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买卖合同中的受买人是什么意思?
买受人又称买方。买卖合同中约定支付价金的人。若保险事故发生于买卖合同成立后,标的物所有权移转前,则原保险契约上的利益之归属应具体分析:若于买卖之际,出卖人纯为买受人之利益而投保,则保险赔偿金应属于买受人,但于未受清偿之价金内,出卖人仍保有其利;以最高应价购得拍卖标的的竞买人;与建设单位签订物业买卖合同、购买房产的单位和个人。
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因买受人的原因致使标的物未按照约定的期限交付的,买受人应当自违反约定时起承担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之后由买受人承担,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买受人订立合同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第三人对买卖的标的物享有权利的,出卖人不承担前条规定的义务。
二、买受人的主要义务有什么?
1、支付价款。价款是买受人获取标的物的所有权的对价。依合同的约定向出卖人支付价款,是买受人的主要义务。买受人须按合同约定的数额、时间、地点支付价款,并不得违反法律以及公共秩序和善良风俗。合同无约定或约定不明的,应依法律规定、参照交易惯例确定。
2、受领标的物。对于出卖人交付标的物及其有关权利和凭证,买受人有及时受领义务。
3、对标的物检查通知的义务。买受人受领标的物后,应当在当事人约定或法定期限内,依通常程序尽快检查标的物。若发现应由出卖人负担保责任的瑕疵时,应妥善保管标的物并将其瑕疵立即通知出卖人。
买受人就是买卖合同中的买方,买受人的主要义务包括支付价款,受领标的物,对标的物承担检查、通知的义务。按照合同中的约定,向出卖人支付价款是买受人的主要任务,对于出卖人交付的标的物或者与其有关的权利,买受人有及时受理的义务。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