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承租合同违约金怎么写的?

最新修订 | 2024-0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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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土地承租合同中的违约金约定的要适当,不能过高,也不能过低,不能超过实际损失的30%,签订合同之后,履行合同义务时,存在违约行为,要承担违约责任,可以采取补救措施,继续履行合同义务或者承担违约金。
土地承租合同违约金怎么写的?

一、土地承租合同违约金怎么写的?

其实违约金的额度法律没有明文限制,这是需要合同双方自愿约定的。如果约定的违约金过高的话(高于实际损失的30%即为过分高于),发生法律纠纷时,可以要求法官根据违约造成的实际损失减少赔偿金额

如果对方不履行合同,另一方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继续履行或者解除合同赔偿相应的损失。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违约责任

1、违约金具有补偿性和惩罚性,但不能超过造成的损失,否则会违背公平原则,成为另一方谋取不正当利益和收入的手段。

2、一旦双方发生纠纷,对方依照合同约定要求支付违约金时,可以请求法院适当减少违约金数额,一般来说,最高不超过损失的30%。

二、土地合同违约的情形有什么?

土地合同违约有两种,发包方违约和承包方违约。

发包方的主要违约形式及责任有:

(1)干涉承包方依法享有生产经营自主权,

(2)发包方非法变更、解除合同,

(3)强迫或者阻碍承包方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4)侵害妇女依法享有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对于以上四种违约行为,发包方应承担停止侵害、恢复原状、排除妨害、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5)发包方未依合同约定交付承包标的的,对于该违约行为,发包方根据其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

承包方的主要违约形式及责任有:

(1)承包方改变土地的农业用途,用于非农建设,是严重的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行为,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承包方进行破坏性、掠夺性经营,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的,发包方可以要求承包方对造成的损失给予赔偿

(3)承包方没有依约定交纳承包费,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土地承租合同中的违约金按照实际情况填写就行,土地合同违约有两种情形,一种是发包方违约,一种是承包方违约,这两种违约所要承担的责任和违约方法都是不同的。没有经过承包方的同意,发包方非法变更、解除合同,干涉承包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都是违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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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承租合同违约金怎么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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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租赁合同的违约金怎么写?
看合同里面有无相关约定,比如规定合同期内不得变更或合同一方如有特殊需要变更时要给对方怎样补偿等。其实违约金的额度法律没有明文限制,这是需要合同双方自愿约定的。如果约定的违约金过高时发生法律纠纷,可以要求法官根据违约造成的实际损失减少赔偿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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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拆迁
承租人违约承租人违约后应该如何处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承租人签订租赁合同后违约如何处理 1、承租人拖欠租金,出租人可以在多长时间请求法律保护? 租金的诉讼时效为一年,即自承租人应当支付租金之日起,如出租人在一年内不向承租人催收租金,则一年后,出租人的丧失胜诉权,法律不再对出租人的债权给予强制保护,出租人向后,会驳回出租人的诉讼请求。出租人只能自己向承租人主张。 2、承租人擅自改变房屋用途怎么办? 如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允许,擅自改变房屋用途,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恢复原状,并可以解除房屋租赁合同,追究承租人的违约责任。 3、承租人提前退租怎么办? 承租人提前退租,属于违约,出租人可以依据房屋租赁合同追究承租人的违约责任。如果没有约定,则可以要求承租人赔偿因此带来的损失。 4、租赁合同期满,承租人拒不迁出房屋怎么办? 租赁合同期满,承租人拒不迁出房屋,出租人可以选择向人民,要求承租人迁出房屋,并承担违约责任。现实中,有的部分承租人,特别是从事经营性业务的,由于生意不好或由于其他原因,可能一走了之,走时房屋内还有部分遗留物品,很多情况下,出租人不知道承租人的去向,也无法到。这时,出租人可以在合同到期后,自行将房屋收回,但要注意保留证据(比如拍照、录像),将屋内物品一一登记存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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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村里签订土地承包协议,发生合同违约纠纷准备起诉,请问土地承包合同违约起诉状怎么写?求范文!
[律师回复] 上诉人:LFJ,女,19××年×月×日出生,汉族,农民,住××县×××镇×××村×××村民组。
  被上诉人:××县××乡×××村×××村民组
  负责人:×××,该组组长
  上诉人因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一案,不服××县人民法院(200×)×立初字第01号民事裁定书,现提起上诉。
  请求事项:
  
