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谈不拢,我可以不拆了吗?

最新修订 | 2024-0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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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政府为了公共利益可以强制征收老百姓的土地和房屋,但是,前提是政府的征收行为本身是合法的,同时,已经给被征收人给予了公平、合理的补偿,符合国家法律的相关补偿精神。如果遭遇违法征地的行为,被征收人则应当相信法律,相信国家政策,勇敢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谈不拢,我可以不拆了吗?

很多当事人在面对强硬的拆迁方,拆迁补偿安置方案谈不好,就会赌气地说:我自己的合法房产,补偿谈不拢我就不拆,可以吗?关于这个问题,今天想和大家郑重地讨论一下。

法律规定,国家为了公共利益,可以依法征收老百姓的土地和房屋。

我们国家是奉行“大河有水小河满,大河无水小河干”这样一种价值观的,也就是说个人利益服从集体利益,集体利益服从国家利益,尽管我们国家宪法也强调“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但如果为了公共利益,征收个人的私有财产,则具有强制性。因此,我们一些被征收人所说的拒绝征地,拒绝拆迁,在我们国家的法律体系下,是比较难的一件事情。

但是,国家是以千万个小家组成的,如果法律只是片面强调国家和集体利益,不依法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权,则有可能演变成当权者对公民私产的肆意掠夺,因此,我们所讲的强制性,必须以合法性为前提,对此,宪法和法律都做了具体而明确的规定。总结起来,一次合法的征地拆迁具有三个特点:

一、为了公共利益

公共利益是指: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搬迁安置工程建设的需要;

(五)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建设用地范围内,由政府为实施城市规划而进行开发建设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以上六点,已经将公共利益做了近乎穷尽化的列举,如果连上边六条里边都找不到的征地拆迁理由,则必定是违法的,被征收人完全可以拒绝征收。

二、符合决策民主、程序正当、结果公开的原则

是不是只要为了公共利益,政府就可以强制征收老百姓的土地和房屋呢?答案是否定的。

即便是为了公共利益,政府在征收土地时,还要满足决策上的民主,程序上的正当,结果上的公开。比如,征收农村土地及房屋必须符合占补平衡的原则,应当获得具有征地审批机关的批准,应当履行“两公告一登记”等法律程序。

征收城市房屋的各项建设活动,则应当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专项规划。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旧城区改建,应当纳入市、县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换言之,就是必须发改委、国土资源局、城乡规划建设部门审批甚至要人大开会决定,才能启动征地工作。

没有指标和计划,没有得到合法批准就开展征地拆迁活动,即便是打着“公共利益”的旗号,仍然是对老百姓利益的非法侵犯。

三、给予被征收人公平、合理的补偿

即便是我们老百姓之间做个买卖,也讲究“一手交钱,一手交货”。虽然说政府为了公共利益征收老百姓的土地和房屋具有强制性,但是,并不意味着政府就可以随意拿走我们的土地和房屋,在没有进行公平、合理的补偿之前,强制性是没有合法基础的。

征收单位、个人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应当依法给予拆迁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

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兼顾国家、集体、个人合理分享土地增值收益,给予公平合理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宅基地和地上房屋,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的居住权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得出结论,政府为了公共利益可以强制征收老百姓的土地和房屋,但是,前提是政府的征收行为本身是合法的,同时,已经给被征收人给予了公平、合理的补偿,符合国家法律的相关补偿精神。

有一些地方政府,片面强调征地强制性,常常恐吓被征收人“我们是政府征地,具有强制性,你不签字,到时候给你强拆了!”而对国家一再强调的合法性,给予公平合理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活有保证,先补偿,后搬迁,保障被征收人居住条件等原则性规定视若无物,这样的做法和行为与国家法律的精神,与中央的政策也是背道而驰的。

