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订立流程是哪几个步骤

最新修订 | 2024-0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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巩海冬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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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合同订立流程是一方发出要约、接受方接受要约发出承诺、当事人接受了承诺合同成立等步骤。合同签订时要遵循平等的原则,双方当事人经过协商达成了一致的意见后,合同才能成立并且生效。
合同订立流程是哪几个步骤

一、合同订立流程是哪几个步骤?

合同的订立是指双方当事人经过协商,从而达成一致协议的过程。具体来说包括了以下的程序:

1、一方当事人发出要约;

2、对方当事人接受要约之后发出承诺;

3、当事人接受承诺,合同宣告成立。

因此,只要双方经过要约和承诺这两个阶段,达成一致的合意就是合同订立的过程。

合同就是指作为平等主体的法人、自然人以及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甚至是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一项协议。合同作为协议,代表了各方当事人意思表示的一致性。因此,只有合同双方当事人都达成了一致的合意,合同才会宣告成立。而合意的体现,就在于一方发出要约,另一方接受。

二、合同订立时需要注意的哪些法律问题?

1、注意合同名称与合同内容是否一致

有些企业使用合同统一文本,这本是好事,但由于对合同性质了解不细,出现张冠李戴的事情。例如本是加工承揽合同,却使用购销合同文本,为合同以后的履行和适用法律条款增添了争议。

2、注意列明每项商品的单价

有些企业在购销合同中,标的是多类商品,但却只在合同中明确各类商品的总价款,而不确定具体每种商品的单价,一旦合同部分履行后发生争议,就难以确定尚未履行的部分商品的价款。

3、在合同中明确违约金赔偿金计算方法

一方违约,另一方可以向其追索违约金和赔偿金,但如果合同中没有明确违约金的数额,法院就会视为双方当时放弃违约金权利,而不予支持。对赔偿金计算方法作出明确约定,有利于以后发生争议后迅速确定赔偿金额

4、确定管辖法院

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诉讼法中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5、注意用词严谨

不要在合同重用模零两可的词句或多义词。

6、签约对象的主体资格

主体资格方面应当查看一下对方的营业执照和企业参加年检的证明资料。不能仅凭其名片、介绍信、工作证、公章、授权书、营业执照复印件等证件,有的企业因连续两年不参加年检而已被工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如果稍一疏忽,就可能掉进一些不法分子设置的陷阱。

7、合同条款必须对等性

合同是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权利义务的协议,合同法明确规定当事人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各方的权利义务,一方享受权利,必须承担义务,合同条款的对等性是公平原则的重要内容。

8、注意定金与“订金”的区别

定金是债的一种担保方式,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可见定金具有惩罚性,在合同法上称为定金罚则。在实践中不少人将定金写成了“订金”,而“订金”在法律上被认定为预付款,不具有担保功能。

签订合同时一定要注意看合同的内容和名称是不是一致的、违约处理的办法和赔偿的标准、纠纷法院的管辖、合同条款对于双方该承担的权利和义务是不是对等的、担保方式的确定等内容,确保没有损害自己利益的前提下在签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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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订立流程是哪几个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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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订立流程是哪几个步骤?
我国法律对于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是有很多相关规定的,我们可以利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如果您生活中遇到了法律方面的问题,可以通过本篇文章的内容来了解一些和合同订立流程是哪几个步骤,合同订立时需要注意的哪些法律问题?相关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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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事务
公证遗嘱的订立流程有几个步骤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公证遗嘱的订立流程是怎样的 订立公证遗嘱应到公证机关依法定程序进行,且只能由立遗嘱人亲自进行,代理人不得代理。具体规则如下: ①遗嘱公证由当事人,即立遗嘱人住所地的公证处办理。 ②立遗嘱人应向公证处提出申请,并填写公证申请表。申请表应记明以下内容: A.申请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住址等; B.请求公证的事项及公证书的用途; C.交材料的名称、份数及有关证人的姓名、地址; D.申请的时间及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立遗嘱人应在申请表上签名或盖章;填写申请表有困难的,可由公证人员代填。 ③立遗嘱人申请遗嘱公证应提交下列材料: A.身份证明; B.遗嘱所涉及财产的所有权证明及其他证明材料。 ④公证处认为符合规定、决定受理申请的,将发给受理通知单,并按规定标准收取公证费。遗嘱人如交纳公证费有困难的,应提出书面申请,由公证处主任或副主任决定是否减免。 ⑤公证人员会通过询问证人、调取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现场勘验、进行鉴定等方式,对遗嘱涉及的事项、财产进行审查。立遗嘱人应当如实陈述与公证事项有关的事实,并提供相应的材料。 ⑥遗嘱公证应由两名公证人员共同办理,由其中一名公证员在公证书上署名。特殊情况下由一名公证员办理时,应有一名见证人在场,见证人应在遗嘱和笔录上签名。 ⑦经公证人员审查合格。认为可以出具证明,承办公证员草拟公证书后,连同卷宗报公证处主任、副主任或其指定的公证员审批。任何人不得审批自己承办的公证事项。 ⑧审批合格后,制作公证书,按司法部规定或批准的格式制作,不得涂改、挖改,必须修改的应加盖公证处校对章。公证书应使用中文制作。公证处应制作公证书正本和若干副本发给立遗嘱人。 ⑨除法律另有规定外,遗嘱公证书从审批人批准之日起生效。审批人批准日期即为出证日期。 ⑩遗嘱公证书由立嘱人到公证处领取;必要时,也可由公证处发送。立遗嘱人应在公证书送达回执上签名或盖章,并注明收到日期、份数和公证书的编号。 总结,公证遗嘱经公证机关公证过的遗嘱。因此,公证遗嘱具有较强的法律效力。
快速解决“婚姻家庭”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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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日常的工作中,我们在去上班的时候都会签劳动合同,这些合同是怎么订立的呢,请问合同订立的步骤流程是怎么样的?
[律师回复] 合同订立的过程就是当事人各方就合同条款通过协商达成协议的过程。这一过程分为要约和承诺两阶段:
1、要约要约也称订约提议,是当事人一方向他方提出订立合同的建议。要约中要有与对方订立合同的意愿和合同应有的主要条款、要求对方作出答复的期限等内容。在要约约定的对方答复期限内,要约人受其要约的约束。

