赔偿损失恢复原状有区别吗?

最新修订 | 2024-0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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巩海冬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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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赔偿损失恢复原状是有区别的,对于赔偿损失就是属于因自己的过失造成物的损失,需要按规定进行全额赔偿;而对于恢复原状就是属于在导致他人损失之后应及时的修补,恢复成原来的模样。
赔偿损失恢复原状有区别吗?

一、赔偿损失恢复原状有区别吗?

恢复原状是指行为人导致他人财产损害后,应当进行修补,使财产恢复原有的状态。物权请求权中的恢复原状,主要是指对物的恢复原状而非对人格利益遭受损害的恢复,它不同于恢复名誉,亦不同于合同被宣告无效以后的恢复原状,后者是指通过返还财产,使当事人达到订立合同前的状态。

损害赔偿。顾名思义,就是如果因为故意或过失造成物的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通俗地讲就是赔钱。 损害赔偿是民事纠纷中最常见的纠纷和案由。损害赔偿的证据最为繁多和复杂。

二、违约责任和恢复原状赔偿损失能同时要求吗?

违约责任和赔偿损失可同时主张,支付违约金不足以补偿受害人所遭受的损失,债务人还要承担赔偿损失的责任以弥补遭到损失的不足部分,即违约金与赔偿损失并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三、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主要有哪些?

(一)停止侵害;

(二)排除妨碍;

(三)消除危险;

(四)返还财产;

(五)恢复原状;

(六)修理、重作、更换;

(七)继续履行;

(八)赔偿损失;

(九)支付违约金;

