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加班工资是另外支付吗

最新修订 | 2024-09-04
浏览10w+
孟理昕律师
孟理昕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137人
专家导读 加班是需要另外进行支付的。普通工作日企业安排劳动者延长时间的,支付一点五倍的工资报酬。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需要支付两倍的工资报酬,而法定节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则需要支付三倍的工资报酬。
一般加班工资是另外支付吗

一、一般加班工资是另外支付吗

加班费是另外支付的。

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二、加班的种类有什么

1、法定加班,是指法律规定的,在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胁劳动者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需要紧急处理的情况下或者因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众利益,必须及时抢修的以及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下用人单位可以无需征得劳动者同意即可延长工作时间

2、协商加班则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征得劳动者的同意的加班。

三、加班工资计算中的注意事项有什么

1.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为劳动者所在岗位相对应的正常出勤月工资,不包括年终奖上下班交通补贴、工作餐补贴、住房补贴,中夜班津贴、夏季高温津贴、加班工资等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具体按以下原则确定:

(1)劳动合同对劳动者月工资有明确约定的,按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所在岗位相对应的月工资确定;实际履行与劳动合同约定不一致的,按实际履行的劳动者所在岗位相对应的月工资确定。

(2)劳动合同对劳动者月工资未明确约定,集体合同(工资专项集体合同)对岗位相对应的月工资有约定的,按集体合同(工资专项集体合同)约定的与劳动者岗位相对应的月工资确定。

(3)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工资专项集体合同)对劳动者月工资均无约定的,按劳动者正常出勤月工资(包括奖金、津贴、补贴)的70%确定。

加班工资是需要另外进行支付的。加班工资中不包含相关的补贴以及相关的奖金和津贴,一般是通过劳动者的月工资进行计算。如果用人单位违法相关的劳动法规,员工可以向劳动局举报企业,劳动行政部门会根据事实给予相应处罚,保障劳动者的权益。