2、承诺承诺也称接受订约提议,是当事人一方完全同意要约方提出要约的主要内容和条件的答复。要约人收到承诺时,双方就要订立合同;如收到承诺 时已具备符合法律规定的合同形式,合同就成立了。 如果要约的接受方不完全同意要约而改变了其中的主要条款,就意味着对原来订约条件的拒绝,而是接受方提出了新的订约提议。订立合同的过程,往往是一方提出要约,另一方又再提出新的要约,反复多次,如最后合同关系能成立,总是有一方完全接受了对方的要约内容。 合同分为书面形式和口头形式两种。书面形式的合同是指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以书面文字来表达,一般是一起签订书面协议,有时也可通过当事人双方的往来信件、电报、电传和其他书面形式成立合同关系。口头形式的合同是由当事人双方就合同内容取得一致意见达成的口头协议。口头合同可由当事人双方就合同内容取得一致意见达成的口头协议。口头合同可由当一中人面谈订立,也可以通过电话交谈订立。根据《经济合同法》的规定,经济合同,除即时清结者外,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即时清结,是指当事人双方在订立经济合同的同时就履行了合同,合同的订立、履行和终止几乎是同时完成的,没有什么间隔期。对于非即时清结的合同,均要求书面形式。因此本章所讲的合同都需要采用局面形式。
以上就是对合同订立的步骤流程是怎么样的问题的回答。
订立合同的法定步骤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订立合同的法定步骤问题解答如下,
一、订立合同的法定程序
根据《合同法》第13条的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采取要约、承诺方式。”要约和承诺是合同订立基本程序,只要一方当事人的要约被另一方当事人承诺,合同才能成立。
(一)要约,又称发盘,是指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即一方当事人向他人做出的、希望以一定条件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做出要约的人,称为要约人;要约的相对人,称为受要约人。当事人就缔结合同交换意思表示的过程,《合同法》中称其为要约与承诺。
(二)承诺,又称还盘,是指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做出承诺的人,为承诺人,即受要约人。承诺的相对人为受承诺人,即要约人。
承诺是一种意思表示,承诺的形式可分为明示和默示两种。明示的承诺,含口头承诺和书面承诺;默示的承诺,指推定行为。承诺没有发出承诺通知,但按照要约的要求履行了一定行为,该履行行为表明行为人有承诺的意思,即推定为承诺人已承诺,合同成立。
承诺于到达要约人时生效。明示的承诺于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时生效,默示的承诺于推定行为到达要约人时生效。承诺的生效导致合同成立。合同成立,承诺归于消灭。
二、订立合同应遵循哪些原则
订立合同应当要遵循一定的原则,才可以规范合同双方的行为。合同法规定了当事人法律地位平等原则、自愿原则、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
(一)平等原则。平等原则是指地位平等的合同当事人,在权利义务对等的基础上,经充分协商达成一致,以实现互利互惠的经济利益目的的原则。
(二)自愿原则。自愿原则是合同法的重要基本原则,合同当事人通过协商,自愿决定和调整相互权利义务关系。自愿原则体现了民事活动的基本特征,是民事关系区别于行政法律关系、刑事法律关系的特有原则。
(三)公平原则。公平原则要求合同双方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要公平合理,要大体上平衡,强调一方给付与对方给付之间的等值性,合同上的负担和风险的合理分配。
(四)诚实信用原则。诚实信用原则要求当事人在订立、履行合同,以及合同终止后的全过程中,都要诚实,讲信用,相互协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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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订立的步骤
第一,要约;第二,承诺;第三,合同的成立时间和成立地点;第四,格式条款;第五,缔约过失责任 所有的合同成立必须经过要约和承诺程序。比如,理论上探讨的,交叉要约,一般不导致合同的成立。因为在交叉要约中只有要约,没有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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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事务
公证遗嘱的订立步骤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公证遗嘱的订立步骤问题解答如下, 公证遗嘱的订立流程
订立公证遗嘱应到公证机关依法定程序进行,且只能由立遗嘱人亲自进行,代理人不得代理。具体规则如下:
①遗嘱公证由当事人,即立遗嘱人住所地的公证处办理。
②立遗嘱人应向公证处提出申请,并填写公证申请表。申请表应记明以下内容:
A.申请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住址等;
B.请求公证的事项及公证书的用途;
C.交材料的名称、份数及有关证人的姓名、地址;
D.申请的时间及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立遗嘱人应在申请表上签名或盖章;填写申请表有困难的,可由公证人员代填。
③立遗嘱人申请遗嘱公证应提交下列材料:
A.身份证明;
B.遗嘱所涉及财产的所有权证明及其他证明材料。
④公证处认为符合规定、决定受理申请的,将发给受理通知单,并按规定标准收取公证费。遗嘱人如交纳公证费有困难的,应提出书面申请,由公证处主任或副主任决定是否减免。
⑤公证人员会通过询问证人、调取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现场勘验、进行鉴定等方式,对遗嘱涉及的事项、财产进行审查。立遗嘱人应当如实陈述与公证事项有关的事实,并提供相应的材料。
⑥遗嘱公证应由两名公证人员共同办理,由其中一名公证员在公证书上署名。特殊情况下由一名公证员办理时,应有一名见证人在场,见证人应在遗嘱和笔录上签名。
⑦经公证人员审查合格。认为可以出具证明,承办公证员草拟公证书后,连同卷宗报公证处主任、副主任或其指定的公证员审批。任何人不得审批自己承办的公证事项。
⑧审批合格后,制作公证书,按司法部规定或批准的格式制作,不得涂改、挖改,必须修改的应加盖公证处校对章。公证书应使用中文制作。公证处应制作公证书正本和若干副本发给立遗嘱人。
⑨除法律另有规定外,遗嘱公证书从审批人批准之日起生效。审批人批准日期即为出证日期。
⑩遗嘱公证书由立嘱人到公证处领取;必要时,也可由公证处发送。立遗嘱人应在公证书送达回执上签名或盖章,并注明收到日期、份数和公证书的编号。
总结,公证遗嘱经公证机关公证过的遗嘱。因此,公证遗嘱具有较强的法律效力。
快速解决“婚姻家庭”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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订立集体合同的步骤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订立集体合同的步骤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一、订立集体合同的程序
集体合同订立的程序,是指集体合同从协商到合同成立生效所经过的过程。
(一)制定集体合同草案:集体合同应由工会代表职工与企业签订,没有建立工会的企业,由职工推举的代表与企业签订。一般情况下,各个企业应当成立集体合同起草委员会或者起草小组,主持起草集体合同。起草委员会或者起草小组由企业行政和工会各派代表若干人,推行工会和企业行政代表各一人为或组长和副或副组长。起草委员会或者起草小组应当深入进行调查研究,广泛征求各方面的意见和要求,提出集体合同的初步草案。
(二)审议:将集体合同草案文本提交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审议。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审议时。由企业经营者和工会分别就协议草案的产生过程、依据及涉及的主要内容作说明,然后由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对协议草案文本进行讨论。作出审议决定。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于2020年颁布的《集体合同规定》第36条规定:经双方协商代表协商一致的集体合同草案或专项集体合同草案应当提交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集体合同草案或专项集体合同草案,应当有
