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监部门的行政处罚权有哪些?

最新修订 | 2024-0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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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安监部门的行政处罚权有:口头警告;小金额的罚款;没收所有的非法所得;责令企业进行停业整顿或者是停止建设;对当事人进行拘留或者吊销相关执照的处罚。如果不在处罚范围内的可以向上级的机关或者机构申请。
安监部门的行政处罚权有哪些?

一、安监部门的行政处罚权有哪些?

安监部门的行政处罚权有: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责令改正、责令限期改正、责令停止违法行为;责令停产停业整顿、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停止建设;拘留;关闭;吊销有关证照;安全生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等内容。如果当事人在遇到处理刑事案件的时候,如果自己的合法权益遭受了侵犯,或者有关权利机关没有按照行政处罚的相关法的法律规定来进行处理得话,受害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二、行政处罚的法律特征是什么?

(一)行政处罚的主体是行政机关或法律、法规授权的其他行政主体。应当注意两点:

1、某一特定行政机关是否拥有处罚权和拥有何种、多大范围内的处罚权,都由法律、法规予以明确的规定;

2、虽然行政处罚权主要是属于行政机关的,但如果经由法律授权或行政机关委托,行政处罚权的实施权亦可由被授权、被委托的组织行使。

(二)行政处罚的对象是作为相对方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这一点使之区别于行政机关基于行政隶属关系或监察机关依职权对其公务员所作出的行政处分。

(三)行政处罚的前提是相对方实施了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的行为。也就是说,只有相对方实施了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的行为,才能给予行政处罚;再则,只有法律、法规规定必须处罚的行为才可以处罚,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不能处罚。

(四)行政处罚的性质是一种以惩戒违法为目的具有制裁性的具体行政行为。这种制裁性体现在:对违法相对方权益的限制、剥夺,或对其科以新的义务。这点使之既区别于刑事制裁、民事制裁,又区别于授益性的行政奖励行为或赋权性的行政许可行为。

行政处罚是指行政机关依法对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减损权益或者增加义务的方式予以惩戒的行为。这是首次以立法的形式明确“行政处罚”的定义。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依照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并由行政机关来进行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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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监部门有行政处罚权吗?
安监部门是有行政处罚权的,如果是在安监部门下面的正当管理过程中,查到有一些企业或者是个人出现了安全生产方面的违规操作或者是违法行为,是可以根据具体的违法事实给他们进行行政处罚的,比如说进行罚款或者是要求对方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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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高中有个挺要好的兄弟,他高考失利之后没有选择去读大学,而是立马就步入了社会,摸爬滚打了六年开了一家工厂 ,但是前几天安监部门来审查的时候却被喊停了,我朋友很诧异,不知道这算不算是强制措施,我替他问问安监部门即时强制措施有?
[律师回复] 依据《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规定》(安监总局第24号令)规定,各级安监部门到企业开展检查时,重点检查如下20个方面的内容。
一、依法通过有关安全生产审批的情况;
二、有关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考核情况;
三、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作业规程的情况;
四、按照国家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安排用于配备劳动防护用品、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经费,以及其他安全生产投入的情况;
五、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情况;
六、危险物品的生产、储存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单位配备或者聘用注册安全工程师的情况;
七、从业人员、被派遣劳动者和实习学生受到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及其教育培训档案的情况;
八、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以及按规定办理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的情况;
九、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的情况;
十、对安全设备的维护、保养、定期检测的情况;

一、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和制定应急预案的情况;

二、教育和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向从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的情况;

三、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正确佩戴和使用的情况;

四、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可能危及对方生产安全的,与对方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并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的情况;

五、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实行统一协调、管理,定期进行安全检查,督促整改安全问题的情况;

六、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如实记录事故隐患治理,以及向从业人员通报的情况;

七、制定、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应急预案演练,以及有关应急预案备案的情况;

八、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单位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者兼职救援队伍、签订应急救援协议,以及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物资的配备、维护、保养的情况;

九、按照规定报告生产安全事故的情况;

