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劳动合同法培训的规定有什么?

最新修订 | 2024-09-18
浏览10w+
孟理昕律师
孟理昕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137人
专家导读 企业可以为员工提供专项培训,并与员工签订协议,约定服务期。如果员工在工作中违反了服务期的约定,要承担违约赔偿责任,要支付给用人单位相应的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能超过单位提供培训的金额。
企业劳动合同法培训的规定有什么?

一、企业劳动合同法培训的规定有什么?

《劳动合同法》第三条规定,劳动者享有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职前培训是劳动者的权利,也是用人单位的义务。培训是用工的一种形式,是企业用工的组成部分。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故自参加培训的第一天起即与公司建立了劳动关系。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本人注:不包括一般的入职培训),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的80%或者不得低于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二、签订劳动合同后哪些情况下可以要违约金?

1、明确约定违约金的情况。劳动合同是双方真实、自主意识表示,如果双方在劳动合同中已作出明确、合理的约定,则企业违法或者违约时应当按照劳动合同规定执行,支付劳动者违约金。同时,如果赔偿实际损失金额超出约定的,劳动者还可以要求增加赔偿金额

但在实际处理中,一些法院可能会认为,经济补偿金性质属于法定的违约金,既然支持了法定违约金,就没有必要在判用人单位支付合同违约金了。

2、没有明确约定违约金的情况。双方对违约金额没有约定的,企业应当按照劳动者的实际损失予以赔偿。比如,企业违反规定或约定解除劳动关系,劳动者在提起劳动仲裁、诉讼时可以选择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并要求企业赔偿停工造成的损失及仲裁和诉讼增加的费用(包括仲裁费诉讼费交通费律师费和证人出庭费等);也可以选择解除劳动合同,要求企业支付经济补偿金和赔偿经济损失,甚至包括合同期未满的工资损失等等也是可行的,实践中也有判例。

3、用人单位反诉经济损失和培训费的情况。在一些企业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引发的争议中,用人单位为了减少损失,可能会反诉劳动者赔偿经济损失和培训费等。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时,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可以约定违约金,单位为了保守商业秘密,和员工签订竟业限制条款,也可以约定违约金。劳动双方在履行劳动合同义务时,如果存在违约的情况,可以按照合同中约定的违约金赔偿给对方。

