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低保标准是怎么样规定的?

最新修订 | 2024-02-20
浏览10w+
张恒律师
张恒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2807人
专家导读 南京低保标准是按照810元每个月的标准来进行支付,根据我们国家法律当中的规定,如果是申请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情况之下,是需要由户主向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或者市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的申请,并且是需要提交相关的组成材料。
南京低保标准是怎么样规定的?

一、南京低保标准是怎么样规定的?

南京低保标准是按照810元每个月的标准来进行支付,全市低保标准提高到810元/月。

法律依据:《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

第七条

申请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由户主向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并出具有关证明材料,填写《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审批表》。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由其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初审,并将有关材料和初审意见报送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批。

管理审批机关为审批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需要,可以通过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以及信函索证等方式对申请人的家庭经济状况和实际生活水平进行调查核实。申请人及有关单位、组织或者个人应当接受调查,如实提供有关情况。

二、低保申请条件是什么?

农村低保保障待遇以家庭为单位由户主提出申请,申请人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拥有当地农业户籍并在当地常住;

2、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申请前12个月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低于当地农村低保保障标准;家庭经济状况不能维持基本生活需要,财产状况、实际生活水平与基本生活常年困难家庭状况相符。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是指具有法定赡养扶养抚养关系并共同居住、共同生活的所有家庭成员。

家庭经济状况整体不符合申请资格条件,但家庭年人均纯收入在当地农村低保保障标准150%以内的,其家庭中已成年的丧失劳动能力的重残人员或丧失劳动能力的患重大疾病人员,可以分户独立提出申请。

农村低保申请人家庭,按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申报和核定家庭人口:

1、户籍迁出但尚在校就读的学生;虽然拥有非农业户籍但在当地农村常住并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其他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认定应当计入的家庭成员,纳入共同生活家庭人口计算;

2、在监狱、劳动教养场所内服刑、劳动教养的人员,不纳入共同生活的家庭人口计算;

3、外出务工半年以上的家庭成员,不纳入共同生活的家庭人口计算,但应按规定申报和核算收入。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当中,如果符合当地的低保申请的条件的话,那么完全是可以向当地的人民政府或者说是向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提出低保的申请,然后相关的机关会对此进行一个审核,主要就是判断一下所提交的一些证明材料是否是真实的,然后做出决定。