十、依法应当监督检查的其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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姐姐的男朋友以为聚众斗殴被公安部门给刑事拘留了,姐姐要去申请行政复议,公安局行政复议部门是哪里
[律师回复] 根据《行政诉讼法》(注意:这里是行政诉讼法,而不是刑事诉讼法哦)中第12条第2款之规定,当事人申请复议既可以选择本级人民政府,也可以选择上一级主管部门,但是,对海关,金融,国税,外汇管理实行垂直领导的行政机关和国家安全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只能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其中我还注意到了一点,就是书中提到的可以申请复议的范围就包括了这样一条:对行政机关做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务、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都可以申请行政复议。说实话,老兄我很少打这么多字的,但是考虑到你现在的心情一定很着急,所以我想帮助你,尽量给你说详细一点。
根据你的问题,我想我已经尽力帮你找到了你需要的内容,我还要提醒你一下,就是,因为你的问题写的不是很清楚,所以我得给你讲详细点,就是,如果你要复议派出所,那么你可以向县公安局提出复议,也可以向县政府提出复议,如果你的复议对象不是派出所而是县公安局,那你的复议机关就必须是市公安局,或者县政府。两者是不同的哦,你要注意咯,我只能帮你这么多,希望你能够真正的拿起手中的法律武器捍卫自己的权益,祝你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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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参与或承担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部门共有八个,他们的职责分别是:  卫生部门:承担食品安全综合协调职能,负责食品安全风险评估、标准制定、信息公布、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和检验规范制定,组织查处食品安全重大事故。  质监部门:承担食品生产环节安全监管工作。  工商部门:承担食品流通环节安全监管工作。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承担食品餐饮环节安全监管工作。  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承担进出口食品的安全监管工作。  农业部门:主要依照《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规定,对食用农产品实施安全监管。  商务部门:按照《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的要求,参与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划及实施计划制定工作。  工业与信息化部门:与商务部门相同。  相关法律可参考: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四条 设立食品安全委员会,其工作职责由规定。  卫生行政部门承担食品安全综合协调职责,负责食品安全风险评估、食品安全标准制定、食品安全信息公布、食品检验机构的资质认定和检验规范的制定,组织查处食品安全重大事故。  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照本法和规定的职责,分别对食品生产、食品流通、餐饮服务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将企业依照食品安全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报送备案的企业标准,向同级农业行政、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商务、工业和信息化等部门通报。  第十九条 卫生行政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会同同级农业行政、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商务、工业和信息化等部门,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和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的执行情况分别进行跟踪评价,并应当根据评价结果适时组织修订食品安全标准。  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农业行政、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商务、工业和信息化等部门应当收集、汇总食品安全标准在执行过程中存在的,并及时向同级卫生行政部门通报。  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行业协会发现食品安全标准在执行过程中存在的,应当立即向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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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监部门行政许可审批内部程序是什么?
安监部门行政许可审批内部程序是:申请;受理;判决;收费等。我国相关部门有权对行政许可的申请进行批示,其相关的流程和涉及到的材料等需要按照相关的规定严格执行,避免出现不必要的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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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监管部门行政许可范围有哪些?
直接涉及到一些诸如我国的国家与公共还有经济等宏观方面的安全是需要安全监管部门进行设置行政许可的。还包括一些人民的身心健康,或者是公共的或者私有的财产安全等等特定的安全活动,都是必须要有安全监管部门设置行政许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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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参与或承担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部门共有八个,他们的职责分别是:  卫生部门:承担食品安全综合协调职能,负责食品安全风险评估、标准制定、信息公布、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和检验规范制定,组织查处食品安全重大事故。  质监部门:承担食品生产环节安全监管工作。  工商部门:承担食品流通环节安全监管工作。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承担食品餐饮环节安全监管工作。  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承担进出口食品的安全监管工作。  农业部门:主要依照《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规定,对食用农产品实施安全监管。  商务部门:按照《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的要求,参与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划及实施计划制定工作。  