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拆违治违出新招:不供水供电、不给办证
修订版的《北京市城乡规划条例》正式落地施行。根据《条例》要求,打击违建成为城市治理的重点内容之一。随即,一场紧锣密鼓的拆违行动在北京全域展开,私搭乱建、违章建筑面临严厉整治的“命运”。我们注意到《条例》提出,违建今后不得享用水电气热等市政公用服务,不予办理证件,并按流程强制拆除,可谓是直指违建的要害。当然,拆违还不止这些绝招。
下面,拆迁律师带大家一起去了解北京治理违建和拆违的招数。
一季度“拆违”千万平,数十栋违建别墅被清除
据《法制日报》报道,今年第一季度,北京市共拆除违建1035万平方米,腾退土地1464公顷,“拆违”成效显著。
其中北京门头沟区,16栋违建别墅被拆除,面积约9500多平;密云区 18栋违建别墅被拆除,面积7051平;西城区陶然亭街道也拆除了2000平违建。很显然,北京拆违,停不下来。后续的力度不会减弱,违建的日子不好“过”。
为了治理“违建”这一城市发展和环境优化的顽疾,北京市专门修订发布了《北京市城乡规划条例》,对违建的预防和处置作出了详细规定,为依法行政作了完备的法制铺垫。自此,严格整治违法建设、私搭乱建现象有了制度上的充分保障。
建房实施规划许可制、巡查制,从源头上遏制违建
今后在北京城区建房没有规划许可证件将“寸步难行”。
《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本市依法实行规划许可制度,各项建设用地和建设工程应当符合城乡规划,依法取得规划许可。
具体的规划许可证件包括选址意见书、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和相应的临时规划许可证。
即便取得了规划许可,也不能在建设过程中“耍小聪明”,随意改变格局或扩大建筑面积,依然必须严格按照规划许可证的许可内容进行建设。
同时,在建设过程中,地方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还会时常对本辖区内建设情况进行巡查,一旦发现违法建设行为,将会予以制止,并依法处理。
规划许可制给建房行为拴上了“套马索”,违建滋生的土壤也就被清理干净了。
违法建设无法享受市政服务:不供水供电、不办理产证
与以往不同,新版《条例》许可市政单位“中断”违建施工的水电气热等供应服务。
《条例》第六十五条规定,市政公用服务单位办理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等服务手续时,应当查验建设工程的规划许可证件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对没有规划许可证件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的,不得提供相应服务;未取得规划许可的建设项目进行施工的,市政公用服务单位及其他单位不得提供施工用水、用电。
而且对于已办理相关服务手续或者提供服务的违建,市政单位也可采取措施予以纠正。没有了水和电,房屋建设活动自然难以开展。
此外,这些违建房,即便躲过监管成功建成,但也是无法取得合法证照的。《条例》第六十六条明确规定,以违法建设为经营场所的,有关主管部门不得办理相关证照。
有房无证,那么其房屋的合法权益也应难以得到法律上的保障和支持了。在拆迁时,也是无法获得补偿的。
对于违建责令停建,并依法强制拆除,拆违费用由当事人承担
在拆除违建方面,新版《北京市城乡规划条例》作出了比较严格严厉的规定,结合了停建、查封、扣押、自拆、回填、改正、罚款、强拆等多样化治理措施。确保违建不受益,违建担责任、受处罚,妥当地清除不利影响。
第七十四条规定,对正在搭建、开挖的违法建设,执法机关应当书面责令违法建设当事人立即停止建设、自行拆除或者回填;并可以查封违法建设施工现场、扣押违法建设施工工具和材料。当事人拒不停止建设或者拒不拆除、回填的,执法机关应当依法立即强制拆除、回填。
第七十五条也提到了,对于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执法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处该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该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第八十条明确了,拆除违建的费用由违建当事人承担。强制拆除或者回填违法建设及其安全鉴定的费用、建筑垃圾清运处置费用,以及相关物品保管费用由违法建设当事人承担。当事人逾期不缴纳的,执法机关可以依法加处滞纳金。
综上所述,咱们已能感受到北京拆违的严肃性和严厉性。违建不仅难以开展建设,而且还将面临一系列的惩治处罚措施,甚至在被强制拆除后,当事人还需要自行承担拆除费用。《条例》的出台相当于宣告了违建在北京将再无容身之地,这也符合当前全国范围内大力拆违的大环境、大趋势。
同时拆迁律师提醒大家,如果您的房屋有一定合法性基础,而又被误认定违建或违建拆除流程不合法,那么咱们也是可以走法律途径维权的。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