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公司能跟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吗

最新修订 | 2024-09-07
浏览10w+
孟理昕律师
孟理昕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130人
专家导读 1.分公司依法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的,具有用工权,可以作为“用人单位”,直接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2.分公司没有依法登记,且没有取得营业执照的,不具有用工权,不能直接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此时需要有总公司的授权,才可以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即“用人单位”是总公司,而非分公司。
分公司能跟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吗

一、分公司能跟职工签订劳动合同

1.分公司依法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的,具有用工权,可以作为“用人单位”,直接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

2.分公司没有依法登记,且没有取得营业执照的,不具有用工权,不能直接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此时需要有总公司的授权,才可以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即“用人单位”是总公司,而非分公司。

即,判断分公司是否有用工权,主要看其是否依法登记,取得营业执照。而只有用工权,才可以直接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四条

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用人单位设立的分支机构,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可以作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受用人单位委托可以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

第六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前款规定的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

二、签劳动合同要注意什么

在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时应该注意如下方面:

(1)劳动合同的内容要注意全面。

劳动合同的必备内容包括: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和福利,劳动纪律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等。

(2)最好签订书面合同,并且自己要保留一份合同。

不愿意与职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是想以此逃避一些责任,是对劳动者极不负责的行为。劳动者有权要求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合同。这样,如果发生劳动纠纷、争议,就有法律依据。

(3)即使在试用期内也要签订书面合同。

有些单位为了逃避责任,在试用期内,往往不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一旦试用期满,就找种种借口辞退员工,可以不对劳动者负任何责任。

很多用人单位试图用签订试用合同的方式来规避求职者在劳动合同试用期当中所应当享有的劳动权利,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中的规定,即使是在试用期内,用人单位也必须要与劳动者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如果只签订试用合同的话,则就是违法的行为,这是法律所不允许的。

看完还有疑惑?建议直接问律师
最快9秒应答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3.7k字,预估阅读时间13分钟
浏览全文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3499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分公司能跟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吗
一键咨询
  • 171****614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3****074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2****427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3****385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4****111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7****001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2****860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5****453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55****674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8****810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4****206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4****312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0****883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3****401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1****408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为你推荐
吐鲁番156****6569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哈密188****9510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伊犁156****9856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分公司能跟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吗
在面对自己的合法权益被侵害的时候,我们就需要运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权益。如果您的合法权益正在遭受侵害,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了解的法律知识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希望能够对您遇到关于分公司能跟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吗的问题带来帮助。
10w+浏览
劳动纠纷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可以跟分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吗?
可以与分公司签合同,虽然分公司没有主体资格,但是有最高法院发布的一些意见,都足以说明了分公司嘲弄故事的法律行为,应当是有效的,通常体现为总公司的授权行为,所以可以签订合同。
10w+浏览
劳动纠纷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499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分公司会跟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吗
随着时代和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我们可能会遇到很多各种各样的法律问题,因此我们更应该多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如果您目前正面临着分公司会跟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吗的问题没办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中整理的一些法律知识来找到答案。
10w+浏览
劳动纠纷
您好!请问男方跟女方订婚,男方给女方彩礼6万6,订婚四个月,女方到男方家玩过4天,睡过一张床但没有发生关系。后来女方提出分手,只答应退5万元,理由是订婚后一起共同生活。请问律师男女双方在一起四天,睡过一张床但没有发生关系,在法律上算不算共同生话,男方能要回6万6的彩礼吗(彩礼是通过支付宝转账的,有凭证)
[律师回复]
一、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二、律师意见:
1、您所述情况,如是订婚给付女方的彩礼钱,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就分手的,女方应予返还。
2、双方如协商不成的,您可以起诉要求女方返还,法院查明事实后认定属于彩礼,会判决返还的。
3、彩礼纠纷诉讼时效为2年。
三、风险提示: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应当提供证据加以证明,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在作出判决前,当事人未能提供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其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证明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的后果。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分公司可以跟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吗
1.分公司依法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的,具有用工权,可以作为“用人单位”,直接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2.分公司没有依法登记,且没有取得营业执照的,不具有用工权,不能直接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此时需要有总公司的授权,才可以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即“用人单位”是总公司,而非分公司。
10w+浏览
劳动纠纷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499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分公司能够跟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吗
当前的社会中,在就业、出行、购物等各种情形时,都是可能会遇到一些法律权益被他人侵害等一系列的法律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学习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面对这些法律问题时我们就可以通过法律的方式来维权了。在本文内容中我们对分公司能够跟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吗进行了解答,希望能解答您的问题。
10w+浏览
劳动纠纷
没有跟老板签订合同,跟老板吵架了,自动离职,干了10多天。
[律师回复] 劳动关系是事实关系,不以签订劳动合同为要件,劳动合同只是证明双方存在劳动关系的一种证据,没有劳动合同的,可以搜集并提供带有公司名称的工作证、工作服,具有公司印章的能够体现为公司员工的文件,工资发放记录,社保缴交记录,证人证言,录音录像等材料证明存在劳动关系。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没签劳动合同,属于用人单位严重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 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 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 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 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劳动纠纷 > 劳动合同 > 分公司能跟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吗
顶部