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旧小区改造,得自己出声、出钱、出力,你准备好了吗?

最新修订 | 2024-08-28
浏览10w+
杨在明律师
杨在明律师
第一,居民应当就改造事项达成高度共识。第二,居民应当自觉自愿缴纳各项服务费用。第三,居民应当借助社区管理模式中的特色传统优势。
老旧小区改造,得自己出声、出钱、出力,你准备好了吗?

国家要部署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了。

听到这一消息,您一定感觉居住条件将有所改善,生活质量有望得到提升。

不过,要改造老旧小区,仍面临着很多困难,恐怕并不是您所想象的那样简单。

老旧小区怎么改造?改造将涉及哪些方面?居民们又要解决哪些棘手的问题呢?

【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改造,年内开展试点探索】

据各大媒体报道,6月19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

会议认为,加快改造城镇老旧小区,群众愿望强烈,是重大民生工程和发展工程。

会议确定,今年开展试点探索,为进一步全面推进积累经验。

会议召开后不久的7月11日,北京市石景山区就率先与首开集团签署了老旧小区有机更新和物业服务管理战略合作协议

双方将开展多领域合作,着力改善老旧小区的综合服务管理水平,共同打造城市更新先行先试示范区。

【改造涉及多个方面,回应居民需求】

会议提到的群众愿望强烈、改造任务繁重,十分反映现实情况。

许多小区的房屋建设于上世纪80年代及以前,还有一些筒子楼的建成时间更早,可以追溯至建国初期。

随着时间推移,老旧小区存在的问题日益凸显。

房屋结构、设备设施老化,配套公共服务缺失等问题,让居民的居住条件和生活质量每况愈下。

例如,小区内没有停车位和健身活动区域,居民私装地锁抢占车位;预制板老化开裂导致汛期漏水成常态;旧塔楼电梯故障率高、经常罢工困人;老旧单元楼未设计电梯,年老居民出行困难;水、电、燃气、热力供应时有时无,排水井、化粪池频发堵塞;公共区域杂物废料堆积,生活垃圾清运困难;残障人士出行不便,生活无人看护照料……根据住建部对本轮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的要求,将重点改造建设小区水电气路及光纤等配套设施,有条件的可加装电梯,配建停车设施。

【同是民生工程,推动方式大不同】

国务院常务会议将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定位为重大民生工程和发展工程。

这与已经推进了十余年的棚户区改造工程十分相似。

不过,老旧小区改造和棚户区改造的推动方式却大有不同。

第一,政府主导变为政府引导。

实施棚户区改造项目,应当由市、县级人民政府制定相应改造计划,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经人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后,依法实施房屋征收

征收后期,政府有权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而针对老旧小区改造,国务院常务会议的表述为“加强政府引导,发挥社区主体作用,尊重居民意愿,动员群众参与”。

是否推进改造,将充分尊重居民意愿、视群众的参与程度而定。

第二,工作重点从拆除重建转化为改造提升。

以往,大多数由政府主导的各类棚户区改造项目,均采用拆除房屋、原地重建或异地还建的方式得以实现。

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按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程序实现,重点可能倾向于拆除房屋、迁走居民。

而老旧小区改造,则不需征收房屋、拆除房屋。

重点在于改造提升现有设施的使用质量,并增添、加装以往没有的服务与设施。

第三,费用不再由政府独自承担。

实施棚户区改造,在征收过程中产生的房屋价值补偿、搬迁安置补偿、停产停业损失补偿、奖励金等一系列费用,均由政府财政开支所承担。

而实施老旧小区改造的钱从哪出呢?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要创新投融资机制,除了安排中央补助资金以外,还将运用市场化方式吸引社会力量参与。

而且从目前探索中的做法来看,社区居民是需要自掏腰包、自己出一部分钱的。

从往兜里装钱到往外拿钱,无疑将首先面临情感层面能否被接纳的问题。

【常说“谁主张、谁举证”,这件事您也得自己上心】

了解了老旧小区改造的特点后,各位居民朋友也许能看出一些门道。

我们在民事诉讼领域经常提到“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若没有证据或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主张,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将承担不利后果。

