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年了,老家开始征地拆迁,你回家后应该做些什么准备工作?

最新修订 | 2024-0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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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一、了解征收政策。(一)明确征收主体,(二)征地拆迁有哪些关键性文件。二、明确补偿标准:(一)土地补偿标准和房屋补偿标准依据,(二)如何获取征地文件,三、补偿不合理如何维权:(一)征收前:完善自己土地和房屋权属证明,(二)征收过程中:合理履行自己的权益。
过年了,老家开始征地拆迁,你回家后应该做些什么准备工作?

最近拆迁律师团常接到这样的来电咨询:“老家房屋快拆迁了,过年回家要怎么去争取合理的补偿呢?”

很多在外打工的人,接到家里老人来信,说有消息老家要征地拆迁了,但是不知道怎么赔的,听说这样赔又听说那样赔,赔得少不合理可咋办啊?家里都是年迈老人,有的没文化,有的年纪太大理解不了政策规定,只有等家里年轻人回来办这个事儿。

很多务工人员考虑回一趟家既费钱又费时间,所以等到过年回家办事。今天拆迁律师就给大家讲一讲:老家征地拆迁回乡后你应该做些什么?

一、如何了解征收政策

(一)明确征收主体

农村集体土地征收与房屋拆迁,由土地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组织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明确规定:“征收土地方案经依法批准后,由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组织实施。”

明确村集体、乡镇政府是无权进行土地征收和房屋拆迁,同样的个人、企业公司也无权进行土地征收和房屋拆迁。老百姓回乡之后务必要打听清楚,这征地和房屋拆迁是谁在组织,具体是什么样的项目,土地被征收后用作什么使用,如果明显察觉是一些私人搞的建设项目,那一定得多一个心眼,不能随便同意这样的征地拆迁补偿

(二)征地拆迁有哪些关键性文件

征收主体在取得征收审批之前,应当准备“一书四方案”即:建设项目用地呈报说明书、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用土地方案、供地方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二)建设单位持建设项目的有关批准文件,向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建设用地申请,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拟订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收土地方案和供地方案(涉及国有农用地的,不拟订征收土地方案),经市、县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后,逐级上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

征收审批通过之后,市、县人民政府将批准征地机关、批准文号、征收土地的用途、范围、面积以及征地补偿标准、农业人员安置办法和办理征地补偿的期限等,在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予以公告。通常文件名称为:某项目征收决定公告和某项目征收补偿安置方案。

如果没有公示任何政府性文件或者文件中没有市、县政府公章、文件号,那么有权利要求公示出征收合法性文件,对于没有政府性文件的任何组织或个人征收都可以拒绝。

二、如何明确补偿标准

(一)土地补偿标准和房屋补偿标准依据

房屋拆迁和土地征收的补偿标准统一发布在“征收补偿安置方案”中,方案中对不同的土地类型确定了具体的补偿标准,同时也明示了土地补偿标准制定的依据是根据个省发布的某年土地统一年产值来计算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就土地补偿、土地安置补偿、青苗补偿做了明确规定,一亩土地的补偿价格根据土地前三年年均产值补偿一定的倍数,一亩土地的土地补偿和安置补偿总倍数一般不超过30倍。

但是在实践中,很多地方征地在土地补偿的倍数上没有问题,但是土地统一年均产值却依据的是很多年前的政府文件,那么这样计算出的征地补偿普遍偏低,已经跟不上经济发展水平,《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征地管理工作的通知》中要求:“各地应建立征地补偿标准动态调整机制,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当地人均收入增长幅度等情况,每2至3年对征地补偿标准进行调整,逐步提高征地补偿水平。”

所以,2019年的土地征收还在跟进2012年的土地年均产值数据肯定是不合理的。

农村房屋拆迁通常根据房屋的结构、位置、年限、性质等评估其重置成新价格作为补偿的单价。我们常了解到的价格大致为:

