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合同行纪合同居间合同什么意思

最新修订 | 2024-0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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卞晓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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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委托合同行纪合同以及居间合同是属于三种不同类型的合同,三者的共同点在于都是提供劳务而不是物的交付,但是三者也是具有严格的差别的,不管是在服务的范围还是与第3人的关系都是不一样的。
委托合同行纪合同居间合同什么意思

A、委托合同

(一)、委托合同的概念与特征

委托合同是指受托人为委托人办理委托事务,委托人支付约定报酬或不支付报酬的合同。其特征有:委托合同是典型的劳务合同;受托人以委托人的费用办理委托事务;委托合同具有人身性质,以当事人之间相互信任为前提;委托合同既可以是有偿合同,也可以是无偿合同;委托合同是诺成的、双务的合同。

(二)、委托合同当事人的义务与责任

1、受托人的义务与责任

包括:

(1).办理委托事务的义务。受托人对委托事务原则上应亲自办理,只有在事先取得委托人的同意,或因情况紧急的情况下,为了委托人的利益可以转托他人;

(2).遵守委托指示的义务;

(3).报告的义务。受托人应将委托事务情况向委托人报告;

(4).转移利益的义务。受托人应将办理委托事务取得的各种利益及时转移给委托人;

(5).转移权利的义务。受托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办理事务取得的权利,应将权利转移给委托人。

2、委托人的义务与责任

(1).支付费用的义务。无论委托合同是否有偿,委托人都有义务提供或补偿委托事务的必要费用;(2).付酬义务。对于有偿委托合同,委托人应向受托人支付约定的报酬;(3).赔偿责任。

(三)、委托合同的终止

委托合同终止的原因有:委托人或受托人解除合同;委托人或受托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破产。

B、行纪合同

(一)、行纪合同的概念和特征

行纪合同是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其特征有: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办理委托事务;行纪合同均为有偿合同;行纪合同是诺成性合同、双务合同;行纪人受托输的事务为贸易事务。

(二)、行纪合同当事人的义务与责任

1、行纪人的义务与责任

包括:保管义务;办理委托事务;检查义务即对委托物应进行检查,做好纪录;遵守指示的义务,即委托人对价格有特别指示的,行纪人不得违背该指示卖出或买入;处分委托物应取得委托人同意的义务;法律责任,即行纪人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合同,应承担违约的责任;行纪人疏于注意,致使委托物发生毁损、灭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2、委托人的义务与责任

包括:支付报酬的义务;支付费用的义务;验收和受领物品的义务。

C、居间合同

(一)、居间合同的概念和特征

居间合同是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其特征有:居间合同为独立的有名合同;居间合同是有偿合同;居间合同为诺成、不要式合同。

(二)、居间合同当事人的义务

居间人的主要义务。包括:

1.忠实义务

居间人应将其所知道的有关订立合同的情况或商业信息如实告知委托人;不得对订立合同实施不利影响,影响合同的订立或损害委托人的利益;对所提供的信息、成交机会以及后来的订约情况,负有向其他人保密的义务。

2.尽力义务

居间人应尽力提供成交机会和商业信息,促成合同的订立。

3.其他义务

委托人的主要义务。包括:支付报酬的义务;支付必要费用的义务。

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居间活动的费用,由居间人负担。居间人未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应支付居间人从事居间活动所支出的必要费用。

居间合同是属于有偿的合同,但是只有在结果的时候可以请求支付报酬,委托合同可以是有偿的合同也可以是无常的合同,行纪合同必须是有偿的合同,但是行纪人却只从委托人一方来取得报酬。因此三者之间的区别还是比较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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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事务
居间合同与委托合同行纪合同的区别是什么,三者之间有什么联系么,如何区分?谢谢各位大神了!
[律师回复] 居间合同与委托合同行纪合同的区别:
居间合同是指双方当事人约定一方为他方提供、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为订立合同提供媒介服务,他方给付报酬的合同。行纪合同是指一方根据他方的委托,以自己的名义为他方从事贸易活动,并收取报酬的合同。居间合同、委托合同、行纪合同都是一方受他方委托为他方办理事务的合同,都属于提供服务的合同,三者的区别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居间人仅为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并不参与委托人与第三人之间的关系。而在委托合同中,受托人可以代委托人与第三人订立合同。在行纪合同中,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与第三人完成交易事务。
(2)居间合同是有偿合同,但是居间人只有在居间成功时才有报酬请求权,并且在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时,可以从委托方和其相对人双方取得报酬。而在委托合同中,如果当事人没有约定,则为无偿合同。行纪合同是有偿合同,但是行纪人仅从委托人一方取得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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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委涉案车辆是什么意思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涉案车辆,是指公安机关在办理行政、刑事案件和履行行政职能过程中依法扣押、调取、抽样取证、追缴、收缴等方式提取的与案件有关联的车辆。比如车辆,非法改装车辆,盗窃车辆,这里的车辆都是涉案车辆。纪委涉案车辆,则是中国纪律检查机关在查办案件时所涉及的车辆。涉案车辆处理工作规定
1、各办案单位必须依法依规扣押涉案车辆,扣车时,必须开具一式三份扣押物品清单,由侦查人员、见证人和持有人签名或盖章,一份交物品持有人,一份附卷备查,一份随车移交后装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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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纪合同算委托合同吗?
行纪合同和委托合同是两种不同的合同,虽然都有委托人,但还是有差距的。行纪合同是有偿合同,但委托合同可以是有偿合同,也可以是无偿合同。行纪合同的主体具有限定性,委托合同的适用范围很广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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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纪合同是委托合同吗?
行纪合同不是委托合同。行纪合同是信托合同的一种,与委托合同相比还是有着很大的区别的。信托合同不一定涉及到金额费用的问题,并且针对从事的行业也是没有明确的规定,但是行纪合同对此是有着明确的要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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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和行纪人的区别
[律师回复] 行纪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称为“行纪人、委托人”。行纪人是指接受委托以自己的名义进行一定行为的人;委托人是指委托别人为自己利益进行行纪行为的人。
行纪合同是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行纪合同与委托合同都是为委托人处理事务的合同,但两者除有共同特征外,还具有明显的区别。
主要区别:
1、适用范围不同。行纪合同涉及的事务仅限于购、销和寄售,而委托合同涉及的事务是民事活动中除必须由特定当事人处理以外的民事活动。
2、委托人的法律地位不同。行纪合同中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法律活动,与第三人订立的合同委托人不享有权利和不履行义务,而委托合同中受托人以委托人的名义从事活动,受托人与第三人订立的合同对委托人可直接发生效力。
3、提供服务的活动方式不同。行纪合同的行纪人,有权以自己的名义与第三人签订合同,必要时可介入交易活动,而委托合同的受委托人必须在委托人指示权限内从事工作,始终受委托人意志的控制。
4、有偿性不同。行纪合同必然是有偿合同,而委托合同可以是有偿合同,也可以是无偿合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五十一条
行纪合同是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五十二条
行纪人处理委托事务支出的费用,由行纪人负担,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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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纪合同是委托合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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