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协议多陷阱,签字前这三个问题可得想清楚

最新修订 | 2024-0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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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要注意签订协议的对方是不是征收方,需要注意的是拆迁公司是没有资格与被拆迁人签署协议。2、确保现行生活标准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的安全,这是征地拆迁工作的底线。3、被拆迁人必须遵守赔偿协议的签署,同时双方签字盖章,相互交换,保存自己的协议,如果你不这样做,那么有很大利益受损风险。
拆迁协议多陷阱,签字前这三个问题可得想清楚

拆迁的情况下,有些人会因为高补偿而高兴,而有些人则觉得补偿低而无助。

“补偿协议”是被征收人最常提出的问题。

也是被征收人关注的焦点。

补偿协议决定你最后能得到多少? 你将来能过什么样的生活?出于这个原因,协议签订的存在着大量陷阱。

拆迁人签协议时,有哪些地方是必须要注意的?别担心,看看这三个关键问题。

问题一:应该和谁一起签字?

补偿安置协议的签订是你情我愿的事情。

被征收人对补偿不满意的,协议可以驳回。

虽然我们签署的对方是行政机关,但不能强迫签署。

被征收人以不公平,欺诈胁迫,利用他人危险等方式签订的任何补偿协议,均为可撤销的协议。

此外,需要明确的是,与我们签署的协议的主体是不是征收方。

在现实中,要注意签订协议的对方是不是征收方,需要注意的是拆迁公司是没有资格与被拆迁人签署协议。

问题二:补偿什么标准?

基本要求是,确保现行生活标准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的安全,这是征地拆迁工作的底线。

相信每一位被拆迁人,都会对自己的补偿有一个大概的估算。

如果对方给出的价钱与自己心里想的差距过大,无法让自己的生活水平提高或保持稳定不变,反而可能会使日子越过越难,那么对于这样的补偿是明显逾越了拆迁底线的。

为了防止这种情况发生,当我们第一次听到拆迁风声,多了解情况拆迁项目,如内容的拆迁公告,拆迁的期限,预计开始时间 等等。

同时,向邻居打听,拆迁方面是怎么跟他们说话的? 在同样的条件下,最高价格是多少?这么做可以使我们对即将到来的补偿协议谈判有一个初步掌握,提前想清楚自己的底线,以免到时候做出让自己后悔的决定。

问题三:原件是否可以留存?

在实际中,一些地方的拆迁,只是口头约定了拆迁补偿安置的条件,没有书面协议,或者拆迁后的住户在自己手中签署了补偿协议,没有书面协议。

更可怕的情况是有些不同地方让拆迁户在拆迁方提供的空白纸上签字,补偿条件由拆迁方事后有效填写,在这里我们郑重提醒自己正在经历拆迁的人,坚决不能犯这样的低级错误,更不应该要在一个空白协议上签字!要记住,凡是没有通过白纸黑字的补偿标准协议,都是征收方挖的陷阱!

此外,这种情况在生活中经常发生,一是不将协议退还给被拆迁户,二是私自修改协议,减少被拆迁户的赔偿,这将永远使被拆迁户的利益受到威胁。

因此,被拆迁人必须遵守赔偿协议的签署,同时双方签字盖章,相互交换,保存自己的协议,如果你不这样做,那么有很大利益受损风险。

补偿安置协议对每一个被拆迁户来讲都极为重要,建议大家在签订协议时一定要读清楚协议中的每一个条款,如果有不懂的或者自己觉得不合理的地方,可以咨询专业的律师,在后果没有考虑清楚之前切不可轻易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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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对合同当事人主体资格的审查《合同法》第二条规定:本法所称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它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可见,只有自然人、法人、其它组织,才有资格成为合同的当事人,即具有签订合同的主体资格。而作为合同主体的这几类民事主体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又各自有差别,因此,必须根据其不同情况,做出具体审查。审查的主要内容包括:企业法人必须以法定程序设立,有必要的财产或经费,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能承担民事责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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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次,审查其行为是否在其职权范围内。对法人的工作人员的审查,一是其职务代理是否属实;二是其签约行为是否符合该企业的业务经营范围;三是签约行为是否与其职务相称等。对委托代理人的审查,是否有代理证书,是否在委托人的授权范围内签订合同,是否以合同当事人的名义进行签订行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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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对合同当事人履约能力的审查审查的主要内容包括:财产状况的审查,供货能力的审查,人员、技术及设备条件的审查,履行信用的审查等。作为劳动者,在找工作的时候肯定避免不了要与用人单位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而合同一但签订,那么就不容反悔了。因此在签订之前,一定要搞清楚,这样才能有意识的进行预防,避免自身利益受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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