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所有制的土地可以过户吗

最新修订 | 2024-0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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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敬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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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集体所有制的土地当然可以过户,但是集体土地使用权转让有严格的条件限制,一般只能在本村村集体成员之间转让,而且受让方还要符合申请宅基地的法定条件,如果是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的转让,原则上要经过村民会议2/3以上成员同意。
集体所有制的土地可以过户吗

一、集体所有制的土地可以过户吗?

农村集体土地使用证是可以过户的,但是必须符合宅基地转让的相关条件,只限于本村村集体的成员之间,符合申请宅基地的条件,至于非本村经济成员,自然是不能过户的。

《土地管理法》

第六十三条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确定为工业、商业等经营性用途,并经依法登记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土地所有权人可以通过出让、出租等方式交由单位或者个人使用,并应当签订书面合同,载明土地界址、面积、动工期限、使用期限、土地用途、规划条件和双方其他权利义务。

前款规定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出租等,应当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

通过出让等方式取得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转让、互换、出资、赠与或者抵押,但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或者土地所有权人、土地使用权人签订的书面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的出租,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出让及其最高年限、转让、互换、出资、赠与、抵押等,参照同类用途的国有建设用地执行。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制定。

二、集体土地和国有土地的区别有哪些?

第一,所有权的主体不同。集体土地使用权的主体是农民集体,可以分为三类:村农民集体,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和乡镇农民集体。国有土地所有权的主体是唯一的,即国家,只是国家所有土地的所有权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

第二,土地所有权确认的方式不同。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所有权。而国有土地所有权是其它法律直接规定的,无需进行登记确认所有权。

第三,权利的消灭不同。国有土地所有权的存在具有永久性,只要国家存在,土地所有权就不会消灭。而集体土地所有权会因为国家征收、土地所有权调整的原因而消灭。

在我国,土地的性质分成集体所有制和国有土地,虽然集体土地的法律性质比较特殊,但这并不意味着集体所有制的土地不能过户,例如宅基地虽然是集体土地,可是宅基地上修建的房子是个人合法财产,事实上在转让个人合法房产的时候并没有诸多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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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在旧城改造需要调整的宅基地,那么在改造范围内的宅基地就会被无偿收回。
其次,法律规定,一户是只能有一块宅基地,也就是所谓的“一户一宅”,因此如果一个农村家庭有超过一处以上的宅基地,超过的部分就由政府无偿收回。还有一点,农村“五保户”腾出的宅基地,为什么呢因为五保户去世之后没有继承人,宅基地当然收归集体了。
最后一点,经过批准的宅基地,在两年之内仍未按照规定用途使用的,将被无偿收回。
最后很重要,为进行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需要占用的宅基地,将被无偿收回。
最后在这里提醒广大农民朋友们注意一点,农村宅基地的收回必须要经过一定的程序。并且是否收回,村委会没有决定权,如果村委会在没有经过县级的土地行政管理部门授权,强行收回农民宅基地的,国家鼓励农民通过法律途径正当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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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订立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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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确立企业的改制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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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订立章程;
五、报有关部门审核;
六、出资并验资;
七、确立法人治理结构;
八、召开公司创立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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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安置中涉及的主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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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土地房屋所有权证和集体土地使用证的关系
[律师回复] 根据《土地法》的规定,农村的宅基地审批权在县级人民政府,因此,只有经过县级政府批准并颁发了宅基地使用权证,才能依法领取房屋产权证。
2、农村的住宅房虽然使用的农村集体土地,但在只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村委会)批准的宅基地上建筑的房屋是非法占地,不能领到房屋产权证,在自留地、承包地里自建的房则更不能领取到房屋产权证了。扩展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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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产权证:在农村,土地归集体所有。在这类土地上建造房屋,不用交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法律规定,农民的住宅不得向城市居民出售,也不得批准城市居民占用农民集体土地建住宅,有关部门不得为违法建造和购买的住宅发放土地使用证和房产证。
3、外来者如果购买了这类房屋,并不能享有房屋的产权,而是居住使用权。而通常的商品房,购买者享受的是完全产权,有自己的房屋产权证。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集体产权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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