文章涵盖面广,如需要针对性解答,可立即咨询小助手
咨询助手
24小时在线
立即咨询 >
咨询助手提示您
全文2.1千字,阅读时间约8分钟
直接问律师最快9秒应答
继续阅读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743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南京低保标准是怎么样规定的?
一键咨询
  • 148****376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4****554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5****760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7****342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5****516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6****383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6****100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1****845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无锡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6****456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7****246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1****543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5****654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7****830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170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0****463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律图法律咨询
汇聚全国海量律师、律师实名认证
快速问律师
无需等待
最快9秒回复、24小时不限次沟通
优选律师
根据问题为您优选专业律师
服务保障
亿万用户使用好评率98%
正在服务的律师
罗钟亮律师 罗钟亮律师
浙江绣湖律师事...
易轶律师 易轶律师
北京家理律师事...
都燕果律师 都燕果律师
四川循定律师事...
郑小克律师 郑小克律师
重庆瀚沣律师事...
邢环中律师 邢环中律师
上海金茂凯德律...
薛小玲律师 薛小玲律师
天津德敬律师事...
胡静律师 胡静律师
四川胡云律师事...
谭海波律师 谭海波律师
广东江湾律师事...
张嘉宝律师 张嘉宝律师
广东生龙律师事...
信金国律师 信金国律师
北京家问律师事...
黄谊欣律师 黄谊欣律师
广东广荣律师事...
彭彦林律师 彭彦林律师
四川兴蓉律师事...
孙术校律师 孙术校律师
河北英利律师事...
郑桃林律师 郑桃林律师
湖北楚同律师事...
李胜春律师 李胜春律师
湖南公言(深圳...
邓霞律师 邓霞律师
重庆海力律师事...
韩佩霞律师 韩佩霞律师
江苏大昶律师事...
吴伟涛律师 吴伟涛律师
海南国社律师事...
立即问律师 99%用户选择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北京低保标准2023
1、城乡低保标准从家庭月人均800元调整为900元。2、城乡低收入家庭认定标准从家庭月人均1050元调整为1410元。
10w+浏览
南京最低退休工资标准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南京最低退休工资标准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1、基本工资工人按照工人资格定10年工龄2000元,15年工龄2300元,20年工龄2500元,25年工龄2800元,30年工龄3000元,40年工龄3500。随国民经济增长。
2、工龄工资含工龄每年30元,随着工龄增长。工龄工资的实行这不仅是对老工人的照顾问题,更重要的是鼓励终身从是工人,有利于工人队伍的建设和工人队伍的稳定。
3、工作工资补贴按照实际按劳取酬原则主要是鼓励工人多干活,特别是年轻工人精力充沛,他们多劳动多生产,并得到应有的报酬,不仅是心理的安慰,也是对他们的鼓励。
4、绩效工资月份和年奖金取代职称工资。这部分奖金,只能占工资的10左右。大家推荐竞比实绩,每年年奖金,不终身制。
5、特优津贴全体工人公认的特别优秀工人,无名额限制,县市以上部门高标准考核认定,象领津贴领县市人民政府津贴,不终身制。
6、工人的退休金按工龄,每工作一年100元。依此类推工龄10年的退休金是1000元。参加工作20年的退休金是2000元,参加工作30年的退休金是3000元,工龄40年的退休金是4000元。不分高级工,中级工,还是普通工人。退休金一律平等。公务员也要不分职位高低一律平等。和工人的退休金一样。三年以内执行完成。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2023南京最低工资标准是多少?
南京最低工资标准是每月2020元,如果按照小时衡量,则每小时最低18.5元。在南京市工作的劳动者,不管是在国企还是私营企业,拿到的工资都不得低于这个标准。这里要注意,加班费、高温补贴等不在最低工资标准范围内。
10w+浏览
2014南京最低工资标准是多少?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2014南京最低工资标准是多少?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2014南京最低工资标准是多少  
(一)月最低工资标准:  
1、一类地区调整为1480元,南京(除溧水、高淳)、无锡、常州市区等地都属于一类区;  
2、二类地区调整为1280元;  
3、三类地区调整为1100元,。  
(二)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  
1、一类地区从11.5元调整为13元,增加1.5元;  
2、二类地区从9.6元调整为11元,增加1.4元;  
3、三类地区从8.3元调整为9.5元,增加1.2元。  一类地区:南京市区、无锡市区、江阴市、宜兴市、常州市区、苏州市区、吴江市、张家港市、常熟市、昆山市、太仓市、南通市区、启东市、通州市、海门市、镇江市区、泰州市区。  二类地区:溧水区、高淳区、徐州市区、金坛市、溧阳市、海安县、如东县、如皋市、连云港市区、淮安市区(不含淮安区、淮阴区)、盐城市区、大丰市、东台市、扬州市区(江都区、邗江区、广陵区)、丹阳市、扬中市、句容市、靖江市、姜堰市、兴化市、泰兴市。  三类地区:新沂市、铜山县、丰县、沛县、邳州市、睢宁县、灌南县、灌云县、东海县、赣榆县、淮安区、淮阴区、涟水县、洪泽县、盱眙县、金湖县、建湖县、射阳县、阜宁县、滨海县、响水县、仪征市、高邮市、宝应县、宿迁市区、宿豫县、沭阳县、泗阳县、泗洪县。  注意:  最低工资标准不包括:加班加点的工资;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在剔除不包括内容和个人按下限缴存住房公积金后,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月工资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点击#最低工资标准#,您可了解更多关于最低工资标准的法律小经验。更多网友在关注:公司不发工资去哪里投诉南京高温补贴标准是多少因为高温停工可以停发工资吗最低工资标准包括保险吗
2020南京最低工资标准是如何的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一、南京最低工资标准是怎样的
调整后,月最低工资标准:
一类地区2020元,增加130元,增长
二类地区1830元,增加110元,增长
三类地区1620元,增加100元,增长
6.58%.
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
一类地区
18.5元,增加
1.5元,增长
二类地区
16.5元,增加1元,增长
三类地区
14.5元,增加1元,增长
7.41%.
一类地区包括南京市区、 无锡市区等,这意味着南京市区最低工资标准升至2020元。
二、基本工资低于最低工资标准怎么办
若公司支付的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劳动者可以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投诉,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并可责令其按所欠工资的1至5倍支付劳动者赔偿金。
相关法律规定:
《劳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四)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最低工资规定》第十三条明确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规定第十一条规定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违反本规定第十二条规定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其限期补发所欠劳动者工资,并可责令其按所欠工资的1至5倍支付劳动者赔偿金。