2、3以上职工代表或者职工出席,且须经全体职工代表半数以上或者全体职工半数以上同意,集体合同草案或专项集体合同草案方获通过。
(三)签字:集体合同草案经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后,由双方首席代表签字或盖章。
(四)登记备案:集体台同签订后,应将集体合同的文本及其各部分附件一式三份提请县级以上劳动行政主管部门登记备案。劳动行政部门有审查集体合同内容是否合法的责任,如果发现集体合同中的项目与条款有违法、失实等情况,可不予登记或暂缓登记,发回企业对集体合同进行修正。如果劳动行政部门在收到集体合同文本之日起15日内,没有提出异议的,集体合同发生法律效力,企业行政、工会组织和职工个人均应切实履行。
二、什么是集体合同
集体合同是指企业职工一方与用人单位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事项,通过平等协商达成的书面协议。
《劳动合同法》第51条规定:企业职工一方与用人单位通过平等协商,可以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事项订立集体合同。集体合同实际上是一种特殊的劳动合同。又称团体协约、集体协议等,是指工会或者职工推举的职工代表代表职工与用人单位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就劳动报酬、工作条件、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社会保险福利等事项,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进行协商谈判所缔结的书面协议集体合同草案应当提交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通过。
三、签订集体合同企业应具备什么条件
1、依法成立的具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企业。非法人企业如果与同级工会组织或职工代表签订集体合同,必须经企业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委托,方可代表行政方与职工方进行协商。
2、具有社团法人资格的工会组织。没有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业应先申请建立工会组织或民主选举一定数额的职工代表。
3、已经建立劳动合同制度。未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的企业,应首先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然后再协商签订集体合同。
4、已经建立集体协商机制,具有较完善的集体协商办法。包括:双方代表的产生、变更方法和代表的权利义务;双方协商的原则、内容和程序等。
我表妹想要按揭买一套房子,已经看好了房源,准备买了,按揭买房流程贷款合同步骤是什么
[律师回复] (1)选择房产
购房者如想获得楼宇按揭服务,在选择房产时应着重了解这方面的内容。购房者在广告中或通过销售人员的介绍得知一些项目可以办理按揭贷款时,还应进一步确认发展商开发建设的房产是否获得银行的支持,以保证按揭贷款的顺利取得。
(2)办理按揭贷款申请
购房者在确认自己选择的房产得到银行按揭支持后,应向银行或银行指定的律师事务所了解银行关于购房者获得按揭贷款支持的规定,准备有关法律文件,填报《按揭贷款申请书》。
(3)签订购房合同
银行收到购房者递交的按揭申请有关法律文件,经审查确认购房者符合按揭贷款的条件后,发给购房者同意贷款通知或按揭贷款承诺书。购房者即可与发展商或其代理商签订《商品房预售、销售合同》。
(4)签订楼宇按揭合同
购房者在签订购房合同,并取得交纳房款的凭证后,持银行规定的有关法律文件与发展商和银行签订《楼宇按揭抵押贷款合同》明确按揭贷款数额、年期、利率、还款方式及其他权利义务。
(5)办理抵押登记、保险
购房者、发展商和银行持《楼宇按揭抵押贷款合同》及购房合同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抵押登记备案手续。对期房,在竣工后应办理变更抵押登记。在通常情况下,由于按揭贷款期间相对较长,银行为防范贷款风险,要求购房者申请人寿、财产保险。购房者购买保险,应列明银行为第1受益人,在贷款履行期内不得中断保险,保险金额不得少于抵押物的总价值。在贷款本息还清之前,保险单交由银行执管。
(6)开立专门还款账户
购房者在签订《楼宇按揭抵押贷款合同》后,按合同约定,在银行指定的金融机构开立专门还款账户,并签订授权书,授权该机构从该账户中支付银行与按揭贷款合同有关的贷款本息和欠款。银行在确认购房者符合按揭贷款条件,履行《楼宇按揭抵押贷款合同》约定义务。并办理相关手续后,一次性将该贷款划入发展商在银行开设的银行监管账户,作为购房者的购房款。
清算流程有哪些步骤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一)成立清算组,并办理备案
公司解散清算的,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将清算组成员、清算组负责人名单向公司登记机关备案。备案应提交以下材料:公司清算组负责人签署的《公司备案申请表》;清算组人员基本情况;公司签署的《授权委托书》;股东会关于成立清算组的决议;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二)通知、公告债权人
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10内通知债权人,并于6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通知和公告内容应包括公司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注册号、注销原因、清算开始日期、清算组人员及工作地址、申报债权的期限、地点和注意事项等。
(三)债权申报和登记
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在申报债权期间,清算组不得对债权人进行清偿。
(四)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制定清算方案,报股东会或确认
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确认。
(五)执行清算方案,分配财产
清算组根据股东会确认的清算方案对公司财产进行分配,公司财产法定分配顺序为:1、支付清算费用;2、支付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3、缴纳所欠税款;4、清偿公司债务后;5、清偿完毕上述款项后的剩余财产,除公司章程另有规定外,有限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
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公司财产在未依照规定清偿前,不得分配给股东。
(六)编制清算报告,并报告确认
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确认。清算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1、债权债务已清理完毕;2、各项税款、职工工资已经结清;3、已发布注销公告。
(七)、注销登记
1、申请注销登记
自清算报告被确认之日起10日内,清算组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清算组应当自公司清算结束之日起30日内向原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
(1)、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
(2)、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但公司通过修改公司章程而存续的除外;
(3)、股东会决议解散或者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决议解散;
(4)、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5)、人民依法予以解散;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解散情形。
2、申请注销登记应提交文件
申请注销登记应提交以下材料:
(1)、公司清算组负责人签署的《企业注销登记申请书》;
(2)、《指定(委托)书》;
(3)、人民的破产裁定、解散裁判文书,公司依照《公司法》作出的解散决议或者决定,责令关闭或者公司被撤销的文件;
(4)、股东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或者人民、公司批准机关备案、确认的清算报告。