1、依法撤销(200×)×立初字第0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由××县人民法院立案审理;
  
2、本案诉讼费用由被上诉人承担。
  事实与理由:
  上诉人于1983年按照国家实行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承包了××县×××镇(当时为×××乡)×××村××ד南斗半”丘0.3945亩稻田。1998年,被上诉人按照国家实行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及集体实际情况,继续将“南斗半”丘稻田发包给上诉人,承包期为30年。2007年5月26日,被上诉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在未经上诉人同意,亦未“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并报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级人民政府农业等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情况下,擅自作出“×××小组关于土地平整以后稻田调动的决议和几项制度”,将上诉人所依法承包的土地进行了个别调整,严重侵犯了上诉人的合法权益。上诉人在多次要求相关部门解决未果的情况下,遂诉至××县人民法院。
  原审人民法院认为,上诉人未向法院提供书面的土地承包经营合同书,故上诉人不能被认为已经取得“南斗半”丘0.3945亩稻田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且农村土地由使用该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或村民小组遵循法定原则和程序发包,上诉人应依法向乡(镇)人民政府寻求解决,故本案不具有民事纠纷的可诉性,不属于人民法院的范围,裁定不予立案。上诉人认为该裁定认定错误,具体理由如下:
  
一、原审人民法院认定上诉人未取得“南斗半”丘0.3945亩稻田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是错误的。
  上诉人是“南斗半”丘0.3945亩稻田的合法的承包经营权人。自1983年至今,上诉人一直持续在“南斗半”丘稻田上耕种。1998年进行第二轮土地承包经营发包时也没有任何变动,当地的土地承包经营合同书及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因上诉人所在乡进行拆并乡镇而遗失,导致包括上诉人在内的当地村民的土地承包经营合同书及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均未能发放。为证明上述事实,上诉人向法院提供了×××村委及×××镇经管站出具的书面材料。上诉人认为,原审人民法院人民法院不顾现实的客观情况,仅以上诉人未提交书面的土地承包经营合同书为由,完全否认上诉人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人资格,系错误的认定本案事实。
  
二、原审人民法院以没有书面的承包经营合同为依据为由不予受理是没有法律依据的。
  根据我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本案当中,虽然《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发包方应当与承包方签订书面承包合同,但自1983年以后包括1998年土地第二轮承包以来,上诉人一直作为 “南斗半”丘稻田的承包人在享受权利和履行义务,发包人也一直是接受的。为此,承包人向原审人民法院提供了履行义务的证明。上诉人认为,没有订立书面合同并不能否定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成立。另外需要说明的是,在本案中,上诉人与被上诉人的土地承包经营合同及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是因为政府的原因导致当地都没有实际拿到,如果说原审法院的理由成立,那么将导致当地所有土地承包经营权受到侵害都无法得到司法救济,这显然是不符合法律要求的。上诉人认为,上诉人目前的证据足以证明上诉人就是“南斗半”丘0.3945亩稻田的合法的承包经营权人。
  同时需要说明的是,合同要求的书面形式仅只是一个证据效力问题。没有书面合同只能是表明可能没有足够的证据来证明合同关系是否成立或者合同的内容,使得证据效力受到影响,但是并不意味着合同关系不存在。最终是否可以认定双方的承包经营合同关系应由法院在进行审理后认定,而不是在起诉时审查。
  