老旧小区改造也是如此。

如果居民有困难需要解决,实施改造的意愿十分迫切,就要做好充分的准备——出声、出钱,还要出力。

第一,居民应当就改造事项达成高度共识。

在现有的老旧小区改造实践中,会出现由于居民意愿不统一导致改造停滞不前的尴尬局面。

例如,针对老人行动不便问题,许多社区曾推动加装电梯或简易爬楼车。

由于可能需要入户装修、分摊费用,且还可能遮挡阳光、产生噪音,不少居民尤其是一层居民就极力反对。

再比如部分社区常年供电不稳定,实施电路改造需要先更换IC卡智能电表,这让部分居民极不情愿。

就改造达成共识,除了征得居民同意,也需要部分居民适时让步。

否则,再好的改造项目也可能无法推进。

例如,很多老旧小区都存在违建现象。

一层居民“开墙打洞”经营商铺,或者在自家阳台后自行搭建储物棚、苗圃、鸽子窝。

还有顶层居民在楼顶搭建的“采光房”等。

要施划停车位、开拓应急救援通道、实现规划中的绿地,势必要拆除这些违建。

这就招致部分居民强烈反对。

积木上面多压一块、底下抽走一块就会倒,历经风雨洗礼、结构老化严重的老居民楼也是如此。

擅自改变楼体结构、危及承重墙,您说这楼住得踏实吗?所以,互谅互让,达成共识,是老旧小区改造的第一步,也是最难的一步。

第二,居民应当自觉自愿缴纳各项服务费用。

当前,许多老旧小区没有引进物业服务,或是由原房管系统改制的国有物业公司提供服务。

居民拖欠缴纳公共电费、停车费等各项费用的情况大量存在。

不少老居民的观念,仍然停留在计划经济、福利分房时代。

我住的是国家的房、单位的房。

让我免费住,就不能收我的管理费;房子哪里坏了,就得免费给我修。

然而如今公房的产权已经转到代替国家履行管理职能的国有企业名下。

当年的单位也早已改制或不复存在。

您仔细想想,如今哪儿还有这个理?如果房屋已经由个人买下、产权发生变更,居民就要自己承担各项费用。

如果引进了物业公司,并且物业公司保质保量提供了服务,居民就应按时缴纳物业费

老旧小区改造项目产生的各项费用,也应由居民共同分摊承担。

第三,居民应当借助社区管理模式中的特色传统优势。

老旧小区的居民多为曾经在一个单位供职的员工,或是由同一地区搬迁而来。

这样的社区,并不缺少热心的、愿意为大家办事的老街坊。

逢年过节在大门和路边值守的“红袖标”;每天拿着笤帚墩布四处走的“卫生员”;跑上跑下挨家挨户赔笑脸收电费的“楼门长”……如何发挥社区主体作用?如何动员群众参与?或许就要靠这些年轻人看来“多管闲事”的老街坊。