(5)、清算组成员《备案确认通知书》;
(6)、《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文件。
(8)、国有独资公司申请注销登记,还应当提交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决定,其中,确定的重要的国有独资公司,还应当提交本级人民政府的批准文件。有分公司的公司申请注销登记,还应当提交分公司的注销登记证明。
登记机关核准注销登记后,公告企业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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订立劳动合同的步骤是?
1、审查新员工的主体资格2、对新入职员工履行告知义务签订劳动合同前如实告知新员工工作内容。3、签订劳动合同4、发放劳动合同,建立员工名册人事专员制作劳动合同发放签收表,由收到劳动合同的员工签字确认,根据劳动合同发放签收表制作员工名册。5、劳动合同一式二份:公司和员工各执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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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协议离婚的步骤流程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1)当事人申请
离婚登记按地域进行管辖。
当事人协议离婚的,应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是一种重要的身份法律行为,当事人离婚,必须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不得委托他人代为办理。
申请时应持双方的结婚证、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等证件和证明,以及离婚协议书。
离婚协议书应当写明双方当事人的离婚意思表示以及关于子女抚养、夫妻一方生活困难的经济帮助、财产分割及债务处理等协议事项,并由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
2)婚姻登记机关审查
婚姻登记机关应对当事人的离婚申请进行审查,查明当事人所携带的证明和证件是否齐全,当事人是否符合登记离婚的条件。
婚姻登记机关如查明仅为夫妻一方要求离婚,或者夫妻双方虽然都同意离婚,但在子女和财产等问题上未达成协议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3)离婚登记和发给离婚证
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离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
对当事人确属自愿离婚,并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问题达成一致处理意见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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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认定流程及步骤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申请工伤认定的流程: 1、申请人:用人单位、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都可以作为申请人,提出申请或者视同工伤确认申请。 2、申请时间: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之日起30日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可以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3、接受申请的单位:用人单位营业执照登记的住所地区、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 4、申请人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时,须提交的材料:填报工伤认定申请表并附职工的居民身份证;提交职工受伤害或者被诊断患职业病时与用人单位之间的或者其他建立劳动关系的证明;提交医疗机构出具的职工受伤害时初诊诊断证明书,或者依法承担职业病诊断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还应当分别提交相应证据: (一)用人单位未参加工伤保险的,提交用人单位的营业执照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查询证明; (二)职工死亡的,提交死亡证明; (三)属于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或者在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情形的,提交事故的相关证据材料; (四)属于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情形的,提交公安部门的证明或者人民法院的判决或者其他证明; (五)属于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情形的,提交公安部门的证明或者相关部门的证明; (六)属于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情形的,提交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证明;不属于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处理的,提交相关部门的证明; (七)属于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情形的,提交医疗机构的抢救证明; (八)属于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情形的,提交民政部门或者其他相关部门的证明; (九)属于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形的,提交《伤残军人证》及医疗机构对旧伤复发的诊断证明。
什么是合同订立的步骤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什么是合同订立的步骤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1、要约要约也称订约提议,是当事人一方向他方提出订立合同的建议。要约中要有与对方订立合同的意愿和合同应有的主要条款、要求对方作出答复的期限等内容。在要约约定的对方答复期限内,要约人受其要约的约束。
2、承诺承诺也称接受订约提议,是当事人一方完全同意要约方提出要约的主要内容和条件的答复。要约人收到承诺时,双方就要订立合同;如收到承诺时已具备符合法律规定的合同形式,合同就成立了。如果要约的接受方不完全同意要约而改变了其中的主要条款,就意味着对原来订约条件的拒绝,而是接受方提出了新的订约提议。
订立合同的过程,往往是一方提出要约,另一方又再提出新的要约,反复多次,如最后合同关系能成立,总是有一方完全接受了对方的要约内容。合同分为书面形式和口头形式两种。书面形式的合同是指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以书面文字来表达,一般是一起签订书面协议,有时也可通过当事人双方的往来信件、电报、电传和其他书面形式成立合同关系。口头形式的合同是由当事人双方就合同内容取得一致意见达成的口头协议。口头合同可由当事人双方就合同内容取得一致意见达成的口头协议。口头合同可由当一中人面谈订立,也可以通过电话交谈订立。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当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当事人依法可以委托代理人订立合同。”
这一规定明确了订立合同主体的条件,即当事人必须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部力。而合同的主体包括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合同的签订是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和需要屡行的义务,一般都是经过认真思考之后才签订。
合同一经签订生效,是不能随便反悔的,不履行合同的一方应承担相应的责任,但存在法定变更或合同无效的情形时,存在以下情形是可以反悔的:

一,遇到不可抗力力;

二,合同约定的解除(反悔)条件出现;

三,双方协商一致同意解除(反悔)。

四,合同内容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
第三人的利益,有造成对方人身伤害或因故意及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免责条款的,可以反悔。
除了以上四种情况外,一律是不能随便单方面反悔的,否则,要承担违约责任,甚至要赔偿损失。
一般情况下反悔是需要按照合同的约定进行相关的违约赔偿,因为对方不可能让你轻易反悔还不需要你赔偿,因此,签订合同一定要仔细看条款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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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订立的步骤和条件?
1、市场调查和可行性研究。2、资信审查。3、洽谈协商。4、拟定合同文书。条件1、订约主体存在双方或多方当事人。2、双方当事人订立合同必须是“依法”进行的。3、当事人必须就合同的主要条款协商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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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事务
合同订立的步骤有哪些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合同订立的程序有哪些
合同的成立必须基于当事人的合意,即意思表示一致。合同订立的过程就是当事人双方使其意思表示趋于一致的过程。这一过程在上称为要约和承诺。
一、要约要约的概念及其必要条件。要约是指一方当事人向他人作出的以一定条件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前者称为要约人,后者称为受要约人。
要约要取得法律效力,应该具备如下条件:
(1)要约是由特定人作出的意思表示。这一特定的人是自然人还是法人,是本人还是代理人可以在所不问,便他必须是在客观上可以确定的人。只有这样,受要约人才能对之承诺。
(2)要约必须具有订立合同的意图。要约人应表明,一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的约束,与之建立合同关系。
(3)要约必须是向相对人发出的意思表示。否则,就没有承诺的对象,也不可能有承诺法律效果的产生。要约的相对人可以是特定的人,也可以是不特定的人。向特定的人发出要约,通常是某一具体的法人或自然人。向不特定的人发出要约,一般是指向社会公众社会发出的要约,如悬赏广告。
(4)要约的内容必须具体、确定。要约的目的在于取得相对人的承诺,建立合同关系。要约能否为相对人所接受,关键是拟订立的合同对其亦有利。
因此,要约除须表明要约人订立合同的愿望以外,还须表明拟订立合同的主要条款,如标的、数量和质量、价款或报酬、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争议的处理方法以及要求对方答复的期限等,以供被要约人考虑是否承诺。
二、承诺承诺的概念及其必备条件。承诺,是指受要约人在合理期限内完全同意要约内容的意思表示。
有效的承诺,必人备如下条件:
(1)承诺必须由受要约人作出。要约和承诺是一种有相对人思表示,因此,承诺非受要约人作出不可。受要约人以外的任何第三人即使知道要约的内容并对此作出同意的意思表示,也不能认为是承诺。受要约人,通常是指受要约人本人,但也包括其授权的代理人。代理人在授权范围内所作的承诺与受要约人的承诺具有同等效力。
(2)承诺必须是在合理期限内向要约人发出。所谓“合理期限内”是指:要约确定承诺期限的,所确定的期限内即为合理期限;要约未确定承诺期限的,通常认为合理的时间内即为合理期限。
(3)承诺必须与要约的内容相一致。若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者,则是一种新的要约。所谓“实质性变更”,是指有关合同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方法等的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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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订立包括哪些步骤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订立合同,是一个经过充分协商达到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的各个步骤构成了合同订立的程序。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和实践当中形成的习惯作法,订立合同的程序主要有:
1、市场调查和可行性研究。市场调查和可行性研究是当事人在签订合同前必不可少的准备工作。
2、资信审查。当你选择了准备与对方谈判签订合同时,需要对对方进行资信审查。资信审查包括资格审查和信用审查。
3、洽谈协商。当事人之间就合同条款的不同意见经过反复协商,讨价还价,
最后达成一致意见的过程就是洽谈协商。
4、拟定合同文书。拟定合同文书是将双方协商一致的意见,用文字表述出来。
5、履行合同生效手续。在合同文书拟定后,双方当事人已完全认可的时候,就要办理合同订立的
最后一道手续,即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
首先由双方当事人的法定代表人或经办人在合同上签字。
其次,按照我国的习惯,要加盖单位公章或者合同专用章,合同订立的程序才算完成。
有的合同,根据国家规定需经有关部门审查批准的,则必须在有关部门审批后,才能正式生效。
合同订立之当事人资格
