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伤做鉴定公司要不要去?
在做工伤认定的时候,是不需要本人亲自去的,也不需要公司去。受理工伤认定的部门会对员工的工伤情况进行专业的认定,大家可以在工伤认定以后,再去做工伤鉴定。
工伤认定并不需要员工本人去,可以委托代理人去即可。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工伤鉴定是需要本人亲自去的,只有劳动者亲自去,劳动局工伤鉴定部门才能对劳动者的工伤状况进行鉴定。工伤鉴定可由用人单位申请,也可以由劳动者本人申请,在用人单位不去申请工伤鉴定时,劳动者本人可以去申请。劳动者申请工伤鉴定,应带上相关证件到当地劳动局工伤鉴定部门做鉴定。
二、做工伤认定需要哪些材料?
1、申请表
填写完整的工伤认定申请表;
2、劳动关系证明
伤亡人员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3、诊断证明书
包括初次的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的原件和复印件;
4、其他
(1)属于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提交公安部门或者人民法院出具的证明材料;
(2)属于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提交用人单位出具的因工外出证明材料;其中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还需提交相关部门出具的下落不明证明材料;
(3)属于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的,提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交通运输、铁道等部门或司法机关出具的相关法律文书;
(4)属于从事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提交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三、工伤认定受理期限是多久?
对于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的申请材料不完整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书面告知其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工伤认定申请人应当在30日内,按照要求补正材料,逾期不补正但未超过法定申请期限的,可以重新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在我国的劳动者的权利保护的规定中,工伤认定可以本人申请,也可以委托给家人或者单位办理,并不一定需要本人前往。但是,经过认定是工伤的,还得做工伤鉴定,这个就需要受伤工人去参加鉴定了,一般来说,当地都有专业的医院提供工伤鉴定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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