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三倍赔偿的规定依据是什么?

最新修订 | 2024-0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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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房屋三倍赔偿的规定依据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一、房屋三倍赔偿的规定依据是什么?

商品房可以主张三倍惩罚性赔偿,但必须首先进行认定处理,由司法机关对商品房的相关情况进行鉴定,如果符合法律规定的损坏情况或者违约情况的,则可以根据相关法条的依据进行三倍惩罚性赔偿处罚

法律上是可以的,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条规定,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信息,应当真实、全面,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

经营者对消费者就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和使用方法等问题提出的询问,应当作出真实、明确的答复。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明码标价。

经营者明知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仍然向消费者提供,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死亡或者健康严重损害的,受害人有权要求经营者依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九条、第五十一条等法律规定赔偿损失,并有权要求所受损失二倍以下的惩罚性赔偿。

二、惩罚性赔偿金的适用条件是什么?

消费者权益保护中惩罚性赔偿金的适用一般应具备如下条件:

第一,适用惩罚性赔偿金的法律关系的主体是经营者和消费者。消费者是请求权的权利主体,经营者是惩罚性赔偿金的义务主体,其它人不能成为惩罚性赔偿的主体。这里要注意的是,将消费者理解为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仅仅是为了满足自己的消费的人的观点是过于狭窄的,消费者的含义本身是相当广泛的,它不仅包括为自己生活需要购买商品的人,也包括为收藏、保存、送人等需要而购买商品的人,还包括替家人、朋友购买物品以及代理他人购买生活用品的人。是指非以盈利为目的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人。

第二,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关于欺诈行为,人们看法不一。一方当事人故意告知对方虚假情况,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诱使对方当事人作出错误的意思表示的,可以认定为欺诈行为。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发布的《欺诈消费者行为处罚办法》第2条规定:“本法所称欺诈消费者行为,是指经营者在提供商品或者服务中,采取虚假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欺骗、误导消费者,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行为。”

第三,惩罚性赔偿以消费者有实际损失为要件。这里的问题是如何认定消费者的实际损失。消费者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要支付一定代价,如果支付一定价金所得到的商品或者服务是不真实的或者质量有瑕疵时,他本身就受到了损害,包括物质损失、精神损害以及其他无形的精神损害,可以要求惩罚性赔偿金。

第四,必须由受欺诈的消费者提出双倍赔偿的要求。因为民事责任的承担遵循“不告不理”的原则,如果消费者没有提出该要求,人民法院不能依职权主动追究经营者双倍赔偿的责任。

需要注意的是。惩罚性赔偿一般适用于因合同或者其它违约情况而导致经济利益受损或者人身权利受到侵犯的情况下,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要求对当事人进行惩罚性赔偿,具体的标准应当由司法机关根据实际情况来进行认定,避免出现违反法律规定的程序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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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该二倍工资实际上由两部分构成,
第一部分为劳动者的正常工资,
第二部分为惩罚性赔偿金。
我们要分析的是二倍工资中的惩罚性赔偿金是以何标准作为基数。
二、二倍工资的计算基数
顾名思义,二倍工资的正常理解是在正常工资基础上再加一倍,也就是说,这个惩罚性赔偿金的数额跟劳动者当月工资数额是保持一致的。法律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当劳动者每月工资数额有变化时,工资之外的另外一倍惩罚性赔偿金也通常会随之变化。
按照正常理解,通常工资都是应得工资的概念。所以司法实践中主流观点,二倍工资计算基数为当月应得工资。从某种意义上说,应得工资其实就是劳动者的工资总额的意思。二倍工资基数是按工资总额计算还是需扣减部分项目,各地并不一致,实践中比较混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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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第一百一十七条 生产、销售劣药的,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的罚款;违法生产、批发的药品货值金额不足十万元的,按十万元计算,违法零售的药品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按一万元计算;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直至吊销药品批准证明文件、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或者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生产、销售的中药饮片不符合药品标准,尚不影响安全性、有效性的,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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