砖混(框架)结构的楼房1200元/平左右,砖瓦结构800元/平左右,砖木、土木或其他简易结构的价值会依次降低。如果已经纳入城市规划区的集体土地上的房屋,直接可以参考周边国有土地上房屋价值进行评估确定价值。

除了房屋的价值,另外相应的房屋内装修补偿、过渡安置补偿、搬迁补偿、拆迁奖励等。房屋拆迁补偿方式有货币补偿和安置房安置,如果公布的补偿即不能满足重建相同合法产权面积的房屋,也不能在同地区内购买房屋那补偿可能存在不合理不合法的问题。

(二)如何获取征地文件

1、乡镇、村务公开栏张贴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批准征地机关、批准文号、征收土地的用途、范围、面积以及征地补偿标准、农业人员安置办法和办理征地补偿的期限等,在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予以公告。”也就是说征地相关文件应当由实施征地方主动公开出来,并且公告在村民可以方便查阅到的公告栏处张贴公示,公示是一个持续的过程,不能贴一两天就撤下。

回乡后,大家可以到乡镇政府和村委张贴栏处详细查看一下相关征收文件,及时拍照留存。

2、村委大会宣讲

征地拆迁,通常是村委牵头组织实施,村委召开村民大会对征迁工作的内容做具体的宣讲,包括征收目的、征收范围、补偿方式、安置方式等。在外务工没能参与大会的,可以由家人代为参加并可以将大会内容录音、录像。

3、政府网站查询

征收相关文件本身是应当公开的内容,不仅是将文件以纸质形式公开,同样的网站中也应当予以公示。例如:北京市密云区某镇某村土地征收决定公告,可以向密云区人民政府或自然资源局(国土资源局)网站查询该文件。这样,即使你远在家乡千里之外,也能通过网络迅速获得家乡征地相关文件。

4、申请政府信息公开

实践中,很多征地拆迁项目上到市县人民政府,下到村委会都没有讲征收相关文件公开公示,让老百姓无从知晓,无处可寻。

律师告诉你不是无处可寻,如果在看不到、查不到家乡所在地的征收项目文件,也不确定是否有合法征收项目的时候,可以依法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形式可以书面也可以网上依要求提交申请,明确自己要申请的文件内容,例如:天津市武清区某镇某项目征收土地决定的公告。明确申请公开文件的内容,向政府相关部门提交,政府部门在收到之后15日内作出答复。如果有该文件应当告知并公示文件内容,如果没有文件也应当告知所申请的内容不存在。

三、补偿不合理如何维权

(一)征收前:完善自己土地和房屋权属证明

明确自己确权土地面积,如果土地上存在纠纷及时处理。房屋的相关手续保存好,例如:宅基地证、建房审批手续、房产证、土地证等,如果没有相应证件,有其他证明土地合法,房屋建造合法的材料或者政府部门回执带有公章的材料也应当妥善保存。

(二)征收过程中:合理履行自己的权益

1、及时发表自己意见

征收公告、补偿安置方案发布后,政部门应当听取被征收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对补偿标准有争议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协调;协调不成的,由批准征收土地的人民政府裁决。那么在收集意见期,老百姓可以充分发表自己意见。

2、有申请听证的权利

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对拟征土地的补偿标准、安置途径有申请听证的权利。当事人申请听证的,相关部门应当组织听证。

