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建立劳动关系后必须签订劳动合同吗

最新修订 | 2024-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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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理昕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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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后肯定要签订劳动合同的,而且,签订劳动合同最基本的原则就是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劳动合同的内容不能违反国家法律规定,合法有效的劳动合同对劳资双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都应该依合同履行相关义务。
劳动法建立劳动关系后必须签订劳动合同吗

一、劳动法建立劳动关系后必须签订劳动合同吗?

建立劳动关系后必须签订劳动合同,且签订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

第十七条 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

二、劳动合同具有哪些法律特征?

(1)劳动关系主体之间既有法律上的平等性,又具有客观上的隶属性。劳动关系主体双方在法律面前享有平等的权利,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提供劳动或服务,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建立劳动关系。同时,劳动者作为用人单位的成员,在实现劳动过程中理所当然地应当遵守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服从用人单位的管理,双方形成领导与被领导的隶属关系。

(2)劳动关系产生于劳动过程之中。劳动者只有与用人单位提供的生产资料相结合在实现劳动过程中才能与用人单位产生劳动关系,没有劳动过程便不可能形成劳动关系。

(3)劳动者与用人单位间的劳动关系具有排他性

劳动关系只能产生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劳动者与其他社会主体之间发生的社会关系不能称之为劳动关系。同时,作为自然人的劳动者,在同一时间只能与一个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任何劳动者都不能与二个用人单位同时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任何二个用人单位也不得同时与一个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劳动关系具有排他性。

(4)劳动关系的存在以劳动为目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是为了实现劳动过程,为社会生产或社会产品提供服务。劳动者的劳动成果归属于用人单位,也就是说,劳动者是在用人单位组织指挥下,为了最终实现用人单位的利益而劳动的。相应的用人单位必须为劳动者实施劳动行为提供有利条件和物质保障,并向劳动者支付合理的报酬。

(5)劳动关系具有国家意志和当事人意志相结合的双重属性。劳动关系是依据劳动法律规范规定和劳动合同约定形成的,既体现了国家意志,又体现了双方当事人的共同意志。

综上所述,劳动关系是必须要有书面的劳动合同的,当然在司法实践中,有些员工跟用人单位之间建立的是事实劳动关系,但用人单位从未跟员工签订过书面的劳动合同,若建立事实劳动关系满一个月不满一年都没有签劳动合同,员工是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承担赔偿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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