三、原审人民法院认为本案不具有可诉性是错误的。
  所谓可诉性,是指基于法律规定,法律关系的主体在自身法益受到损害时,可以通过法院诉讼来寻求救济。《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九条规定:“国家保护集体土地所有者的合法权益,保护承包方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犯。”第二十七条第一款规定:“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调整承包地。”《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第一款规定:“下列涉及农村土地承包民事纠纷,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
(一)承包合同纠纷;
(二)承包经营权侵权纠纷;……”因此,上诉人依法有权就土地承包纠纷向人民法院起诉。
  综上所述,被上诉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四条第一款、第九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第三十五条的规定,擅自改变土地承包经营权,侵犯了上诉人的合法权益。而原审人民法院不予受理的裁定存在明显错误,剥夺了上诉人通过诉讼获得司法救济的权利,严重侵犯了上诉人的合法权益,纵容了被上诉人的违法行为。上诉人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五十一条第二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法提起上诉,请求依法撤销(2007)×立初字第01号民事裁定书,维护上诉人的合法权益。
  此致
  ××市中级人民法院
  上诉人:
  年 月 日
以上是土地承包合同违约起诉状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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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租赁合同没写违约金怎么算?
如果没有写约定的违约金,那么直接按照法定的不超过损失的30%的违约金来计算。反正如果是违背了土地租赁合同就必须要支付违约金,如果不按约支付违约金那么每天还会加收一定程度的滞纳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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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拆迁
租房合同没有规定违约责任,那么承租方提前承担违约金么?
[律师回复]
1、寻找合适的中介。如果在房屋租赁过程中,要通过中介机构,那么最好先确定中介机构,而选择中介机构需要谨慎,可以从中介的规模,中介的收费标准是否明确和中介的口碑等方面进行参考。
2、你应要求见房东,中介公司不安排的,你可要求中介公司提供房东的身份证明,房屋建设审批证明,房东委托中介公司的委托书。原则上要看原件,务必留存复印件,并要求中介公司在复印件中加盖公章或经办人签字。审查出租人的有效合法身份证,房屋所有权证等证件,确保不是非法出租,以免上当受骗。委托他人出租房屋的,房屋所有人应当出具授权委托书,并与受托人签订房屋出租委托合同。代理人代理出租,应当向承租人出具房屋所有人委托代理出租的授权证明,代收租金的,应当由相关的委托文件。其次,你要审核房东是否有出租权。包括该房屋是否还有其他共有人(如房东的配偶等),其他共有人是否同意出租等。如很难审核,可在与中介公司订立的合同中约定,中介公司承担此义务。
3、签订合同前,应当着出租人的面清点房屋内的家具。为了日后发生不必要的纠纷,承租人应当事先清点屋内家具,包括家具的数量和检查家具的好坏。
4、检查房屋租赁合同的内容是否完整,是否有需要约定的特别事项以及约定是否明确。根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房屋租赁合同应该包括的内容有:租赁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房屋座落地点、面积、结构、附属设施和设备状况;房屋用途;房屋交付日期;租赁期限;租金数额、支付方式和期限;房屋使用要求和维修责任;房屋返还时的状态;转租的约定;变更和解除合同的条件;违约责任;争议的解决方式;租赁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
5、可要求在与中介公司订立的合同中约定,“如因不可归责于乙方(承租人)的原因,导致该合同不能完全履行的,甲方(出租人)应承担双倍返还押金的违约责任并赔偿乙方另行租房的损失。”同时,你还要在合同中明确:“甲方对房屋中的设施及物品承担维修责任。”(《合同法》第220条规定,维修义务可通过约定由承租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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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租赁合同没写违约责任怎么办
在土地租赁合同中没有写违约责任的,双方还可以重新签订补充协议,若事后也没有达成补充协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对违约责任规定的很清楚,意思是租赁合同中没写违约责任,并不代表违约后就可以不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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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拆迁
租房合同中未规定违约责任,承租方提前承担违约金怎么办
[律师回复]
1、寻找合适的中介。如果在房屋租赁过程中,要通过中介机构,那么最好先确定中介机构,而选择中介机构需要谨慎,可以从中介的规模,中介的收费标准是否明确和中介的口碑等方面进行参考。
2、你应要求见房东,中介公司不安排的,你可要求中介公司提供房东的身份证明,房屋建设审批证明,房东委托中介公司的委托书。原则上要看原件,务必留存复印件,并要求中介公司在复印件中加盖公章或经办人签字。审查出租人的有效合法身份证,房屋所有权证等证件,确保不是非法出租,以免上当受骗。委托他人出租房屋的,房屋所有人应当出具授权委托书,并与受托人签订房屋出租委托合同。代理人代理出租,应当向承租人出具房屋所有人委托代理出租的授权证明,代收租金的,应当由相关的委托文件。其次,你要审核房东是否有出租权。包括该房屋是否还有其他共有人(如房东的配偶等),其他共有人是否同意出租等。如很难审核,可在与中介公司订立的合同中约定,中介公司承担此义务。