《合同法》第 2 条规定:“本法所称的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合同法》第 9 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当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当事人依法可以委托代理人订立合同。”按照这一规定,订立合同的当事人必须是具有相应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1、当事人的民事权利能力民事权利能力,是指民事主体依法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民事权利能力是由法律赋予民事主体的。《民法通则》第 9 条规定:“公民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民法通则》第 36 条规定:“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从法人成立时产生,到法人终止时消灭。”其他组织的民事权利能力,与法人相同,始于该组织的成立,终于该组织的终止。
2、当事人的民事行为能力民事行为能力,是指民事主体通过自己的行为取得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与民事权利能力并不一致,有民事权利能力的自然人并不一定就具有民事行为能力。根据公民的年龄、智力和精神状况的不同,《民法通则》将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分为三种: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无民事行为能力。按照《合同法》第 2 条的规定,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均可订立合同。年满 18 周岁且精神、智力状况正常的自然人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可以缔约;年满 16 周岁且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自然人,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也可以缔约。
如何签订合同
签订仓储合同的注意哪些事项
合同订立的含义及其构成要件
简易步骤调解离婚流程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简易程序调解离婚流程
1、调解的程序中调解的开始
调解无论在哪种程序和哪个阶段适用,它的开始均包括两种方式:一是由当事人提出申请而开始;二是在征得当事人同意后主动依职权调解而开始。审判人员在这一阶段的主要工作是,征求双方当事人是否愿意调解的意见,讲明调解的好处、要求和具体作法,并告知有关的诉讼权利和义务,用简便的方式通知当事人和证人到庭,为调解的进行做好准备。
2、调解的程序中调解的进行
调解在审判人员的主持下进行。调解工作既可以由合议庭共同主持,也可以由合议庭中的一个审判员主持,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可以由独任审判员主持。调解开始后,审判人员应当认真听取双方当事人关于案件事实和理由的陈述,查明事实,分清是非,明确双方各自的责任。
然后,有针对性地对双方当事人阐明有关的政策和法律,引导当事人就具体的争议事项进行协商。在协商过程中,审判人员可以提出建议方案供双方当事人参考,但是不能强迫当事人接受建议方案。当事人双方或者单方也可以提出调解方案。调解协议通常是在调解方案的基础上形成的。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的,应当将调解协议的内容记入笔录,并由双方当事人或者经特别授权的委托诉讼代理人或者法定诉讼代理人签名。
3、调解的程序中调解的结束
调解的结束包括两种情况:一是因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而结束;一是因调解不成,未达成调解协议而结束。对于经调解达成协议的,人民应当及时对调解协议进行审查。
对于经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协议不被人民认可的,人民应当结束调解程序,恢复审判,及时作出裁判,而不能久调不决,这是不合适的。
判决离婚必须是要讲求夫妻关系已经破裂的证据的,所以如果走开庭、判决的方式不一定能够离婚,但是通过调解就是双方自愿的表述自己的意见,对婚姻的看法。这个时候就好像是一个主持人,真正的意见的表述还是在你们夫妻双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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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订立的步骤是什么
很多时候我们会发现,其实无论我们是在购物、出行、学习还是工作中,都是离不开法律知识的,我们应该要学会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的生活正面临着与合同订立的步骤是什么相关的问题而无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从本文内容中来寻找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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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事务
民事简易步骤审理流程
[律师回复] 对于民事简易步骤审理流程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民事简易程序审理流程
一、审理前的准备
1、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申请人民调查收集证据和申请证人出庭作证,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但其提出申请的期限不受《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十九条第一款、第五十四条第一款的限制。
2、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就适用简易程序提出异议后,人民应当进行审查,并按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1)异议成立的,应当将案件转入普通程序审理,并将合议庭的组成人员及相关事项以书面形式通知双方当事人;
