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签署时间规定的内容是什么?

最新修订 | 2024-0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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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理昕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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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劳动合同签署时间规定的内容是:建立劳动关系就是需要签订劳动合同。在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建立用工关系,也就是劳动者开始工作以后,用人单位应该在一个月以内和劳动者签订一份书面的劳动合同的,如果没有的话,那么用人单位就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的。
劳动合同签署时间规定的内容是什么?

一、劳动合同签署时间规定的内容是什么?

劳动合同签订时间是可以当事人双方约定的,劳动关系当事人双方享有权利和履行义务的时间。劳动合同订立后,双方当事人便建立了劳动关系,各自要依据自己的劳动行为来享受权利和履行义务。

劳动合同的期限分为3种: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

1、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可以是较短的半年、2年,也可以是较长的5年、10年,具体期限长短应根据用人单位情况、岗位情况和劳动者情况自主确定。

2、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签、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否则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1)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2)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3)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此外,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3、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以某项工作的完成为合同期限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二、劳动合同签订的注意事项

第一,单独的试用期合同是无效的。

劳动者被用人单位录用后,双方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应包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这就是说,试用期不是劳动合同中的法定条款,可以约定也可以不约定。而如果约定试用期,则只能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劳动合同是试用期存在的前提条件。

不允许只签订试用期合同,而不签订劳动合同。这样签订的“试用期合同”是无效的。但“试用期合同”的无效,并不导致劳动法对劳动者的保护失效。

第二,试用期应和劳动合同期限挂钩,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劳动法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第三,资金担保违法,可酌情提供担保人。用人单位要求新入职员工试用期提供担保,可能有两种形式,一种是以收取保证金(物)的形式,一种是以提供担保人要求其承担担保责任的形式。