(十)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十一)赔礼道歉。

综合上面所说的,赔偿损失和恢复原状都是属于承担民事责任之中的方式,一般权利人可以要求侵权人进行实施,但对于这两种是属于完全不同的承担方式,一种是利用金额来进行赔偿,另一种是利用恢复原来模样的方式来进行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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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方说,某人在他人家门口修建了一堵墙,影响到了人家的出行和走路。那家人就可以他,诉讼请求就是“排除妨碍,恢复原状”,你要给我把墙拆除了,恢复原来通畅的门口啊。
民事法律行为
第五十四条 民事法律行为是公民或者法人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的合法行为。
第五十五条 民事法律行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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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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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目前甲方职工个人租赁乙方房屋,属个人行为,与甲方无关。为方便租房职工用电,甲方帮助安装的室内电表、电闸、电线等设施,在甲方职工个人退租乙方房屋时,甲方有权全部收回,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进行阻止。除此之外,甲方不承担其他任何连带责任。
四、争议解决方式:双方一致约定在陕西省渭南市临渭区诉讼解决。
五、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两份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签订之日起生效。甲方(盖章):乙方(签字):代表:代表:经手人:见证人:年月日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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恢复原状如何强制执行?
根据我国相关的规定,即使已经进行恢复原状了,仍然可以进行强制执行,当事人可以到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异议,要求法院重新判决并且要求当事人进行强制执行,若是不满的,可以再次申请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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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事务
租房恢复原状的协议书应该怎么写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租房恢复原状的协议书范本20年月日,甲方因工作需要,依法解除和乙方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正式和乙方脱离房屋租赁关系。应乙方要求,在甲方施工和租房过程中,对乙方住宅造成的损坏和乙方的卫生费、供水费用,甲方应进行适当的经济补偿。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达成如下补偿协议:
一、补偿项目及金额:
1、空调、排气扇安装孔补偿200元;
2、室内墙壁损坏补偿920元;
3、爆破施工造成房屋损坏补偿800元尝胆佰感脂啡拌拾饱浆;
4、清理打扫卫生费、供水费用共计应为1080元(每月补偿60元,共计18月);以上费用共计3000元(人民币大写叁仟元整)。
二、甲方一次性补偿3000元(人民币大写叁仟元整)。过后,乙方不得再以任何理由或方式,向甲方索要钱款。否则,乙方必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0000元(人民币大写壹万元整)。
三、目前甲方职工个人租赁乙方房屋,属个人行为,与甲方无关。为方便租房职工用电,甲方帮助安装的室内电表、电闸、电线等设施,在甲方职工个人退租乙方房屋时,甲方有权全部收回,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进行阻止。除此之外,甲方不承担其他任何连带责任。
四、争议解决方式:双方一致约定在陕西省渭南市临渭区诉讼解决。
五、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两份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签订之日起生效。甲方(盖章):乙方(签字):代表:代表:经手人:见证人:年月日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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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止侵害恢复原状的规定包括什么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停止侵害恢复原状的规定有哪些
“排除妨碍,恢复原状”是民法中规定的一种侵权责任的承担形式。
《侵权责任法》
第十五条 承担侵权责任的方式主要有:
(一)停止侵害;
(二)排除妨碍;
(三)消除危险;
(四)返还财产;
(五)恢复原状;
(六)赔偿损失;
(七)赔礼道歉;
(八)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以上承担侵权责任的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
比方说,某人在他人家门口修建了一堵墙,影响到了人家的出行和走路。那家人就可以他,诉讼请求就是“排除妨碍,恢复原状”,你要给我把墙拆除了,恢复原来通畅的门口啊。
民事法律行为
第五十四条 民事法律行为是公民或者法人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的合法行为。
第五十五条 民事法律行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意思表示真实;
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
第五十六条 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采取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法律规定用特定形式的,应当依照法律规定。
第五十七条 民事法律行为从成立时起具有法律约束力。行为人非依法律规定或者取得对方同意,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
第五十八条 下列民事行为无效: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法不能实施的;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所为的;
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
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
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2009年8月27日,删去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六项:经济合同违反国家指令性计划的,第七项:“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变更为第六项)
无效的民事行为,从行为开始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
第五十九条 下列民事行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或者仲裁机关予以变更或者撤销:
行为人对行为内容有重大误解的;
显失公平的。
被撤销的民事行为从行为开始起无效。
第六十条 民事行为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的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第六十一条 民事行为被确认为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当事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返还给受损失的一方。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双方恶意串通,实施民事行为损害国家的、集体的或者第三人的利益的,应当追缴双方取得的财产,收归国家、集体所有或者返还第三人。
第六十二条 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条件,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在符合所附条件时生效。
停止侵害恢复原状的规定包含什么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停止侵害恢复原状的规定有哪些
“排除妨碍,恢复原状”是民法中规定的一种侵权责任的承担形式。
《侵权责任法》
第十五条 承担侵权责任的方式主要有:
(一)停止侵害;
(二)排除妨碍;
(三)消除危险;
(四)返还财产;
(五)恢复原状;
(六)赔偿损失;
(七)赔礼道歉;
(八)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以上承担侵权责任的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
比方说,某人在他人家门口修建了一堵墙,影响到了人家的出行和走路。那家人就可以他,诉讼请求就是“排除妨碍,恢复原状”,你要给我把墙拆除了,恢复原来通畅的门口啊。
民事法律行为
第五十四条 民事法律行为是公民或者法人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的合法行为。
第五十五条 民事法律行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意思表示真实;
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
第五十六条 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采取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法律规定用特定形式的,应当依照法律规定。
第五十七条 民事法律行为从成立时起具有法律约束力。行为人非依法律规定或者取得对方同意,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
第五十八条 下列民事行为无效: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法不能实施的;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所为的;
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
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
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2009年8月27日,删去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六项:经济合同违反国家指令性计划的,第七项:“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变更为第六项)
无效的民事行为,从行为开始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
第五十九条 下列民事行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或者仲裁机关予以变更或者撤销:
行为人对行为内容有重大误解的;
显失公平的。
被撤销的民事行为从行为开始起无效。
第六十条 民事行为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的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第六十一条 民事行为被确认为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当事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返还给受损失的一方。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双方恶意串通,实施民事行为损害国家的、集体的或者第三人的利益的,应当追缴双方取得的财产,收归国家、集体所有或者返还第三人。
第六十二条 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条件,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在符合所附条件时生效。
合同解除已履行的部分要恢复原状吗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合同解除已履行的部分要恢复原状吗问题解答如下, 合同是当事人或当事双方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关系的协议。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因重大误解而订立、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和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有撤销权的当事人可以行使撤销权。所谓重大误解,是指误解者作出意思表示时,对涉及合同法律效果的重要事项存在着认识上的显著缺陷,其后果是使误解者的利益受到较大的损失,或者达不到误解者订立合同的目的。误解直接影响到当事人所应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所谓显失公平的合同,就是一方当事人在紧迫或者缺乏经验的情况下订立的使当事人之间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严重不对等的合同。标的物的价值和价款过于悬殊、承担责任、风险承担显然不合理的合同,都可称之为显失公平的合同。
有撤销权的当事人,不论合同是否已经履行,均可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撤销权,当事人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四条
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或者仲裁机构不得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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