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司设立登记首先需要要做什么?
如果要想设立有限责任公司,首先应当由全体股东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名称预先核准,对于符合规定准予使用的名称,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根据先照后证的原则,设立公司在工商局要提交的材料有:
2、全体股东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股东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股东加盖公章)及指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期限。
3、全体股东签署的公司章程(股东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股东加盖公章);
4、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股东为企业法人的,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股东为事业法人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书复印件;股东人为社团法人的,提交社团法人登记证复印件;股东为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提交民办非企业单位证书复印件;股东为自然人的,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5、董事、监事和经理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明复印件;(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和程序,提交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或其他相关材料。股东会决议由股东签署(股东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股东加盖公章),董事会决议由董事签字。)
二、设立内资有限责任公司资料有哪些
所需材料清单:
3)拟设立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拟设立公司法定代表人的1寸照片;(2张)
拟设立公司法定代表人的个人简历;(从18岁开始写起)
4)拟设立公司全体董事的身份证件复印件;(如不设董事会,则提供执行董事身份证明复印件)
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以及全体股东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是设立公司的必备的要件。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方式只能以发起设立为限,不得采用募集设立方式,所以设立程序是比较简单,如果是想要设立公司的是要及时注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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