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编号:
采购方(甲方):
供货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以资信守。
第一条合同标的
乙方按甲方对产品的实际需要,依照本合同约定向甲方指定的地点供货。产品名称、品牌、规格型号、价款等见下表(下表未能尽列的,可以另行附表,见附件)。
第二条合同价款
1、合同价款按下列原则确定
(1)本着长期合作,互惠互利的精神,甲方按实际需要向乙方购买产品。本合同价格为乙方标准定价下调%。当甲方需要合同范围外的乙方其他产品时,乙方向甲方供货的价格须下调不少于前述下调比例,甲方也可向其他产品供应商订购。
(2)本合同签订后,甲方或甲方指定的关联公司(以下简称甲方)将按照实际需要与乙方在本合同基础上分别签订分批长期供货合同(以下简称分批合同)。在分批合同中,具体的供货数量、供货日期以甲方发出的书面供货通知书为准。
(3)本合同或分批合同签订后,甲方任一发出的书面供货通知书发出之前,如同类产品市场价降幅≥5%或当乙方给第三方的售价低于中标价5%以上,或同类产品市场价升幅≥10%时,甲乙双方应协商相应调整未供部分货物的价格,若双方不能达成一致,甲方有权另行安排供货商。书面供货通知书发出后市场价格变动的,该批产品的价格保持不变。
2、本合同签订或分批合同签订后,甲方任一发出的书面供货通知书发之前,甲方可根据本条第1款的定价原则将本合同项下的产品更换为甲方所需要的乙方其他产品或乙方已更新换代的产品。甲方也可根据实际需要另行招标或向其他供应商采购,但在进行同类产品的招标时,在同等条件下应优先考虑乙方。
3、乙方按本合同约定以包供货、包运输、包通过验收、包风险、包税金、包售后服务等方式向甲方提供生产的产品。本合同价格为前述内容的包干价格。
4、结算方法:实际数量以甲方验收签证为准,按实结算,单价按本合同确定的价格执行。
第三条质量、技术标准
1、质量要求:
2、技术标准按下列规定执行:
第四条乙方承诺:
1、乙方保证所提供的产品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且为产品生产厂家原厂生产的产品。
2、乙方保证在约定的时间内按分批合同及甲方书面供货通知书约定的产品种类、数量、规格型号、质量及售后服务内容等向甲方提供服务。
3、乙方保证所供材料(产品)不涉及知识产权方面的纠纷,如因此产生的责任由乙方负责。
4、乙方保证每月供货能力不少于,同意承受甲方延期付款的最长期限为。
5、若乙方产品价格下降比例达到5%以上(含本数)时,乙方必须在2天内通知甲方。
第五条产品包装标准
产品包装:有国家标准的,按照国家标准包装;没有国家标准的,按照行业标准包装;既无国家标准又无行业标准的,按出厂包装标准包装。乙方的产品包装应有乙方名称(或标志),乙方必须采取防潮、防雨、防锈、防震、防腐蚀等保护措施以保证满足货品质量、数量、性能的要求。乙方同时必须提供合格证、使用说明书及产品质量鉴定书原件。包装费用已包含在材料单价内。
出厂标准包装(内含安装配件、合格证、装箱单、使用说明书及产品质量保证书)。如为进口产品,乙方还须向甲方提交产品原产地证明、原厂质量合格证书、进口海关关单及税票之正本(由甲方查实后交还乙方,复印件由甲方备案)、商检局颁发的商检合格证书、完整的原厂资料、中文安装资料及安装图纸等。
第六条交货时间、地点和运费负担
1、交货地点:具体交货地点在分批合同或甲方发出的书面供货通知书中另行约定。
2、具体交货日期以甲方发出的书面供货通知书为准。
交货日期前日甲方向乙方发出书面供货通知书。乙方提前交货的,要经甲方同意,否则,产品在交货日期前的毁损、灭失风险及有关的保管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3、运费(包括卸货和进仓费用)已包含在产品单价中。
4、以交货地点作为本合同的履行地。
第七条验收标准、方法
1、乙方按甲方书面供货通知书上要求时间将产品运到指定地点,货物运抵前小时通知甲方准备接收;货物到交货地点后,甲方应在合理时间间隔(工作时间为4小时,非工作时间为8小时)内清点和检查验收;乙方委派送货人(须持有乙方的授权委托书),代表乙方负责货物的交付、验收、结算工作,乙方应同时出示产地证明、装箱单、产品出厂合格证、质量保证书等交甲方确认,甲方按本合同约定对产品外观、数量、型号进行验收,并予以签收确认。
2、验收标准:
3、验收方法或手段:
4、验收及试验单位:
5、如果在验收中产生纠纷,由相关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第八条付款方式及期限
1、分批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该分批合同产品总价款的10 %作为定金,定金在产品经验收合格后抵作货款。
2、货到现场,经甲方清点、接收产品后 10个工作日内支付该分批合同产品总价款的50%。
3、全部产品经甲方验收合格且办妥结算后 10个工作日内,甲方付清该分批货物总价款。
第九条 提出异议的时间和办法
1、甲方收到产品后,如果发现产品的型号、规格、数量和质量等不符合合同约定的,甲方可代为保管该产品(因保管该产品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并在发现后7天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处理意见,且甲方有权拒付不符合合同约定的产品的货款;
2、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处理意见后,应在_____天内按甲方要求负责处理。
第十条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照以下第_____种方式处理:
第十一条其他
1.本合同涉及的通知,应当以书面形式确认,并在通知方透过邮局以挂号信、特快专递等形式寄达本合同约定地址或被通知方工作人员签收后,视为送达。
2.本合同的变更和补充,双方应当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3.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代表:______________签约代表:______________
电话/传真:____________电话/传真:____________
电子邮件:______________电子邮件: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账号:________开户银行/账号:________
税号:__________________税号:__________________
盖章:__________________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签字日期:______________签字日期:______________
在货物交易中双方签订了分批供货合同,在合同履行中的供货方交付的货物如果不符合合同的约定,采购方有权利就该批辞货物或之后其他各批次货物解除合同,因此采购方在接收货物时一定要仔细检查交付的货物是否符合合同的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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