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离婚夫妻共同房子归谁

最新修订 | 2024-0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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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离婚的时候,关于夫妻的共同房子的归属问题,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判断,如果房子是属于婚前由个人进行购买的话,那么属于个人财产不进行分割,还是归个人所有。如果是属于共同财产的话,可以按照一定的比例来进行分配。
对于离婚夫妻共同房子归谁

一、对于离婚夫妻共同房子归谁

根据实际情况判断

1、婚前一方支付首付并得到房产证,婚后双方共还贷

婚前一方已支付部分款项,并且取得房屋产权所有证的,即已经取得不动产物权,属于夫妻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婚后夫妻共同偿还贷款不影响房屋权属,视为夫妻共同财产支付一方的个人债务,通常判令房屋产权人按照实际共同支付贷款的数额对应补偿对方。

2、婚前一方支付首付,婚后双方共还贷并取得房产证

婚前一方支付了部分款项,婚后以夫妻共同财产支付完了剩余贷款,房屋产权所有证也是在婚后取得的,那么房屋应该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对房产进行分割时,通常将购买房屋付出的多少作为衡量标准。

3、婚前一方结清全款或婚后以个人财产支付房款,婚后取得房产证

婚前一方已经交清全部房款或者婚后以个人财产支付房款,但是婚后才取得房屋产权证书的。因为房屋购买的全部款项都由一方支付,即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为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保障交易的稳定性以及市场的积极性,该房屋为一方所有即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

二、离婚后房产如何办理过户手续?

离婚房产过户首先需要办理离婚房产析产,离婚房产析产是离婚房产过户免征契税的证明。办理完离婚房产析产手续后,就可以到房产管理部门办理离婚房产过户手续,具体的过户流程有:

1、协议离婚,签订离婚协议书的到公证处办理析产公证,如有离婚判决书的话无需办理公证;

2、到交易中心办理转绘;

3、到房管局办理免征契税申请;

4、办理析产登记手续并缴交50元登记费;