(2)异议不成立的,口头告知双方当事人,并将上述内容记入笔录。转入普通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的审理期限自人民立案的次日起开始计算。
二、开庭审理
1、人民在开庭审理时应当先行调解的民事案件包括:
(1)婚姻家庭纠纷和继承纠纷;
(2)劳务合同纠纷;
(3)交通事故和工伤事故引起的权利义务关系较为明确的损害赔偿纠纷;
(4)宅基地和相邻关系纠纷;
(5)合伙协议纠纷;
(6)诉讼标的额较小的纠纷。但是根据案件的性质和当事人的实际情况不能调解或者显然没有调解必要的除外。
调解达成协议并经审判人员审核后,双方当事人同意该调解协议经双方签名或者捺印生效的,该调解协议自双方签名或者捺印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要求摘录或者复制该调解协议的,应予准许。这种情况下,人民应当另行制作民事调解书。调解协议生效后一方拒不履行的,另一方可以持民事调解书申请强制执行。人民可以当庭告知当事人到人民领取民事调解书的具体日期,也可以在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的次日起十日内将民事调解书发送给当事人。当事人以民事调解书与调解协议的原意不一致为由提出异议,人民法院审查后认为异议成立的,应当根据调解协议裁定补正民事调解书的相关内容。
当事人双方同时到基层人民请求解决简单的民事纠纷,但未协商举证期限,或者被告一方经简便方式传唤到庭的,当事人在开庭审理时要求当庭举证的,应予准许;当事人当庭举证有困难的,举证的期限由当事人协商决定,但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协商不成的,由人民决定。
2、以捎口信、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发送的开庭通知,未经当事人确认或者没有其他证据足以证明当事人已经收到的,人民不得将其作为按撤诉处理和缺席判决的根据。开庭前已经书面或者口头告知当事人诉讼权利义务,或者当事人各方均委托律师代理诉讼的,审判人员除告知当事人申请回避的权利外,可以不再告知当事人其他的诉讼权利义务。
3、对没有委托律师代理诉讼的当事人,审判人员应当对回避、自认、举证责任等相关内容向其作必要的解释或者说明,并在庭审过程中适当提示当事人正确行使诉讼权利、履行诉讼义务,指导当事人进行正常的诉讼活动。
4、开庭时,审判人员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和答辩意见归纳出争议焦点,经当事人确认后,由当事人围绕争议焦点举证、质证和辩论。当事人对案件事实无争议的,审判人员可以在听取当事人就适用法律方面的辩论意见后迳行判决、裁定
5、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应当一次开庭审结,但人民认为确有必要再次开庭的除外。书记员应当将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民事案件的全部活动记入笔录。对于下列事项,应当详细记载:
(1)审判人员关于当事人诉讼权利义务的告知、争议焦点的概括、证据的认定和裁判的宣告等重大事项;
(2)当事人申请回避、自认、撤诉、和解等重大事项;
(3)当事人当庭陈述的与其诉讼权利直接相关的其他事项。
6、庭审结束时,审判人员可以根据案件的审理情况对争议焦点和当事人各方举证、质证和辩论的情况进行简要总结,并就是否同意调解征询当事人的意见。 审判人员在审理过程中发现案情复杂需要转为普通程序的,应当在审限届满前及时作出决定,并书面通知当事人
三、宣判与送达
1、当庭宣判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除人民认为不宜当庭宣判的以外,应当当庭宣判。当庭宣判的案件,除当事人当庭要求邮寄送达的以外,人民应当告知当事人或者诉讼代理人领取裁判文书的期间和地点以及逾期不领取的法律后果。上述情况,应当记入笔录。
人民已经告知当事人领取裁判文书的期间和地点的,当事人在指定期间内领取裁判文书之日即为送达之日;当事人在指定期间内未领取的,指定领取裁判文书期间届满之日即为送达之日,当事人的上诉期从人民指定领取裁判文书期间届满之日的次日起开始计算。当事人因交通不便或者其他原因要求邮寄送达裁判文书的,人民可以按照当事人自己提供的送达地址邮寄送达。人民根据当事人自己提供的送达地址邮寄送达的,邮件回执上注明收到或者退回之日即为送达之日,当事人的上诉期从邮件回执上注明收到或者退回之日的次日起开始计算。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人民可以根据原告的诉讼请求及双方已经提交给法庭的证据材料缺席判决。按撤诉处理或者缺席判决的,人民可以按照当事人自己提供的送达地址将裁判文书送达给未到庭的当事人。
2、定期宣判
定期宣判的案件,定期宣判之日即为送达之日,当事人的上诉期自定期宣判的次日起开始计算。当事人在定期宣判的日期无正当理由未到庭的,不影响该裁判上诉期间的计算。当事人确有正当理由不能到庭,并在定期宣判前已经告知人民的,人民可以按照当事人自己提供的送达地址将裁判文书送达给未到庭的当事人。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在制作裁判文书时对认定事实或者判决理由部分可以适当简化:
(1)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并需要制作民事调解书的;
(2)一方当事人在诉讼过程中明确表示承认对方全部诉讼请求或者部分诉讼请求的;
(3)当事人对案件事实没有争议或者争议不大的;
(4)涉及个人隐私或者商业秘密的案件,当事人一方要求简化裁判文书中的相关内容,人民认为理由正当的;
