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子签了订购合同是合法的。
1、因出卖人未取得处分权致使标的物所有权不能转移的,买受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出卖人承担违约责任。
2、房子毁损、灭失的风险,在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之后由买受人承担。
《民法典》
第五百九十五条 【买卖合同定义】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第五百九十七条 【无权处分效力】因出卖人未取得处分权致使标的物所有权不能转移的,买受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出卖人承担违约责任。
法律、行政法规禁止或者限制转让的标的物,依照其规定。
第六百零四条 【标的物毁损、灭失风险负担的基本规则】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之后由买受人承担,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二、购房合同签订的内容是什么?
当事人订立合同采取要约和承诺的方式,而要约是指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一个有效的要约包括
(1)内容具体明确;
(2)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既受该意思表示的约束力;
(3)要约应具备合同的主要条款;做为销售人员,如果有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愿望,则应当会向他人发出合格的要约,这样一旦对方对要约做出承诺,则双方间的合同就宣告成立。如果发现要约有问题应以书面的方式及时撤回要约,有效的要约撤回应在要约之前或与要约同时到达对方,才会产生相应的法律效果。
在合同签定的要约阶段存在以下的风险
(1)把要约误认为要约邀请;
(2)要约内容不当;
(3)要约撤回不当;由于要约一经对方承诺,合同就宣告成立,这样的合同如果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就会在双方间产生约束力。做为销售人员在给他人发要约时,一定应注意以上的三个问题,一旦对要约的内容考虑不清楚,或为想和他人签订合同把自己接受不了或无法接受的内容写入要约,这样一旦对方给予了承诺可能就会给企业造成风险。
在我们的现实生活当中,现在如果要购买房屋的话,首先就是需要选择好具体的房屋,了解一下房屋的一些基本的状况,然后就是和开发商来进行协商协商,协商一致的情况之下,双方当事人完全是可以签订书面的购房合同的,而购房合同的签订符合我们国家法律,当中所规定的形式和实质要件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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