看完还有疑惑?建议直接问律师
最快9秒应答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3.7k字,预估阅读时间13分钟
浏览全文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978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企业劳动合同法培训的规定有什么?
一键咨询
  • 南京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3****373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4****007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2****447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0****888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7****237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30****381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0****642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0****213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1****456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2****228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4****088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3****801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3****234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5****331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1****304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为你推荐
吐鲁番156****6569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哈密188****9510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伊犁156****9856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劳动者领取失业金必须培训吗
领取失业金是需要参加培训的。领取失业金需要具备以下条件(1)参加失业保险满1年以上(2)个人非自愿失业,开除符合规定(3)60日内办理了失业手续。具备上述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拿着单位的离职证明、身份证去交社保的社保中心办理。
10w+浏览
培训机构收取培训费,承诺培训完毕保送国企,去公司培训后才知道所谓的国企仅仅是个挂名国企,并不是真的国企,这个国企是培训机构老板哥哥来的公司,也没有什么业务,这种情况可以认定合同无效吗?
[律师回复] 第九条
前半句,能够接受,也可履行;
后半句,不得在。。。。
这句话属于法律规定的“竞业禁止”,你可以自己学习下。以下摘自百度百科。
《劳动合同法》对竞业禁止适用范围、期限以及补偿方式均作出了明确规定,第23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第24条规定:“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教育培训是否包括企业培训?更改经营范围后签署不从事教育培训,是不是企业培训也不能做了?
[律师回复] 如果是开培训学校的,就去教育局办理许可证。经营范围写:培训咨询,教育咨询,教育信息咨询。这样不用许可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六十六条规定,“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经营性的民办培训机构的管理办法,由国务院另行规定。”虽然国务院至今未出台规定,但根据“法无禁止即自由”的市场准入原则,应当允许经营性民办培训机构办理企业登记。在登记中应作如下把握:
1、凡已经领取教育或劳动部门“办学许可证”的单位,应当告知其向民政部门办理“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不得登记为企业。
2、经营性的民办培训机构一般均从事短期的职业技能培训,不得从事国民教育序列的学历教育。因此,其经营范围可以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第8491项统一核定为“非学历职业技能培训”,也可以按照其所从事培训的项目具体核定为“外语技能培训”、“汽车驾驶员培训”、“电脑技能培训”等。
3、为了与公益性的教育机构相区别,经营性的民办培训机构的企业名称中一般不单独使用“教育”、“学校”作为行业特征,但可以使用“××教育培训”、“××学校”,如“外语教育培训”、“驾驶学校”、“烹饪学校”等作为行业特征。
过两天要去一家私营企业接受培训,我想咨询一下小私营企业培训制度的培训形式是什么?
[律师回复] 小私营企业培训可以进行外部培训
为广泛的引进与吸收国内外的先进技术和管理知识、经验,加强与国内外企业、科研院所、专业培训机构的相互交流与合作,人力资源部将根据不同的需要,从国内外聘请优秀的讲师、专家来公司进行讲学与授课。
①外部讲师(培训)的来源:高等学校、科研单位;培训机构、顾问公司;优秀企业高级的高级管理人才和技术人才。
②外部讲师(培训)资格审查
技术/业务类讲师:由技术/业务部门和培训部门进行资格审查;
管理类讲师:由人力资源部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内容包括:专业背景、从事职位、教学内容、教学水平。课后均需填写《外部培训师授课评估表》用以做为对外部老师及课程的全面评价及综合分析。
③外部讲师(培训)培训申请程序
凡需进行外聘讲师或外部培训部门填写《部门培训申请表(外培)》,个人填写《个人外培申请表》,有必要时签定《培训协议》经资格审查,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四、费用预算、分配与管理 1. 费用分配原则
● 知识、技能培训是重点;研发部门、销售人员、生产人员的培训优先于服务部门; ● 管理人员、专业骨干培训重于一般员工培训;
● 上年度关键绩效领域发生重大不良事件且有能力不足因素的,应当首先满足该项目的培
训。
● 培训费用按照不同的类别,由企业和个人分担,以体现“谁受益,谁投资”的思想。以上是对小私营企业培训制度的相关回答。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职业培训权是劳动者的权利吗
我们的衣食住行,因为有了法律规则才能更好的保障我们各自的权益不被侵害,我们的生活是离不开法律的,因此应该提高对法律知识的了解和认识,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许您现在面临着职业培训权是劳动者的权利吗的问题,希望本篇文章的内容能够帮助到您。