3、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针对征收土地前的一些审批文件,土地征收决定和补偿安置方案,在法定期限内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及时抓住征收的违法点,去争取到合理的补偿。关于整个土地征收与房屋拆迁的法律问题也可以及时咨询我们专业律师团队,我们将竭诚为大家带来最有效最及时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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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用地单位(拆迁人)取得征地以及规划等批准文件,然后经申请由区县建委发布暂停办理相关手续的公告 征地拆迁,要取得市人民政府批准征用集体土地的批复; 暂停办理事项包括: ?? (一)新批宅基地和其他建设用地; ?? (二)审批新建、改建、扩建房屋; ?? (三)办理入户和分户,但因婚姻、出生、回国、军人退伍转业、经批准由外省市投靠直系亲属、刑满释放和解除劳动教养等原因必须入户、分户的除外; ?? (四)核发工商营业执照; ?? (五)房屋、土地租赁; ??? (六)改变房屋、土地用途。 二、拆迁人拟定、报批、公布拆迁实施方案 征地拆迁的,实施方案报区县建委批准。 拆迁实施方案应当在区县建委发布拆迁公告之日前(含拆迁公告发布当日)公布。公布期限不少于10日。 三、拆迁人向区县建委申请核发房屋拆迁许可证 申请时,提交下述文件:用地批准文件、规划批准文件、拆迁实施方案、安置房屋或者拆迁补偿资金的证明文件。 区县建委应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审查完毕。 四、区县建委审核发证,并发布拆迁公告 区县建委核发房屋拆迁许可证后,应当在拆迁范围内发布拆迁公告。 拆迁公告主要内容:房屋拆迁许可证批准文号、拆迁人、工程名称、拆迁范围、搬迁期限等。 区县建委核发房屋拆迁许可证后,应报市建委备案。 五、拆迁人与被拆迁人达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协议内容: 1、实行货币补偿的,协议应当包括补偿金额、付款方式、付款期限、搬迁期限、违约责任、纠纷处理方式等内容。 2、实行房屋安置的,协议应当包括安置房屋地点、安置房屋面积、差价及结算方式、搬迁期限、违约责任、纠纷处理方式等内容;期房安置的,还应当明确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内容。 3、另行审批宅基地安置的,协议应当包括地上物补偿、新批宅基地地点、面积、搬迁期限、违约责任、纠纷处理方式等内容。 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签订后,被拆迁人应将原土地使用证、房屋所有权证交给拆迁人,由拆迁人移交房地权属管理部门。 六、如果在公告的搬迁期限内未达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由区县建委裁决 未达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户数超过项目拆迁总户数的40%的,区县建委在受理拆迁人裁决申请前,应当组织听证。 裁决可复议、诉讼。 七、裁决规定的搬迁期限届满被拆迁人拒绝搬迁的 属于征地拆迁宅基地上房屋的,由区县建委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自复议、诉讼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依照《行政强制法》的规定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申请前,应先催告当事人履行义务,催告书送达十日后当事人仍未履行义务的,即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八、拆迁期限(1年+6个月) 房屋拆迁许可证规定的拆迁期限最长为1年。拆迁人在规定的拆迁期限内未完成拆迁的,应当在期限届满15日前向核发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区县建委申请延期,延期不超过6个月。 九、拆迁结案 拆迁人应当按照规定及时整理并妥善保管拆迁档案资料,在完成拆迁后1个月内向区县建委移交拆迁档案资料并办理有关手续。
如何把土地征地拆迁工作做好?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您好,在房屋征收的过程中,市县人民政府的职责范围: 1、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2、确定房屋征收部门具体负责实施房屋征收补偿工作 3、对下级人民政府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进行监督 4、接受群众举报并进行核实处理 5、对房屋的公共利益目的惊醒论证,并制定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旧城区改建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规划 6、对房屋征收部门拟定的征收补偿方案进行论证公布、争取公众意见,并将征求意见的情况及根据公众意见修改的情况及时公布。 7、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进行社会风险评估,对于房屋征收决定涉及人数较多的,召开政府常务委员会议讨论决定 8、筹措征收补偿费用、确定用于进行产权调换的房屋来源 9、组织有关部门对未经登记的房屋进行调查、认定、处理 10、作出征收决定并进行公告1 1、对房屋征收进行宣传、解释1 2、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1 3、受理被征收人对征收决定不服的行政复议1 4、制定补助和奖励规则,对被征收人济宁补助和奖励1 5、对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被征收人优先予以住房保障1 6、为选择产权调换的被征收人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相关差价1 7、对于不履行征收补偿协议约定的被征收人,依法向人民提讼1 8、根据征收补偿方案和本条例作出征收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1 9、向人民申请强制执行2敞锭搬瓜植盖邦睡鲍精0、根据条例规定,对房屋征收补偿工作中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主要还是要保护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做好解释与宣传工作,保证被拆迁人的合理诉求。从宣传上、制度上、操作上维护被拆迁人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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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家开始征地拆迁,应该做哪些准备工作