第一种是我国劳动法明令禁止的;另一种是要求提供担保人来承担连带责任,在我国没有法条作出过明文的允许或禁止,劳动者可以本着自愿的原则提供。

劳动合同法

第十二条 劳动合同的种类

劳动合同分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第十三条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我国的法律法规是严格的规制劳动关系的,劳动合同签订时间规定是可以当事人双方约定的,劳动关系当事人双方享有权利和履行义务的时间。劳动合同也是属于合同的一种,对此在签订劳动合同方面是有充分的意思自治权利的,当事人之间可以约定劳动合同各方面的内容,只要不违反法律规定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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署名权的内容包含哪些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署名权是指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其内容包括:
1、作者有权决定署名的方式,可以署真名、艺名、笔名或假名,也可以不署名。当作者选定署名方式后,他人不得以任何方式或理由予以改变。对于合作作品,各个合作者都具有署名权,合作作品的署名方式及署名顺序应由合作作者共同商议决定。
2、出版发行他人作品必须注明作者。无论伤口其他权利保护期是否届满,作者所享有的署名权在任何时候者是不可侵犯的。
3、公众在合理使用、法定许可或强制许可范围内使用作品时,虽依法可以不事先行征得著作权人同意,但仍要尊重作者的署名权,在使用他人作品时应注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或出处。
4、禁止他人擅自在他人作品上署自己姓名发表,或者未参加创作而作者一起署名。根据《著作权法》第45条第3项规定“没有参加创作,为谋取个人名利,在他人作品上署名的行为”,“……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公开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但是,为猎取钱财,将他人的姓名冠于自己创作的作品之上出版销售的行为,不是著作权法领域中的署名权问题,而是假冒姓名,侵犯他人姓名权的行为。因为著作人身权是基于作品而产生的,对于自己没有创作的作品,也不存在署名权的问题。但假冒他姓名无疑是一种侵犯他人姓名权的行为。
尽管署名权是法律赋予作者所享有的绝对的、排他的权利,但是为了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也要对它进行一定的限制。我国的司法实践表明,在不违背惯例的情况下,可以省略作者的姓名。对于实用的作品,如建筑物等等,实用作品载体的所有人可以不在载体上署作者之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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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签订劳动合同时要注意什么事项,有哪些相关的法律规定,我想知道劳动合同签署的相关内容
[律师回复]
一、关于试用期条款的设定与运用。
试用期履带法定可备条款,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在劳动合同中协商约定的相互了解、相互选择的期限。试用期满前,劳动者还不是用人单位的正式员工,试用期满间,双方可以随时解除合同。试用期的长短,原则上可由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确定,但《劳动法》规定不得超过6个月。由于试用期内的工资待遇,通常低于正式职工的工资报酬,因此根据有关规定,视签订合同期限的长短约定试用期。如合同期在6个月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15日;在6个月以上1年以下扔,试用期不得超过30日;在1年以上2年以下的,试用期不超过60日;在3年左右,试用期一般为3个月。试用期最长不超过6个月,并均包括在合同期内。
单位必须在试用期与实行试用期制度的职工签订合同,在试用期满后才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按《劳动法》追究责任;已经与用人单位有劳动关系在6个月以上而未签订合同的,在依法签订合同时,不得再约定试用期;双方建立劳动关系在6个月以下的,已建立劳动关系的时间应视为试用期。
二、关于商业秘密条款的约定与运用。
对于保密意识较强的企业,应在劳动合同中加入此项条款,并附有泄密责任条款。企业人事一般工作的劳动者接触商业秘密机会很少,但人事技术、营销、中高层管理等工作的劳动者接触商业秘密的机率高,尤其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应该重视保密条款。根据有关规定,企业与职工可以在合同中约定合同终止前或该职工提出解除劳动的一定时间内(不超过6个月),调整其工作岗位,变更劳动合同中的相关内容;企业也可以规定掌握商业秘密的职工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的一定期限内(不超过3年),不得到生产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且有竞争关系的企业任职,也不得自己生产与原单位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但企业应给予该职工一定 数额的经济补偿。
三、关于签订劳动合同期限的问题。
在签订或续签劳动合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如果劳动者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1、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以上的劳动者;
2、工作时间较长,距法定退休年龄10年以内的老职工;
3、患有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为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劳动者;
4、经有关部门认定的残疾职工;
5、初次进单位的征地农民中女性年龄满30周岁,男性年满35周岁以上的;
6、复员退伍军人、军队转业干部初次分配工作的。所有用人单位新招收录用人员必须在1个月内依法订立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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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签署版权协议的内容是什么?
文章签署版权协议的内容是:协议双方当事人基本信息、版权基本情况、双方义务、协议内容、付费使用情况等,对于文章签署版权协议的具体情况,应当由双方根据实际来进行合法的协商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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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入职1个月内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是合法的。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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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与员工签署的集体合同的内容侧重于哪些?签署后员工要注意些什么?希望尽快有相关回复,谢谢!
[律师回复] 你好!集体合同的内容侧重于 ,集体合同应当包括下内容: ()劳动报酬; (二)工作时间; (三)休息休假; (四)保险福利; (五)劳动安全与卫生; (六)合同期限: (七)变更、解除、终止集体合同协商程序; (八)双方履行集体合同权利和义务; (九)履行集体合同发生争议时协商处理约定; (十)违反集体合同责任; (十)双方认应当协商约定其内容 附: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特别规定 第五十条 集体合同订立和内容 企业职工方与用人单位通过平等协商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事项订立集体合同集体合同草案应当提交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通过 集体合同由工会代表企业职工方与用人单位订立;尚未建立工会用人单位由上级工会指导劳动者推举代表与用人单位订立 第五十二条 专项集体合同 企业职工方与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安全卫生、女职工权益保护、工资调整机制等专项集体合同 第五十三条 行业性集体合同、区域性集体合同 县级下区域内建筑业、采矿业、餐饮服务业等行业由工会与企业方面代表订立行业性集体合同或者订立区域性集体合同 第五十四条 集体合同报送和生效 集体合同订立应当报送劳动行政部;劳动行政部自收集体合同文本之日起十五日之内未提出异议集体合同即行生效 依法订立集体合同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具有约束力行业性、区域性集体合同对当地本地行业、本区域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具有约束力 第五十五条 集体合同劳动报酬、劳动条件等标准 集体合同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得低于当地人民政府规定低标准;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得低于集体合同规定标准 第五十六条 集体合同纠纷和法律救济 用人单位违反集体合同侵犯职工劳动权益工会依法要求用人单位承担责任;因履行集体合同发生争执经协商解决成工会依法申请仲裁、提起诉讼
阿里巴巴是我国最大的电商网站,也是我国目前最有钱的互联网公司,请问支付宝签署三方协议有何内容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支付宝签署三方协议有何内容有如下回答第一条 总则