3、签订合同前,应当着出租人的面清点房屋内的家具。为了日后发生不必要的纠纷,承租人应当事先清点屋内家具,包括家具的数量和检查家具的好坏。
4、检查房屋租赁合同的内容是否完整,是否有需要约定的特别事项以及约定是否明确。根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房屋租赁合同应该包括的内容有:租赁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房屋座落地点、面积、结构、附属设施和设备状况;房屋用途;房屋交付日期;租赁期限;租金数额、支付方式和期限;房屋使用要求和维修责任;房屋返还时的状态;转租的约定;变更和解除合同的条件;违约责任;争议的解决方式;租赁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
5、可要求在与中介公司订立的合同中约定,“如因不可归责于乙方(承租人)的原因,导致该合同不能完全履行的,甲方(出租人)应承担双倍返还押金的违约责任并赔偿乙方另行租房的损失。”同时,你还要在合同中明确:“甲方对房屋中的设施及物品承担维修责任。”(《合同法》第220条规定,维修义务可通过约定由承租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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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房合同未写违约金多少,房屋租赁合同违约金怎么写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法律规定,合同双方可以约定在合同的订立地、履行地或者合同一方当事人的所在地进行诉讼,也可以约定指定一家仲裁机构进行仲裁。如果没有约定,则只能在合同的履行地或者被告的所在地进行诉讼。 另外要提示的,如果约定仲裁,则应当约定仲裁的机构,不可以约定不存在的仲裁机构——越秀区仲裁委,甲方所在地仲裁机构——这些都是无效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逾期付款违约金应当按照何种标准计算问题的批复》(法释[1999]8号)规定:对于合同当事人没有约定逾期付款违约金标准的,人民可以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逾期付款违约金。中国人民银行调整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时,人民可以相应调整计算逾期付款违约金的计算标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法释[2020]14号)第十七条规定:当事人对欠付工程价款利息计付标准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的,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息。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20]7号)第十七条规定:商品房买卖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可以参照以下标准确定:逾期付款的,按照未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人民币贷款利率有关问题的通知》(银发[2020]251号)规定:逾期贷款(借款人未按合同约定日期还款的借款)罚息利率由现行按日万分之二点一计收利息,改为在借款合同载明的贷款利率水平上加收30%-50%。 因此,利息损失计算的标准至少可以参照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 因此,违约责任和合同债务的关系可以归结为:债务是责任发生的前提,责任是债务不履行的结果。
违约责任承诺书怎么写?违约责任承诺书范本
[律师回复] 一、违约责任承诺书范本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夏分行: 如我方中标中国工商银行宁夏分行营业办公大楼工程 ,为保证中国工商银行宁夏分行营业办公大楼工程在合理使用期限内正常使用,我方做如下承诺: (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管理规定承担本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质量保修的内容为施工图内的全部内容。 (二)质量保修期 1、土建工程为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合理使用年限;其它土建工程为两年,屋面防水工程为五年; 2、电气管线、上下水管线安装工程为两年; 3、供热及供冷为 两 个采暖期及供冷期; 4、室外的上下水和小区道路等市政公用工程为 / 年; 5、其他约定 :(关于保修责的延长) 按《建设工程管理条例》条款执行。 (三)质量保修责任 1、属于保修范围和内容的项目,我方将在接到修理通知之日起7天内派人修理。若我方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修理,发包人可委托其他人员修理,保修费用从质量保修金内扣除。 2、发生须紧急抢修事故(如上水跑水、暖气漏水漏气等)我方 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将立即组织维修人员到现场进行抢修。非承包人施工质量引起的事故,抢修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3、在国家规定的该工程合理使用期限内,我方确保地基基础与主体结构工程的质量。 (四)保修保证措施,详见施工组织设计第289页“ 14.工程保修措施及承诺”。 (五)违约经济处罚:如承包人完成工程施工竣工验收后,我公司承诺:如我公司未执行以上保修措施和承诺,则愿接受不低于所投工程总造价的5‰的经济处罚。 特此承诺 投标人:宁夏建工集团有限公司(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二、违约责任的承诺方式 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有以下几种: 1、支付违约金 违约金:指合同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在合同债务人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合同义务时,向对方当事人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 2、损害赔偿 损害赔偿:是指因合同一方当事人的违约行为而给对方当事人造成财产损失时,违约方向对方当事人所作的经济补偿。 3、继续履行 继续履行:是指由或仲裁机关作出要求实际履行的判决或下达特别履行命令,强迫债务人在指定期限内履行合同债务。 4、其他补救措施 第一百一十一条 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受损害方根据标的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要求对方承担修理、更换、重作、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 第一百一十二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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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租赁合同能违约吗?
