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拆迁的文件,哪些应该签哪些不应该签

最新修订 | 2024-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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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明拆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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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几个文件在确认无误的情况下才能签字:1、征询意见表。2、土地登记调查表。3、实地勘察记录表。4、拆迁安置补偿协议。
征地拆迁的文件,哪些应该签哪些不应该签

在征地拆迁中,字不能乱签,一字值千金。由于我国对征收的程序以及应当公布的征收文件都有明确的规定,所以常常会有各色各样的文件。这些文件,哪些该签,哪些不该签,很多被征收人并不太清楚。甚至因为错签字,损失几十万上百万的。

对于被拆迁人来说,这些文件就如同一张张“卖身契”,自己的房屋和土地能不能“卖出”个好价钱,事关今后的生计保障。如何签字,也就成了一项拆迁必备技能。

今天爱土拆迁律师团就为大家讲一讲当收到政府给出的常见文件时,应该怎么应对,是否需要签字,帮大家捋清楚。

这些文件拍个照留取证据即可,不用签字!

虽然不需要签字,但是这几份文件,却直接关系被征收人的“身价”,是低价“卖出”土地和房屋,还是高价卖出,就看这些文件了。这几份文件也是违法征收的“高危区”,属于需要纳入一级戒备的文件类型。各位被征收人千万要留意。

1、拟征地公告或征地预公告

这个公告是在征地依法报批前,当地国土资源部门应将拟征地的用途、位置、补偿标准、安置途径等,以书面形式告知被征地人。

这个文件也就是一个预热,告知大家我们这里要征收了,征收范围在哪里等等,被征收人收到这类文件,无需签字,但是需要拍照保留证据。

2、征地批文和征地公告

根据我国的土地管理制度,土地管理法规定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征地审批机关只有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

这个文件被征收人也无需签字,但是也需要拍照留证,征地批文是土地征收的合法依据,如果后期有什么纠纷,也方便维权。

3、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该文件由市、县级国土资源部门在征地公告下发之日起45日内,拟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并公告。

这个文件比较重要,是关系到被征收人能补偿多少钱,怎么补偿的都需要看这份文件是怎么规定的。

这个文件也无需签字,但一定及时将公告的补偿方案拍照留存证据,对其补偿方案不满意的要及时提出异议。

这些文件经过仔细检查无异议后,可以签字!

这几份文件,虽然表面上看起来没有上面几份文件重要。但在现实的征地拆迁中,是拆迁陷阱的“高发区”。这些文件往往会被征收方利用起来,藏一些隐形的“雷区”,一旦咱们稍不注意,就容易上当。因此,被征收人一定要打起十二分精神来应对。

1、征询意见表

严格意义上讲征询意见表就是被拆迁人对征地拆迁信息的“知情确认书”,需求被征收人的意见,如果对征地拆迁的相关信息没有异议可以签字,如果有异议可以拒绝在征询意见表上签字,同时反映自己对相关征地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也可以依法行使听证救济权利。

2、土地登记调查表

土地登记调查表就是对被征收土地房屋进行现状调查,并与被征收人就调查的信息确认后登记。

这个登记调查表其实就是属于财产确权的环节,被征收人一定要对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地上附着物权属、种类、数量等各项数据确认无误后再签字。

如果发现登记内容有误的,比如错登、少登的情况就要拒绝签字,要求登记人员修改后再签字。

3、实地勘察记录表

实地勘察记录表主要是针对于房屋价值评估时的记录,主要记录评估工作人员对房屋勘察的结果。比如房屋的结构、面积、框架、地面、墙面、门窗等各方面进行勘察记录。

评估结果很有可能就是根据这份勘察记录表计算出来的,因此这个文件属于房屋的财产确权,被征收人如果对勘察记录有异议的,应该拒绝签字,并及时提出异议。

4、拆迁安置补偿协议

这个文件是所有文件中的重中之重,是意味着被征收人最终能拿到多少征收补偿,被征收人一定要慎重对待此文件。

只要被征收人对协议内容有异议都不要轻易签字,可以向专业咨询补偿条件是否合理,协议内容是否合法。然后再与征收方协商调整协议内容,如果始终无法就协议内容达成一致,再考虑下一步维权措施。

以上这些文件就是在征地拆迁中可能会遇到的文件,其实最重要的就是提醒被征收人在签署文件的时候不要着急签字,仔细审核后有异议的要第一时间提出来,要确定文件内容无误后再签字。

但是一味的拒绝签署所有文件也有不一定能阻止不合理征收的发生,如果遇到征收工作人员逼签行为的,被征收人应该拿起法律的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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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征地的含义  征地,是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简称。国家为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按照法定程序强制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并根据补偿标准一次性给予被征地者一定的货币补偿。土地被征收后,其所有权属于国家,不再属于农民集体。  
二、征地的程序  征地的程序分前后衔接的两大块,即征地的批准程序和征地的实施程序。  
(一)征地的批准程序(以大型建设项目为例)  
1、建设项目依法经或省政府批准。  
2、建设单位向市、县政府地政部门提出建设用地申请。  
3、市、县政府地政部门审查后拟订征收土地等方案。  
4、经市、县政府同意后逐级上报。  
5、征收土地等方案依法由或者省政府批准。  
(二)征地的实施程序  
1、发布征地公告  