一、了解征收政策。(一)明确征收主体,(二)征地拆迁有哪些关键性文件。二、明确补偿标准:(一)土地补偿标准和房屋补偿标准依据,(二)如何获取征地文件,三、补偿不合理如何维权:(一)征收前:完善自己土地和房屋权属证明,(二)征收过程中:合理履行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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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拆迁
征地拆迁工作怎样做才会有效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您好,在房屋征收的过程中,市县人民政府的职责范围: 1、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2、确定房屋征收部门具体负责实施房屋征收补偿工作 3、对下级人民政府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进行监督 4、接受群众举报并进行核实处理 5、对房屋的公共利益目的惊醒论证,并制定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旧城区改建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规划 6、对房屋征收部门拟定的征收补偿方案进行论证公布、争取公众意见,并将征求意见的情况及根据公众意见修改的情况及时公布。 7、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进行社会风险评估,对于房屋征收决定涉及人数较多的,召开政府常务委员会议讨论决定 8、筹措征收补偿费用、确定用于进行产权调换的房屋来源 9、组织有关部门对未经登记的房屋进行调查、认定、处理 10、作出征收决定并进行公告1 1、对房屋征收进行宣传、解释1 2、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1 3、受理被征收人对征收决定不服的行政复议1 4、制定补助和奖励规则,对被征收人济宁补助和奖励1 5、对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被征收人优先予以住房保障1 6、为选择产权调换的被征收人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相关差价1 7、对于不履行征收补偿协议约定的被征收人,依法向人民提讼1 8、根据征收补偿方案和本条例作出征收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1 9、向人民申请强制执行2敞锭搬瓜植盖邦睡鲍精0、根据条例规定,对房屋征收补偿工作中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主要还是要保护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做好解释与宣传工作,保证被拆迁人的合理诉求。从宣传上、制度上、操作上维护被拆迁人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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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才能把征地拆迁的工作做好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您好,在房屋征收的过程中,市县人民政府的职责范围: 1、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2、确定房屋征收部门具体负责实施房屋征收补偿工作 3、对下级人民政府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进行监督 4、接受群众举报并进行核实处理 5、对房屋的公共利益目的惊醒论证,并制定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旧城区改建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规划 6、对房屋征收部门拟定的征收补偿方案进行论证公布、争取公众意见,并将征求意见的情况及根据公众意见修改的情况及时公布。 7、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进行社会风险评估,对于房屋征收决定涉及人数较多的,召开政府常务委员会议讨论决定 8、筹措征收补偿费用、确定用于进行产权调换的房屋来源 9、组织有关部门对未经登记的房屋进行调查、认定、处理 10、作出征收决定并进行公告1 1、对房屋征收进行宣传、解释1 2、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1 3、受理被征收人对征收决定不服的行政复议1 4、制定补助和奖励规则,对被征收人济宁补助和奖励1 5、对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被征收人优先予以住房保障1 6、为选择产权调换的被征收人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相关差价1 7、对于不履行征收补偿协议约定的被征收人,依法向人民提讼1 8、根据征收补偿方案和本条例作出征收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1 9、向人民申请强制执行2敞锭搬瓜植盖邦睡鲍精0、根据条例规定,对房屋征收补偿工作中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主要还是要保护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做好解释与宣传工作,保证被拆迁人的合理诉求。从宣传上、制度上、操作上维护被拆迁人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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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家开始征地拆迁,应该做些什么准备工作
一、了解征收政策。(一)明确征收主体,(二)征地拆迁有哪些关键性文件。二、明确补偿标准:(一)土地补偿标准和房屋补偿标准依据,(二)如何获取征地文件,三、补偿不合理如何维权:(一)征收前:完善自己土地和房屋权属证明,(二)征收过程中:合理履行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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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拆迁