10w+浏览
劳动纠纷
企业培训的内容有哪些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企业培训的内容有哪些”的回复如下 企业对新进人员培训的内容主要有:一、介绍公司的规章制度和岗位职责,使员工们在工作中自觉地遵守公司的规章,一切工作按公司制定出来的规则、标准、程序、制度办理。包括:工资、奖金、津贴、保险、休假、医疗、晋升与调动、交通、事故、申诉等人事规定;福利方案、工作描述、职务说明、劳动条件、作业规范、绩效标准、工作考评机制、劳动秩序等工作要求;二、介绍企业的经营历史、宗旨、规模和发展前景,激励员工积极工作,为企业的繁荣作贡献。三、介绍企业内部的组织结构、权力系统,各部门之间的服务协调网络及流程,有关部门的处理反馈机制。使新员工明确在企业中进行信息沟通、提交建议的渠道、使新员工们了解和熟悉各个部门的职能,以便在今后工作中能准确地与各个有关部门进行联系,并随时能够就工作中的问题提出建议或申诉;四、业务培训,使新员工熟悉并掌握完成各自本职工作所需的主要技能和相关信息,从而迅速胜任工作;五、介绍企业的经营范围、主要产品、市场定位、目标顾客、竞争环境等等,增强新员工的市场意识;六、介绍企业的安全措施,让员工了解安全工作包括哪些内容,如何做好安全工作,如何发现和处理安全工作中发生的一般问题,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七、企业的文化、价值观和目标的传达。让新员工知道企业反对什么、鼓励什么、追求什么;八、介绍企业以员工行为和举止的规范。如关于职业道德、环境秩序、作息制度、开支规定、接洽和服务用语、仪表仪容、精神面貌、谈吐、着装等的要求。若以上回答没解决问题您的问题,可以向律图网律师继续咨询。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978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职业培训权是不是劳动者的权利
为了更好的应对生活中可能会发生的法律问题,我们需要学习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站整理了一些与职业培训权是不是劳动者的权利相关的法律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10w+浏览
劳动纠纷
企业员工培训都有哪些内容?
[律师回复] 基于目前相关法律规定,对您所提问题的解答是这样的:企业对新进人员培训的内容主要有:一、介绍公司的规章制度和岗位职责,使员工们在工作中自觉地遵守公司的规章,一切工作按公司制定出来的规则、标准、程序、制度办理。包括:工资、奖金、津贴、保险、休假、医疗、晋升与调动、交通、事故、申诉等人事规定;福利方案、工作描述、职务说明、劳动条件、作业规范、绩效标准、工作考评机制、劳动秩序等工作要求;二、介绍企业的经营历史、宗旨、规模和发展前景,激励员工积极工作,为企业的繁荣作贡献。三、介绍企业内部的组织结构、权力系统,各部门之间的服务协调网络及流程,有关部门的处理反馈机制。使新员工明确在企业中进行信息沟通、提交建议的渠道、使新员工们了解和熟悉各个部门的职能,以便在今后工作中能准确地与各个有关部门进行联系,并随时能够就工作中的问题提出建议或申诉;四、业务培训,使新员工熟悉并掌握完成各自本职工作所需的主要技能和相关信息,从而迅速胜任工作;五、介绍企业的经营范围、主要产品、市场定位、目标顾客、竞争环境等等,增强新员工的市场意识;六、介绍企业的安全措施,让员工了解安全工作包括哪些内容,如何做好安全工作,如何发现和处理安全工作中发生的一般问题,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七、企业的文化、价值观和目标的传达。让新员工知道企业反对什么、鼓励什么、追求什么;八、介绍企业以员工行为和举止的规范。如关于职业道德、环境秩序、作息制度、开支规定、接洽和服务用语、仪表仪容、精神面貌、谈吐、着装等的要求。如果您还想了解其他法律问题,律图网还提供了专业的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再次进行法律咨询。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职业培训权属于劳动者的权利吗
我们的衣食住行,因为有了法律规则才能更好的保障我们各自的权益不被侵害,我们的生活是离不开法律的,因此应该提高对法律知识的了解和认识,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许您现在面临着职业培训权属于劳动者的权利吗的问题,希望本篇文章的内容能够帮助到您。
10w+浏览
劳动纠纷
【转载】如何建立企业培训体系
[律师回复] 企业培训体系,是指在企业内部建立一个系统的、能促进企业自身的发展以及与人力资源管理相配套的培训管理体系,它的建立与实施效果是企业家们关心的问题。
关键词: 如何建立企业培训体系 , 如何建立公司培训体系
企业培训体系的建立:
1、建立企业培训文化
培训习惯行为是一种长期的过程,需要有人能提醒督促员工再工作中使用这些行为,所以培训的效果是掌握在主管经理手里的。通过转变经理人员对自己角色的认知,达到使他们转向激励辅导方向将是企业培训成功的关键。
2、评估所需培训系统
企业制定年度培训工作规划时要对企业下一年的培训需求进行分析。培训管理者首先应该对企业各个层面的分析,然后以此作为决定培训与否的基础。例如:组织层面的分析,工作层面的分析工作者个人层面分析。
3、设计培训课程及体系更新方法
从企业自身特点开始,建立多层次且实用的培训课程体系,并不定期的根据培训需求对课程体系及培训内容进行更新。一般可以分为教育发展培训,管理技能培训,职能部门培训三个方面。
4、讲师的培养与管理体系
培训体系的成功运作需要一支强而有力的培训队伍。内外部讲师的选择、内部培训讲师的培训与考核、培训讲师培训效果的评估与反馈都是体系应该明确的重要内容。
5、培训工作的组织管理
培训部作为培训工作的组织管理者,必须进行部门工作制度与流程的完善。对培训设备与资源进行有效管理、按时完成日常培训工作的营运管理及基础行政工作。
6、培训体系的健康维护
培训工作是不断的发展变动的,因此要根据企业培训需求,不断的更新培训体系使之得到健康维护。
快速解决“公司经营”问题
当前6978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你好,请问企业岗前培训收费是否合法
[律师回复] (一)注册用户企业登录深圳市人才引进系统用户注册平台注册单位管理用户(已注册用户可跳过此步骤) (二)网上申报单位管理员使用上述用户名和密码,于员工符合补贴条件后的半年内登录深圳市职业培训与技能鉴定网上服务系统申报补贴填写企业基本信息,从申报页面下载导入模板,录入符合条件的员工信息,再将员工信息导入系统,核对信息无误后点击“上报”按钮提交申请,从系统打印《申请表》及《员工花名册》 (三)提交纸质申请材料企业经办人于网上提交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企业注册地所在区人力资源部门提交从系统打印签字盖章的《补贴申请表》、《员工花名册》原件及企业银行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单位盖章、查验原件) (四)等待审核申请人通过系统查询业务办理状态区人力资源部门受理申请后,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于每个月末在其官网对审核通过的企业名单集中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无异议的,于公示通过后的5个工作日内将公示通过的补贴名单报送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公示有异议的,在10个工作日内开展调查并完成异议处理,异议不成立的,于5个工作日内将公示通过人员名单报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 (五)收到补贴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自收到区人力资源部门报送补贴名单的次月月底前将补贴资金拨入申请人银行账户,通过手机短信方式告知申请人已发放补贴,申请人到银行查询补贴款到账情况