看完还有疑惑?建议直接问律师
最快9秒应答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3.1k字,预估阅读时间11分钟
浏览全文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3477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一般加班工资是另外支付吗
一键咨询
  • 盐城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6****174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5****135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0****453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6****006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8****867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6****355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1****784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5****163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5****184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苏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6****378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8****470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5****157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7****747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0****074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0****488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吐鲁番156****6569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哈密188****9510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伊犁156****9856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月薪制无需另行支付加班工资?
月薪制是需要另行支付加班工资,任何情况之下,如果说劳动者对于相关的企业内部的一些事项需要加班的话,都是需要加班费用支付的,不管是什么样的类型发放工资的制度,当然还需要看到在不同的时间段加班,他的具体的支付费用不一样。
10w+浏览
劳动纠纷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加班不支付加班费怎么办?
没有得到加班费的劳动者,要及时向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当然劳动者也可以选择仲裁,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10w+浏览
劳动纠纷
周末加班不支付加班费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周末加班不支付加班费问题解答如下, 劳动者在周末加班,用人单位不支付加班费,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其加班费。如何申请劳动仲裁:
1、去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劳动局)内的劳动争议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立案时需携带:仲裁申请书2份、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相关证据复印件和证据清单2份;用人单位的工商登记信息(北京地区不需要提供登记信息)。
2、提交材料后,5个工作日仲裁委给予立案,然后给双方举证期,给对方答辩期;然后开庭审理,之后对你们双方进行调解,调解不成仲裁委会下达裁决书;劳动仲裁60天内结案;对于裁决书不服,劳动者可以到;
3、申请劳动仲裁期间,不耽误劳动者去新单位工作。申请劳动仲裁可以追讨两年前的加班工资,但是需要劳动者承担全部举证责任。工作日加班费的计算方式:月工资÷21.75÷8×加班小时数×1.5倍;  双休日加班费的计算方式:月工资÷21.75÷8×加班小时数×2倍;  法定节假日加班费的计算方式:月工资÷21.75÷8×加班小时数×3倍。证明加班时间方面的证据主要包括:考勤表、考勤卡、加班审批单、加班通知、监控录像、证人证言、加班时所做工作形成的书面文字记录、电子邮件等。《劳动法》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477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下班在加班需要支付加班费吗?
下班在加班需要支付加班费的。在不同时间段加班的计算标准是不同的,如果单位安排了员工加班,但是有没有支付加班费的话,此时用人单位的行为就是属于违法的,此时可以采取法律手段来维护自身利益。
10w+浏览
劳动纠纷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加班工资是在月薪以外支付吗?
加班工资是在月薪以外支付的,因为根据我们国家相关的工资支付的法律规定也明确的说明的,用人单位如果在规定的劳动时间之外完成工作任务的情况之下,应当是按照规定的支付加班的费用等。
10w+浏览
劳动纠纷
工厂加班工资怎么支付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用人单位在安排员工加班的情况下,一定要严格按照国家的规定进行,保证员工的休息时间,同时也要对加班的员工支付加班工资。那么一般情况下,呢请跟随小编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单位在劳动者完成劳动定额或规定的工作任务后,根据实际需要安排劳动者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的,应按以下标准支付工资:
①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日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劳动者工资;
②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工作,而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付劳动者工资;
③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劳动者工资。实行计件工资的劳动者,在完成计件定额任务后,由用人单位安排延长工作时间的,应根据上述规定的原则,分别按照不低于其本人法定工作时间计件单价的150%、200%、300%支付其工资。实行其他工资制的,以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工资标准,由用人单位安排加班加点的,分别按150%、200%、300%支付工资。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其综合计算工作时间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的部分,应视为延长工作时间,并应按200%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劳动者在休息日和延长工作时间加班加点的,如用人单位按国家有关规定已安排其同等时间补休的,不再发给加班加点工资。实行不定时工时制度的劳动者,不执行上述规定。
二、出差期间的加班工资如何计算员工因公出差,涉及到工作时间问题的,分成如下几种情况:
(一)出差的起始和终止时间都在法定工作时间内的情况。有些情形下,用人单位安排员工短程公出,迟于标准工时制下的上班时间出发,早于下班时间回程。一般这类短程公出不涉及到加班费计算的问题,但如果用人单位有相应的规章制度规定出差补贴的,不论长短程,只要员工出差异地的,都应当按照规章制度规定给予出差补贴,否则也会形成劳资争议。
(二)出差的起始和终止时间跨越法定工作时间段但不涉及双休日或法定节假日的情况。
(三)出差的起始和终止时间跨越法定工作时间段且涉及双休日或法定节假日的情况。
(四)出差员工提供工作服务的时间在法定工作时间内,但在途时间又在法定工作时间外的情况。按照前述第
(三)项实际已经明确,在途时间在法定工作时间外的,区分工作日延长工作时间、双休日安排加班、法定节假日安排加班等不同情况,对于在途时间分别给予150%、200%(无法安排补休)、300%的的加班费。
(五)出差员工提供工作服务和在途时间均在法定工作时间内,但出差期间跨越双休日或者法定节假日的情况。在该情况下,由于出差所跨越的双休日或者法定节假日期间员工并未提供劳动,也就是说该日员工并未从事工作而是在休息,只不过是在出差地而不是在居住地休息。这种情况下,员工并不是加班,用人单位不需要另外支付加班工资。
(六)出差员工提供工作服务的时间和在途时间均在法定工作时间之外的情况。毫无疑问,此种情况下,用人单位应当区分工作日延长工作时间、双休日安排加班、法定节假日安排加班等不同情况,对于服务时间和在途时间分别给予150%、200%(无法安排补休)、300%的的加班费。此外,作为用人单位,对要求长期或者频繁公出职位下的工作岗位,应依法向劳动行政管理部门申请不定时工时制,可避免这类工作岗位因加班工资的原因出差劳资纠纷导致用人单位败诉的情况。在阅读了上文之后,大家应该了解到该怎么支付加班工资了吧。对此,国家虽然做出了最低的加班工资标准,但若单位规定的加班工资水平高于国家的规定,那么一般就按照单位的规定来执行。若你在这方面还有疑问的话,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快速解决“劳动纠纷”问题
当前3477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477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劳务外包是否需要支付加班费
随着时代和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我们可能会遇到很多各种各样的法律问题,因此我们更应该多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如果您目前正面临着劳务外包是否需要支付加班费,加班费的仲裁时效是多久问题没办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中整理的一些法律知识来找到答案。
10w+浏览
劳动纠纷
加班工资的概念、支付标准、支付基数是怎么规定的
[律师回复] 加班工资基数如何计算
一、加班工资的概念:加班费是指劳动者按照用人单位生产和工作的需要在规定工作时间之外继续生产劳动或者工作所获得的劳动报酬。劳动者加班,延长了工作时间,增加了额外的劳动量,应当得到合理的报酬。对劳动者而言,加班费是一种补偿,因为其付出了过量的劳动;对于用人单位而言,支付加班费能够有效地抑制用人单位随意地延长工作时间,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劳动合同法和国家的有关规定,用人单位在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的情况下应当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即加班费。
二、加班工资的支付标准: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支付加班费的标准是:安排劳动者延长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三、加班费的支付基数:对于计算加班费工资基数的工资标准,各地的规定不尽相同,总结来有两种:
1、按照基本工资确定。基本工资是劳动者工资报酬中的一部分,它是工作单位为劳动者提供的最基本的薪酬待遇,反映的是员工所在岗位或者所具备的技能中相对固定的价值。采用基本工资作为加班费支付基数的法律依据是劳办发289号关于劳动法若干条文的说明第44条规定:“本条的“工资”,指的是用人单位规定的其本人的基本工资。”实践中,大多数人的工资待遇远远高于基本工资,如果按照基本工资支付加班费,似乎有点不公平,因此由出现了下面的一种方式,按照地方规定执行;
2、按照地方规定执行。关于加班费的计算基数问题,一些省、市、自治区有自己的规定。广东省就有特殊规定。具体参照《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第八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在劳动合同中依法约定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约定的工资不得低于所在地政府公布的本年度最低工资标准。第二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或者延长工作时间,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劳动者加班或者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
(一)工作日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者小时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者小时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者小时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上述条款明确了加班工资计算基数为“正常工作时间工资”,而非劳动法规定的“工资”。实践中用人单位支付给劳动者的奖金、津贴、补贴是否属于“正常工作时间工资”呢《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进行了解释,正常工作时间工资,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用人单位依法应当支付的劳动报酬。正常工作时间工资不包括下列各项:
1.延长工作时间工资;
2.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
3.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广东省高级人民、广东省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关于适用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合同法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更是进一步进行了明确,劳动者加班工资计算基数为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奖金、津贴、补贴等项目不属于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从其约定。
四、用人单位不足额支付加班费的法律责任如果用人单位不按照规定支付加班费,劳动者可以要求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限期支付加班费;逾期不支付的,按照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如果单位不按照规定支付加班费,属于劳动合同法所规定的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法律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劳动者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并且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赔偿金。用人单位应该规范用工,以避免不必要的法律风险。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劳动纠纷 > 工资福利 > 一般加班工资是另外支付吗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