固始县进行旅游开发,山区民房被拆迁,当地农民对征地、拆迁赔偿标准不明怕吃亏,请问固始县砖混结构、草木结构的民房及宅基地上的其它附着物如何赔偿?拆迁赔偿标准不明怕吃亏,请问固始县砖混结构、草木结构的民房及宅基地上的其它附着物如何赔偿?
[律师回复] 货币补偿的金额,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因素,以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实行房屋产权调换的,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应当依照规定,计算被拆迁房屋的补偿金额和所调换房屋的价格,结清产权调换的差价。  房屋拆迁补偿标准的计算公式:  拆建单位依照规定标准向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或使用人支付的各种补偿金。一般有:  
(1)房屋补偿费(房屋重置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  
(2)周转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住户临时居住房或自找临时住处的不便,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  
(3)奖励性补偿费,用于鼓励被拆迁房屋住户积极协助房屋拆迁或主动放弃一些权利如自愿迁往郊区或不要求拆迁单位安置住房,房屋拆迁补偿费的各项标准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和国家有关法律政策加以确定。  由宅基地区位补偿价、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构计算公式为:房屋拆迁补偿价=宅基地区位补偿价×宅基地面积+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  
(一)房屋拆迁补偿计算标准  
(1)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补偿金额(或经评估确定的房屋装修装饰补偿金额)  
(2)房屋拆迁补偿差价=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补偿金额或经评估确定的房屋装修装饰补偿金额)-被拆迁人获得调换产权的房屋的评估价格  
(二)房屋拆迁安置费计算标准  (被拆迁人或承租人)房屋拆迁安置费=搬迁补助费+没有提供周转房情况下的临时安置补助费+超过过渡期限的临时安置补助费+非住宅房屋因停产、停业造成的损失赔偿费  注:  
1、如果拆迁人提供周转房且拆迁房屋使用人居住,则公式第二项补助费为0;  
2、如果拆迁房屋属住宅房屋,则公式第四项赔偿费为0;  
3、被拆迁人获得补偿,表明该房屋由其自用。  
(三)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  (1)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建制撤销的,以及建制虽然不撤销,但不具备易地建房条件的,被拆迁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与货币补偿金额问等价值的产权房屋调换。它的具体计算是(被拆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同区域新建多层商品住房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土地使用权基价+价格补贴)×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  (2)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建制不撤销的,具备易地建房条件的,被拆迁人可以在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中心村或居民点范围内申请宅基地新建住房,并获得相应的货币补偿,计算公式为(被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十价格补贴)×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被拆迁人使用新宅基地所需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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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征地拆迁补偿标准,农村征地拆迁补贴标准,农村拆迁
[律师回复]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1、土地补偿费。用地单位依法对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因其土地被征用造成经济损失而支付的一种经济补偿。 2、青苗补偿费。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青苗因征地受到毁损,向种植该青苗的单位和个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 3、 附着物补偿费。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附着物,如房屋、其它设施,因征地被毁损而向该所在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 4、安置补助费。用地单位对被征地单位安置因征地所造成的富余劳动力而支付的补偿费用。 1、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 2、土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确定(有关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的补偿标准):按当地统计部门审定的最基层单位统计年报和经物价部门认可的单价为准。 3、按规定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可增加安置补助费。原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30倍的土地管理规定,已经在3月26日《土地管理法》中删除。 为了弥补农村拆迁赔偿中的不合情理的地方,体现出人性化拆迁,从起,以下4种无证的房屋也可以获得全额的拆迁赔偿款了。 1、上个世纪50年代到60年代的房屋。上个世纪50年代到60年代,由于特殊的历史背景的原因,虽然很多房屋都没有证件,但是这些房屋也是合法的,拆迁户可以获得全额的拆迁补偿款。 2、房屋依法修建,享受法律的保护。在房屋进行建造时,房子符合当地建房政策和相关规定,这样才可以获得赔付。 3、代代流传下来的祖宅。老房子、祖上留下来的房屋,只要能够证明是属于自己家庭的产业,拆迁时也是可以获得相应的拆迁补偿款的。 4、城镇化规划的区域范围。由于农村城镇化速度的加快,一些地方被规划进行重新修建,这样的情况是可以获得赔付。