大家好 前阵子就是公司举办了个大型的培训会议 但是出了点问题 我想请问一下关于培训协议违约金计算公式是什么 ,公司培训协议违约金算法是啥,企业培训协议违约金问题?
[律师回复]
一、 合同期与服务期,该以哪个为准?
有签定培训服务协议,约定服务期的,劳动合同需续延至服务期满。双方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主要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期满,但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约定的服务期尚未到期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服务期满;双方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二、 违约金的规定是否合法
企业为员工提供专项培训费用,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约定服务期,员工违反服务期的,按约定支付违约金。
主要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三、 违约金的支付额度
企业要求员工支付违约金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而且不能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培训费用的界定也有明确之规定,不能凭空捏造或假设推测。
主要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定的培训费用,包括用人单位为了对劳动者进行专业技术培训而支付的有凭证的培训费用、培训期间的差旅费用以及因培训产生的用于该劳动者的其他直接费用。
四、 是不是在服务期间只要是自己主动提出解除合同就要支付违约金?
一般情况下,服务期内如果是员工本人提出解决劳动合同,那么要主动承担违约金。但是员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不受服务期约束,不需要支付任何违金。《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一)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的;
(二)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用人单位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劳动者在违背其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978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企业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约定培训期限合法吗?
企业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之前约定培训期是不合法的,一般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在合同中约定培训期限。 如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中约定了培训协议相关条款,并且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了专业技术培训,并支付了培训期间的各种费用以及提供培训期间各种费用发票,劳动者辞职,用人单位就可要求劳动者支付违约金。
10w+浏览
劳动纠纷
公司有人最近想要进行监事会培训的总结,想请问监事会培训心得是怎样的,现代企业制度的培训总结是什么
[律师回复]
一、法人治理结构是现代企业制度的核心。
公司通过切实履行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的职权、职责,形成了各司其职、协调运转和有效制衡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通过建立、完善公司制度,约束和规范了员工的行为。
1、以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执行机构(经理层)作为法人治理结构确立了所有者、公司法人和经营者之间的权力、责任和利益关系,并在不断发展中建立完善了300多项管理制度,做到了每项经营活动、每个工作环节员工的行为规范有规可循,每个岗位的职责、义务、奖惩都有明确的规定,制度的执行情况严格与奖惩、升迁等挂钩。
2、经营中的重大问题由董事会充分讨论民主决策;经理层由股东组成,确保了投资者的利益;监事会列席董事会,从不同角度审查、监督董事会的各项决策活动和对经理层的经营活动,形成了各负其责、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法人治理结构。并通过管理创新,使各项制度得到了不断完善和提高。
3、通过保证投资者(股东)的投资回报,重视企业内各利益集团的关系协调,包括对经理层与员工的激励以及对高层管理者的制约,避免了因高管决策失误给企业造成的不利影响。
二、管理创新、激励作用是企业长盛不衰的法宝。
现代的竞争,资源不是优势,钱不是优势,企业的核心竞争力是组织结构、企业的文化和价值观念,公司制胜必须发挥激励的作用。
1、没有创新的工作是没有成效的工作,缺乏创新精神的干部不是优秀的干部。公司从实际出发制定了管理创新奖励实施办法,把“超越自我、创新求优”确定为公司核心价值观。
2、以提高经济效益为中心,提高工作效率为目标,围绕主价值链再造,进行了机构改革,人员精简。把“做强做大,打造一流企业”确立为公司的共同愿景。
3、将“严格自律表里如一,身体力行争当表率,关心厚爱严暖结合,全员同心共创佳绩”作为领导干部的行为准则,将“设计师、仆人、教练”作为领导者的角色。企业领导者成为企业文化的代表。
4、将薪酬、目标、培训、工作设计、职业生涯、员工参与等作为重要的激励因素,通过实施绩效考核,促进了工作质量的提高。
总之,作为企业管理的实践者,在经济体制转轨和世界经济一体化的进程中必须体察到企业改革和管理创新的脉搏,了解国际管理发展趋势,找到现实差距与当代管理“接口”的途径,监事会培训心得把握管理创新可行和适度的进程,努力创造推进管理创新的必要条件,使企业管理“更上一层楼”。
快速解决“公司经营”问题
当前6978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劳动纠纷 > 劳动合同 > 企业劳动合同法培训的规定有什么?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