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上加班工资必须要写吗?

最新修订 | 2024-0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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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理昕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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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合同上加班工资不是必须要写的,一般可以由双方来进行协商,加班工资是不固定的而且是根据不同的加班情形来进行计算,但对于劳动者的工资待遇是属于必备的条款,必须要写在合同上面。
合同上加班工资必须要写吗?

一 、合同上加班工资必须要写吗?

合同上加班工资不是必须要写的;工资待遇是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而加班费不是必备条款,事实上也无法约定,因为每月加班时间是不固定的,加班费多少自然无法约定。实践中,工资待遇约定后,加班费计算基数已经确定。

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二、加班工资的计算方法是怎么样的?

1、用人单位在节假日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应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300%支付加班工资;休息日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可以给劳动者安排补休而不支付加班工资,如果不给补休,应当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200%支付加班工资。

2、计算加班工资的基数不一定是劳动者的全部工资。在确定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时,劳动合同中对工资有约定的,按不低于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相对应的工资标准确定。劳动合同中没有约定的,可由用人单位与员工代表通过集体协商,在集体合同中明确。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无任何约定的,按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正常出勤月工资的70%确定。要注意的是,如果上述办法确定的加班工资计算基数低于最低工资的,则要按最低工资计算

3、计算加班工资时,日工资按平均每月工作时间21.75天折算,小时工资则在日工资的基础上再除以8小时。即加班工资计算方法为:

节假日加班工资=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21.75乘300%

休息日加班工资=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21.75乘200%

4、根据《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规定,全体公民放假的法定节假日为元旦、劳动节、端午节和中秋节1天、春节和国庆节各3天,共计11天,而休息日一般为星期六和星期天,即通常所说的双休日。因为法定节假日和休息日的性质不同,所以加班工资也不一样,节假日的加班工资要高于休息日的加班工资。

综合上面所说的,加班工资是针对于当事人超过了工作规定的时间而付出劳动力需要支付的工资,对于这笔工资由用人单位发放,一般在劳动合同中是可以注明也可以不用注明,因为每月的加班情形是完全不一样的,但可以把计算加班的方式注明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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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劳动部办公厅  《对关于临时工的问题的请示的复函》  劳办发1996238号一、关于是否还保留“临时工”的提法问题。《劳动法》施行后,所有用人单位与职工全面实行劳动合同制度,各类职工在用人单位享有的权利是平等的。因此,过去意义上相对于正式工而言的临时工名称已经不复存在。用人单位如在临时性岗位上用工,应当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并依法为其建立各种社会保险,使其享有有关的福利待遇,但在劳动合同期限上可以有所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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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定节假日安排加班是必须给职工付加班费的,法定节假日的加班费是职工平时每小时工资收入的三倍,而且,法定节假日的加班费不可以用补休或者其他的物质奖励替代。如果用人单位拖欠法定节假日的加班费,职工可以向当地劳动局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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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申请劳动仲裁期间,不耽误劳动者去新单位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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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日加班费的计算方式:月工资÷21.75÷8×加班小时数×1.5倍;
  
双休日加班费的计算方式:月工资÷21.75÷8×加班小时数×2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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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明加班时间方面的证据主要包括:考勤表、考勤卡、加班审批单、加班通知、监控录像、证人证言、加班时所做工作形成的书面文字记录、电子邮件等。
《劳动法》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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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要求员工加班不支付加班费是违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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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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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综合计算工时的加点:依据我国劳动与社会保障部 2000年3月17日颁发的《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天数和工作时间分别调整为20.92天和 167.4小时。”因此,实行综合计算工作时间的,如果月平均工作天数超过20.92天,或者月平均工作时间超过167.4小时的,应该视为加点,按照《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支付加班费,即加班费不低于150%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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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加班就必须要支付相应的加班工资,一般工作日加班的就需要支付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加班费,如果是属于周未进行加班的就会支付百分之二百的加班费,如果是法定节假日加班的就会按百分之三百来进行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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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规定必须加班可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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