征地拆迁中补偿拆迁人是谁
[律师回复] 对于征地拆迁中补偿拆迁人是谁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拆迁补偿是指拆迁人对被拆除房屋的所有人,依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给予的补偿。
拆建单位依照规定标准向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或使用人支付的各种补偿金。一般有:
1、房屋补偿费(房屋重置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
2、周转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住户临时居住房或自找临时住处的不便,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
3、奖励性补偿费,用于鼓励被拆迁房屋住户积极协助房屋拆迁或主动放弃一些权利如自愿迁往郊区或不要求拆迁单位安置住房,房屋拆迁补偿费的各项标准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和国家有关法律政策加以确定。
由宅基地区位补偿价、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构计算公式为:房屋拆迁补偿价=宅基地区位补偿价×宅基地面积+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
被拆迁人可以选择补偿方式,但是其选择权要受以下两种条件的限制:
1、规定了拆迁非公益事业房屋的附属物不作产权调换,拆迁时被拆迁人只能选择货币补偿;
2、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对解除租赁关系达不成协议的,只能实行产权调换,被拆迁人不能选择货币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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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家开始征地拆迁,应该做怎样的准备工作
一、了解征收政策。(一)明确征收主体,(二)征地拆迁有哪些关键性文件。二、明确补偿标准:(一)土地补偿标准和房屋补偿标准依据,(二)如何获取征地文件,三、补偿不合理如何维权:(一)征收前:完善自己土地和房屋权属证明,(二)征收过程中:合理履行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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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拆迁
沙河a拆迁什么时候开始拆迁,是不是要拆
[律师回复] 有七个方面可以帮助楼主判断这个地区是否拆迁一首先要注意如果需要征收房屋,应当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专项规划的要求。如果有其他利益性的目的和不利因素掺假是违法的,但这个方面的整体判断具有一定的难度。二征收公告发布要求要注意征收目的房屋征收决定做出的时候应当及时的向大家公告,公告应当附有房屋征收安置补偿方案,并且大家可以注意一下是否有告知被征收人具有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等权利的内容。三安置补偿的制定要求关于安置补偿方案来说,拟定的征收安置补偿方案需要进行论证并予以公布,最重要的一点就是要征求公众的意见(期限不得少于30日)。如果大家不认可的,政府就应当组织召开听证会,根据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四征收标准规划的要求在征收过程中,具体可以参考查看征收项目是否符合标准规划。例如说:
1.发展改革部门审查项目是否项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2.城乡规划部门审查项目是否符合城乡规划和专项规划;
3.国土资源部门审查项目是否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4.旧城改建、保障性安居工程需要征收的,因审查是否列入上一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这部分需要结合信息公开申请这一环节进行检验。五这房屋面积测量调查统计结果的要求要注意征收方在对房屋的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情况组织调查登记后,是应当向征收范围内的被征收人公布相关情况的。六无证房的区别对待如果是没有经过登记的建筑不能以违法建筑一概而论。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如果认定为合法建筑或者是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就应当给予补偿。七选择房屋评估机构条件对于房屋评估机构的选择也要注意是被征收人协商选定的,如果协商不成可以通过多数决定、随机选定等方式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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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才能把征地拆迁工作顺利做好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您好,在房屋征收的过程中,市县人民政府的职责范围:
1、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2、确定房屋征收部门具体负责实施房屋征收补偿工作
3、对下级人民政府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进行监督
4、接受群众举报并进行核实处理
5、对房屋的公共利益目的惊醒论证,并制定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旧城区改建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规划
6、对房屋征收部门拟定的征收补偿方案进行论证公布、争取公众意见,并将征求意见的情况及根据公众意见修改的情况及时公布。
