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民法典的物业服务人的基本义务有哪些?
物业服务人的基本义务是按照约定和物业的使用性质,妥善维修、养护、清洁、绿化和经营管理物业服务区域内的业主共有部分,维护物业服务区域内的基本秩序,采取合理措施保护业主的人身、财产安全。
《民法典》
第九百四十二条 【物业服务人的一般义务】物业服务人应当按照约定和物业的使用性质,妥善维修、养护、清洁、绿化和经营管理物业服务区域内的业主共有部分,维护物业服务区域内的基本秩序,采取合理措施保护业主的人身、财产安全。
对物业服务区域内违反有关治安、环保、消防等法律法规的行为,物业服务人应当及时采取合理措施制止、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并协助处理。
二、物业服务合同的基本内容有哪些?
(1)物业共用部位及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管理和维护;
(2)公共绿化的维护;
(3)公共区域环境卫生的维护;
(4)公共区域的秩序维护、安全防范等事项的协助管理服务;
(5)物业使用中对禁止行为的告知、劝阻、报告等义务;
(6)物业维修、更新、改造费用的账务管理;
(7)物业服务档案和物业档案的保管;
(8)其他物业管理事项。
1、准备好民事诉讼状。
3、按照人民法院的通知准时出席参与诉讼活动。
4、若不服一审判决或裁定,应在接到判决书后15天内或接到裁定书后10天内向原审人民法院或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并递交上诉状。
事实上,物业服务公司跟业主之间签订的是有物业服务合同的,业主可以仔细审查物业服务合同的内容,物业公司服务于业主,同时也有权利制定合理的管理措施,如果物业公司制定的管理措施已经损害业主合法权益,业主可要求提前解除物业服务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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