5、取证。

离婚的时候,房产证上有名字的一方,如果不承认另外一方在购买房子的时候,有过出资的情况,那么房屋就会属于婚前的个人财产,不会在作为分割的共同财产,在不能够证实自己有出资,并且是赠与一方的前提下,那么另一方的权益是很难得到保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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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婚前个人所有的财产,如工资、奖金,从事生产、经营取得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因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资本收益以及其他合法收入。
2、一方婚前已经取得的财产权利,如一方婚前获得预售房屋的产权而且完全支付了房款,婚后才实际取得该房的所有权。
3、婚前财产的孳息,包括个人财产婚前孳息和婚前个人财产婚后产生的孳息。
4、一方婚前以货币、股权等形式存在,而婚后表现为另一形态财产。如一方婚前的个人积蓄婚后购买的有形财产,股权转为了货币,这只是原有的财产价值形态发生了改变,其价值取得始于婚前,应当认定为一方的个人财产。值得注意的是,婚前的个人财产在共同生活中自然毁损、消耗、灭失的,离婚时,不能要求以共同财产或要求另一方以其个人财产进行抵偿。而对于用婚前个人财产婚后从事投资、经营、或者婚前投资婚后获得分红,则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二、怎么确定夫妻银行存款归谁
1、夫妻双方任何一方名下存款原则上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主张为个人财产的,应举证证明。举证包括:婚前或者婚后夫妻财产公证,单方面赠与证明,个人财产增值证明。
2、分割银行存款最重要的问题不是论证是谁的钱的问题,而是先要把钱固定起来的问题.因为银行存款很容易转移。所以如果离婚,首先要做的是诉前财产保全,保全了财产从另外一个角度也就保全了证据。
3、如果夫妻双方有产业,切记不要为了逃避税务而轻易将收入存入其他亲属或者朋友名下.如果非要这样做,一定要留有书面的证明材料以备以后离婚时说明夫妻财产问题。严格来说夫妻在离婚的时候进行的财产分割,仅仅是对其中被认定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至于夫妻一方财产,因为是属于个人所有的,因此不能在离婚的时候要求分割。实践中,对共同房产的分割是很重要的,同时也是离婚夫妻争夺的焦点,在这种情况下如果不知道该如何处理的话,建议可以委托专业的律师来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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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种:如果是一方的个人房产,那加上配偶的名字,法律上就视为对配偶一方的赠与,变成夫妻共同财产了。如果房产证上没有约定具体的份额比例,也没有其他特殊约定,那离婚时这处房产就要平等分割了。
这里我要提醒大家,共同共有,或者平等分割,并不等于分这个财产的时候数额上就是平分!或说说是一人一半。实践当中法官通常综合考虑房屋或者出资来源,过错情况,对家庭贡献,以及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等方面,在实际分配的数额上,会有合理适当的调整,所以,离婚时共同财产就等于一人一半的分割意见,有时并不准确和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十九条 【夫妻财产约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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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十八条 【夫妻一方的财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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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财产归子女很多伴侣在作财产约定时,会考虑日后子女的抚育问题,会约定某一部分的财产归子女所有。但在实际的生活中,虽然做了此类财产约定,但这些财产仍然是由父母掌控着。也即从法律上来看,赠与没有履行。当然,没有完成的赠与便不生效。实践中,此类无效约定屡见不鲜,争议较多,当然均以无效认定而告终。
2、不动产归一方但未作产权变更将一方名下的婚前房产等不动产约定为婚后共有,但实际又办理产权更名手续,同样是一种赠与未完成的行为。在最终发生争议时,同样无法得到确认。
3、谁提离婚谁无财产“谁提离婚,谁便净身出户”往往会成为婚内财产协议中的恩爱信诺,以使任何一方都打消离婚的念头,一心一意地经营好婚姻。实际上,此类约定往往会认为限制离婚自由权,而被认定为无效。
(二)婚内财产协议三类效力限制
1、对子女的抚养义务免除抚育子女是父母的一项天职,不得因任何事由予以免除。笔者在实务中遇到不少要求代为拟订婚内财产协议时要求不愿要孩子,谁要孩子谁承担孩子的一切抚育费用。此类约定的效力,不能说完全无效。但是当承诺全额承担孩子抚育费的一方经济上陷于困顿,无力独自承担孩子的抚育费用时,另一方显然有共同承担的义务。
2、对第三者的债务由一方承担婚姻生活中形成的债务,一般会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由夫妻双方共同承担。在婚内财产协议中,可以约定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由其本人承担。但是,这类各自债务各自承担的约定,只有在有证据证明债权人知道该约定时才有效。否则,债权人可要求夫妻俩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3、对夫妻间扶助义务免除婚内财产协议中,约定各自财产归各自所有,不等于不承担家庭生活开支。对于家庭生活的开支,有些是无法预见的,若协议上没有约定,显然应由双方共同承担。更需注意的是,各自财产归各自所有,并不能因此而免除夫妻间的扶助义务,因一方患病等需要救治时,另一方应积极地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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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分居期间财产归属于谁?
夫妻分居期间财产也是属于共同财产,属于双方共同所有,我国法律上明确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范围,对于符合这一范围的财产就是共同所有的,分居期间并没有解除夫妻关系,所以仍然可以视为夫妻关系存续期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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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夫妻共同申请的廉租房离婚了房子归谁
[律师回复] 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家庭就可以申请廉租住房:
  

一,申请家庭人均收入符合当地廉租住房政策确定的收入标准;
  

二,申请家庭人均现住房面积符合当地廉租住房政策确定的面积标准;
  

三,申请家庭成员中至少有1人为当地非农业常住户口;
  

四,申请家庭成员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者抚养关系;
  

五,符合当地廉租住房政策规定的其他标准。
  向户口所在地的街道(乡镇)领取《北京市城市居民申请廉租住房家庭情况核定表》(以下简称《核定表》,《核定表》按统一格式印制,见样表)一式三份,按要求填写相关内容。
  申请家庭推举一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家庭成员作为申请人,向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并提交以下申请材料及复印件,所需复印件一式三份:  
(一)申请人及家庭成员身份证、户口簿;  
(二)已婚家庭成员的婚姻证明,离异的提供离婚证;
(三)居住地住房情况证明(《房屋租赁合同》、《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屋产权单位的证明);
(四)按要求填写并经有关部门认定的《核定表》(须提供原件);
(五)低保和优抚家庭提供民政部门核发的低保或优抚证明;
(六)原住房拆迁的家庭须提供拆迁协议;
(七)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申请家庭须做出声明,同意市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向其它有关政府部门(如工商、税务、交通等)、公私营机构(如银行、证券交易所、车辆管理所等)或其工作单位调查其家庭收入、住房、资产等情况,并索取相关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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