7、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进行社会风险评估,对于房屋征收决定涉及人数较多的,召开政府常务委员会议讨论决定
8、筹措征收补偿费用、确定用于进行产权调换的房屋来源
9、组织有关部门对未经登记的房屋进行调查、认定、处理
10、作出征收决定并进行公告1
1、对房屋征收进行宣传、解释1
2、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1
3、受理被征收人对征收决定不服的行政复议1
4、制定补助和奖励规则,对被征收人济宁补助和奖励1
5、对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被征收人优先予以住房保障1
6、为选择产权调换的被征收人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相关差价1
7、对于不履行征收补偿协议约定的被征收人,依法向人民提讼1
8、根据征收补偿方案和本条例作出征收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1
9、向人民申请强制执行2敞锭搬瓜植盖邦睡鲍精0、根据条例规定,对房屋征收补偿工作中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主要还是要保护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做好解释与宣传工作,保证被拆迁人的合理诉求。从宣传上、制度上、操作上维护被拆迁人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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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2、确定房屋征收部门具体负责实施房屋征收补偿工作
3、对下级人民政府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进行监督
4、接受群众举报并进行核实处理
5、对房屋的公共利益目的惊醒论证,并制定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旧城区改建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规划
6、对房屋征收部门拟定的征收补偿方案进行论证公布、争取公众意见,并将征求意见的情况及根据公众意见修改的情况及时公布。
7、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进行社会风险评估,对于房屋征收决定涉及人数较多的,召开政府常务委员会议讨论决定
8、筹措征收补偿费用、确定用于进行产权调换的房屋来源
9、组织有关部门对未经登记的房屋进行调查、认定、处理
10、作出征收决定并进行公告1
1、对房屋征收进行宣传、解释1
2、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1
3、受理被征收人对征收决定不服的行政复议1
4、制定补助和奖励规则,对被征收人济宁补助和奖励1
5、对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被征收人优先予以住房保障1
6、为选择产权调换的被征收人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相关差价1
7、对于不履行征收补偿协议约定的被征收人,依法向人民提讼1
8、根据征收补偿方案和本条例作出征收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1
9、向人民申请强制执行2敞锭搬瓜植盖邦睡鲍精0、根据条例规定,对房屋征收补偿工作中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主要还是要保护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做好解释与宣传工作,保证被拆迁人的合理诉求。从宣传上、制度上、操作上维护被拆迁人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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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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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接受群众举报并进行核实处理
5、对房屋的公共利益目的惊醒论证,并制定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旧城区改建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规划
6、对房屋征收部门拟定的征收补偿方案进行论证公布、争取公众意见,并将征求意见的情况及根据公众意见修改的情况及时公布。
7、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进行社会风险评估,对于房屋征收决定涉及人数较多的,召开政府常务委员会议讨论决定
8、筹措征收补偿费用、确定用于进行产权调换的房屋来源
9、组织有关部门对未经登记的房屋进行调查、认定、处理
10、作出征收决定并进行公告1
1、对房屋征收进行宣传、解释1
2、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1
3、受理被征收人对征收决定不服的行政复议1
4、制定补助和奖励规则,对被征收人济宁补助和奖励1
5、对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被征收人优先予以住房保障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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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对于不履行征收补偿协议约定的被征收人,依法向人民提讼1
8、根据征收补偿方案和本条例作出征收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1
9、向人民申请强制执行2敞锭搬瓜植盖邦睡鲍精0、根据条例规定,对房屋征收补偿工作中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主要还是要保护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做好解释与宣传工作,保证被拆迁人的合理诉求。从宣传上、制度上、操作上维护被拆迁人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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