本服务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是支付宝(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支付宝”)与支付宝用户(以下简称“用户”或“您”)就代扣服务的使用等相关事项所订立的有效合约。用户通过网络页面点击确认或以其他方式选择接受本协议,即表示用户与支付宝已达成协议并同意接受本协议的全部约定内容。在接受本协议之前,请您仔细阅读本协议的全部内容,尤其是加粗加下划线部分的内容。如果您不同意本协议的任意内容,或者无法准确理解支付宝对条款的解释,请不要进行后续操作。
支付宝代扣服务的定义:是指支付宝根据您的授权,执行您委托的第三方网站(以下简称“第三方网站”)向支付宝发起的扣款指令,从而为您提供的支付服务。(以下简称“本服务”)。
第二条 用户的权利义务
(一)您确认在使用本服务的意思表示出自您的真实意愿;同时您对使用本服务过程中发出的指令的真实性及有效性承担全部责任,该指令视为您的真实意思表示且不可变更或撤销。您承诺,支付宝依照您的指令进行操作的一切风险均由您承担。
(二)您同意承诺不会利用本服务从事任何非法的或违反本协议目的或者侵犯其他第三方权益的行为,否则支付宝有权立即单方面终止提供本服务,并不承担任何责任;如果因您的行为给支付宝造成损失的,您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三)您授权支付宝在您使用本服务期间或支付宝终止提供本服务后,有权保留您在使用本服务期间所形成的相关信息数据,同时该授权不可撤销。
(四)您理解并同意,支付宝在接到您在与支付宝合作的第三方网站上发起的代扣指令后,即视为您授权支付宝从您自行选定的扣款渠道中扣取指定款项,至第三方网站的指定支付宝账户。
(五)您理解并同意,使用本服务时您的支付宝账户必须已经绑定手机,若没有绑定手机,则须在签订本协议之后按照页面提示绑定手机,否则无法使用本服务。
(六)您在使用本服务期间,除非第三方网站发送的代扣指令明确特定扣款渠道,否则支付宝可以自由选择扣款渠道,包括支付宝账户余额、与支付宝账户绑定的卡通、已经开通快捷支付的银行卡,或其他支付宝实际支持的扣款渠道(包括但不限于支付宝红包、集分宝、信用支付等),且支付宝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扣款渠道的顺序。
您同意,即使您在签订本协议时并未开通卡通、快捷支付或信用支付等的功能,后续您在向支付宝发起代扣指令时已经开通卡通、快捷支付、信用支付等功能的,支付宝有权将卡通、快捷支付、信用支付作为您的扣款渠道。
(七)您授权支付宝根据第三方网站的指令从您的支付宝账户中扣取指定款项至指定的支付宝账户中。
您理解并同意,支付宝只是被授权指令的执行方,对第三方网站向支付宝发出的指令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不负有审查义务。除非支付宝没有依照第三方网站的指令进行操作,或操作指令错误,否则支付宝不对本服务产生的损失和责任负责。该等损失与责任应由您与第三方网站协商解决。
(九)您理解并同意,基于风险的防范与控制,支付宝会对您选择的不同扣款渠道的代扣额度作出不同的控制,日代扣额度及日代扣次数均以支付宝与您所在的网站向您具体公告的为准。若超过该限额的话,将会扣款失败,无法完成支付。
(十)您在使用支付宝提供的本项服务时,必须同时遵守支付宝网站不时公布的《支付宝服务协议》及相关附属规则,否则因此导致责任,均由您自行承担。
(十一)您应遵守本服务的相关使用规则及要求,具体以支付宝不时在页面提示的使用规则及限制为准。
(十二)您对支付宝代扣服务如有疑问、建议或意见时,可拨打支付宝客服电话95188(海外用户拨打:+86 571 95188)或登录支付宝网站进行咨询和投诉。
第三条 支付宝的权利、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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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支付宝有义务在技术上确保代扣服务的安全、有效、正常运行,保证您的正常使用。
(三)支付宝可以在法律法规许可或您授权的范围内使用您在支付宝留存的资料或交易信息等。
(四)除本协议另有规定外,支付宝在提前邮件通知您或在网站公告的情况下,可以单方面终止向您提供本服务,并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支付宝在终止提供本服务后,若发现您之前存在违法或违反本协议目的的使用行为,给支付宝造成损失的,则支付宝仍可据此要求您承担相应赔偿责任并保留通过司法途径予以解决的权利。
(五)支付宝负责向您提供代扣业务咨询服务,并在支付宝网站公布功能介绍、使用规则等内容。
第四条 协议修改
(一)支付宝将有权随时修改本协议的有关条款,一旦相关内容发生变动,支付宝公司将会通过电子邮件或网站公告等方式向您提示修改内容。
(二)如果您不同意支付宝对本协议相关条款所做的修改或者支付宝不时公布的《支付宝服务协议》及相关附属规则,您应立即停止使用支付宝提供的本项服务。如果您继续使用支付宝提供的服务,则视为您接受并认可本协议相关条款的修改及支付宝不时公布的《支付宝服务协议》及相关附属规则。
第五条争议的解决
双方在履行本协议的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被告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六条协议的解释
本协议的成立、生效、履行和解释,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律无明文规定的,应适用支付宝公司制定的业务规则和通行的商业惯例。本服务协议未规定部分依照《支付宝服务协议》及相关附属规则予以履行;本协议与《支付宝服务协议》及相关附属规则相冲突的,以本协议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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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署名权有什么内容
署名权是指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其具体内容包括:1、决定是否在作品上署名。2、决定署名的方式,如署真名、笔名。3、决定署名的顺序。4、禁止未参加创作的人在作品上署名。5、禁止他人假冒署名,即有权禁止他人盗用自己的姓名或笔名在他人作品上署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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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署劳动合同时间是什么时候?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依法建立劳动关系,必须在一个月内,和劳动者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否则从建立劳动关系之日开始,用人单位需要支付双倍的工资。如果超过一年还未签订劳动合同,可以认定为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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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我想要收养一个小孩,并且已经签署了一项合同,我害怕产生了纠纷,询问下双方自愿收养合同怎么签订?
[律师回复] 甲方(收养人)×××(姓名、住址)
  乙方(送养人)×××(姓名、住址)
  甲乙双方就收养×××(被收养人姓名)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被收养人的基本情况
  (写明:被收养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健康状况、现住址)
  第二条 收养人×××是××单位的××(职务),现年××岁(已婚的,收养人为夫妻双方),住在×市×区(县)××街××号。
  第三条 收养人×××的基本情况(写清楚收养人的健康、财产等收养法规定的条件)符合收养的条件。
  第四条 送养人的基本情况(写明送养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为什么要送养的理由)
  第五条 收养人×××保证在收养关系存续期间,尽扶养被收养人之义务。
  第六条 甲乙双方在本协议签订后×日内,到××民政局办理收养登记手续。
  本收养协议自×××公证机关公证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年×月×日 ××××年×月×日
  说明
  收养协议是指收养人与送养人之间达成的有关收养被收养人的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收养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根据《收养法》的规定,收养是确立拟制血亲关系的重要途径。因此,收养必须符合一定的条件,收养不得违背计划生育的法律、法规,以充分维护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合法权益。
  根据《收养法》第4条规定,被收养人的条件是:下列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
①丧失父母的孤儿;
②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
③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
  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①无子女;
②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
③年满三十五周岁。
  送养人的条件是:
①孤儿的监护人;
②社会福利机构;
③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生父母;
④生父母送养子女,须双方共同送养。生父母一方不明或者查找不到的可以单方送养;
⑤送养人不得以送养子女为理由违反计划生育的规定再生育子女。
  签订收养协议应当注意的问题有:
  
