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征收,补偿还没谈好,协议也没签,但征收方先打款过来了。这未必是好事。有过征地拆迁经验的被征收人,想必对着其中的门道深有感触。未经协商达成协议,征收方打进你银行账号的钱,千万不能动。你一动这笔钱,征收方就会认定你同意了他们制定补偿标准,你也就失去了提高补偿的机会。这是一个预设的“被动征收陷阱”。
246平郊区小楼房,拆迁补偿只给45万,周边房价6000
家住湖南某地的马先生,因为所在地被列入城市规划区要被拆迁。起初听到拆迁的消息,马先生和家人还是很高兴的,盼望着拆迁能改善一下生活环境。
但是事与愿违,征收方给的补偿价格不尽如人意。246平的砖混结构的两层楼房,总补偿价格才45万。周围房价都6000多一平了,但是多次协商补偿价格始终没达到马先生满意的程度。“给这么低,还不如不拆了。”
补偿过低,农民不签字!征收方直接打款到账户,收也得收,不收也得收!
经过几番较量,征收方按耐不住了,直接给马先生下最后通牒,再不同意就直接把拆迁款打过来,到时候不接受也得接受了。马先生以为这是吓唬人的,觉得自己不接受对方怎么可能会给钱,就没当回事。
结果过了一个多星期,征收方就通知补偿款已经打到马先生银行卡里了,而且还说“补偿已经给了”,一切已成定局,怎么处置马先生的房屋那都是合法合理的了。
钱已到账,房就可以拆了吗?
这下轮到马先生心慌了,怎么办,自己明明不接受没签补偿协议的,可是补偿款都发到自己手上了,岂不是没办法反悔、没办法维权了?这样岂不是太不公平了?马先生在跟我们爱土拆迁律师诉说自己的遭遇时,表示很着急。“这不是强买强卖吗?”
确实,合法的拆迁是要先补偿后拆迁的,而且补偿必须公平合理。这一次,征收方未经被征收人同意就直接把补偿款打进被征收人账户,是不是就意味着他们可以实施拆迁行为了呢?被征收人只有接受了吗?
当然不是这样的,并不是拆迁款打给被征收人,就只能接受这个补偿标准了。
拆迁律师分析:补偿不合理,拆迁款打到账户也不影响后续维权
从马先生这个案例我们来分析,找到支持我们结论的理由。
首先,马先生并未接受补偿价格,也未签补偿协议,双方并没有就补偿问题达成一致。既然是协议那应当双方意思表示一致并且签字才会有法律效力。这种情况下征收方直接打款的行为属于单方行为,没有获得马先生的认可,所以对马先生不产生法律效力。
其次,征收方曲解了先补偿后拆迁的拆迁精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严格征地拆迁管理工作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紧急通知》中有提到,征地涉及拆迁农民住房的,必须先安置后拆迁,妥善解决好被征地农户的居住问题,切实做到被征地拆迁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现在征收方给的补偿价格明显满足不了马先生一家人以后的生活需要,所以这个补偿价格就是不公平不合理的,打进账户的补偿款并不是文件中所讲到的公平合理、对被征收人以后生活有保障的补偿。综上来说,征收方未签协议就直接打款的行为并不会对马先生产生法律效力,马先生仍然有维权的机会。
强制搬迁不适合法治社会,被征收人维权有妙招
马先生这种情况相信不少的被征收人遇到过,那么如果真的遇到这种情况该怎么应对呢?
首先,对方直接打款过来,如果被征收人觉得补偿不合理,那就不要动补偿款。这个时候千万不要贪心。如果使用了、花掉了,那这种事实行为,通常可以认定为接受补偿,想要维权就很难了。
其次,对方已经打款过来,接下来强制拆迁的可能性就很大了。一定要收集好征收方违法征收的证据,包括下发的文件、谈话录音等资料。
再次,此时拖延不得,征收方有的是时间,但你却很被动了。如果协商无果就做好维权的打算,联系专业的征地拆迁律师,获得维权策略和建议。一旦对方有强制拆迁的意向,就立刻启动司法程序维权,争取公平合理的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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