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征收人抗击非法强拆、逼迁遭受人身损害该如何救济?真相竟是这样……

最新修订 | 2024-0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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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在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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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相一:精神损害抚慰金、赔偿金,不能要。真相二: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无依据。被拆迁人遭受人身损害要求赔偿主要依靠协商下的调解与和解。
被征收人抗击非法强拆、逼迁遭受人身损害该如何救济?真相竟是这样……

在征地拆迁维权中,非法强拆、暴力逼迁的情形在今时今日仍然频繁上演。

被征收人在与这些严重违法现象斗智斗勇的过程中,难免会遭受这样或那样的来自“不明身份社会人员”的人身侵害,严重时甚至可能导致被征收人的受伤甚至死亡。

那么,当逼迁、强拆演变为明显的人身攻击时,因势单力孤而蒙受伤害的被征收人又该如何寻求法律救济,并实现赔偿结果的最优化呢?出乎大多数人的预料,真相竟是这样……

我们首先需要明确一点,此类征地拆迁纠纷中引发的暴力案件所导致的被征收人一方受伤,如果被征收人达到轻伤以上的损害结果,则行为人涉嫌刑事犯罪(故意伤害罪)。

那么,其人身侵害的赔偿问题需要依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来加以解决。

真相一:精神损害抚慰金、赔偿金,不能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138条规定,因受到犯罪侵犯,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或者单独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精神损失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真相二: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无依据。

《解释》第155条规定,犯罪行为造成被害人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付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被害人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等费用;造成被害人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等费用。

简言之,相对于《侵权责任法》领域的规定而言,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这两项具有精神损害抚慰性质的费用,在刑事犯罪赔偿领域均无明确的索赔依据。

被征收人可能要问了,这也不赔那也不赔,那因拆迁纠纷所遭受的人身损害究竟该如何有效救济呢?答案是清晰的:主要依靠协商下的调解与和解。

《解释》第155条规定,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就民事赔偿问题达成调解、和解协议的,赔偿范围、数额不受第二款、第三款规定的限制。

众所周知,此类刑事案件的爆发与涉案征地拆迁纠纷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而这正是征收维权律师充分发挥协商、谈判能力的机会。

通常,由于刑事案件的重大、复杂性,政府征收部门会因此而积极寻求与被征收人进行协商、沟通,努力争取通过调解、和解的形式解决赔偿问题,进而为刑事案件的最终判决争取较好的结果。