土地租赁合同当然不能违约,违约是需要支付一定的违约金的。不管是这个租赁合同还是其他的合同,都是不能违约的,只要是违约都是需要支付违约金的,所以说签署合同的时候就要考虑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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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拆迁
租房合同没有写违约金,违约金怎么算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法律规定,合同双方可以约定在合同的订立地、履行地或者合同一方当事人的所在地进行诉讼,也可以约定指定一家仲裁机构进行仲裁。如果没有约定,则只能在合同的履行地或者被告的所在地进行诉讼。 另外要提示的,如果约定仲裁,则应当约定仲裁的机构,不可以约定不存在的仲裁机构——越秀区仲裁委,甲方所在地仲裁机构——这些都是无效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逾期付款违约金应当按照何种标准计算问题的批复》(法释[1999]8号)规定:对于合同当事人没有约定逾期付款违约金标准的,人民可以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逾期付款违约金。中国人民银行调整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时,人民可以相应调整计算逾期付款违约金的计算标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法释[2020]14号)第十七条规定:当事人对欠付工程价款利息计付标准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的,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息。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20]7号)第十七条规定:商品房买卖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可以参照以下标准确定:逾期付款的,按照未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人民币贷款利率有关问题的通知》(银发[2020]251号)规定:逾期贷款(借款人未按合同约定日期还款的借款)罚息利率由现行按日万分之二点一计收利息,改为在借款合同载明的贷款利率水平上加收30%-50%。 因此,利息损失计算的标准至少可以参照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 因此,违约责任和合同债务的关系可以归结为:债务是责任发生的前提,责任是债务不履行的结果。
租房合同上没写违约金,违约金怎么算
[律师回复]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法律规定,合同双方可以约定在合同的订立地、履行地或者合同一方当事人的所在地进行诉讼,也可以约定指定一家仲裁机构进行仲裁。如果没有约定,则只能在合同的履行地或者被告的所在地进行诉讼。 另外要提示的,如果约定仲裁,则应当约定仲裁的机构,不可以约定不存在的仲裁机构——越秀区仲裁委,甲方所在地仲裁机构——这些都是无效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逾期付款违约金应当按照何种标准计算问题的批复》(法释[1999]8号)规定:对于合同当事人没有约定逾期付款违约金标准的,人民可以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逾期付款违约金。中国人民银行调整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时,人民可以相应调整计算逾期付款违约金的计算标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法释[2020]14号)第十七条规定:当事人对欠付工程价款利息计付标准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的,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息。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20]7号)第十七条规定:商品房买卖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可以参照以下标准确定:逾期付款的,按照未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人民币贷款利率有关问题的通知》(银发[2020]251号)规定:逾期贷款(借款人未按合同约定日期还款的借款)罚息利率由现行按日万分之二点一计收利息,改为在借款合同载明的贷款利率水平上加收30%-50%。 因此,利息损失计算的标准至少可以参照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 因此,违约责任和合同债务的关系可以归结为:债务是责任发生的前提,责任是债务不履行的结果。
承租合同届满后,承租人还承担违约责任吗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次承租人可以对出租人承担侵权责任。只是不能承担违约责任。因为合同具有相对性,一方只能对合同另一方承担违约责任。因为次承租人不是出租人的相对方,只是承租人的相对方,所以不能对出租人承担违约责任,只能对承租人承担违约责任。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租赁双方义务:
出租人:交付义务、保证租赁适租义务、维修义务、权利瑕疵担保义务、物的瑕疵担保义务。
承租人:正当使用义务、妥善保管义务、添附禁止义务、禁止转租义务、支付租金义务、返还租赁物义务。