(5)当事人双方一致同意简化裁判文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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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生证办理流程和步骤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准生证,也就是《生育服务证》,是中国大陆夫妇想生小孩子前的必办的准备手续。它起到一个备忘录的作用,便于计生部门为已婚妇女上门提供避孕药具。如果你们夫妻二人都是初婚(已经拿了结婚证)、未生育(小孩是第一个孩子),那么在小孩出生之后补办准生证也是可以的,不会罚款。但如果是初婚,但是是在小孩出生之后才拿结婚证,那么,不管准生证什么时候办,都会有罚款,大概在1000元左右,各地有所差异。如果夫妻二人有一个是再婚,符合生育情况的,一定要先去计生部门办理准生证之后才可以生育。 温馨提示:办理准生证是生宝宝前必须经历的,各地程序有所不同,要耐心办理哦! 工具/原料 基本材料:双方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夫妻双方初婚、初育、未领养、单位/居委会证明,并到户口所在地镇级(街道)计生办确认盖章; 其他材料: A.女方到指定地点去检查,开怀孕化验单或诊断证明,办理前询问女方单位计生管理部门,无工作者可以去询问居委会; B.双方1 寸免冠照片1 张。 小提醒:准生证男女双方均可办理,只要双方证明齐全,在哪一方办准生证都不是问题,需要注意的是各地办理准生证所需材料、要求、流程可能会有差异,仅供参考! 准备好夫妻双方各自的“婚姻状况证明”。 拿女方的“婚姻状况证明”在户口所在地加盖计划生育章,(需要证明, (1)需盖村或居委会章 (2)需盖镇或街道办事处计划生育章 (3)需盖县或区计生委章) 拿该申请和男方的“婚姻状况证明”去男方档案所在地盖章。 在男方所在的计生办领取准生证。 男方拿领取的准生证去档案所在地盖章。 女方拿领取的准生证去户口所在地街道盖章,然后去男方所在的计生办盖章。 注意事项 办理时间:在符合法律规定,又有意愿近期内生育一孩的育龄夫妇,在怀孕后三个月左右带相关材料办理准生证;有效期:准生证有效期为1年。办了准生证在期限内未生育的,必须办理延期,未办理延期的准生证将失效。 作用:准生证是我国的一项计划生育政策,和户口有着直接的关系,不申领准生证生育孩子就等于是计划外生育,要受到计划生育条例的束缚及罚款,而且孩子报户口也很麻烦。 小提醒:如果夫妻二人都是初婚(已经拿了结婚证)、未生育(生第一胎,小孩是第一个孩子),那么在小孩出生之后补办准生证也是可以的,不会罚款。 1、拿夫妻双方的户口和身份证,男方单位出具婚育情况证明。 2、一般在男方户口所在地办事处或公司的人事部门办理《生育服务证》,即准生证,如在外地务工,必须回家才能办理。男女双方婚后应当及时到户籍所在地拿着结婚证把婚姻状况未婚的改成已婚,以方便准生证的办理。 3、在外地工作的流动人口,国家专门有政策,方便流动人口办理生育服务证,详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的规定。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办理,以现居住地为主,户籍所在地配合。另外,也不存在一个地方“指标”满了,不给办理生育服务证。
申请专利的步骤和流程?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一)咨询 1、 确定发明创造的内容是否属于可以申请专利的内容; 2、确定发明创造的内容可以申请哪一种专利类型(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 (二)签定代理委托协议 此时签定的目的是为了明确申请人和之间的权利和义务,主要是约束专利代理人对申请人的发明创造内容负有保密的义务。 (三)技术交底 1、申请人向专利代理人提供有关发明创造的背景资料或委托检索有关内容; 2、申请人详细介绍发明创造的内容,帮助专利代理人充分理解发明创造的内容。 (四)确定申请方案 1、代理人在对发明创造的理解基础上,会对的前景做出初步的判断,对可能性很小的申请将建议申请人撤回,此时代理机构将会收取少量,大部分申请代理费用将返还申请人。 2、若前景较大,专利代理人将提出明确的申请方案、保护的范围和内容,在征得申请人同意的条件下开始准备正式的申请工作。 (五)准备申请文件 1、撰写文件; 2、制作申请书文件; 3、提交专利申请并获取专利申请号。 (六)审查 (七)审查结论 根据审查情况将会作出授权或驳回审查结论,这一过程的时间一般为:外观设计6个月左右,实用新型专利10-12个月左右,发明专利2-4年。 (八)办理专利登记手续或复审请求 1、如果专利申请被授权,则根据通知书的要求办理登记手续,领取。 2、如果专利申请被驳回,则根据具体的情况确定是否提出复审请求。
二手房交易流程及步骤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二手房交易流程 一、买方咨询 买卖双方建立信息沟通渠道,买方了解房屋整体现状及产权状况,要求卖方提供合法的证件,包括房屋所有权证书、身份证件及其它证件。 二、签合同 卖方提供了房屋的合法证件,买方可以交纳购房定金(交纳购房定金不是商品房买卖的必经程序),买卖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或称房屋买卖契约)。买卖双方通过协商,对房屋坐落位置、产权状况及成交价格、房屋交付时间、房屋交付、产权办理等达成一致意见后,双方签订至少一式三份的房屋买卖合同。 三、办理过户 买卖双方共同向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接受审查。买卖双方向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手续后,管理部门要查验有关证件,审查产权,对符合上市条件的房屋准予办理过户手续,对无产权或部分产权又未得到其他产权共有人书面同意的情况拒绝申请,禁止上市交易。 四、立契 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根据交易房屋的产权状况和购买对象,按交易部门事先设定的审批权限逐级申报审核批准后,交易双方才能办理立契手续。现在北京市已取消了交易过程中的房地产卖契,即大家所俗称的“白契”。 五、缴纳税费 税费的构成比较复杂,要根据交易房屋的性质而定。比如房改房、危改回迁房、经济适用房与其它商品房的税费构成是不一样的。 六、办理产权转移过户手续 交易双方在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办理完产权变更登记后,交易材料移送到发证部门,买方凭领取房屋所有权证通知单到发证部门申领新的产权证。 七、银行贷款 对贷款的买受人来说在与卖方签订完房屋买卖合同后由买卖双方共同到贷款银行办理贷款手续,银行审核买方的资信,对双方欲交易的房屋进行评估,以确定买方的贷款额度,然后批准买方的贷款,待双方完成产权登记变更,买方领取房屋所有权证后,银行将贷款一次性发放。 八、打余款完成交易 买方领取房屋所有权证、付清所有房款,卖方交付房屋并结清所有物业费后双方的二手房屋买卖合同全部履行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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