当改造遇到阻滞时,需要积极分子牵头成立“居民自管会”等自治组织。

收集记录居民的建议、意见、改造意愿,向居委会、街道办反映,动员居民达成一致意见。

这正是老旧小区传统管理模式中的优势所在。

最后,在明律师要告诉各位老街坊们,想要改善居住条件、提高生活质量,并非一件简单的事。

居民们必须摒弃一些老观念,适应市场经济体制下的现代物业服务模式。

政府引导物业公司、养老机构等社会资本进驻提供服务,居民自发出钱、出力支持改造,才能形成老旧小区管理长效机制,避免“缺一块补一块”。

在改造过程中,如果您感到物业公司的服务质量欠佳、收取费用不合理,或者有关部门拆除违建时并未保障好您的合法权利,都可以及时咨询律师寻求法律帮助。

看完还有疑惑?建议直接问律师
最快9秒应答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7.2k字,预估阅读时间15分钟
浏览全文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691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老旧小区改造,得自己出声、出钱、出力,你准备好了吗?
一键咨询
  • 宿迁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2****161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8****066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4****222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3****656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7****400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1****053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76****355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7****224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1****022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3****653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6****135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7****685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2****482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2****883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2****065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吐鲁番156****6569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哈密188****9510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伊犁156****9856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别人坏你名声如何反击
如果自己被诬告的,可以举报该人,向公安机关报案,要求追究诬告人的刑事责任。
10w+浏览
诉讼仲裁
农村旧房改造有什么政策,实施主城区危旧房改造的意义?
[律师回复] 危旧房改造是改善民生、提升城市品质的大事。主城区是重庆综合实力、文明程度、管理水平的集中展示窗口:实施危旧房改造是解决困难群众住房问题,改善市民居住条件的重大举措;实施危旧房改造是提升城市形象,改善城市品质的重要抓手;实施危旧房改造是调整经济结构、提高土地利用效率的现实需要;实施危旧房改造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客观要求。2、纳入主城区危旧房改造的实施范围需要符合什么条件答:危旧房改造的对象包括主城区内的危房和旧房两大部分:其中危房是指2007年底前经危房鉴定机构确认,结构已严重损坏或承重结构已属危险构件,随时有可能丧失结构稳定和承载能力,不能保证居住和使用安全的房屋;旧房是指1969年12月31日前建成投入使用的房屋。以上两类房屋均指具有房屋产权产籍证明的房屋,包括住宅、非住宅及房屋。3、本次危旧房改造的改造范围答:主城区(渝中区、江北区、南岸区、沙坪坝区、九龙坡区、大渡口区、北碚区、渝北区、巴南区和北部新区)城区范围内的危旧房片区。4、危旧房改造片区及其改造量的确定原则答:按照“一个主体、三个捎带”(“主体”是指主城区内2007年底前经危房鉴定机构确认的危房和1969年12月31日前建成投入使用的旧房;“捎带”是指违章建筑、内环范围的“城中村”和按规划红线需要与“主体”部分一并拆迁的1969年底后建成的房屋)的原则确定危旧房改造片区的总体规模和拆迁红线。严格控制“主体”量与“捎带”量的比例,捎带房屋的数量严格控制在各区拆除危旧房屋数量的50%以内,
农村旧房改造有什么政策,实施主城区危旧房改造的意义?