工业与信息化部门:与商务部门相同。  相关法律可参考: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四条 设立食品安全委员会,其工作职责由规定。  卫生行政部门承担食品安全综合协调职责,负责食品安全风险评估、食品安全标准制定、食品安全信息公布、食品检验机构的资质认定和检验规范的制定,组织查处食品安全重大事故。  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照本法和规定的职责,分别对食品生产、食品流通、餐饮服务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将企业依照食品安全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报送备案的企业标准,向同级农业行政、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商务、工业和信息化等部门通报。  第十九条 卫生行政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会同同级农业行政、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商务、工业和信息化等部门,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和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的执行情况分别进行跟踪评价,并应当根据评价结果适时组织修订食品安全标准。  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农业行政、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商务、工业和信息化等部门应当收集、汇总食品安全标准在执行过程中存在的,并及时向同级卫生行政部门通报。  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行业协会发现食品安全标准在执行过程中存在的,应当立即向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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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监管部门行政处罚决定由相关的行政机关对其作出处罚决定。当单位拿到行政处罚判决书后,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履行法律责任。行政处罚时一种警示和教育的手段,各个行业应该遵守行政法规,不要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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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哥哥明明没错,却被抓了,所以我想知道,对公安局处罚不服的,具体向哪提起行政复议。公安局行政复议部门是指哪些部门机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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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你的问题,我想我已经尽力帮你找到了你需要的内容,我还要提醒你一下,就是,因为你的问题写的不是很清楚,所以我得给你讲详细点,就是,如果你要复议派出所,那么你可以向县公安局提出复议,也可以向县政府提出复议,如果你的复议对象不是派出所而是县公安局,那你的复议机关就必须是市公安局,或者县政府。两者是不同的哦,你要注意咯,我只能帮你这么多,希望你能够真正的拿起手中的法律武器捍卫自己的权益,祝你成功!
以上是说公安局行政复议部门是,希望您满意,可以追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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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门监管的公安公司是什么性质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根据《保安服务管理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保安服务是指:
(一)保安服务公司根据保安服务合同,派出保安员为客户单位提供的门卫、巡逻、守护、押运、随身护卫、安全检查以及安全技术防范、安全风险评估等服务;
(二)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招用人员从事的本单位门卫、巡逻、守护等安全防范工作;
(三)物业服务企业招用人员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开展的门卫、巡逻、秩序维护等服务。前款第
(二)项、第
(三)项中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物业服务企业,统称自行招用保安员的单位。第三条 公安部门负责全国保安服务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保安服务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保安服务行业协会在公安机关的指导下,依法开展保安服务行业自律活动。第四条 保安服务公司和自行招用保安员的单位(以下统称保安从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保安服务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度和保安员管理制度,加强对保安员的管理、教育和培训,提高保安员的职业道德水平、业务素质和责任意识。第五条 保安从业单位应当依法保障保安员在社会保险、劳动用工、劳动保护、工资福利、教育培训等方面的合法权益。第六条 保安服务活动应当文明、合法,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第八条 保安服务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不低于人民币100万元的注册资本;
(二)拟任的保安服务公司法定代表人和主要管理人员应当具备任职所需的专业知识和有关业务工作经验,无被刑事处罚、劳动教养、收容教育、强制戒毒或者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等不良记录;
(三)有与所提供的保安服务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其中法律、行政法规有资格要求的专业技术人员,应当取得相应的资格;
(四)有住所和提供保安服务所需的设施、装备;
(五)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保安服务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度、保安员管理制度。第九条 申请设立保安服务公司,应当向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提交申请书以及能够证明其符合本条例第八条规定条件的材料。受理的公安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15日内进行审核,并将审核意见报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应当自收到审核意见之日起15日内作出决定,对符合条件的,核发保安服务许可证;对不符合条件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第十条 从事武装守护押运服务的保安服务公司,应当符合公安部门对武装守护押运服务的规划、布局要求,具备本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条件,并符合下列条件:
(一)有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的注册资本;(二)国有独资或者国有资本占注册资本总额的51%以上;(三)有符合《专职守护押运人员枪支使用管理条例》规定条件的守护押运人员;
(四)有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专用运输车辆以及通信、报警设备。第十一条 申请设立从事武装守护押运服务的保安服务公司,应当向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提交申请书以及能够证明其符合本条例第八条、第十条规定条件的材料。保安服务公司申请增设武装守护押运业务的,无需再次提交证明其符合本条例第八条规定条件的材料。受理的公安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15日内进行审核,并将审核意见报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应当自收到审核意见之日起15日内作出决定,对符合条件的,核发从事武装守护押运业务的保安服务许可证或者在已有的保安服务许可证上增注武装守护押运服务;对不符合条件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第十二条 取得保安服务许可证的申请人,凭保安服务许可证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工商登记。取得保安服务许可证后超过6个月未办理工商登记的,取得的保安服务许可证失效。保安服务公司设立分公司的,应当向分公司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备案。备案应当提供总公司的保安服务许可证和工商营业执照,总公司法定代表人、分公司负责人和保安员的基本情况。保安服务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变更的,应当经原审批公安机关审核,持审核文件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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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门行政处罚权有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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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地安全事故该找劳动监察部门还是安监局
[律师回复]
1、在投诉之前,我们首先要了解到,劳动监察到底是一个什么样的部门。劳动监察的职能,目前属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它的下属机构中有劳动监察大队和劳动仲裁委员会,其中只有劳动监察大队是作为行政执法机关。所以,无论是来人、来电、来信,最终处理单位都是劳动监察大队。
2、口头报案。自己的工资或者劳动报酬没有支付,涉及切实利益必然要维权。什么仲裁、,先不用着急,到劳动监察大队去投诉。是的,本人直接亲自去口头报案,对方一般都会受理。但是如何处置,那么就要劳动法的具体规定了。
3、涉案群体的问题。对于拖欠农民工工资或者不按规定支付报酬的问题,往往涉及很大的群体。为了引起相关部门的重视,多人聚众讨薪的场景或许可以理解,但是既然选择了劳动监察,就要按照规定程序,选取三五个代表依法投诉。
4、书面报案。如果性格内敛,又是涉及深层次问题,有些人是采取书面投诉的方式。书面投诉的好处是在避免言不达意,能够把问题说的很清楚。这种方法再给监察重视程度上,或许有些消弱。
5、拨打劳动监察投诉电话:12333。经常看到网友询问被劳动侵权了怎么办。其实完全不需要那么拐弯抹角,劳动监察投诉电话是12333,如果遇到侵权或者违法行为,直接拨打这个电话,问题或许就迎刃而解了。
6、准备资料,积极配合调查。劳动监察作为执法部门,也必须依法办事。作为投诉人,不仅仅是一个来访、一封信件和一个电话的问题。在投诉前必须收集、固定证据,在投诉受理后,要积极提供线索,帮助劳动监察部门正确处理。
建筑工地安全事故该找劳动监察部门还是安监局
[律师回复]
1、在投诉之前,我们首先要了解到,劳动监察到底是一个什么样的部门。劳动监察的职能,目前属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它的下属机构中有劳动监察大队和劳动仲裁委员会,其中只有劳动监察大队是作为行政执法机关。所以,无论是来人、来电、来信,最终处理单位都是劳动监察大队。
2、口头报案。自己的工资或者劳动报酬没有支付,涉及切实利益必然要维权。什么仲裁、,先不用着急,到劳动监察大队去投诉。是的,本人直接亲自去口头报案,对方一般都会受理。但是如何处置,那么就要劳动法的具体规定了。
3、涉案群体的问题。对于拖欠农民工工资或者不按规定支付报酬的问题,往往涉及很大的群体。为了引起相关部门的重视,多人聚众讨薪的场景或许可以理解,但是既然选择了劳动监察,就要按照规定程序,选取三五个代表依法投诉。
4、书面报案。如果性格内敛,又是涉及深层次问题,有些人是采取书面投诉的方式。书面投诉的好处是在避免言不达意,能够把问题说的很清楚。这种方法再给监察重视程度上,或许有些消弱。
5、拨打劳动监察投诉电话:12333。经常看到网友询问被劳动侵权了怎么办。其实完全不需要那么拐弯抹角,劳动监察投诉电话是12333,如果遇到侵权或者违法行为,直接拨打这个电话,问题或许就迎刃而解了。
6、准备资料,积极配合调查。劳动监察作为执法部门,也必须依法办事。作为投诉人,不仅仅是一个来访、一封信件和一个电话的问题。在投诉前必须收集、固定证据,在投诉受理后,要积极提供线索,帮助劳动监察部门正确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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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投诉之前,我们首先要了解到,劳动监察到底是一个什么样的部门。劳动监察的职能,目前属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它的下属机构中有劳动监察大队和劳动仲裁委员会,其中只有劳动监察大队是作为行政执法机关。所以,无论是来人、来电、来信,最终处理单位都是劳动监察大队。
2、口头报案。自己的工资或者劳动报酬没有支付,涉及切实利益必然要维权。什么仲裁、,先不用着急,到劳动监察大队去投诉。是的,本人直接亲自去口头报案,对方一般都会受理。但是如何处置,那么就要劳动法的具体规定了。
3、涉案群体的问题。对于拖欠农民工工资或者不按规定支付报酬的问题,往往涉及很大的群体。为了引起相关部门的重视,多人聚众讨薪的场景或许可以理解,但是既然选择了劳动监察,就要按照规定程序,选取三五个代表依法投诉。
4、书面报案。如果性格内敛,又是涉及深层次问题,有些人是采取书面投诉的方式。书面投诉的好处是在避免言不达意,能够把问题说的很清楚。这种方法再给监察重视程度上,或许有些消弱。
5、拨打劳动监察投诉电话:12333。经常看到网友询问被劳动侵权了怎么办。其实完全不需要那么拐弯抹角,劳动监察投诉电话是12333,如果遇到侵权或者违法行为,直接拨打这个电话,问题或许就迎刃而解了。
6、准备资料,积极配合调查。劳动监察作为执法部门,也必须依法办事。作为投诉人,不仅仅是一个来访、一封信件和一个电话的问题。在投诉前必须收集、固定证据,在投诉受理后,要积极提供线索,帮助劳动监察部门正确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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