承租人权利:正常损耗免责权、占有、使用、收益权、买卖不破租赁权、优先购买权、共同居住人的继续租赁权。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关系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转租法律关系:
⑴出租人与次承租人之间无合同关系。如无特别约定,承租人可以从中赚取租金差价。
⑵在转租的情况下,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次承租人对于租赁物造成的损害,承租人为次承租人的行为对出租人负责,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承租人在向出租人承担责任后,可以向次承租人主张违约损害赔偿。出租人中能向承租人主张违约责任,不能直接向次承租人主张违约责任。如果次承租人的行为构成对租赁物的侵权,则出租人可以作为物权人向次承租人请求承担侵权责任和物上请求权。
1、出租人就同一租赁物同时与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人订立租赁合同的,这些租赁合同的效力如何认定
出租人就同一租赁物同时与不同承租人签订租赁合同的,租赁合同均为有效,承租人均可以依据租赁合同向出租人主张合同权利。合同签订时间在前的承租人主张后租赁合同无效的,不予支持。
租赁合同之一已实际履行,其他租赁合同的承租人主张履行合同的,因履行不能而不予支持。在审理过程中,可以向当事人予以释明,允许其变更诉讼请求,向出租人主张除合同实际履行之外的违约责任。
2、租赁合同未经登记,是否影响租赁合同效力
租赁合同登记与否,不影响租赁合同效力。但未经登记的租赁合同,不得对抗第三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九条就合同登记与效力之间的关系有明确的规定。因此,《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五十三条虽然规定了房屋租赁合同应当向房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但该条款并没有不办理登记租赁合同即为无效的规定,故该条规定不能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但是,考虑到租赁合同具有承租人在租赁物出卖时享有的优先购买权以及买卖不破租赁等较强效力,如果租赁合同未经登记就具有这么强的效力,对于不知情的第三人会造成很大的损害,对交易安全造成严重的不利影响。因此,从平衡交易各方利益的角度看,我们倾向于未经登记的租赁合同不具有对抗善意第三人的效力。
3、未经合法批准建造的房屋作为租赁标的物的,租赁合同是否有效
未经合法批准建造的房屋,因其标的物具有违法性,该租赁合同应为无效。如被行政部门确定为违章建筑的或所建造的房屋没有合法审批手续的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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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地合同违约金如何写
我国法律对于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是有很多相关规定的,我们可以利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如果您生活中遇到了法律方面的问题,可以通过本篇文章的内容来了解一些和租地合同违约金如何写相关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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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承包合同违约怎么办?
[律师回复] 土地租赁合同书本合同双方当事人: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联系电话:常住地址: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姓名:身份证号:联系电话:常住地址:为充分开发使用闲置土地潜力,使其发揮更好经济效益,依照有关国家政策及法律规定,本着平等互利,自愿协商的原则,就土地租赁事宜,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达成有这些协议: 一、出租土地的基本情况甲方出租地为的水田(旱地、岭地)合计面积为。60.55亩(面积以实地测量为准)。按《土地延包法》依法有偿转让使用权给乙方种植糖料蔗,承包土地界线详见土地延包证复印件(附件)或经双方现场确认为准。 二、承包土地期限 1、承包期限为 2、承包期满时,乙方如有当年甘蔗尚未曾收完时,则甲方应给予延期收完当年甘蔗,且免收此期间内的承包费,但延长期限不能超过二0一六年四月三十一日。 三、承包费及支付方式 2、租金支付方式为:租金按年支付,每年租金应在当年春节前一次清。 四、双方权利与责任 1、甲方负责提供土地权属证书给乙方复印,并将所承包的土地用红线勾出。在承包期内发生土地纠纷时由甲方负责调处,所需费用由甲方承担,如因土地纠纷而使乙方利益受损由甲方承担赔偿责任2、承包期内,乙方有在该土地上自主生产经营和转让的权利,甲方出租的土地上原有的水源及交通等基础设施乙方可以无偿使用;同时乙方因生产需要在出租土地上实施机械深耕深松、灌溉排水、道路交通设施维修等,甲方不得加以干涉。 3、在承包内,如遇国家因修路等原因征用到该承包地,所补偿的青苗费归乙方所有;土地征用费归甲方所有,同时甲方应按征用面积减免相应的承包金。 4、乙方应按合同合理开发使用土地,并按期缴纳承包费,如不按期交付承包费则甲方有权提前收回土地。承包期满后,乙方须用拖拉机打平甘蔗蔸后再把土地交还给甲方。 5、承包期满后,甲方收回土地另行发包时,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权优先承包。 6、由于不可抗力引发事故而需要止或延长合同时,可由双方协商解决或按国家相关法律处理。 五、违约责任:在承包期内任一方都不得随意单方终止合同,单方违约者将按对方损失的双倍予以赔偿。 六、双方不能因当事人的变动而影响合同条款的执行。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友好协商解决。 七、本合同一式叁份,双方各存一份,村民委留存一份作为公证。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签约之日起生效,合同期满废止。甲方签字:乙方签字:公证单位:合同签订日期:期望我的回答可以对你有用。
土地承包法违约怎么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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