[律师回复] 危旧房改造是改善民生、提升城市品质的大事。主城区是重庆综合实力、文明程度、管理水平的集中展示窗口:实施危旧房改造是解决困难群众住房问题,改善市民居住条件的重大举措;实施危旧房改造是提升城市形象,改善城市品质的重要抓手;实施危旧房改造是调整经济结构、提高土地利用效率的现实需要;实施危旧房改造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客观要求。2、纳入主城区危旧房改造的实施范围需要符合什么条件答:危旧房改造的对象包括主城区内的危房和旧房两大部分:其中危房是指2007年底前经危房鉴定机构确认,结构已严重损坏或承重结构已属危险构件,随时有可能丧失结构稳定和承载能力,不能保证居住和使用安全的房屋;旧房是指1969年12月31日前建成投入使用的房屋。以上两类房屋均指具有房屋产权产籍证明的房屋,包括住宅、非住宅及房屋。3、本次危旧房改造的改造范围答:主城区(渝中区、江北区、南岸区、沙坪坝区、九龙坡区、大渡口区、北碚区、渝北区、巴南区和北部新区)城区范围内的危旧房片区。4、危旧房改造片区及其改造量的确定原则答:按照“一个主体、三个捎带”(“主体”是指主城区内2007年底前经危房鉴定机构确认的危房和1969年12月31日前建成投入使用的旧房;“捎带”是指违章建筑、内环范围的“城中村”和按规划红线需要与“主体”部分一并拆迁的1969年底后建成的房屋)的原则确定危旧房改造片区的总体规模和拆迁红线。严格控制“主体”量与“捎带”量的比例,捎带房屋的数量严格控制在各区拆除危旧房屋数量的50%以内,
旧城改造拆迁的程序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旧城改造的拆迁程序是什么 1、调查核实。 拆迁人收到征地批文后,首先要到派出所、房管站抄录征地范围内的常住人口,以及全部房产情况,按表格逐一登记,并上门大量核实。 2、逐户。 拆迁人应成立拆迁小组,对所有的被拆迁人逐户,全面进行宣传接触,了解被拆迁人的拆迁安置愿望。 3、编制拆迁计划。 根据调查核实的情况以及国家、地方有关拆迁的法律规定,及时编制拆迁计划和拆迁方案,确定拆迁时间、拆迁步骤和拆迁形式。 4、申请拆迁。 拆迁人持有关的国家批文、拆迁计划和拆迁方案,向当地拆迁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申查批准并领到拆迁许可证后,方可进行拆迁。 5、发出拆迁公告。 拆迁许可证一经批准发放,拆迁主管机关应将拆迁人、拆迁范围、拆迁期限等以公告或其他形式予以公布,同时应作好房屋拆迁的宣传、解释工作。 6、签订协议。 在公告规定的时限内,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应按国家和本地区关于安置、补偿的有关规定在自愿、有偿的基础上签订协议书。协议应明确补偿办法和数额、安置面积和地点、搬迁过渡方式和时限以及违约责任等。协议经双方同意,可送拆迁主管机关备案和公证机关公证。 7、实施拆迁。 被拆迁人搬迁后,拆迁人应及时在批准的拆迁范围和期限内实施拆迁。 分以下几种情况 (1)拆迁人与被拆迁人达成补偿协议时,双方可按协议的约定自动履行各自的义务,拆迁人将拆迁补偿款支付给被拆迁人,被拆迁人将房屋内的物品搬走,将房屋腾空。 (2)拆迁人与被拆迁人达成补偿协议后,有一方不履行协议时,对方有权向人民提讼,要求对方按补偿协议的约定履行义务。同时,一方可申请先予执行。 (3)因不能达成拆迁补偿协议,一方向房屋拆迁主管部门提出了裁决申请,作出裁决后,如果拆迁人或被拆迁人认可裁决的内容,那么,可按裁决的规定内容自动履行相关的义务。 (4)房屋拆迁主管部门的裁决作出后,如果拆迁人或被拆迁人一方或双方不服,可在60日内向拆迁主管部门的上一级申请复议,或在三个月内向人民提讼。 (5)房屋拆迁主管部门的裁决作出后,如果拆迁人或被拆迁人未在规定的期限内申请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一方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别人造谣你名声怎么办
我们的工作、学习甚至平常生活过程中,相信会遇到很多法律方面的问题,本篇文章对我们可能遇到的法律问题作出了具体的法律知识解答,希望可以通过这篇文章帮助您了解更多与别人造谣你名声怎么办相关的法律方面知识。
10w+浏览
损害赔偿
怎么区别棚户区改造补偿标准与旧城改造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1、更新对象不同:
棚改对象为,全市范围内使用年限在20年以上、存在住房质量安全隐患、使用功能不齐全、配套设施不完善的老旧住宅区项目应当纳入棚户区改造政策适用范围,不再采用城市更新(旧改)的方式进行改造;
旧改对象为,旧住宅区申请拆除重建城市更新的,建筑物建成时间原则上应不少于20年,满足条件的旧商业区、旧工业区建筑物可放宽至15年的建成时间要求。
2、运作模式不同:
棚户区改造采用“政府主导+国企实施+人才住房”的模式,深圳罗湖“二线插花地”就属于棚户区改造;
旧改遵循“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公众参与”的原则,深圳南山大冲村改造项目走的则是旧改模式;
但不管是棚改还是旧改,最终目的都是城市更新。
3、强制性不同:
棚改实施过程中,因涉及公共安全利益,对于少数不服从改造的,可以通过行政征收、行政处罚程序等强制执行;
旧改则完全遵循自愿原则,必须百分之百的业主同意方可拆除动工。
4、配建要求不同:
棚改除满足拆迁安置需要外,其余住房均配建为人才住房和保障型住房,且坚持以租为主,根据辖区人才住房和保障性住房的建设供应情况,确定租售比例,福田、罗湖、南山、盐田四区的棚改项目所建人才住房和保障性住房只租不售;
旧改则按规定比例配建,无全部配建保障房的要求,可建商品房。
5、改造程序不同:
棚改没有明确规定,现实情况是参照城市更新或者政府征收程序进行,棚改项目的确定、权利人信息公示、异议处理等内容并无章可循;
旧改则对程序有了明确的规定,包括意愿征集、城市更新单元规划审批、实施方案、搬迁补偿安置协议的签订、实施主体确认、预售及规划验收、回迁安置等等。
6、补偿安置方案不同:
棚户区改造搬迁补偿标准由政府制定并公示,不具有可协商性,棚改项目华富村的拆赔比是套内1:1 或建面1:
1.18二选一;可以低价9000元/平的价格加购13平;可购的上限是25平,另外的12平可以当时市场价的九折购买。
旧城改造怎么办房产证
[律师回复] 对于旧城改造怎么办房产证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房产办理证办理的流程分为以下几个步骤:申请-受理-查验-实地查看(视情况)-缴纳税费--不动产登记簿登记-发证
1、申请登记
当事人或者代理人应当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公场所提交申请及相关材料,如:身份证明材料,若委托他人为代理人的还应有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房屋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房屋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等。
2、不动产登记机构受理
不动产登记机构认为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应当受理并书面告知申请人。
3、不动产登记机构查验
不动产登记机构受理不动产登记申请后,还应当对下列内容进行查验:
(1)申请人、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以及授权委托书与申请主体是否一致
(2)权属来源材料或者登记原因文件与申请登记的内容是否一致
(3)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权籍调查成果是否完备,权属是否清楚、界址是否清晰、面积是否准确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完税或者缴费凭证是否齐全。
4、实地查看、缴纳税费
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首次登记、在建工程抵押、不动产灭失注销等情形,不动产登记机构可以进行实地查看(注意是可以不是必须)
领取房产证之前需要先交纳相关的税费,以及公共维修基金。
不动产登记机构认为权属清楚应在30个工作日内将登记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
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根据不动产登记簿,填写并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第十四条因买卖、设定抵押权等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
(一)尚未登记的不动产首次申请登记的
(二)继承、接受遗赠取得不动产权利的
(三)人民、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生效的决定等设立、变更、转让、消灭不动产权利的
(四)权利人姓名、名称或者自然状况发生变化,申请变更登记的
(五)不动产灭失或者权利人放弃不动产权利,申请注销登记的
(六)申请更正登记或者异议登记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的其他情形。
第十七条不动产登记机构收到不动产登记申请材料,应当分别按照下列情况办理:
(一)属于登记职责范围,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应当受理并书面告知申请人
(二)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691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别人造谣你名声怎么办
我们的工作、学习甚至平常生活过程中,相信会遇到很多法律方面的问题,本篇文章对我们可能遇到的法律问题作出了具体的法律知识解答,希望可以通过这篇文章帮助您了解更多与别人造谣你名声怎么办相关的法律方面知识。
10w+浏览
损害赔偿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别人造谣毁你名声怎么办
当他人散布不实言论损害我们名誉时,可持证据寻求法律帮助。有权要求赔偿经济损失、澄清事实并恢复名誉,情节严重者还可要求正式道歉并追究法律责任。此类案件可能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并可剥夺政治权利。
10w+浏览
损害赔偿
2021年农村旧房改造政策
[律师回复] 2020年农村旧房改造政策中需要的条件有以下几点:1、改建房屋已被判定为C级或D级危房;2、以下4类农村人可以申请危房改造补贴:①贫困残疾人家庭,②分散供养的特困人员,③农村低保户,④已经建档立卡的贫困户;3、危房改造户必须是农村户口且家里只有一处宅基地房屋,若是一户多宅或者户口已迁出的则无法享受。 【法律依据】 2020年农村旧房改造政策中需要的条件如下: 条件一、危房改造户必须是农村户口且家里只有一处宅基地房屋,若是一户多宅或者户口已迁出的则无法享受。 条件二、以下4类农村人可以申请危房改造补贴:①贫困残疾人家庭;②分散供养的特困人员;③农村低保户;④已经建档立卡的贫困户。 条件三、改建房屋已被判定为C级或D级危房,所谓C级危房就是房屋主体结构完好,地基没有下陷,承重结构完好,非承重墙体出现裂缝,屋顶出现塌陷等,不需要进行拆除重建,通过维修以后能够达到安全住房要求;D级危房就是房屋主体结构发生变形,地基下陷,承重主体出现变形,承重墙出现较大裂缝,无法通过维修达到安全住房标准,必须要拆除重建的,这两类房屋一般由当地住建部门的专业认定人员认定。
