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假日上班调休是违法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四十条 用人单位在下列节日期间应当依法安排劳动者休假:
(一)元旦;
(二)春节;
(三)国际劳动节;
(四)国庆节;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休假节日。
二、法定假日加班费争议可以申请哪些机构调解?
(一)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
(二)依法设立的基层人民调解组织;
(三)在乡镇、街道设立的具有劳动争议调解职能的组织。
三、法定假日被强行安排上班的仲裁申请书需载明哪些条款?
(一)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二)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
四、法定假日加班费的计算基数怎么确定?
1、如果劳动合同中有明确约定工资数额,或者合同约定不明确时,应当以实际工资作为加班费的计算基数。在以实际工资都可作为加班费计算基数时,加班费、伙食补助和劳动保护补贴等应当扣除,不能列入计算范围。
2、如果劳动合同明确约定工资数额的,应当以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作为加班费的计算基数。如果劳动合同的工资项目分为“基本工资”、“岗位工资”、“职务工资”等,应当以各项工资的总和作为基数计发加班费,不能以“基本工资”、“岗位工资”或“职务工资”单独一项作为计算基数。
3、实行计件工资的,应当以法定时间内的计件单价为加班费的计算基数。
4、加班费的计算基数低于当地当年的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以日、时最低工资标准为基数。
劳动者跟用人单位在法律层面上是平等的,所以,员工在工作过程中有权利拒绝用人单位提出来的一些不合理的要求,像是法定节假日强行安排本人上班的这种做法,如果没有任何紧急情况,即便公司提出来加班,员工也能直接拒绝。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