、请求权、抗辩权和形成权。支配权,是指主体对权利客体可直接加以支配享受其利益的权利。物权、人身权、知识产权都属于支配权。支配权的特点主要在于:

一,权利人可直接支配权利客体,以满足其利益需要,如房屋所有人可以直接占有使用房屋;

二,具有排他性,权利人可禁止他人妨碍其对客体的支配。请求权,是指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如买卖合同的出卖人请求买受人支付价款的权利。请求权的主要特点在于权利人不能直接取得作为权利内容的利益,须通过义务人的行为间接取得。请求权是由一定的基础权利派生的权利。如出卖人请求支付价款的请求权是基于其债权产生的,所有人在其财物为他人非法占有时有请求占有人返还的权利是基于所有权产生的。抗辩权,广义上是指对抗请求权或否认他人的权利主张的权利,有的称为异议权;狭义上仅指对抗请求权的权利。抗辩权的作用在于对抗请求权,又可分为一时抗辩权和永久抗辩权。形成权,是指权利人得以自己一方的意思表示而使法律关系发生变化的权利。
(3)绝对权与相对权根据民事权利的效力范围,民事权利可分为绝对权和相对权。绝对权,又称对世权,是指其效力及于一切人,即义务人为不特定的任何人的权利。绝对权的主要特点在于,权利人可任何人主张权利,权利人不须借助义务人的行为就可实现其权利。绝对法律关系中的权利人享有的权利即为绝对权。物权、知识产权、人身权都为绝对权。相对权,又称对人权,是指其效力及于特定人的权利,即义务人为特定人的权利。相对权的主要特点在于,权利人只能向特定的义务人主张权利,须借助义务人行为的介入才能实现其权利。相对权是相对法律关系中权利人享有的权利。债权为典型的相对权。
(4)主权利与从权利根据两项相互关联的权利之间的关系,民事权利可分为主权利与从权利。主权利,是指两项有关联的权利中不依赖另一权利可存在的权利;从权利则是指两项在关联的权利中其效力受另一权利制约的权利。如一债权人享有担保权,该债权人享有的债权为主权利,其享有的担保权就是从权利。
(5)原权与救济权根据相互间是否具有派生关系,民事权利可分为原权与救济权。原权为基础权利,是权利性民事法律关系中的权利。救济权是由原权派生的,为在原权受到侵害或有受侵害的现实危险而发生的权利,是保护性法律关系中的权利。如某甲的房屋被乙侵占,甲要求乙返还房屋的权利属于救济权,甲对其房屋享有的所有权属于原权。
(6)专属权与非专属权根据权利有无移转性,民事权利可分为专属权与非专属权。专属权,是指无移转性,权利人一般不能转让,也不能依继承程序转移的权利。人身权就属于专属权。非专属权,是指具有移转性,权利人可以转让,也可依继承程序移转的权利。关于民事权利的分类,上文中为大家总结了六种,各位可以适当了解一下。这其中最常见的就是人身权和财产权了,而现实中也经常出现对这两种权利的侵权行为,此时作为被侵权人,应该知道自己要怎样采取措施才能最大限度的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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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服务人的义务有哪些类型?
随着时代和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我们可能会遇到很多各种各样的法律问题,因此我们更应该多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如果您目前正面临着物业服务人的义务有哪些类型,物业服务人的职责有哪些?问题没办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中整理的一些法律知识来找到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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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
民间借贷分为哪些类型?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民间借贷有哪些分类 民间借贷可以分为自然人之间的借贷,自然人或企业与企业之间的借贷。 自然人之间的借贷。 自然人之间的借贷即民间个人借贷,是自然人之间遵循自愿互助、诚实信用原则通过自愿协商,由贷款人向借款人提供资金,借款人在约定或者法定的期限内归还借款的法律行为。我国是典型的“乡土社会”,传统文化中有很强的家族血缘意识,加上亲朋好友之间互相了解,交易成本低,从而为民间借贷的产生和发展提供了广阔的空间。自然人之间的借贷产生的社会基础关系复杂多样,有的基于亲情,有的基于友情,有的基于合作关系,自然人之间的借贷是一种互通有无、互帮互助的行为,是城乡居民解决生产、生活资金需求的一种行之有效的途径。 自然人之间经常发生短期或者长期的借款现象,实现着民间借贷互助性功能。但是,正是因为这种依附亲情体系的民间借贷感情因素深厚,出借人与借款人之间往往出于信任基础,所谓“人好水也甜”,加之我国法律体系建立时间短,法律规定不完善,大多数人法律意识淡薄,使得在借贷中用来约束借贷双主的主要是口头协议和便条借据,很少签订具有法律效力的书面合同,在还款时间和利息约定上也具有不确定性。正因为如此,使得自然人之间这种民间借贷具有了分散性、随意性和很强的隐蔽性。当借贷双方发生纠纷诉至时,往往是举证困难,事实难以认定清楚。 自然人与企业之间的借贷。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如何确认公民与企业之间借贷行为效力问题的批复》规定,公民与非金融企业之间的借贷属于民间借贷。与自然人之间的借款一样,自然人与企业之间的借贷是出借人与借款人在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有关规定的前提下双方意思表示真实即可认定有效。