快速解决“其他”问题
当前6691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农村危旧房改造的政策
[律师回复] 危旧房改造是改善民生、提升城市品质的大事。主城区是重庆综合实力、文明程度、管理水平的集中展示窗口:实施危旧房改造是解决困难群众住房问题,改善市民居住条件的重大举措;实施危旧房改造是提升城市形象,改善城市品质的重要抓手;实施危旧房改造是调整经济结构、提高土地利用效率的现实需要;实施危旧房改造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客观要求。2、纳入主城区危旧房改造的实施范围需要符合什么条件答:危旧房改造的对象包括主城区内的危房和旧房两大部分:其中危房是指2007年底前经危房鉴定机构确认,结构已严重损坏或承重结构已属危险构件,随时有可能丧失结构稳定和承载能力,不能保证居住和使用安全的房屋;旧房是指1969年12月31日前建成投入使用的房屋。以上两类房屋均指具有房屋产权产籍证明的房屋,包括住宅、非住宅及房屋。3、本次危旧房改造的改造范围答:主城区(渝中区、江北区、南岸区、沙坪坝区、九龙坡区、大渡口区、北碚区、渝北区、巴南区和北部新区)城区范围内的危旧房片区。4、危旧房改造片区及其改造量的确定原则答:按照“一个主体、三个捎带”(“主体”是指主城区内2007年底前经危房鉴定机构确认的危房和1969年12月31日前建成投入使用的旧房;“捎带”是指违章建筑、内环范围的“城中村”和按规划红线需要与“主体”部分一并拆迁的1969年底后建成的房屋)的原则确定危旧房改造片区的总体规模和拆迁红线。严格控制“主体”量与“捎带”量的比例,捎带房屋的数量严格控制在各区拆除危旧房屋数量的50%以内,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691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婚内出轨怎么处理好自己
当面对婚内出轨的情况,首先要保持冷静,因为这可能会对离婚时的财产分配和子女抚养权产生影响。 在财产分配方面,出轨行为可能会对出轨方的份额产生一定影响,但它不是决定性因素。法院会综合考虑各种因素来确定财产分配方案。 对于子女抚养权,法院会将子女的最大利益放在首位。这意味着需要考虑子女的年龄、生活环境、父母的抚养能力等因素。 在这种情况下,与配偶进行坦诚的沟通是非常重要的。一方可以尝试弥补过失,或者双方可以通过合法途径来解决问题,例如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
10w+浏览
婚姻家庭
旧城改造拆迁的具体流程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旧城改造的拆迁程序是什么 1、调查核实。 拆迁人收到征地批文后,首先要到派出所、房管站抄录征地范围内的常住人口,以及全部房产情况,按表格逐一登记,并上门大量核实。 2、逐户。 拆迁人应成立拆迁小组,对所有的被拆迁人逐户,全面进行宣传接触,了解被拆迁人的拆迁安置愿望。 3、编制拆迁计划。 根据调查核实的情况以及国家、地方有关拆迁的法律规定,及时编制拆迁计划和拆迁方案,确定拆迁时间、拆迁步骤和拆迁形式。 4、申请拆迁。 拆迁人持有关的国家批文、拆迁计划和拆迁方案,向当地拆迁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申查批准并领到拆迁许可证后,方可进行拆迁。 5、发出拆迁公告。 拆迁许可证一经批准发放,拆迁主管机关应将拆迁人、拆迁范围、拆迁期限等以公告或其他形式予以公布,同时应作好房屋拆迁的宣传、解释工作。 6、签订协议。 在公告规定的时限内,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应按国家和本地区关于安置、补偿的有关规定在自愿、有偿的基础上签订协议书。协议应明确补偿办法和数额、安置面积和地点、搬迁过渡方式和时限以及违约责任等。协议经双方同意,可送拆迁主管机关备案和公证机关公证。 7、实施拆迁。 被拆迁人搬迁后,拆迁人应及时在批准的拆迁范围和期限内实施拆迁。 分以下几种情况 (1)拆迁人与被拆迁人达成补偿协议时,双方可按协议的约定自动履行各自的义务,拆迁人将拆迁补偿款支付给被拆迁人,被拆迁人将房屋内的物品搬走,将房屋腾空。 (2)拆迁人与被拆迁人达成补偿协议后,有一方不履行协议时,对方有权向人民提讼,要求对方按补偿协议的约定履行义务。同时,一方可申请先予执行。 (3)因不能达成拆迁补偿协议,一方向房屋拆迁主管部门提出了裁决申请,作出裁决后,如果拆迁人或被拆迁人认可裁决的内容,那么,可按裁决的规定内容自动履行相关的义务。 (4)房屋拆迁主管部门的裁决作出后,如果拆迁人或被拆迁人一方或双方不服,可在60日内向拆迁主管部门的上一级申请复议,或在三个月内向人民提讼。 (5)房屋拆迁主管部门的裁决作出后,如果拆迁人或被拆迁人未在规定的期限内申请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一方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征地拆迁 > 房屋拆迁 > 老旧小区改造,得自己出声、出钱、出力,你准备好了吗?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