而这正是被征收人一方亟待利用的好机遇。

“赔偿是谈出来的,不是打出来的”,这样的话以往多适用于征收补偿问题,但在此特定情形下也同样适用。

需要指出的是,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责任原则在这里是完全适用的。

受害的被征收人想要哪些赔偿,要有相应的证据加以证明。

在明律师想最后强调的是,因征地拆迁纠纷而引发暴力案件造成被征收人伤亡,这是任何人都应全力避免的后果。

因征地拆迁纠纷的本质,是财产权益纠纷,若因此而牵涉人身权益甚至人的生命、健康安危,则实在得不偿失、后果严重。

无事不找事,有事不怕事,依法进行索赔,在遭受刑事犯罪侵害时寻求法律救济的目的必将得以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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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逼孕妇离职这究竟是怎么回事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孕期、产期、哺乳期“三期”女职工,国家和地方都有法律法规规定给予保障。单位不得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扣工资、停职等,当事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维护自己合法权益。
一、劳动强度和禁忌劳动的限制
1、用人单位不得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
第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
2、女职工在哺乳期内,所在单位不得安排其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劳动;
二、加班及夜班的限制在女职工怀孕期间,用人单位不得在正常劳动日以外延长劳动时间,对不能胜任原劳动的,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劳动。用人单位对怀孕七个月以上的女职工,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一般不得安排其从事夜班劳动,在劳动时间内应当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女职工在哺乳期内,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其劳动时间,一般不得安排其从事夜班劳动。
三、产假的规定《广东省企业职工假期待遇死亡抚恤待遇暂行规定》
六、女职工生育,产假90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30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实行晚育者(24周岁后生育第‘胎)增加产假15天。领取《独生子待证》者增加产假35天,产假期间给予男方看护假10天。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
第八条的规定:女职工的产假为90天,其中产前休息15天。晚育(女24周岁以上生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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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三期”女职工孕期工资深圳市中级人民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程序性问题的指导意见10
5、“三期”女职工孕期工资可参照《深圳经济特区企业工资管理暂行规定》
第五十四条规定的停工津贴确定(
第五十四条生产经营正常的企业非因职工本身过失造成停工,在停工期间未能调配职工做其他工作的情况下,停工企业应按下列标准发给职工停工津贴:
(一)停工在六个工作日以内(含六个工作日)的,按职工停工前一个月职工本人平均实行日工资的百分之八十支付给职工;
(二)停工超过连续六个工作日以上的,从
第七日起按停工前三个月职工本人平均实行日工资的百分之六十,支付给职工。);产假期间的工资,按原工资待遇照发;哺乳期工资依《广东省女职工劳动保护实施办法》规定按不低于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七十五发给工资。
五、用人单位能否解除或终止“三期”女职工劳动关系
1、《妇女权益保障法》
第二十六条规定,任何单位不得以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为由,辞退女职工或者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
2、《劳动法》
第二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据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三)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但是可以依据《劳动法》第25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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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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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劳动办公厅对〈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间解除、终止劳动合同问题的请示〉的复函》明确规定:“孕期、产期、哺乳期间的女职工在合同规定的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条件的,可以辞退。”由此可见,女职工在怀孕后,用人单位并非绝对不能解除合同,若在试用期内用人单位能证明怀孕的女职工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可以与其解除劳动合同。但要提醒用人单位注意的是:企业绝对不得以女职工怀孕为由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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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拆迁
遭遇家庭暴力怎么寻求救助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1.各级群众性自治组织的救助
此类救助的实施主体是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我国《婚姻法》第43条第1款规定,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家庭成员,受害人有权提出请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以及所在单位应当予以劝阻、调解。另外,妇联组织作为群众组织,也有义务在日常工作中救助妇女。
2.所在单位的救助
此类救助的实施主体是所在单位。对于所在单位应理解为施暴者和受害者所在的单位。根据我国《婚姻法》第43条、第44条的规定,所在单位的救助措施与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的救助措施的实施条件相同,必须在受害者提出请求的情况下才能实施,否则有关组织不宜自行介入。
3.国家机关的救助
此类救助的实施主体是国家机关。狭义的国家机关的救助措施为公安机关的救助。《婚姻法》第43条第
2、3款规定,对正在实施的家庭暴力,公安机关应当予以制止。发生了家庭暴力或虐待家庭成员,受害人提出请求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治安管理处罚的法律规定给予行政处罚。公安机关对于正在实施的家庭暴力,应当及时依法采取相应措施,以使暴力无法继续,受害者的人身安全和利益得到保护。公安机关为制止家庭暴力行为,可以对施暴者采取批评教育、严厉训斥、间隔距离、将受害者或施暴者带离现场等救助措施。
综上是对遇到家庭暴力该怎么办,遭遇家庭暴力如何寻求救助的简单介绍,现代社会提倡男女平等,夫妻之间应相互和谐,相濡以沫。家庭暴力会给人的身心和健康都带来不利的影响,当遇到家庭暴力时要懂得维护自己的权益,如现实发生此类事件,会涉及到很多问题,如有模糊不清,建议咨询资深的婚姻家庭律师,帮助解决疑难问题。
遭受家庭暴力怎样寻求救助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遭受家庭暴力怎样寻求救助问题解答如下,
1.各级群众性自治组织的救助
此类救助的实施主体是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我国《婚姻法》第43条第1款规定,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家庭成员,受害人有权提出请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以及所在单位应当予以劝阻、调解。另外,妇联组织作为群众组织,也有义务在日常工作中救助妇女。
2.所在单位的救助
此类救助的实施主体是所在单位。对于所在单位应理解为施暴者和受害者所在的单位。根据我国《婚姻法》第43条、第44条的规定,所在单位的救助措施与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的救助措施的实施条件相同,必须在受害者提出请求的情况下才能实施,否则有关组织不宜自行介入。
3.国家机关的救助
此类救助的实施主体是国家机关。狭义的国家机关的救助措施为公安机关的救助。《婚姻法》第43条第
2、3款规定,对正在实施的家庭暴力,公安机关应当予以制止。发生了家庭暴力或虐待家庭成员,受害人提出请求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治安管理处罚的法律规定给予行政处罚。公安机关对于正在实施的家庭暴力,应当及时依法采取相应措施,以使暴力无法继续,受害者的人身安全和利益得到保护。公安机关为制止家庭暴力行为,可以对施暴者采取批评教育、严厉训斥、间隔距离、将受害者或施暴者带离现场等救助措施。
遭受家庭暴力要能怎么自救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遭受家庭暴力,受害人应如何自救?
1.各级群众性自治组织的救助
此类救助的实施主体是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我国《婚姻法》第43条第1款规定,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家庭成员,受害人有权提出请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以及所在单位应当予以劝阻、调解。另外,妇联组织作为群众组织,也有义务在日常工作中救助妇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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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款规定,对正在实施的家庭暴力,公安机关应当予以制止。发生了家庭暴力或虐待家庭成员,受害人提出请求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治安管理处罚的法律规定给予行政处罚。公安机关对于正在实施的家庭暴力,应当及时依法采取相应措施,以使暴力无法继续,受害者的人身安全和利益得到保护。公安机关为制止家庭暴力行为,可以对施暴者采取批评教育、严厉训斥、间隔距离、将受害者或施暴者带离现场等救助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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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遭遇突击强拆怎么处理
一般来说,遭遇这个突击强拆的话要先冷静下来,收集相关的证据,然后再到当地的公安机关进行报案,如果很严重的话还可以向当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当然如果自己处理不好的话也是可以找靠谱的律师来帮忙处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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