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会,故意毁坏财物罪不是自诉案件,是公诉案件,自诉案件的社会危害性一般较轻,多数情况下人民法院都是采取的不告不理的原则进行处理的,针对于虐待罪、侮辱罪、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等案件,如果没有造成严重的损害后果,例如没有造成重伤等的,公诉机关就不会主动进行立案。
公诉案件,是自诉案件的对称,我国刑法规定的绝大部分都是公诉案件。我国刑法对自诉案件的分类如下:
(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故意毁坏财物不属于上述的自诉案件,故而该罪是公诉案件。
二、自诉案件包括哪些?
告诉才处理的以及其他不需要进行侦查的轻微刑事案件,如:
1、一般伤害案(情节轻微);
2、公然侮辱、诽谤案;
3.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案;
4.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
5.重婚案;
6.破坏军婚案;
7.虐待案
8.遗弃案等。
1、故意毁坏财物罪,是指故意毁灭或者损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
该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
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2、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案,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以立案追诉:
1)、造成公私财物损失达5000元以上的;
2)、故意毁坏公私财物3次以上的;
3)、纠集3人以上公然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的;
4)、其他严重情形的
3、无论是追究刑事责任还是追究行政责任,都必须依法赔偿受害人。
行为人实施故意毁坏他人或者是社会公共财物的,如果是毁坏的财物的价值的数额较小的,一般不会被认定是犯罪,但是公安机关会对实施毁坏行为的行为人进行治安管理处罚,处十五天以下的拘留,并且,还会要求其对财物的所有权人进行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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