1)发布机关:市县政府。  

2)发布范围: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  

3)公告内容:批准征地机关、批准文号、征收土地用途、范围、面积以及征地补偿标准、农业人员安置办法、办理征地补偿的期限等。  

4)发布后果:公告发布后抢栽、抢种的农作物或抢建的建筑物不列入补偿范围。  
2、办理征地补偿登记  (
1)登记机关:征地公告指定的政府地政部门。  (
2)登记申请人: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  (
3)登记期限:征地公告规定的期限。  (
4)登记所需材料:土地权属证书证书、地上附着物产权证明等文件。  

5)不办理登记的后果:列入补偿范围。  
3、拟订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
1)拟订机关:市、县政府地政部门会同有关单位。  (
2)拟订根据:土地登记资料、现场勘测结结果、经核对的征地补偿登记情况、法律法规规定的征地补偿标准。  (
3)方案内容: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偿费、附着物补偿费等事项。  (
4)方案公告:市、县政府地政部门在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公告方案,听取被征收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  (
5)报批:由市、县政府地政部门报市、县政府批准。  
4、确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确定和批准机关:市、县政府(并报省政府地政部门备案)。  
5、实施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
1)组织实施机关:县级以上政府地政部门。  (
2)费用支付:在方案之日起3个月内侠客支付给被征地的单位和个人,未按规定支付费用的,被征地的单位和个人有权拒交土地。  
6、土地交付  被征地单位和个人应当按规定的期限交付土地。  
三、征地补偿费用项目  
1、土地补偿费  用地单位依法对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因其土地被征收造成经济损失而支付的一种经济补偿。  
2、青苗补偿费  用地单位对被征收土地上的青苗因征地受到毁损,向种植该青苗的单位和个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  
3、附着物补偿费  用地单位对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如房屋、其它设施,因征地被毁损而向该所在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  
4、安置补助费。  用地单位对被征地单位安置因征地所造成的富余劳动力而支付的补偿费用。  
四、征地补偿标准数额  
1、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  
2、土地被征收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确定(有关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的补偿标准):按当地统计部门审定的最基层单位统计年报和经物价部门认可的单价为准。  
3、按规定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可增加安置补助费。但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30倍。  
五、补偿费用的管理、归属  
(一)各项补偿费用由被征地单位收取后,按如下方式处理:  
1、土地补偿费、依法应支付给集体的安置补助费、集体所在的青苗补偿费和附着物补偿费,由被征地单位管理和使用。  
2、青苗补偿费和附着物补偿费归青苗和附着物的所有者所有。  
3、安置补助费的归属、使用:  (
1)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其管理和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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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集体所有的补偿费用的使用收益分配办法:  
1、在当地金融机构设立专户存放。  
2、使用情况公开,接受村民监督。  
3、分配办法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过半数通过,报乡政府备案。  
六、征地补偿纠纷及解决方式  
1、补偿标准争议  先由县级以上政府协调,协调不成的,由批准征收土地的人民政府裁决。  
2、补偿费用分配纠纷  其性质为民事纠纷,当事人为村委会或农村集体经济和村民,当事人可以通过民事诉讼解决。  
3、征地信息公开纠纷  属于行政争议,当事人可以通过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方式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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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国家房屋拆迁补偿标准
一、房屋价值补偿标准这里的房屋补偿,是指对被征收的国有土地上建筑物价值进行的补偿,按不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的市场价格,并请有评估资质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确定。这里的市场价格,地级市政府部门都会依据每年住宅房屋市场价格规律,制定出相应房屋市场价格表供当地被拆迁的居民进行参考。如:石家庄市人民政府针对三年大变样政策,每年都出具了《石家庄拆迁区域住宅房屋市场价格表》。不清楚自己区域被拆迁房屋的价格的,可以找当地政府建设部门进行咨询或索取材料。对评估确定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再次鉴定。
二、搬迁费和临时安置费(俗称过渡费)搬迁费和临时安置费用,具体数额各市一般都已确定具体数额及计算方式,详见各地出具标准,在这里作者所列算的补偿标准,是以大众化被拆迁人自主搬迁和过渡方式进行的计算。如果拆迁人提供周转房,则无需支付临时安置费。以石家庄为例(自主搬迁):2012年搬迁费20元/平方米,按2次计算;临时安置费(过渡费)按25元/平方米计算,逾期12月以内,每月增加50%,预期12个月不满24个月的,自第13个月起每月增加75%,逾期24个月以上的,自第25个月起每月增加100%。
三、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该费用针对非住宅类房屋运营性房屋进行补偿,因为属个案,补偿标准不能统一,一般是有征收当事人进行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委托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评估确定。
四、补助和奖励补助包括困难补助和公摊补助。困难补助是针对贫困人员进行的补助,依据当地政府出具的标准确定;公摊补助针对所有被拆迁人的房屋公摊进行的额外补助,也会出具公摊补助标准。奖励是指各拆迁人鼓励被拆迁人及时拆迁而给付的额外补偿。具体标准,因地各一,但该费用不是强制性,是否给付仍看当地政策。
五、房屋装修补偿及家电设备移机补偿房屋装修补偿也是先有当事人协商,协商不成由评估机构评估确定,家电设备移机也是参照上述方式实施。不过为统
一、方便,各县市会依照市场价格出具具体的补偿标准,具体数额以发布时征收拆迁时出具的补偿标准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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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文书的签字应该由谁写?
起诉状由原告写,如不会写,可委托律师代理。第一百二十条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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