第十二条规定,在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应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在剔除下列各项以后,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一)延长工作时间工资;
(二)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
(三)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
实行计件工资或提成工资等工资形式的用人单位,在科学合理的劳动定额基础上,其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相应的最低工资标准。
劳动者由于本人原因造成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未提供正常劳动的,不适用于本条规定。
2020年江苏省最低工资标准分为三档2020元、1830元、1620元。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743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北京低保户标准是什么
1、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又无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或抚养人,以及虽有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或抚养人但其无赡养、扶养或抚养能力的城市居民。2、尚有一定收入,但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本市当年城市低保标准的城市居民。
10w+浏览
2020南京最低工资标准是要怎样的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2020南京最低工资标准是要怎样的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一、南京最低工资标准是怎样的
调整后,月最低工资标准:
一类地区2020元,增加130元,增长
二类地区1830元,增加110元,增长
三类地区1620元,增加100元,增长
6.58%.
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
一类地区
18.5元,增加
1.5元,增长
二类地区
16.5元,增加1元,增长
三类地区
14.5元,增加1元,增长
7.41%.
一类地区包括南京市区、 无锡市区等,这意味着南京市区最低工资标准升至2020元。
二、基本工资低于最低工资标准怎么办
若公司支付的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劳动者可以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投诉,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并可责令其按所欠工资的1至5倍支付劳动者赔偿金。
相关法律规定:
《劳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四)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最低工资规定》第十三条明确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规定第十一条规定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违反本规定第十二条规定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其限期补发所欠劳动者工资,并可责令其按所欠工资的1至5倍支付劳动者赔偿金。
第十二条规定,在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应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在剔除下列各项以后,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一)延长工作时间工资;
(二)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
(三)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
实行计件工资或提成工资等工资形式的用人单位,在科学合理的劳动定额基础上,其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相应的最低工资标准。
劳动者由于本人原因造成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未提供正常劳动的,不适用于本条规定。
2020年江苏最低工资标准分为三档2020元、1830元、1620元。
2020南京最低工资标准是怎么样的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一、南京最低工资标准是怎样的
调整后,月最低工资标准:
一类地区2020元,增加130元,增长
二类地区1830元,增加110元,增长
三类地区1620元,增加100元,增长
6.58%.
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
一类地区
18.5元,增加
1.5元,增长
二类地区
16.5元,增加1元,增长
三类地区
14.5元,增加1元,增长
7.41%.
一类地区包括南京市区、 无锡市区等,这意味着南京市区最低工资标准升至2020元。
二、基本工资低于最低工资标准怎么办
若公司支付的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劳动者可以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投诉,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并可责令其按所欠工资的1至5倍支付劳动者赔偿金。
相关法律规定:
《劳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四)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最低工资规定》第十三条明确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规定第十一条规定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违反本规定第十二条规定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其限期补发所欠劳动者工资,并可责令其按所欠工资的1至5倍支付劳动者赔偿金。
第十二条规定,在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应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在剔除下列各项以后,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一)延长工作时间工资;
(二)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
(三)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
实行计件工资或提成工资等工资形式的用人单位,在科学合理的劳动定额基础上,其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相应的最低工资标准。
劳动者由于本人原因造成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未提供正常劳动的,不适用于本条规定。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南京2023年孩子抚养费最低标准是什么
抚养费标准,第一,夫妻一方有固定收入,抚养费可以为月收入的百分之二十到百分之三十。第二,夫妻双方无固定收入,抚养费的数额可根据当年总收入等。若一方无经济收入,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的抚养费。
10w+浏览
婚姻家庭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743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北京市低保标准具体有哪些?
低保是在城市对于本城市的居民建立实行最低生活保障的制度。对于北京市的低收入人群,低保是他们解决生活饮食等基本问题所必须的东西。现在,很多想要申请低保的人往往会有这样的疑问,按照北京市低保标准,低收入人群如何才算达到申请低保的条件?下面小编简单的向大家介绍一下。
10w+浏览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劳动纠纷 > 工资福利 > 南京低保标准是怎么样规定的?
法律专业性强,自行处理有风险,建议咨询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