但是,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无效: 1、企业以借贷名义向职工非法集资; 2、企业以借贷名义非法向社会集资; 3、企业以借贷名义向社会公众发放贷款; 4、其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行为。 自然人与企业之间的借贷往往涉及面较广,处置不当会使法律问题演变成社会问题。如现阶段房地产开发企业与自然人之间借贷案件的处理其涉及国家利益、银行债权、购房者、股东、其他债权人利益,处理不当将引发一系列的问题。又如在有限公司特别是股份有限公司中,大多数股东并不直接参加经营并及时知晓经营信息和状况,控制公司的只是少数大股东,如果公司虚构债务,一旦执行后就会减少公司利润或者增加公司亏损,从而直接损害其他股东利益。与此相关,国家税务机关针对公司、企业利润所征收的企业所得税必然减少,这将直接损害国家利益。由此可以看出,以企业的名义与自然人之间达成借款协议,虽然在一定程度上对解决企业资金周转等问题,但是也引发了逃避债务,抽逃资金等一系列的问题。
工商登记的类型有哪些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1)开业工商登记。指市 场主体经营的开业登记或称设立犯。经过开业登记,市场主体的法律组织形式即告合法成立,从事经营活动的权利能力即同时具备,其合法经营活动依法受法律保 护,不受非法干涉和侵犯。市场经营主体的首次登记都是开业登记,未经开业登记而从事经营活动的都是非法经营,都必须予以取缔和处罚。
(2)工商变更登记。对登 记事项的变更进行的登记称之为变更登记。注册上海公司企业名称变更、经营范围变更、注册资本变更、企业法定代表人变更、经营场所变更、企业住所变更、企业 组织形式变更、企业股权和股东变更、公司章程变更、经营期限变更等,都须依法办理变更登记,未经变更登记擅自从事变更经营活动的,都是无效的,不具有法律 效力,不受法律保护,而且是违法的,登记主管机关将依法查处。
(3)注销工商登记。指市场经营主体终止经营活动和法律组织形式不存在时依法履行的登记注销程序,即登记主管机关依法对解散、歇业、被撤销、宣告破产、责令关闭或者其他原因终止营业的市场主体,收缴营业执照、公章等,撤销其注册号,取消其企业法人资格或经营权的行政执法行为。
(4)年度检验。年度检验又称为年检制度,目前已成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监督管理市场主体的重要形式。它是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按年度对市场主体(主要是公司和法人)进行检查,以确认其继续经营资格的法定制度。年检的方法主要有年检报告和年检注册两种。
1.年检报告。上海注册公司企业在自查后填写的生产经营情况报告,主要包括两部分内容:
一是企业登记核准时的主要事项在一年来有无变化。有些事项如企业名称、企业地址、经济性质、核算方式;经营范围等,既要填写核准时的内容,又要填写实际情况;有些事项如从业人数、资金总额则要填写实际情况。
二是企业本年度生产经营的完成情况。如物质生产部门实际完成的产值、产量、营业收入、利润总额、亏损总额等,非物质生产部门要填写经营成果和效益等指标,以便登记主管机关监督检查。
2.年检注册。指核准登记的公司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向登记主管机关提交上年度的公司年检注册、利润表或资产负债表,填写内容要求真实完整;且要经过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才能生效。
登记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不予通过年检:
①企业实收资本未达到法律法规规定的最低限额的;
②企业实收资本虽然达到法律法规规定的最低限额,但与注册资本相差悬殊的;
③有其他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
商标驳回的类型有哪些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商标驳回的类型有哪些
商标驳回分为以下两种类型,只有搞懂驳回的类型,才能有针对性地填写复审申请。
1、全部驳回
申请注册的商标的所有商品或服务项目不符合注册标准被驳回。
2、部分驳回
申请注册商标的部分商品或服务项目被驳回,其余商品符合注册标准。通过部分会被排期公告,颁发注册证。
如果商标是被部分驳回的,申请人所经营范围和被驳回部分无相关性的话,申请人可以慎重考虑是否进行商标驳回复审申请。
商标驳回复审申请应具备的条件
1、主体资格
驳回商标复审申请人必须是被商标局驳回商标的原申请人,其他人不具有申请资格。
2、限期提出
驳回商标复审申请,必须在法定时限内提出。
3、事实理由充分
驳回商标复审申请的内容,必须是被驳回的商标注册申请书中的确切内容,复审理由必须针对商标局驳回理由。否则,该复审申请则被视为无效。
4、材料齐备
申请驳回商标复审,必须提交规定的材料。
5、交纳商标评审费
商标驳回复审需要的资料
1、《商标驳回通知书》原件。
2、能证明商标申请人资质的资料(营业执照或身份证)复印件。
3、能证明申请人所申请的商标“突出使用”的所有相关材料复印件,包括商品、宣传、照片、合同等。
如果需要委托商标代理机构的,还需要提交商标评审代理委托书。
商标驳回复审申请的作用
商标驳回复审申请的意义主要是给商标申请人一个申诉、救济的机会,节约申请人注册成本。
商标驳回复审的流程结束后,如果复审成功,商评委会将复审结果移交商标局,然后按照程序进行复审公告,无人异议后颁发注册证;如果复审失败,申请人可以在30天内向中级人民申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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