(1)收养协议由收养人和送养人双方签订。收养人收养与送养人送养,须双方自愿。收养年满十周岁以上未成年人的,应当征得被收养人的同意。未成年人的父母均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该未成年人的监护人不得将其送养,但父母对该未成年人有严重危害可能的除外。监护人送养未成年孤儿的,须征得有抚养义务的人同意。有抚养义务的人不同意送养、监护人不愿意继续履行监护职责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的规定变更监护人。继父或者继母经继子女的生父母同意,可以收养继子女(见《收养法》第14条)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40周岁以上,但如果收养人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除外。华侨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还可以不受收养人无子女的限制。
  
(2)登记与公证。这不是收养的必须程序。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以及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孤儿的,应当向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应当由收养人、送养人依照《收养法》规定的收养、送养条件订立书面协议,并可以办理收养公证;
  收养人或者送养人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应当办理收养公证。
  
(3)孤儿或者生父母无力抚养的子女,可以由生父母的亲属、朋友抚养。配偶一方死亡,另一方送养未成年子女的,死亡一方的父母有优先抚养的权利。收养人、送养人要求保守收养秘密的,其他人应当尊重其意愿,不得泄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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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买卖合同的主要条款,依据买卖合同标的物和买卖方式的不同而不同,没有一个确定、统一的模式。不过,依据我国《合同法》第12条和第131条的规定,基于买卖合同的特殊法律关系,签订买卖合同时应特别注意以下条款:一是标的物的名称、数量、质量及包装方式;二是标的物的价格、金额、货币及价格术语;三是标的物交付的时间、地点和方式;四是标的物的保险和运输方式;五是标的物的检验标准、方法和检验时间;六是价款支付的时间、地点,支付方式和结算方式。
  以上条款只是一种提示性的,当事人可以根据合同的具体情况来约定。例如,标的物为不动产的,就不存在运输问题;在涉外买卖合同中,还往往有一个选择合同所适用的法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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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合伙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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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合伙事务的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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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争议解决办法;
(9)合伙企业的解散与清算;
(10 )违约责任。
合伙协议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生效。合伙人按照合伙协议享有权利’履行义务。修改或者补充合伙协议,应肖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合伙协议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事项,由合伙人协商决定;协商不成的,依照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政法规的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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