爱土拆迁律师团认为,面对一些地方枉顾法律百姓利益,违法征地的行为,被征收人则应当相信法律,相信国家政策,勇敢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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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安置小区拆迁后,房子还可以再安置吗?
[律师回复] 为了避免不必要的风险,减少纠纷和矛盾,购买拆迁安置房的时候,建议对房屋状况、性质、产权办理时间、土地状况、权属等等问题进行一个全面的了解和查询,万不可盲目购房。同时在购买时对一些可能出现的问题提前进行约定,避免因为约定模糊而造成纠纷。
同时,因为安置房建造预算有限,因此建筑商为了获取利润也许会对建筑偷工减料,以增加利润,购买前要查询房地产商以及监督机构。对于正在建造的房屋,一定要慎之又慎,除了存在上文所提的问题以外,还有可能存在户型设计不好、产权登记难、上市交易期限遥遥无期等等问题。
具体如下所述:
1、首先,弄清安置房的性质对于房产证办理是至关重要的,调查清楚拆迁前的产权性质,如果拆迁前具备产权证,只是拆迁后开发商没有及时办理,如果有拆迁协议书,虽然麻烦,但日后还是可以办理产权证的。
2、安置房的所有权一般归属当地或区域房管部门所有。房产证是需要通过房管部门来办理的,需要按照现行的房屋平均售价的一定比例缴纳费用,然后办理产权证。
3、安置房如果进行了产权登记并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是可以上市交易的,房屋权属证书(房产证)是权利人依法拥有房屋合法权利并对房屋行占有、使用受益和处分的唯一合法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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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安置房和房屋拆迁安置房有什么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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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一个同事,买了个拆迁安置房,但是我有一个问题想咨询,以前没遇见过,拆迁安置房买卖合法吗,是不是不能买卖啊,有什么政策或者特殊吗,谢谢。
[律师回复] 1、安置房在五年之内是不能进行买卖的。这是法律规定的,如果安置房未满五年就将其进行买卖则就是违法的。所以如果它不到五年是不能买卖的。
2、由于安置房各个市地政策不一,因地制宜,所以这些规定也并不是硬性的,对于安置房来说,国家对这种买卖交易是不允许的,换句话说就是非法的,所以这种情况下签的过户合同都是不受法律保护的,至于公证,也是做不了的,到时候房子还是卖方的,如果人家反悔,多把房款返还给您,再或者搭您点利息,要是一旦出现纠纷就麻烦了。
3、对于尚未住满5年的安置房,政策规定不允许按市场价格出售。因此,确需出售此类安置房的业主,以不高于购买时的单价出售,并且只能出售给符合安置房购买条件的家庭或由相关部门收购。
安置房买卖政策有哪些?
1、安置房规定房屋未满5年的不得正式上市交易,住满5年其实是是指以购房的家庭所取得的契税完税的凭证时间或者是安置房的权证发证的时间为准的;
2、购买安置房满5年经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核准,政策规定房屋购满5年后,补交土地出让金再把安置房转为商品房之后就可进行合法销售;
3、目前房屋还未满5年情况下,所签署的买卖合同是无效的,并且合同不受法律保护,购买安置房5年内,因继承、赠与或离婚析产等原因需要变动房屋产权的,受让人应当符合安置房申请购买条件,并经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批准,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原安置房性质不变。
以上就是关于拆迁安置房买卖是否合法吗以及安置房买卖政策有哪些的介绍了,购买前一定要问清销售许可证和产权等重要情况,依法办理相关房地产权属登记手续,并在其房地产权属证书上注销原经济适用住房注记,取得房屋完全产权。
拆迁安置是什么意思?拆迁安置补偿标准是多少?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拆迁安置补偿是什么 拆迁安置补偿是指房屋征收部门自身或者委托房屋征收实施单位依照我国集体土地和国有土地房屋拆迁补偿标准的规定,在征收国家集体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时,对被征收房屋进行立项评审,给予所有权人安置和迁移损失补偿。房屋征收补偿应当遵循民主决策、程序正当、结果公开的原则。市、县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补偿工作。 拆迁补偿方式 货币补偿 货币补偿是通过不同的法定依据由专业的评估机构对被拆迁房屋进行专业的估价,生成有据可循的多远组成的补偿金额。以下介绍三种法定评估依据: 市场评估价是指被拆迁房屋的房地产市场价格,是由符合规定的专业估价机构,根据估价目的,遵循估价原则,按照估价程序,选用适宜的估价方法,并在综合分析影响房地产价格因素的基础上,对房地产在估价时点的客观合理价格或价值进行估算和判定的活动。 商品房交易均价是指同区域同类型普通住宅商品房交易平均价格,由相关部门每季度定期汇总测定并公布。 重置价是指由估价机构采用估价时点的建筑材料和建筑技术,按估价时点的价格水平,判定出重新建造与估价对象具有同等功能效用的全新状态的建筑物的正常价格。 上述三种价格都是拆迁补偿的法定依据,但用途各有不同,在不同情形下分别适用。 产权置换 产权置换也被称作产权调换,根据评估方法不同,有两种置换方式。价值标准产权置换指的是依照法定程序,通过对被拆迁人房屋的产权价值进行评估,之后再以新建房屋的产权予以价值的等价置换。面积标准产权置换指的是以房屋建筑面积为基础,在应安置面积内不结算差价的异地产权房屋调换。 产权置换分为两种形式: 异地安置。异地安置是指由于开发商项目不涉及住宅或由于该地块容积率原因,不能进行回迁安置,只能选择在其他地块上新建安置房,再通过产权的增减尽量以等价价值做到产权置换。 回迁安置。回迁安置是指开发商拆迁重建项目能够完成回迁安置,通过产权置换比例完成回迁安置。顾名思义,这种补偿方式就是指既给货币补偿又给产权置换。 由于我国城市化进程与其他诸多客观因素,导致房价和地价的虚高,因此造成了诸多不能够单单用货币补偿或者产权置换解决的问题,所以就出现了货币补偿和产权置换相结合的补偿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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